规制垄断行业收入分配行为的对策
垄断行业问题及整改措施

垄断行业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引言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市场的竞争加剧,垄断行业问题日益凸显。
垄断行业对消费者和社会造成了许多负面影响,因此迫切需要采取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本文将从垄断行业的定义和特点入手,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以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利益。
二、垄断行业定义与特点1. 垄断行业定义垄断是指市场中仅有一个或少数几个企业能够掌握供应某种商品或服务的权力。
这种独占地位使得它们能够操纵价格、限制竞争并在一定程度上管制整个市场。
2. 垄断行业特点(1)高度集中度:垄断行业通常由几家大型企业或组织主导,具有较高的市场集中度。
(2)进入壁垒:由于技术门槛、资金需求或政府监管等原因,新进入者很难进入这些被垄断的行业。
(3)价格控制:垄断企业可以操纵市场价格,限制其他竞争对手的进入,并通过提高价格获取更多的利润。
三、垄断行业存在的问题1. 限制竞争与创新垄断行业通常会通过不正当手段限制竞争。
它们可能阻止其他企业进入市场,也可能进行不公平的定价策略。
这些做法将使市场竞争受到损害,进而降低了产品和服务质量,限制了创新精神的发展。
2. 扭曲资源配置在垄断行业中,资源配置往往不够有效。
由于缺乏竞争,垄断企业往往没有动力去提高生产效率和创新能力,从而导致资源过度集中在少数企业手中。
这种情况严重扭曲了经济结构和资源分配,损害了整个社会的利益。
3. 损害消费者权益垄断行业通常会设置高昂的售价以获取更多利润,这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同时,在缺乏有效监管和约束下,垄断企业还可能提供劣质产品或服务,降低了消费者的满意度。
四、整改措施为了解决垄断行业存在的问题,以下是一些有效的整改措施:1. 政府监管加强政府应加强对垄断行业的监管力度,制定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和处罚垄断行为。
同时还应提升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效率,确保市场公平竞争。
2. 加强执法与处罚力度对于违反竞争规则的垄断企业,政府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并对其进行严厉制裁。
垄断行业高收入的规制建议

垄断行业的高工资现象 ,一直是影响我 国经济健康发展和 收入分 配 公平的重要问题。针对垄断行业 高工资现象 ,国家相应出 台一些调 控政 策 ,现今发挥着相应 的作 用 ,但是 “ 治 标”,更要 “ 治本 ” 。我们应 该 从本质上解决这个 问题。
加 快 对 垄 断 性 企 业 的 改革 和重 组 。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放宽市场 准入 ,消除少数行业 、企业凭借 垄断 地位获取高收入的土壤 ,达到初 步实现政企分开 、政资分开 的 目标 。并 且继续引导竞争环境 ,完成重组 ,深化改革 。 二 、实行工资 、利润 、价格联 合规 制 ,使 国有垄断行业 的收入分配
一
、
公 平 、合 理 、适 度 。
国有垄断行业职工高收入的主要来 源是垄断价格 ,即国有 垄断行业 通过 自己的规模经济和较高的市场集中度 , 控制或抬高价格 而获得了大 大高于其他一般竞争性行业的垄 断收入 。国有垄断行业职工高 收入的具 体途径 ,是把 国有垄断行业 的较 高的垄断收 入不是作 为利润上缴 国家 , 而是截 留在本行业转化为的职工的工资或福利 。这些分析说 明 ,如果没 有价格上 的垄断 ,就没有了职工过高收入 的来源 ;如果 国有企 业的垄断 收入能够作为利润上缴给国家 ,也同样没有 了职工过高 收入 的来源。 因 此 ,解决 国有垄断行业的高收人问题 , 单独在价格 ,工资 和利润某一个 环节是难 以奏效 的。我 们应该 以按劳 分配 和按生 产要素 贡献 分配 为依 据 ,对其商 品的销售价格 、垄断工资、和企业利润 ( 包括利润水平和上 缴利润 )实行联合控制 ,以使其收入分配公平合理 。
在把按劳分配的量调整到劳动要素的贡献的量的标准的同时还要参照不同行业职工收入分配的情况一般说来国有企业由于其设备的先进规模经营劳动要素的贡献可能会超过一般竞争性行业另外据测算一般竞争行业多数私有制性质这些行业中的职工在一定幅度上被人为压低这使得国有企业职工收入可以高于一般竞争性行业一定的幅度
我国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合理化制度探析

我国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合理化制度探析(2011年第4期)摘要:我国垄断行业收入水平要明显高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这中间既有合理成分也有不合理成分,通过对垄断行业收入制度的完善促进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合理化,对于当前我国实现收入分配公平公正,建设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合理化制度一、我国垄断行业收入水平明显偏高垄断行业是特指那些通过国家行政授权或者依靠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而形成的某个或少数企业独占或者寡占生产与经营活动的行业。
例如我国的烟草、电力、石油、电信、航空、金融等行业都属于垄断行业。
据国资委统计评价局2006年7月编制的一份统计年报显示,在我国,各行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只有石化、电力、通信、煤炭、交通运输等垄断行业企业员工总体工资水平的1/3至1/4。
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非垄断行业员工工资收入水平只有烟草、电力、金融、电信等垄断行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是其他的1/2至1/3,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巨大差异,前者只有后者的1/5至1/10。
据北京市地税局公布的年度数据,2007年北京市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共有25.5万人完成了自行纳税申报,就这些人的从业分布来看,他们也主要来自于具有垄断性质的电力、金融、烟草和电信行业。
二、垄断行业高收入的成因(一)行政性垄断和所有者缺位行政性垄断是指政府运用各种法律法规和政策所形成的垄断经营,主要通过各种规章制度限制市场准入来维护该行业现有企业的垄断经营地位。
我国很多垄断行业即使是那些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行业都被赋予了行政垄断特权,通过行政垄断保持了我国国有企业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国民经济中的重要行业的主体地位和控制力。
我国的石化、电力、电信、铁路和航空等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基本上都是以国有大型企业为主导的垄断性行业。
而我国的烟草行业更是实行专卖制度。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行业自主权扩大,垄断性行业中的国有企业便不断依靠国家规章制度所获得的各种优势来形成垄断利润,继而将这些垄断利润转化为本部门员工的个人收入和行业福利。
我国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与公共政策调节

8 3
21 0 0年第 3 ( 期 总第 4 O期)
广州广播 电视大学学报
V 11 o3 0 0N . .
长速度也 呈逐 年 加 快 的趋 势 。 当前 高 收 入 行 业 多为垄 断性 质 的行 业 或 者 高 科 技 、高 知 识 含 量 的产业 ,尤 其 垄 断行 业 在 其 高 额 利 润 之 下 ,从 业 人员 收入 明显 高 于 其 他 行 业 ,低 收 入 行 业 则 多为基础 行业 或劳 动密 集 型行业 。从 20 05年 的 中央企业财 务统计 年报 中看 出 ,19家 中央企业 6 20 05年 度 共 获 利 67 1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了 265
表 1 垄 断 行 业 的划 分
人水 平过 高 、 内部 分 配 不 规 范 等 问 题 已严 重 影
响 了我 国经济 社 会 的 和 谐 发 展 ,严 重 扰 乱 了我 国的收人 分配 秩 序 ,也 限 制 了垄 断 企 业 经 营效
自然垄断性行业 行政垄断性行业
率 的快 速 提 高 。 因此 ,研 究 如 何 规 制 垄 断 行 业
的收入分 配 问题 有 重 大 意 义 。 特别 是 一 些 垄 断
铁 路 、 民航 、电 信 行 业 、 电
力行 业 、邮政 行 业 、 自来 水 广播电视 、烟草专营 和燃气 供给 、天然气 管运 输 、 业 、食 盐专 卖 、军工 城 市 居 民 供 热 、城 市 排 污 、 行业 等。
21 00年第 3 ( 期 总第 4 ) 0期
21 00年 6月
广州广播 电视大学学报
J U N FG A G H U O E IE S O R AL O U N Z O P N UN V R nY
垄断行业高收入的政府规制问题

浅析垄断行业高收入的政府规制问题【摘要】政府规制是指政府运用公共权力,通过制定一定的规则,对个人和组织的行为进行限制与调控。
行业垄断所带来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公众纷纷要求垄断行业进行改革以抑制垄断行业工资水平过高、收入增长过快问题。
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无疑是解决垄断行业高收入问题最彻底、最有效的方式,但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彻底打破垄断只是一种不合实际的理想状况。
因此,直接对垄断行业的高收入进行规制,是解决问题的务实、有效之道。
但目前,政府规制的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本文尝试从整合规制机构、完善规制内容等四个主要方面对垄断行业的高收入政府规制问题进行探讨,以期能达到更佳规制效果。
【关键词】垄断行业;高收入;政府规制;直接规制近年来,部分垄断行业不仅工资水平过高,而且工资增长过快,与普通行业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并由此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造成一定影响,引起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了“国企分红”、出台《反垄断法》等一系列措施,但效果并不理想。
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在目前的状况下,对垄断行业高收入问题的政府规制必须从多方面综合考虑,以达到更为有效地规制效果。
一、当前政府规制失灵的原因分析(一)规制机构自身“先天不足”在我国,由于占据垄断地位的基本是国有企业,其中大部分带有行政垄断性质,垄断企业和政府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甚至是利益共同体。
一方面,政府主管部门既是垄断行业的监管者,同时也负有指导行业发展壮大、保值增值的责任,具有相互矛盾的身份。
另一方面,由于历史原因,现在的垄断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在人事等方面存在密切关系。
政府和垄断企业的这种关系,导致对垄断经营企业的政府规制不可能到位。
(二)规制机构权责体系不明我国目前对垄断行业有规制权的部门很多,大概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综合规制类,国家发改委、国资委等都属于此类。
比如国家发改委对大多数垄断产品价格有规制权,国资委则对国有垄断企业的经营及保值增值具有规制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职工工资水平具有规制权。
我国转轨经济中垄断性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

问题 是 问题 的关 键 , 即垄 断 性 行 业 获得 高额 真实 利 内部 也存 在较 大 的分 配 差 距 , 种 分 配 格 局 的 形成 这
工 资收入 以及 各种 福利 待 遇可能 会 比调查 的结果 更 润率 的原 因 。其实 处于 其他 非垄 断性 行 业 中 的企业 份统 计 年 报 显 示 , 油 石 化 、 信 、 炭 、 通 运 与中国二元经济结构以及存在着几乎无 限的剩余劳 石 通 煤 交 分 。面对 中国 的垄 断性 行业 与其 他 行业 日益 拉大 的
说 , 司不分房 , 是有 房补 , 些 年 累 积 的 房 补 已 现我国转轨经济中垄断性行业既存在着收入 问题也 公 但 这 超过 4 元 。这 些 公 开 调 查 的数 据 揭 露 出来 的 问 存 在 着分配 问题 。但 是 我们 认 为 垄断 性行 业 的收入 0万 题 只是 冰 山一 角 , 际上 处 于 垄 断 性 行 业 的职 工 的 实 高 。20 06年 7月 1 1日, 由国资委统 计评 价 局编 制 的
平 均 工资 的 2 _3倍 。 同时据新 华 网个案 调 查 : 唐先 差距 却在 不 断扩 大 。同时在 垄 断性 企业 内部 收入 差 生在 一家 大 型 电力 公 司工 作 1 4年 , 一 名 中层 干 距也在不断加剧 , 是 分配不合理 , 企业 内部高管是基层
部。他不愿意说具体 的年薪 , 只是承认在 1 0万元以 员工的薪金 收入 的 1_2 0 0倍 已经不 是什么奇 闻。 上 。而 电力公 司 的其 他 补贴 似乎 更 有 吸引 力 。 比如 从 以上 各方 面 的统 计 数 据 及 调 查 结 果 , 们 可 以发 我
睾 本文 系教 育部人 文社 会科 学规 划基金 项 目《 垄断性行 业收入规 范与规制 改革研 究》 项 目批 准号 :5A 9t ) ( 0 J 70 M7 的阶段
我国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现状及其调节政策

为清楚 了解我 国垄断行业 的收入分 配现状 , 掌握各行 业
之 间的收入差距情 况 , 笔者 统计 了 18 2 0 9 5— 0 5年行 业 收人
差 距 ( 表 2 。从 表 2可 以发 现 : 见 )
准, 并结合我 国具体情况 , 具体划分 ( 见表 1 。 )
表 1 我 国经济 中有 自然垄断性的
Vo . 0 No 1 11 .
【 财政与金融】
我 国垄 断行 业 收入 分 配现 状 及 其 调 节政 策
林依 娴
( 浙江商业 职业 技术学院 , 江 杭州 30 5 ) 浙 10 3
摘
要 :随着我 国经济 的飞速发 展 , 国居 民之 间的 收入 差距 不 断扩 大 , 同行业 之 间 的收入 我 不
交通运输 、 金融保 险 、 地产 等行业 成为 收入水 平最 高 的行 房 业 。这表明 , 在体制 转型 这一特 定时 期 , 行业职 工工 资 的高 低及其相对地位 已经逐 渐地不 再取 决于 行业 的劳动 强度 及
低点 。从 18 至 19 9 5年 9 2年 , 极值 比一直都徘徊在 2之 内, 而
界  ̄0 3 ( ) , 0 ,8 . 2
2 播电 . 广 台
3 线有 电 . 、 线 视台 无 4 草 营 . 专 烟
位置, 至今仍无改变的迹象。
第 二, 垄断 性行 业 收人最 高。从 1 8 9 5年 以来 的 2 0年 中, 5个行业 ( 电、 、 、 ) 曾在 不同年份 占据过第 有 地、 采 金 房 都
垄 断 行 业 和 行 政 性 垄 断 行 业
第一 , 竞争性行业 收入最低 。从 18 95年至今 , 被列 入职
自垄 性 业 然 断 行 1 力业 . 行 电 5 速 路 . 公 高
垄断对我国行业收入分配的影响及对策分析研究

王锐:垄断对我国行业收入分配的影响及对策研究垄断对我国行业收入分配的影响及对策研究王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武汉430060> 摘要:我国的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交织在一起形成了行业垄断,行业垄断严重影响着我国行业间收人分配格局,导致了垄断性行业更易获得超额利润,其收人分配有更强的个人主义倾向,同时导致垄断企业创新动力小。
要改变垄断行业收入分配扭曲的现状,首先要明确我国反垄断的主要目标是反行政垄断,其次要科学界定自然垄断产业的边界,在内部推进企业改革,同时制定反垄断法规,完善收人分配和宏观调控制度。
关键词:自然垄断;行政垄断;收入分配中图分类号:F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r72x(200r7>02—0050—03一、我国垄断、垄断性行业的特点(一>目前我国垄断的特征从经济学意义上来讲,垄断原是指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的泛称。
曼昆从进人障碍角度把垄断划分为三种类型:市场垄断、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
目前我国也存在着这三种垄断形式。
1.自然垄断。
传统的自然垄断定义建立在规模经济的基础之上,即由于规模经济的存在,单一企业在一定的产量范围内,平均成本持续下降,产量越大成本越低。
在此情况下,独家垄断经营被认为不仅是唯一有效也是唯一稳定的产业组织形式。
2o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学者们在弱可加性理论基础上重新定义了自然垄断:如果由一个企业生产整个行业产品的成本比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分别生产该产品的成本总和更低,这个行业就是自然垄断的。
从自然垄断的定义可以看出,一旦一个行业被定义为自然垄断行业,垄断就具有合理性,自由竞争被视为是不适宜的。
但自然垄断也并非是绝对的,市场需求量的变化、科技进步都会导致自然垄断行业边界的变化。
2.行政垄断。
所谓行政垄断是指用行政权力控制市场准人,在一个市场只允许一家或少数几家企业垄断经营的情况。
其表现形式主要为地区垄断和行业垄断。
其中行业垄断是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为保护本行业或企业利益,利用行政权利限制、排斥其他行业或企业参与竞争的行为。
我国国有垄断行业收入分配机制研究

我国国有垄断行业收入分配机制研究一、引言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国有垄断行业起着重要的作用。
作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垄断行业在收入分配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制度问题,我国国有垄断行业收入分配机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因此,研究我国国有垄断行业收入分配机制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背景1. 国有垄断行业的定义和特点国有垄断行业是指由相关部门或相关部门控股企业控制或主导的具备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
这些企业通常在某个特定领域拥有绝对或相对市场份额,并且能够通过控制价格和市场准入来影响市场竞争。
2. 国有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1) 收入差距较大:由于某些原因导致部分员工获得较高薪资待遇,而大部分员工薪资待遇相对较低。
(2) 缺乏激励机制:国有垄断行业中,由于企业的市场支配地位,员工的工资水平往往与企业的经营状况无关,缺乏激励机制。
(3) 社会公平问题:国有垄断行业收入分配不公平现象引发了社会不满情绪,对社会稳定产生了负面影响。
三、国有垄断行业收入分配机制现状分析1. 国有垄断行业收入分配机制的特点(1) 集中决策:国有垄断行业中,收入分配决策通常由企业高层或相关部门部门集中决策。
(2) 高度集中:由于市场支配地位和相关部门控制,国有垄断行业的收入往往高度集中在少数人手中。
(3) 缺乏透明度:在一些国有垄断企业中,收入分配缺乏透明度和公开性。
2. 国内外经验借鉴(1) 国外经验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对于国有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例如,加拿大对国有垄断行业实行了公平竞争和公平分配的原则。
(2) 国内经验借鉴:一些国内企业对于国有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问题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例如,某些企业通过建立内部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工作。
四、我国国有垄断行业收入分配机制改革建议1. 建立公平竞争机制(1) 打破垄断: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国有垄断行业的市场壁垒,促进市场竞争。
解决行业垄断现象的整改措施

解决行业垄断现象的整改措施引言:行业垄断是指特定行业中少数几家企业或集团通过占据绝对市场份额、限制竞争、控制价格等手段形成的不公平竞争现象。
行业垄断对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权益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势在必行。
本文将提出解决行业垄断现象的整改措施并做适当分析。
一、完善反垄断法律法规有效防范和打击行业垄断是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一环。
政府应加强立法力度,完善反垄断法律法规体系,以确保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在这方面,首先需要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垄断行为,并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
同时,要加大对非法垄断协议、操纵价格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设立相应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个人和组织参与反垄断工作。
二、加强监管部门执法能力现有反垄断法律法规的存在并不足以解决行业垄断问题,还需要监管部门执法能力的提升。
政府应加大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投入,增加人员和资金资源,提高执法效率。
同时,要建立更完善的监测和调查手段,积极发挥市场监管部门作用,并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合作和信息共享。
只有通过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才能有效防止行业垄断行为。
三、鼓励多元化竞争针对相对集中度较高的行业,政府应主动引导和支持新进入者加入市场,增加竞争对手数量。
通过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流程、提供贷款支持等方式,鼓励创新企业和小微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此外,政府还可以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平台经济发展、促进跨区域经营和国内外市场联通等措施,以打破传统产业壁垒和限制。
四、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某些行业领域长期存在垄断现象,主要是由于技术壁垒造成的。
政府应加大对科研和技术创新的投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通过引导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从而打破行业垄断局面。
同时,也需要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鼓励知识产权保护,并为技术先进的小微企业提供支持和培育。
五、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受到行业垄断的严重侵害。
政府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促进公平竞争解决垄断问题的方案与策略

促进公平竞争解决垄断问题的方案与策略一、引言垄断现象在市场经济中是一种常见但不可忽视的问题,它会阻碍公平竞争,限制市场效率,对消费者利益产生负面影响。
为了解决垄断问题,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需要采取一系列方案与策略。
本文将探讨几种促进公平竞争的方案与策略,并分析其可行性及优缺点。
二、加强反垄断执法的力度加强反垄断执法是保障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
首先,相关执法部门应加大对垄断行为的监管力度,对违法垄断行为及时予以处罚。
其次,建立健全的反垄断法律体系,明确并扩大监管范围,为打击垄断行为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
然而,加强反垄断执法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执法力度不均衡、执法成本高等,因此还需要优化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
三、促进市场准入与公平竞争为了解决垄断问题,应积极推动市场准入,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一方面,政府可以简化市场准入手续,降低进入门槛,减少垄断企业对市场的控制。
另一方面,可以通过鼓励创新、技术进步等措施,提高市场竞争的活力。
此外,政府还可以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并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避免出现垄断现象。
四、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与评估体系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与评估体系是解决垄断问题的重要保障。
政府应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管体系,并加强对市场竞争状况的监测和评估。
通过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政府能够更好地监督市场变化,发现和解决垄断问题。
同时,可以建立垄断行为评估机制,对涉垄断行为进行评估和监督,既能惩罚垄断者,也能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五、推动市场信息透明化与公开市场信息透明化与公开是解决垄断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
政府应加强对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减少对市场信息的不对称现象。
此外,还可以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要求企业公开重要信息,增强市场参与者对市场状况的了解,增强公众监督力度。
六、鼓励市场竞争与合作相结合市场竞争与合作应相互促进,构建良好的竞争环境。
政府可以通过鼓励企业间开展合作,促进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提高市场效率和公平竞争水平。
改善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对策和建议

改善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对策和建议要改善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必须消除生产要素的初始分配不公的种种表现及其原因,实现生产要素初始分配的公平。
主要是通过以下五个方面来改善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差距过大。
1 提高人力资本方面的投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人力资本,比如教育等对个人收入分配的决定作用日渐增大。
必须认识到教育这种生产要素的平等分配,从源头的分配上来缩小收入差距。
广泛吸纳企业、外资及社会闲散资金来投资教育和科技,开展成本较低的农民工技术技能培训,从而提高他们的收入。
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尚未完成地区,通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扩大基础教育机会,最终实现教育机会均等;在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通过推进素质教育,尽最大力量使人人平等地享受到高质量的义务教育。
在知识经济时代,必须要充分重视教育公平问题,要树立效率与公平兼顾的价值观,建立相应的实现机制和制度。
①政府要勇于承担教育供给,特别是基础教育供给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政府还要采取制度创新、政策调整、教育开放等措施;②由于历史所形成的教育资源之间的差距应在教育发展中逐步缩小,应将新的教育发展布局、教育资源增量向薄弱地区倾斜,增加其教育供给数量和质量,使不利地区或者不利群体获得与其他地区或者群体基本相当的教育机会和教育条件,缩小地区或群体间收入的差距;③加大对西部地区和弱势群体的教育支持。
重点是至今难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主要是西部。
这也是缩小西部与东中部收入差距的有效办法。
要通过切实的制度来解决贫困阶层子女的教育机会及教育公平问题。
因此要对动力市场进行制度性整合,使劳动力市场统一健全,使市场在两个方面:一是劳动力资源和人力资源配置中,二是在评价中起基础性作用。
2 高等院校毕业生难就业的对策2.1 高等院校毕业生要不断调整自身素质①使自己的就业观念与时俱进;②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在就业时变被动为主动;③依靠身边的资源自谋职业。
2.2 高等院校要不断改革①高等院校应以市场为导向,使专业设置和培养模式更加合理化;②加强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③高等院校的改革方向要注重就业。
调节收入分配:必须拿垄断行业“开刀”

调节收入分配:必须拿垄断行业“开刀”
顾列铭
【期刊名称】《中国证券期货》
【年(卷),期】2010(000)004
【摘要】今年两会上,收入分配改革第一次被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
同时,3月7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朴民表示,今年将尽快出台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的方案和政策措施。
这是官方首次透露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出台的时间表。
【总页数】2页(P46-47)
【作者】顾列铭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124.7
【相关文献】
1.从美国收入分配调节看我国收入分配调节机制的完善 [J], 张国华
2.我国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与公共政策调节 [J], 林春亮
3.我国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现状及其调节政策 [J], 林依娴
4.国有垄断行业收入分配规制研究 [J], 王云中;庄雷;杨扬
5.加快收入分配改革,重点调节央企垄断行业工资水平 [J], 付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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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行业高收入的法律规制分析txt

垄断行业高收入的法律规制分析txt.txt花前月下,不如花钱“日”下。
叶子的离开,是因为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干掉熊猫,我就是国宝!别和我谈理想,戒了!【摘要】我国垄断行业的高收入问题已经成为了社会的焦点,垄断行业的高收入加剧了收入分配不公,威胁社会的和谐,影响了资源合理配置,抑制社会发展动力;垄断行业工资过高,损害了全民利益,容易滋生腐败。
应当采取完善反垄断法、完善垄断行业部门立法、完善价格法中的听证制度、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完善消费税、征收资源附加税、完善能源立法、完善外资立法,允许外资适当进入自然垄断行业等法律措施,来制约垄断行业的垄断利润和垄断高收入。
【关键词】垄断行业;高收入;法律规制垄断行业是指那些依靠国家特殊政策或专有技术垄断整个行业生产与经营的行业。
在我国,这些行业所取得的垄断地位,不是依靠技术创新,也不是依靠资本投入,而是依靠行政权力阻挠市场竞争的结果。
近年来,某些垄断行业不仅工资水平过高,而且工资增长过快,与普通行业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严重影响着和谐社会的构建,探讨如何从法律的角度对垄断行业的高收入进行规制无疑成为了法律学者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垄断行业的高收入的具体表现(一)高工资垄断行业的高收入主要表现为其高工资的收入,媒体频频披露垄断行业的高工资:先是有报道电力公司抄表工能领取15万元的年薪,后又有报道说国网公司的处、司局级干部年薪在30万至60万元;还有报道某些烟草系统普通在编员工一年收入可高达18万元,沿海地区有的烟草系统内中层干部年收入30万元;另有报道称一些银行人均年工资达10万元。
尽管这些报道尚未得到真实数据的印证,有关行业有的还出面否认,但是政府的各项统计数据在不断印证这种说法。
2006年7月11日,由国资委统计评价局编制的一份统计年报显示,石油石化、通信、煤炭、交通运输、电力等12家企业员工工资达到全国平均工资水平的3—4倍。
另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目前,电力、电信、金融、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
我国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关键词 : 断行 业; 垄 自然 垄 断 ; 市场 垄 断 ; 行政 垄 断 ; 入 分配 收
中图分类号 : 1 3 F 2 文献 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07 7 8 (0 2 1 -0 3 - 0 10 - 6520)1 0 1 3
一
、
我 国垄 断 行 业 收 人 分 配 现 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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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来 源 : 中 国劳动 统计 年 鉴 ) 9 9 《 ) 9年 1
( 垄 断企业职工收入 水平 增长较快 。部分 二)
收 稿 日期 :0 2 9 5 2 o 一O 一O 作者简 介 : 胡静 波( 9 O , 东北 师 范大学 国际 工 商 管理 学院院 长助 理 、 师 。研 究方 向 : 1 7 一) 男, 讲 收入分 配 。
电力 、 气 交 通运 输 、 煤 金 融 合计 及水 的 生 产 仓 储 及 邮 保险 业 和 供应业 电通 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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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垄断与竞争的改进方案

行业垄断与竞争的改进方案一、行业垄断与竞争的背景与挑战现代市场经济中,行业垄断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由于个别企业在某一行业内占据着绝对或相对优势地位,其他企业很难进入市场进行竞争,从而导致市场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
行业垄断不仅限制了企业之间的竞争,还可能导致价格上涨、服务质量下降以及创新能力减弱等问题。
面临这一挑战,我们需要制定改进方案来推动行业垄断与竞争的良性发展,同时保护消费者权益并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公平竞争环境要解决垄断行业带来的问题,首先需要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政府可以通过监管机构加强对垄断企业的监控,并确保其规范运营。
公平竞争环境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透明度:政府应当要求垄断企业公开资料和财务信息,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和执行,提高监管的透明度。
同时,政府应加强与垄断企业之间的沟通和互动,促进信息共享。
2. 强化反垄断法律法规:政府应完善反垄断法律法规,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并鼓励举报制度的建立。
此外,政府可以通过减少对垄断企业的优惠政策、限制合并与收购行为等手段来维护市场平衡。
3. 鼓励新进入者:政府可以设立专门基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进入市场,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
此外,在许可证制度方面也应简化审批程序,降低准入门槛。
三、促进创新发展创新是推动行业竞争和降低市场垄断程度的关键因素。
为了促进创新发展,以下几个方面是值得重视的:1. 激励措施:政府可以通过设立科研奖励基金及相关税收减免政策来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
同时,也需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确保创新成果得到合理回报。
2. 加强产学研合作:政府可以推动行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深度合作,加强技术交流和人才培养。
通过共享资源和经验,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3. 鼓励多元化发展:政府应鼓励企业拓宽服务领域,避免过度依赖某一主导产业。
同时,在市场准入方面要打破现有的行业界限,鼓励跨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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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制垄断行业收入分配行为的对策摘要:目前,行政垄断、所有者缺位、政府监管不力是导致垄断行业收入分配问题的三个主要原因。
但在较长时期内,想通过破除行政垄断、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这两个途径来解决垄断行业收入分配问题是不可行的,改革政府监管才是解决垄断行业收入分配问题的现实选择。
关键词:垄断行业;收入差距;行政垄断;政府监管文献标识码:A中图分类号:F014,4文章编号:1007-7685(2009)07-0030-03近年来,行业间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已成为我国各方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垄断性行业的收入水平远高于一般行业的现状更是焦点中的焦点。
垄断行业收入水平过高、内部分配不规范等问题已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严重扰乱了我国的收入分配秩序,也限制了垄断企业经营效率的快速提高。
因此,研究如何规制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问题有重大意义。
、改革政府监管的可行性问题(一)有效破除行政垄断短期内不可行由于我国当前的行政垄断在很大程度上与所有制垄断相联系,消除行政垄断意味着国有资本要放弃对相关领域的控制,而交通、通信、金融、石油、石化等行业均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领域,我国不能因为要解决收入分配问题,而放弃对这些领域的控制。
2006 年底,国资委发布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国有经济控制的主要领域为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七大行业。
而收入分配问题成为社会焦点的垄断行业基本上都是《意见》中明确认定的国有资本要重点控制的行业。
因此,较长时期内,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行业的行政垄断问题是不现实的,要想通过消除行政垄断来解决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问题是不可行的。
(二)“所有者缺位”问题短期内很难有效解决所有者缺位”是我国国有企业存在的普遍问题,多年来,关于这方面的改革探索有许多,但一直没有彻底解决国位”问题在短时期内也无法有效解决。
有企业“所有者缺位”问题的有效办法。
因此,所有者缺行政垄断问题、“所有者缺位”问题短期无法解决,那么,要想解决垄断行业收入分配问题只能从监管方面人手。
通过政府监管改革来解决垄断行业收入分配问题的基本思路应是:放松管制与强化管制相结合,同时还要加强立法配合。
、放松对某些自然垄断行业的某些业务领域的管制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放松管制和激励性规制理论开始在西方理论界兴起,在实践中,美国、日本、英国等国也开始对电信、运输、金融、能源等产业实行放松规制的政策,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这种管制改革措施值得我们借鉴。
我国当前不可能完全将这些垄断行业由限制进入改为自由进入,也不可能完全取消价格规制,但可以适度引入竞争,适度放松价格管制。
具体来讲,对垄断行业实际放松管制,可根据垄断行业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
(一)科学界定自然垄断的边界,放开非自然垄断业务电信、电力、煤气、自来水等都是自然垄断行业,但这不等于这些行业的所有业务都有自然垄断性质。
在特定的自然垄断产业,总是既有自然垄断业务,又有非自然垄断业务。
对垄断性业务只能由一家或极少数几家企业经营,以获得规模经济,应由政府管制;对非自然垄断业务,则应实行多家企业竞争经营,以取得竞争活力,政府应放松管制。
在我国断业务仍被捆绑在一起,由国有垄断企业垄断经营,长期的行政垄断局面导致缺乏竞争,结果这类企业普遍存在运营效率低下问题。
另外,由于缺乏竞争压力,这些行业的国有垄断企业可获得高额、稳定的垄断利润,而高额、稳定的垄断利润是这些行业工资水平、福利水平长期处于高位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些行业的企业在内部分配过程中,也不讲求分配效率。
因此,要想改变这类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问题,可适度引入竞争。
通过分离自然垄断行业的自然垄断性业务与非自然垄断性业务,自然垄断性业务仍实行国有企业垄断性经当前自然垄断行业的经营体制中,自然垄断业务和非自然垄营,强化管制,而非垄断性业务则实行竞争性经营,放松乃的企业迫于竞争压力,自然会自发强化成本约束,自发提高企业内部的分配效率,这些领域的高收入、高福利、内部分配无效率等问题自然也就迎刃而解了。
至完全解除管制,引入竞争旦引入竞争,从事这些业务(二)实施产权变革产权变革实际上是放松管制、提高垄断行业效率的一种重要途径。
产权变革在本质上就是将非国有产权主动引入国有企业,以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
同时,对垄断性国有企业而言,增强非国有产权在国有垄断企业产权结构中的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会缓解相关企业过去国有产权一股独大时的高工资与高福利问题。
对国有垄断企业实施产权变革可以采取以下多种方式:一是允许非公有资本平等地进入竞争性业务,或不受限制地参与垄断性业务的经营权竞争,使参与这些领域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在产权性质上实现多样化;二是出售国有资产,对现有的国有垄断企业进行存量部分的股份化改造,使其成为产权多元化的现代公司制企业。
采用这类产权变革方式后,必然会增加相关行业的竞争压力,而竞争一旦形成,这些企业的收入分配问题自然也迎刃而解。
三、强化管制放松管制途径只适用于少数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垄断行业与它们的某些业务领域,而要想在行政垄断一时无法破除、“所有者缺位”问题短时期内无法有效解决的情况下,较有效地解决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问题,还需要依靠强化政府管制途径。
强化政府管制可从价格、工资、成本等多方面来实现。
(一)加强对垄断行业的产品或服务价格管制处于垄断地位的国有垄断企业能将高工资、高福利所产生的成本通过高定价途径转嫁给消费者。
这一结果与我国政府实施价格规制时所采用的价格规制模型不当有关。
价格规制主要有两种模式:是投资回报率管制。
这一模式的基本思想是通过限制价格使被管制企业只能得到公平的投资回报率。
二是价格上限管制模式。
这一模型一方面使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压力不断增加,消费者从中受益,对信息收集的要求相对较低,监测成本也较低;另一方面也使价格水平规制政策的操作难度加大,如果一个价格控制期太短,被管制企业可能致力于寻租活动而不是提高劳动生产率。
在我国现行的垄断行业价格规制实践中,政府基本上采用的就是投资回报率管制模式。
但由于信息不对称,政府往往只能默认企业的实际成本,从而使产品价格的制定以企业个别成本为基础,有明显的成本加成性质。
这种价格形成机制不但缺乏对企业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的激励,也为企业提高员工收入转嫁成本提供了可能。
因此,我国应尽快用价格上限规制等高强度激励规制模式代替日前普遍使用的投资回报率模式。
这既有利于解决目前规制机构面临的价格规制失效问题,也有利于规范垄断行业收入。
(二)加强对垄断行业的审计监督这一措施主要是为了防止垄断企业将国有利润转移为工资、福利等个人收入。
垄断行业经营的资产多属国有资产,为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防止垄断行业将高工资和高福利的成本转移给政府或社会,政府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国有资产运营的审计监督。
在具体实施审计监督时,不仅要对企业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的真实性进行审计,还要对垄断行业员工特别是经营者获得的各种货币性、实物性的隐性收入进行重点审计,对违规违法的要加大惩罚力度。
同时,应提高垄断行业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监督力度,使垄断行业利润、亏损和员工收入等信息透明化。
(三)加强对垄断行业工资水平的直接管制是要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
该制度能有效指导和规范垄断行业的整体收入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垄断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严重的同工不同酬问题。
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除发布传统的地区性工资增长指导标准外,更重要的是发布行业工资增长指导标准,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严控其工资快速增长。
二是要建立工资双重控制制度。
该制度就是改变过去单纯控制工资总额为既控制工资水平也控制工资总额的制度,也就是根据垄断企业员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套算其工资总额,并对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进行控制。
三是要加强对垄断行业高管薪酬的监控。
垄断行业高管高薪酬也是垄断行业高收入的一个重要表现。
近年来,垄断国企高管的高年薪已远远脱离了中国的国情。
因此,政府必须加强对垄断国企高管薪酬的监控。
在确定垄断企业高管薪酬时,要注意不能比照国外相关企业高管的薪金水平,确定垄断企业高管薪酬水平时,要充分考虑我国当前的国情,我们不能过分追求高薪酬的激励效应,而忽视了其带给社会的严重的负效应。
四、加强立法政府加强垄断行业收入分配领域的监管力度还必须尽快健全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要强调依法监管。
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政府在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领域的监管过程中,再也不能走过去过分强调人治的老路,而应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需要,走法治之路。
当前,我国在垄断行业收入分配方面的相关立法存在许多问题。
为解决垄断行业收入分配问题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在立法方面应做以下工作:(一)完善《反垄断法》从长远角度出发,我国要修改《反垄断法》,去除对垄断行业进行保护的条款,解除行政垄断壁垒,为这些行业的自由竞争提供法律保障。
当然,由于政府产业战略的需要,短期内这可能很难做到;从短期看,在不违背政府产业战略实施的情况下,可通过修改《反垄断法》中的相关条款来规范垄断行业的行为。
如,明晰对垄断行业进行反垄断规制的独立机构;明晰垄断行业范围;界定垄断业务与非垄断业务(二)完善垄断行业部门立法西方发达国家针对自然垄断的改革,首先就是立法,先立规矩再操作,这些经验也值得我们借鉴。
如,英国于上世纪80 年代初相继制定了《电信法》、《电力法》和《自来水法》等。
这些部门立法不但确立了自然垄断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有效的竞争机制,促使企业提高效率,增进社会福利,而且还明确了政府规制机构的权限和规制程序等,使政府规制机构的运作有法可依。
我国在实施垄断行业的监管改革过程中,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注重事前进彳丁部门立法,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垄断行业的改革沿着市场机制的轨道向前发展,避免走上人治的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