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国际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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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油轮船东来说,像Torrey Canyon号这样自愿摧毁的情况是 不属于受保风险的,船舶的全损能否自船舶保险商处获得赔偿呢?
船舶防污染技术
Marine Pollution Prevention Technology
第二章 船舶防污染国际公约及相关法规 [3]
1967年3月18日,利比里亚油船“托雷·坎荣”号 装载 119000t原油从波斯湾向美国的米尔福港航行途中,在距英 国康沃尔半岛南岸16nmile以全速航行在“七石礁”处触礁。 仅 l0 天 内 , 所 载 原 油 除 一 小 部 分 在 轰 炸 沉 船 时 烧 掉 外 , 有 100000t以上的石油流入海中。尽管当时出动了42艘船只, 使用了10 000t清洁剂,还是造成附近海域和沿岸大面积严 重油污染,使英法两国蒙受了巨大损失。
样责任(连带责任或分别责任)的问题。 如何使受害者遭受的损害和为防 污而付出的费用得到赔偿等。
船舶防污染技术
Marine Pollution Prevention Technology
第二章 船舶防污染国际公约及相关法规 [9]
A 公约设立的目的 一是确定在碰到大的油污事故时受害人能够自油轮船
东处获得足够的赔偿; 二是采用统一的国际规则及程序。
[ 11 ]
4、《1971年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1971年11月,IMO通过了《1971年设立国际油 污损害赔偿基金》。
该公约已于1978年10月11日生效 。 国际油污损害基金,作为对CLC 69《1969年国际 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补充,拟订了一项赔偿和补 偿办法,以保证对受害者能补偿其全部损失,而对船舶 所有人方面又能解除一部分经济负担。
公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在不影响公海自由航行原则的前提下, 沿海国家为保护其国民利益,而在公海上采取一些特别措施。
《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故公约》于1975年5月6日生效。 我国于1990年2月23日加入该公约 。
船舶防污染技术
第二章 船舶防污染国际公约及相关法规 [6]
2. 《1973年干预公海非油类物质污染议定书》
船舶防污染技术
Marine Pollຫໍສະໝຸດ Baidution Prevention Technology
第二章 船舶防污染国际公约及相关法规 [8]
3、《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简称CLC 69或“1969年责任 公约”)。
公约的核心是提出了民事责任原则,并规定了强制保险的制度。
公约重点解决了船舶海上溢油给第三方造成损失,船舶所有人承担怎
《1969年责任公约》已于1975年6月19日生效。我 国于1980年1月30日参加该公约 。
1992年11月27日IMO通过了《1969年责任公约的 1992年议定书》,该议定书已于1996年5月30日生效并 于2000年1月5日起对我国生效。
船舶防污染技术
Marine Pollution Prevention Technology
第二章 船舶防污染国际公约及相关法规 [7]
1991年7月,IMO通过了《1973年干预公海非油物质 污染议定书》附件的修正案并于1992年4月24日生效。
经修正后的非油类物质清单包括5个附录。 附录1为非《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故公约》所包 括的、“73/78防污公约”附则I附录1中所列的“散装油类” 共35种; 附录2中列有“散装有毒液体物质”共175种; 附录3中列有“包装运输的有害物质”共90种; 附录4为“放射性物质”; 附录5列有“散装液化气体”共12种。
第五章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国际法 规
船舶防污染技术
Marine Pollution Prevention Technology
第二章 船舶防污染国际公约及相关法规 [2]
1. 《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件公约》
A 公约制订的背景 1967年发生在英国领海之外、对英法两国沿海造成巨大损失的 Torrey Canyon号油轮事故,仅对美国船罚款19000英镑。这一灾难性污染
定的有关放射性物质。 2) 其他易于危害人类健康、伤害生物资源和海生物、损害 休憩环境或妨害对海洋的其他合法利用的物质。这一项包括的 物质非常广泛。从某种意义上讲,只要沿海国家认为某种物质
有害并造成了污染或污染威胁,它即可进行干预。
船舶防污染技术
Marine Pollution Prevention Technology
1973年伦敦会议上通过了《1973年干预公海非油物质污 染议定书》并已于1983年3月30日生效。 它是对《1969年国
际干预公海油污事件公约》的补充。 议定书所指的“非油类物质”为:
1) 列入由IMO指定的适当机构所制定的名单中的物质.该名 单列出了96种有毒物质;22种液化气体以及国际原子能机构规
The Torrey Canyon
船舶防污染技术
Marine Pollution Prevention Technology
第二章 船舶防污染国际公约及相关法规 [5]
B 公约的主要内容
IMO在1969年讨论并通过了《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件公 约》。
《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故公约》共有条款17条,分别就 公约制订的目的、适用范围、干预权利及损失的赔偿和争议的解决 等问题作了规定,并有一个关于调解和仲裁程序的附件。
B 公约适用的船舶和油类 “船舶”是指装运散装货油类货物的远洋船舶和海上
船艇。 “油类”是指任何持久性油类,如原油、燃料油、重
柴油以及滑油 。
C 赔偿责任原则
船舶防污染技术
Marine Pollution Prevention Technology
第二章 船舶防污染国际公约及相关法规 [ 10 ]
事故的处理带来一连串的法律问题,即:
1)英国法庭是否有法律管辖权去接受此案的索赔(Torrey Canyon 号油轮是在英国领海之外失事的)?
2)如何证明Torrey Canyon号油轮的疏忽是抵触普通法的? 3)英、法政府怎样可以迫讨巨额赔偿费?
4)炸毁Torrey Canyon号油轮是事先取得船东同意的,若船东不 同意炸毁,英国政府能否以油污会造成威胁为理由而擅自将其炸毁呢?
船舶防污染技术
Marine Pollution Prevention Technology
第二章 船舶防污染国际公约及相关法规 [3]
1967年3月18日,利比里亚油船“托雷·坎荣”号 装载 119000t原油从波斯湾向美国的米尔福港航行途中,在距英 国康沃尔半岛南岸16nmile以全速航行在“七石礁”处触礁。 仅 l0 天 内 , 所 载 原 油 除 一 小 部 分 在 轰 炸 沉 船 时 烧 掉 外 , 有 100000t以上的石油流入海中。尽管当时出动了42艘船只, 使用了10 000t清洁剂,还是造成附近海域和沿岸大面积严 重油污染,使英法两国蒙受了巨大损失。
样责任(连带责任或分别责任)的问题。 如何使受害者遭受的损害和为防 污而付出的费用得到赔偿等。
船舶防污染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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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船舶防污染国际公约及相关法规 [9]
A 公约设立的目的 一是确定在碰到大的油污事故时受害人能够自油轮船
东处获得足够的赔偿; 二是采用统一的国际规则及程序。
[ 11 ]
4、《1971年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1971年11月,IMO通过了《1971年设立国际油 污损害赔偿基金》。
该公约已于1978年10月11日生效 。 国际油污损害基金,作为对CLC 69《1969年国际 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补充,拟订了一项赔偿和补 偿办法,以保证对受害者能补偿其全部损失,而对船舶 所有人方面又能解除一部分经济负担。
公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在不影响公海自由航行原则的前提下, 沿海国家为保护其国民利益,而在公海上采取一些特别措施。
《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故公约》于1975年5月6日生效。 我国于1990年2月23日加入该公约 。
船舶防污染技术
第二章 船舶防污染国际公约及相关法规 [6]
2. 《1973年干预公海非油类物质污染议定书》
船舶防污染技术
Marine Pollຫໍສະໝຸດ Baidution Prevention Technology
第二章 船舶防污染国际公约及相关法规 [8]
3、《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简称CLC 69或“1969年责任 公约”)。
公约的核心是提出了民事责任原则,并规定了强制保险的制度。
公约重点解决了船舶海上溢油给第三方造成损失,船舶所有人承担怎
《1969年责任公约》已于1975年6月19日生效。我 国于1980年1月30日参加该公约 。
1992年11月27日IMO通过了《1969年责任公约的 1992年议定书》,该议定书已于1996年5月30日生效并 于2000年1月5日起对我国生效。
船舶防污染技术
Marine Pollution Prevention Technology
第二章 船舶防污染国际公约及相关法规 [7]
1991年7月,IMO通过了《1973年干预公海非油物质 污染议定书》附件的修正案并于1992年4月24日生效。
经修正后的非油类物质清单包括5个附录。 附录1为非《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故公约》所包 括的、“73/78防污公约”附则I附录1中所列的“散装油类” 共35种; 附录2中列有“散装有毒液体物质”共175种; 附录3中列有“包装运输的有害物质”共90种; 附录4为“放射性物质”; 附录5列有“散装液化气体”共12种。
第五章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国际法 规
船舶防污染技术
Marine Pollution Prevention Technology
第二章 船舶防污染国际公约及相关法规 [2]
1. 《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件公约》
A 公约制订的背景 1967年发生在英国领海之外、对英法两国沿海造成巨大损失的 Torrey Canyon号油轮事故,仅对美国船罚款19000英镑。这一灾难性污染
定的有关放射性物质。 2) 其他易于危害人类健康、伤害生物资源和海生物、损害 休憩环境或妨害对海洋的其他合法利用的物质。这一项包括的 物质非常广泛。从某种意义上讲,只要沿海国家认为某种物质
有害并造成了污染或污染威胁,它即可进行干预。
船舶防污染技术
Marine Pollution Prevention Technology
1973年伦敦会议上通过了《1973年干预公海非油物质污 染议定书》并已于1983年3月30日生效。 它是对《1969年国
际干预公海油污事件公约》的补充。 议定书所指的“非油类物质”为:
1) 列入由IMO指定的适当机构所制定的名单中的物质.该名 单列出了96种有毒物质;22种液化气体以及国际原子能机构规
The Torrey Canyon
船舶防污染技术
Marine Pollution Prevention Technology
第二章 船舶防污染国际公约及相关法规 [5]
B 公约的主要内容
IMO在1969年讨论并通过了《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件公 约》。
《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故公约》共有条款17条,分别就 公约制订的目的、适用范围、干预权利及损失的赔偿和争议的解决 等问题作了规定,并有一个关于调解和仲裁程序的附件。
B 公约适用的船舶和油类 “船舶”是指装运散装货油类货物的远洋船舶和海上
船艇。 “油类”是指任何持久性油类,如原油、燃料油、重
柴油以及滑油 。
C 赔偿责任原则
船舶防污染技术
Marine Pollution Prevention Technology
第二章 船舶防污染国际公约及相关法规 [ 10 ]
事故的处理带来一连串的法律问题,即:
1)英国法庭是否有法律管辖权去接受此案的索赔(Torrey Canyon 号油轮是在英国领海之外失事的)?
2)如何证明Torrey Canyon号油轮的疏忽是抵触普通法的? 3)英、法政府怎样可以迫讨巨额赔偿费?
4)炸毁Torrey Canyon号油轮是事先取得船东同意的,若船东不 同意炸毁,英国政府能否以油污会造成威胁为理由而擅自将其炸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