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教育技术学学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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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教育技术学学科
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基本要求
(试用稿)
为规范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撰写,提高科研水平,培养合格人才,学科全体导师认真讨论,形成本要求。
一、研究生毕业论文之“研究”有特定的含义,专指根据选题的需要合理选择并规范地运用科学方法所进行的研究。作为一个规范化和系统化的学术过程,“研究”是为了发现、解释或校正事实、行为、理论等,或是把事实、法则、理论或方法拿来运用,解决或解释实际问题。或者说,必须通过选择并恰当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经过严谨的逻辑过程,得到一个与研究过程高度相关的结论。
注释这里的“研究”系科学研究或学术研究,方法的规范性是基本要求。有时研究生会受到生活语言的误导而走入误区:针对某一成熟知识展开的系统学习或运用,有时也被称为“研究”,如“研究一下C语言中的链表技术”,这实际上是“学习”;日常生活中所说“研究研究”,只是拍拍脑袋拿出些想法,和科学方法的应用并不相关,因此不是特定意义上的“研究”。可以解释为,本学科坚持的是学院派的“学术逻辑”,而不是生活中常见的“生活逻辑”,其目的在于使研究生能够得到一次严格的科学研究基础能力的训练。
二、本学科要求,在研究工作所坚持的逻辑中,首推演绎逻辑和归纳逻辑。溯因逻辑比较难以把握,研究质量难以控制,一般不建议采用。
注释演绎逻辑是由一般到特殊的逻辑,即采用一般的理论或相关工具通过严格的逻辑推演得到必然性结论的逻辑形式,演绎逻辑是保真性逻辑,逻辑推演必须保证抽象层面的稳定性以确保逻辑的完整性,从而实现思想或者方法的保真性。归纳逻辑是从特殊到一般的逻辑,是一种或然性逻辑,即结论是建立在对大量事物进行观察并建立在统计思想上进行工作,得到一般性规律的逻辑,如实证研究实际上就是这种逻辑框架下的研究。演绎逻辑有时可以作为纯粹“理论研究”的逻辑框架,也有时作为理论分析与实证相结合的逻辑框架,即在演绎过程的某个环节可能需要通过实证来巩固,因实证总是发生在较低的层面上,必须注意通过足够样本的实证使从较低的抽象层面重新回归到逻辑所需要的层面上来。
这既可以看成是一个完整的演绎逻辑,又可以看成是以演绎逻辑为框架而以归纳逻辑为环节的逻辑。
三、考虑到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双重因素,本学科的毕业论文大致分为五类:理论性研究、实证(实验)性研究、设计性研究、开发性研究和自然科学研究。
注释上述毕业论文的分类,只是一种参考方案。就是说,有时某些论文采用了某种研究方法,确有其合理性,但与上述分类中的某一种并不严格对应,可能是其中某类的某个合理部分,也可能是某两类甚至是三类的综合,或许也可能是合理的,具体情况要具体对待。
本学科点一般不允许全日制脱产研究生采用“基于经验的研究”——叙事研究和行动研究的方法开展研究。本学科点鼓励在职研究生结合本职工作开展行动研究、设计研究或开发研究,也不鼓励其采用叙事研究的方法。原因有二:一是叙事研究方法比较难以驾驭,研究工作的质量较难评判;二是希望在职研究生能够在学期间得到比较严谨的基础性科研训练,叙事研究较难实现这个目的。
四、各类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理论性研究:此类论文允许采用的逻辑形式有二:其一是演绎逻辑,论文应从一个具体而明确的问题入手,选择某具体理论、学说或以其某学派某分支为分析工具,在充分把握该理论或学说的研究进展及周边研究进展的基础上,准确使用概念,清晰准确地表达思想,通过引经据典、旁征博引巩固逻辑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有理有据地得到自己的解释或结论;其二是采用归纳逻辑,即应从大量事实或具有充分代表性样本的梳理开始,以统计的视角,对事实进行分类分析并逐步求精,从中找出规律,形成可信的结论。
注释存在一种所谓的“理论研究”文章,捕风捉影提出“问题”,又靠臆想提出对策,对当前现状的描述从何而来完全没有交代,采取的对策从何而来亦语焉不详,更有文章一是缺乏系统的文献综述,二是缺乏支持和导出结论的过程或证据。这些仅凭一般感觉拍拍脑袋的所谓“研究”与我们针对研究生培养所强调的“学术研究”相距甚远,很少有“研究”意义上的价值。
理论研究中另一种经常出现的问题(其他类别研究中也经常出现)是概念把握不准。须知概念是语言的基础,而语言是组织和表达思想的工具,概念不准确或者控制不稳定,便无从谈及有效的思想表达,当然无从建构任何逻辑。这种情况对任何研究来说都是致命的,但又是广泛存在的。导师必须在具体的研究工作中结合实例给以纠正,帮助研究生提升概念把握并有效组织思想的能力。
实证(实验)性研究:首先,实证研究的逻辑是归纳逻辑,必须建立在基于统计思想的足够样本的基础之上才能获得结论。此类论文又重在“证”及“证”的方法,即必须以明确的假设为锚点,以直接的或周边的相关研究为基础,对相关变量给出科学的操作性定义,根据需要形成完整的实证或实验方案及子方案,并采用科学的方法或工具收集数据或资料,对数据或资料进行科学的统计分析,得到特定的结论或结果。
注释经常出现无原则地简化实证工作的情况:将整个实证研究简化为一次调查甚至简化为一次问卷;样本确定的程序和方法不科学,随意性大;调查工具(如问卷、量表等)源头不清、设计不科学或缺少信度效度检验就任意使用;实验周期短,缺乏必要的数据对比(如前测与后测对比、实验组与控制组对比)或因干扰因素控制不力导致对比不可信;数据类型或数据收集方法与所要解决问题的需要不符,等等。这些现象,必须坚决杜绝。
特别指出,样本的选择需要考虑到两个因素:数量和代表性。数量指每组样本的数量必须大到足够得到正则分布的统计结果,比如一些专家提出每组样本至少要40个,就是这个意思。代表性指所选样本对研究选题所关心的范围而言有足够的代表性。
设计性研究:包括方案设计、模型设计、作品设计等,一般应该有完成的作品。设计研究一般应有设计需求分析、设计目标确立、设计创意方案、设计实施过程、设计产品评价或测试等环节。即这类研究在设计之初必须有明确的目标;在设计研究推进的每个环节,都必须通过对比、筛选或优化等手法,说明指向结果的理由;设计的结果必须贯彻和体现设计过程中的思想与方法,并达到设计目标的要求。特殊情况如项目规模太大工作强度过大而做论文时间周期较短,允许论文将阶段性结果作为研究目标,但必须满足文、题相符,方法合理,阶段完整,研究工作量适度等要求。
注释这类研究较多出现的情况是只给出了设计,但设计目的是何,何以得到设计,何以优化设计,设计质量如何等问题被严重忽视。实际上,本类研究强调的是“设计研究”而不只是“设计”,不是以给出了一个“设计”作品为目标,应更执着于对设计过程与方法的合理性、科学性的探讨。此类论文的题目可以称为“……设计”或“……设计研究”。出现比较多的一种失误是在完成“设计”之后又做了些简单的试用,就将题目改为“……设计与应用研究”,这是不对的,逻辑上是不严谨的。因为,假如在题目中加上“应用研究”的字样,则必要求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