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院校创新资助育人体系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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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院校创新资助育人体系的思考
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石,而学生的资助工作是促进教育公平的有力保障。但是资助育人工作成效不明显其中突出的问题是:贫困认定不够科学合理、资助内容单一、资助方式不够灵活,希望创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标签:地方院校;资助育人;资助内容
自200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出台以来,我国主要的资助体系“奖、贷、助、补、减”。每年资助范围覆盖率为21%左右,但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学生的“贫困”。地方院校资助经费主要是国家投入,贫困生比重大,资助力度小,单一的资助育人体系,地方院校很难达到资助育人效果。
一、地方院校资助工作主要问题及原因
经过十七年的努力,我国高校资助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然而,随着高校扩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数增大、结构复杂,现有的资助体系根本满足不了日益多元化的发展需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传统的生存型转化为发展型。当前地方院校资助工作体系,实现了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目标。但是,重“资助”轻“育人”。资助工作的主要功能是“育人”,高校还不能将资助工作转化为一种育人活动来开展。“资助”与“育人”存在“两张皮”的现象。资助育人工作有待提高和创新模式。
(一)未能建立科学合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是资助工作的基础,是一个动态过程,应根据东西部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和学生个人消费行为作为重要依据。但是,地方院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时,学生开具镇级部门或以上贫困证明材料作为困难佐证材料。不诚信学生开具虚假证明,由于贫困认定缺乏量化、标准,很多学生弄虚作假,假贫困变成真贫困。由于高校贫困生基数大,无法深入了解每位贫困生家庭情况,学校评定工作小组仅仅根据学生申报材料来评定,缺乏真实性、科学性,因此影响了高校资助工作成效。
(二)缺少多元化扶助的资助内容
高校扩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数增大,资助部门事多人少,未能做到精细化,也未能跟踪贫困生成长,并建立资助育人长效机制。据调查数据显示:地方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占23%左右,其中有52.5%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存在心理异常情况,他们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可见地方院校资助工作重“物质”轻“精神”,扶助内容单一化。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能主动“脱贫”
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能主动“脱贫”,他们以穷为荣;更有甚者,“装穷”“争穷”。而且资助方单向资助体系是最常见的资助模式,从而忽略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潜能,也就是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地方院校资助工作还不能够充分利用受助生关系网,助长了他们不劳而获的思想和依赖性,不利于培养他们独立、自强的人格。
二、构建全方位的、多元化的、个性化的资助育人体系
(一)执行政策。全方位资助育人
所谓“全方位资助育人”指的是“奖、助、贷、勤、补、减、免”。“勤工助学”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是高校资助体系的具有“造血”功能。勤工助学有助于学生成长成才,高校应拓宽勤工助学岗位,特别是校内技术的勤工助学的岗位,不但有利于培养学生技能,而且学以致用,增强自信,从而增强就业竞争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输血”到“造血”的转变,构建“输血”“自我造血”“再输出血液”的循环是资助工作发展模式。
(二)拓宽渠道,多元化资助育人
开展资助工作时应采取多样化形式。寄送新生录取通知时,给新生和家长寄送宣传资料,让他们了解相关资助政策。然后,新生报到时,通过宣传影片宣传。同时,通过班主任召开新生班会了解。新生大会上,安排专职辅导员讲解资助政策,贫困生面对高额学费,消除他们的顾虑。最后,召开典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座谈会。
(三)个性化成长成才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高等教育应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也就是说,教育要公平,面向全体学生,每一个学生都有其独特性和潜能,學校应尊重学生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化发展。可见,资助育人工作应将受助学生自我发展潜能放在首位,帮助他们发掘潜能,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个性化培养引导受助学生实现自我价值,由被动受助到主动发展。
三、总结
总之,资助是基石,育人是核心,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将“育人”作为资助工作的首要任务,构建全方位的、多元化的、个性化的资助育人工作体系,坚持资助与育人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