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与政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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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房地产业
一、房地产业基本概念
1.房地产业的含义
房地产业是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服务和管理的行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和其他房地产活动。在国民经济产业分类中,房地产业属于第三产业,是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
2、房地产业与建筑业的关系
区别:建筑业是物质生产部门,属于第二产业;房地产业兼有生产(开发)、经营、服务和管理等多种性质,属于第三产业。
关系:业务对象都是房地产。
3.两个基本概念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简称住房制度改革或者房改,把过去那种城镇住房主要依靠国家投资建设、排队分配、低租金使用的做法,转变成为主要由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建设、从市场上购买或者承租的“住房商品化和社会化”的做法。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简称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把过去那种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合一,土地供应采取无偿划拨,有限期使用,不得转让的做法,改变成了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主要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给单位或者个人,有限期使用,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做法。
二、房地产业的作用(考点)
(1)可以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中央的物质条件。房地产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生产要素,任何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房地产。
(2)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可以带动建筑、建材、化工、轻工、电器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增长。
(3)可以改善人民的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
(4)可以加快旧城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变落后的城市面貌。通过综合开发,避免分散建设的弊端,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
(5)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改善投资硬环境,吸引外资,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
(6)可以扩大就业,特别是房地产经济行业和物业管理行业,需要的从业人员较多。(7)可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三、房地产业的细分(考点)
房地产业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和其他房地产活动。其中,房地产中介服务和物业管理合称房地产服务业;房地产中介服务又分为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估价和房地产经纪。因此,房地产业可分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和房地产服务业,房地产服务业又分为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和物业管理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又分为房地产咨询业、房地产估价业和房地产经纪业。咨询
中介服务业估价
房地产开发业物业管理经纪
房地产业
房地产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房地产开发商主要是组织者和决策者,我国房地产业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占主体地位。
房地产咨询业:主要由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机构或者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济机构承担。
房地产估价业:房地产估价活动主要由房地产估价师来完成。房地产估价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
房地产经纪业:是房地产市场运行的润滑剂。房地产经纪活动由房地产经纪人来完成。房地产经纪业是知识密集和劳动密集的行业。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逐步由新建房地产买卖为主转变为存量房买卖和租赁为主,房地产业经逐步由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转变为房地产经纪等房地产服务为主。在成熟的房地产市场中,房地产经纪业是房地产业的主体。
物业管理业:是劳动密集和知识密集的行业。
四、房地产业的历史沿革
房地产业在中国是一个既古老又新兴的产业,其发展大体上分为下列五个时期:
(1)1949年以前。一土地和房产的私有制为基础的。
(2)1949-1955年。
(3)1956-1965年。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城市房地产中的主体地位。
(4)1966-1978年。住房问题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
(5)1978年以后。1978年10月2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报告证实提出:“社会主义的市场体系,不仅包括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等商品市场,而且应当包括资金、劳务、技术、信息和房地产等生产要素市场;单一的商品市场不可能很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建立房地产市场,确立了房地产市场的地位,宣传了中国社会主义房地产市场的诞生。
2003年8月12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指出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1-2 城镇住宅制度概述
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主要得益于下列三项重大制度和体制的改革: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城镇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生产方式改革。
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考点、难点、重点)
我国传统的城镇住房制度是一种以国家统包、无偿分配、低租金、无限期使用为特点的实物福利性住房制度。
住房改革的目标: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
我国城镇住房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探索和试点阶段
1978年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关于房改的问题。198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汇报纲要》,正式宣布将实行住宅商品化的政策。
1979年开始实行向居民全价售房的试点。
1982年开始实行补贴出售住房的试点,即政府、单位、个人各负担放假的1/3。
1986年2月,成立了“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国的房改工作。
1988年1月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同年2月国务院批准印发了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国发[1988]11号)。标志着住房制度改革进入了整体方案设计和全国试点阶段。
(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和配套改革阶段
1991年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和实质性进展,进入了全面推进和综合配套改革的新阶段。1991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展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1]30号),其中明确规定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重申了城镇住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