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09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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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WTO《反倾销协议关于实施反倾销的三大要件及相关问题》
1980-2006(1-6)世界贸易组织公布的反倾销数量
中国是世界反倾销的头号目标国
▪ 反补贴税
对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奖金或补贴的外国商品 所征收的进口附加税。
反补贴的三大要件
补贴的分类
▪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分为三类
课时安排:2学时
▪ 教学重点
关税的特点和作用 关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教学难点
反倾销税和反贴补税,关 税保护率及计算,普惠制, 征收关税的方法。
第一节 关税概述
关税定义
一国对进出该国关税境域的实物 商品所征收的税收。有政府所设置 的海关征收。
关境与国境的区别
关税的特点: 间接税
进出口
主体 商人
进出口
若该项进口货物在进口环节需缴纳消费税,则计算公式为:
➢完税价格=国内批发价格÷[1+进口关税税率+(1+进口关 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20%]
4、关税完税价格中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1)以一般陆运、海运、空运方式进口的货物:
➢陆运进口:计算至该货物运抵境内的第一口岸
➢海运进口货物,应计算至该货物运抵境内的卸货口岸
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 关税优惠特遇。
普惠制的目的:
增加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外汇收入,加速发展 中国家的经济增长率。
理解普惠制: ①对国家和地区的规定
②对商品受惠国的规定 ③对受惠商品减税幅度的规定 ④对给惠国保护措施的规定 ⑤对原产地的规定:加工标准、增
值标准
反倾销税:对于实行商品倾销的进口商品所征收
➢货物从内地起运,从内地口岸至最后出境口岸所支付的国内段 运输费用,应予扣除;
➢在出口货物离岸价格以外,买方还另行支付货物包装费的,应 计入完税价格。
出口商品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如实向海关申报出口商品售予境 外的价格,对不符合海关审定价格依据的出口商品,海关将依序 按下列价格予以审定。
二、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作为进口货物的自驾进口的运输工具,海关在审定关税价格时,可 以不另行计入运费。
(二)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出口货物应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售予境外的离岸价格扣 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即: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具体审定完税价格应注意以下几点:
➢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国外的佣金的,若与货物离岸价格分列 的应予扣除;未单独列明的,则不予扣除。
(一)进口货物应纳关税
➢以我国口岸到岸价格(CIF)成交的,其成交价即为完税价格。 应纳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CIF×关税税率
➢以国外口岸离岸价(FOB)成交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FOB+运杂费+保险费)×关税税率
➢以国外口岸离岸价格加运费(CFR价格)成交的,应另加保险 费作为完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不可诉补贴 可诉补贴 禁止性补贴
第三节 关税征收
一、海关税则(关税税则)
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 口、出口的应税商品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 类一览表。
海关税则的内容
海关课征关税的规章条例及说明 应税物品的关税税率表。包括三个部分:
1、税则号列,简称税号;2、货物分类目录;3、税率。
海关税则的 货物分类方法
➢空运进口货物,应计算至该货物运抵境内的第一口岸
注意
陆运、海运和空运进口货物的运费和保险费, 应按实计算。如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按进 口同期运输行业的运费率计算运费;按照“货 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
(2)以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
➢邮运进口货物,以邮费作为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应按货 价的1%计算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第九章 关税
▪ 教学目的要求、难点重点 ▪ 第一节 关税概述 ▪ 第二节 关税类别 ▪ 第三节 关税征收 ▪ 第四节 关税保护度 ▪ 第五节 关税减让谈判 ▪ 思考题
教学目的要求、难点重点
▪ 教学目的要求
各国征收关税的目的,关 税的类型,征收关税的依 据和关税的保护度,关税 减让谈判,掌握关税的措 施和作用
差别关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报复关税)
特定优惠关税
对特定的从某个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全部商品或 部分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
⑴宗主国与殖民地附属国之间的特惠税 ⑵洛美协定国家之间的特惠税
五个洛美协定
2005年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从价税%)
普遍优惠制——GSP,简称普惠制
含义:发达国家承诺对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商品,特
1、按照货物的自然属性分类 2、按货物的加工程度或制造阶段分类 3、按货物的成分分类或
按工业部门的产品分类 4、按货物的用途分类 5、按货物的自然属性分成大类,
再按加工程度分成小类
1、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 2、联合国经济理事会下设的统计委员会编制的 《国际贸易标准分类》 (SITC)
3、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协调委员会”的目录)(HS)
客体 货物
关税的作用:
(一)关税是各国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措施 (二)关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 (三)关税可以调节进出口贸易 (四)关税调节生产领域的发展方向
第二节 关税类别
按征收目的 按商品流向 按征税待遇
进口关税 出口关税
财政关税
百度文库过境关税
保护关税
普通关税
特定优惠关税
优惠关税
普遍优惠制下的关税
最惠国待遇下的关税
应纳税额=(CFR+保险费)×关税税率=CFR/(1-保 险费率)×关税税率
货物分类目录
二、计税标准 从量税
从价税
复合税
选择税
滑准税
差价税
季节税
图例:征收关税的方法(2002年数据)
一、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
关税完税价格是海关计征关税所使用的计税价格,是海关以进出 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的价格。
(一)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1、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 础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到岸价格包括货价及货物运抵我国关 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 2、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运往境外加工后复境运回;运往 境外修理后复境运回;以租赁租借方式进境。 3、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估定:进口货物成交价海关审查 未确定的,按一定办法依次确认。 ➢完税价格=国内批发价格÷(1+进口关税税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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