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发[20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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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银行开展的非标业务主要有哪些

目前银行开展的非标业务主要有哪些

目前银行开展的非标业务主要有哪些?一、非标资产简介非标资产的全名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

标准化的融资渠道,如银行贷款、债券融资等,均是在一种相对明确、规范与公平的机制保护下进行的投融资过程。

“标准化债权资产”主要指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标准化债权品种:“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票据(ABN)、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央行票据、政策性银行债、商业银行债、非银行金融债、国际机构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非标产品则是绕过银行或债券审批管理部门,通过某个非标准化的载体(如信托计划等),从而将投融资双方衔接起来。

在2013年3月份银监会出台的“8号文”中,指出当前非标资产的存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一直以来,银监会对银行的信贷规模有着严格的监管,75%的存贷比红线限制了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规模。

另外,银监会在银行信贷资产的投资领域上也有所限制,例如限制银行贷款投向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企业、矿产企业等产能过剩行业。

因此,在寻求监管套利的动力之下,银行找到了一种新的放贷形式——投资非标资产——来规避银监会的监管。

从投资非标资产的主体——商业银行的角度来看,投资非标资产这种监管套利的行为能够为其带来诸多好处。

一方面,与普通贷款相比,通过投资非标资产为实体经济提供“贷款”业务的收益率相对偏高,能够为银行创造更高的效益; 另一方面,利用理财资金投资非标资产属于银行表外业务,不在银行的会计科目中体现,银行在做大非标资产规模的同时不需要考虑存贷比限制;通过同业业务投资非标则因属于同业资产,仅需计提20%的风险权重,在银行会计科目中主要体现在买入返售资产以及应收款项投资项下。

因此,在过去几年内,银行非标业务实现了快速扩张。

企业金融客户经理岗位资格试题及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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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金融客户经理岗位资格试题及参考答案一、单选题(共70题,每题1分,共70分)1、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A、错误B、正确正确答案:B2、所有纳入本行统一授信管理范围的客户,包括传统授信业务客户和类信贷业务客户,除以下哪种情况外,应发起评级申请( )A、尚无本行内部评级B、虽有本行信用评级,但已过评级有效期C、本行信用评级且在有效期内,但已获得新的年度财务报表D、本行信用评级且在有效期内,但公司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正确答案:D3、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洗钱活动,有权利、有义务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

A、对B、错正确答案:A4、低风险银行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押汇、应收款质押融资及福费廷业务,本行需在收到开证行或保兑行发送的加密押承兑电文,并核实开证行付款责任真实性后,可视同本地客户管理。

A、错B、对正确答案:B5、()也称为直接调查法,是指客户经理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调查对象提出若干问题,并从其回答中直接获取信息资料的一种方法。

A、实验调查法B、询问调查法C、观察调查法D、实践调查法正确答案:B6、协办机构不能自行发起债项授信业务。

B、错正确答案:B7、市场营销战术6PS理论中包括政治权利吗A、错B、对正确答案:B8、办理单笔等值( )万美元以上(不含)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银行应按展业原则,确认交易单证所列的交易主体、金额、性质等要素与其申请办理的外汇收支相一致。

A、20B、3C、5D、10正确答案:C9、下列属于客户信用评级方法的是()A、以上都是B、规范分析法C、定性分析法D、定量分析法正确答案:A10、地方工会采取全国、省级、市级、县级总工会,基层工会五级管理模式,街道(乡镇)总工会作为县级总工会派出机构或基层联合会。

A、对B、错正确答案:A11、我行并购业务可通过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方式落地,也可通过表内并购贷方式落地A、对B、错正确答案:A12、某分行开展一笔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业务,因业务项下《资金信托合同》、《信托贷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等通道合同及基础资产合同分行不是签约主体,分行在业务落地后未进行整理和收集。

理财产品资金池模式及银监会8号文件十大解读

理财产品资金池模式及银监会8号文件十大解读

理财产品资金池模式普益财富研究员理财产品资金池模式已成为中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主流模式,是指多个理财产品对应多笔资产、理财产品以多元化投资的集合性资产包作为统一资金运用。

但这种模式也潜藏着兑付以及流动性风险,银监会今年开始对各大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池进行现场检查,要求银行在4月底前进行整改,很多市场人士担心监管机构一刀切使资金池模式消亡,这种现象是否会发生?未来银行理财产品将走向何方?本期理财周刊邀请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等三位专家对此谈谈他们的看法。

资金池模式还不至于消亡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池模式只是在监管上不规范,以至于市场上普遍认为这是“庞氏骗局”。

郭田勇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对此表示并不赞同。

他表示,如果银行理财是“庞氏骗局”,那么整个银行业务都是“庞氏骗局”,因为就连存款投向也不是很清楚,银行业务的核心都是期限错配。

近期银监会出台《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监管重点指向银行理财产品在非标准化债权资产领域的投资行为,监管的方向是正确的,但预计监管层对资金池模式不会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因为银行理财产品是否会出问题,不在于期限错配,而是取决于投向的标的资产的质量。

郭田勇还指出,今后银行理财产品运作上重点还是要把关标的资产,以往其投向还是比较稳健的,即使是普遍存在的资金池模式,整体上也是投向信托、债权等低风险的资产,银行只要继续坚持这种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风格,包括资金池方式操作的银行理财产品都不会出系统性风险。

银行业面临理财运营模式整改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法规不完善,导致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池与资产池常常无法一一对应,多数银行通过组合投资的方式将客户的资金进行合适的配比。

银监会近日下发《通知》,按照其监管意思,这相当于采取了一刀切做法,但资金池模式不会消亡,只是要求理财产品在一定的框架下运行。

今后理财产品对于债权、非标准化债权投资业务的资金和资产将一一对应,每个理财产品单独列账,其投资标的及投资风险必须向投资者提示,对于银行来说将面临全面整改。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3.08•【文号】银监办发[2013]71号•【施行日期】2013.03.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71号)各银监局:现将2013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2013年3月8日2013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要点2013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强化监管、深化改革、优化服务三大主线,切实落实风险监管的底线思维,有效处置化解传统领域风险,前瞻防控苗头性、趋势性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加强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转型发展,切实强化服务“三农”的战略定力,加强创新驱动,持续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全面做好守住风险底线、服务实体经济、推动转型发展、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四篇文章”。

一、守住风险底线(一)严控不良贷款反弹。

一是做实资产质量。

全面清查和如实反映隐性不良贷款,确保年内完成全面清查入账处置工作要求。

二是加强贷款分类管理。

把贷款五级分类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和基础工作,加强质量管理,强化技术支撑,不断提高贷款分类的精细度和准确度。

有条件的机构可试点推行十级分类法。

三是关注重点企业客户风险。

督促确定辖内行业风险管理重点,切实加强行业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关联企业的风险跟踪。

加强对完全出口依赖型、快速多元扩张型、集团关联复杂型、多头担保举债型、高财务杠杆型、私募包装型企业的风险核查和评估。

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要及时保全资产直至退出。

四是持续优化信贷行业结构。

将信贷结构优化作为常态性工作,高度关注与经济周期密切相关的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以及钢贸、光伏、纺织等产能过剩行业的风险,对其他行业要加强研究,审慎判断,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信贷政策工作的意见-银办发[2013]26号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信贷政策工作的意见-银办发[2013]26号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信贷政策工作的意见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信贷政策工作的意见(银办发〔2013〕26号)根据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要求,现就做好2013年信贷政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三农”金融服务认真学习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精神,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支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积极发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支农作用,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切实做好农业春耕备耕金融服务工作,支持国家粮食安全生产。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配合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和信贷投向的监测指导,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坚持正确的信贷投向。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198号)要求,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和机制,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取得新突破。

探索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普及一批有特色、有效果的创新金融产品。

着力推动基于订单农业的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健全订单农业信贷抵押担保机制。

探索以农村改革试验区为平台,研究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有效途径和商业可持续模式。

认真总结完善吉林土地收益转让保证贷款模式,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各类农村产权的抵押贷款创新试点。

积极推动农村支付结算、信用体系等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近期,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直接或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交易平台等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业务增长迅速。

一些银行在业务开展中存在规避贷款管理、未及时隔离投资风险等问题。

为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促进相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二、商业银行应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

单独管理指对每个理财产品进行独立的投资管理;单独建账指为每个理财产品建立投资明细账,确保投资资产逐项清晰明确;单独核算指对每个理财产品单独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确保每个理财产品都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对于本通知印发之前已投资的达不到上述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商业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于2013年底前完成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资本计提。

三、商业银行应向理财产品投资人充分披露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情况,包括融资客户和项目名称、剩余融资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结构等。

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所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发生变更或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在5日内向投资人披露。

银监发【2013】8号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发【2013】8号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发【2013】8号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一个银监会八号文的解读,《规范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解读之一:把所有不在银行间以及交易所交易的资产统统归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其中把部分带回购的股权以及在北金所等挂牌的统统归为非标准化,基本把信托、券商、基金、产权类交易所挂牌的所有产品纳入管理。

圈定范围广泛,前所未有。

《规范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解读之二:对非标准化债权分开建账,单独管理,增加管理的手续环节,并且厘清各个产品风险独立测试,对于混合打包以及资金池对接一揽子的类非标准化债权产品进行了厘清,这种厘清让银行对各个产品进行独立刻划,增加了透明度,也为信托产品等入池增加了很大难度。

《规范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解读之三:对以前没达到要求的进行追溯,比照自营贷款进行计提资本金以及风险资本。

这个比较狠,具有很大的惩罚性。

让以前做了不合规的付出代价。

《规范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解读之四:清晰化理财产品的投向,尤其是对非标准化债权投资进行披露,并且要披露给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人,这个同样也比较厉害,因为目前银行理财产品通过久期以及风险溢价错配,模糊理财产品投向,从而获得高收益。

这下需要定向披露,基本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银行滥设产品.《规范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解读之五:理财产品等同自营贷款一样进行尽职调查、合规审查以及贷后管理,这样增加了银行投资非标的成本,对项目本体提出了更为精细的要求,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一些实效性的包装产品。

《规范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解读之六:对非标准化理财产品进行总量控制,设置两个线35%以及总资产4%为红线,并且执行“孰低”的严格标准。

这个用双线限定了总量。

控制了量上面的风险敞口。

这也测度出了银监会对这类“类影子金融的”容忍度进行一个量的刻画。

《规范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解读之七:必须总行批准,也就限定了批准权。

以前很多分行可以自行进行入池业务进行了叫停。

比如工商银行,中行等很多大行分行尤其是一级大分行具有这类自主权,这次明确了权力统统上收。

银监会2013年“8号文”主要内容和特点分析

银监会2013年“8号文”主要内容和特点分析

银监会2013年“8号文”主要内容和特点分析随着近年来经济形势日趋复杂化,理财产品收益及其保值问题也成为投资者、银行和信托等金融机构无法回避的问题。

近期个别理财产品出现兑付风险或纠纷,引起了监管当局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中国银监会于2013年3月25日出台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即银监会2013年“8号文”,以下简称《通知》)。

该文件的出台给银行理财业务带来了巨大影响,引发社会各界对银行及其理财业务的重新审视。

本文对《通知》的核心内容进行分析,并就银行落实该文件的注意事项进行提示。

>>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点击合时代《通知》试图规范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理财业务。

所谓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这些债权资产的风险相对不确定,债权有关主体及债权涉及的具体项目信息也比较复杂,缺乏较为系统的披露和约束机制,这是银监会选择此类债权资产投资进行严格规范的主要原因。

此类债权资产的风险相对较高,但投资收益也较高,这是吸引银行与投资者的重要缘由。

银监会规范此类债权的投资,不仅仅出于投资风险的防控,还意于防止这些投资变相规避贷款规模及贷款相关监管规则。

值得注意的是,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界定使用了举例加概括的界定方式,但其范围极为广泛,这些资产也是近年来各类理财资金较为集中的投资去向。

正因为如此,社会各界对银监会的《通知》给予高度关注。

从《通知》内容来看,它所指向的理财业务也未限于个人理财业务,而应理解为既包括个人理财业务也包括非个人理财业务。

这与传统上银监会侧重规范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的做法有所不同。

例如曾经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仅针对个人理财业务投资事宜。

另外《通知》仅限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理财产品投资,但是并不试图约束股权资产投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257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257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257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长效机制建设,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2013年11月1日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案防工作,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外国银行分行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案防管理体系,完善案防管理制度和流程,强化法人负责和责任追究,推进案防长效机制建设,实现案防关口前移,及早防范和化解案件风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其他财产权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当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案件。

第五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绩效考评工作的意见-银监办发[2013]78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绩效考评工作的意见-银监办发[2013]78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绩效考评工作的意见正文:----------------------------------------------------------------------------------------------------------------------------------------------------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绩效考评工作的意见(银监办发〔2013〕78号)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银监发〔2012〕34号,以下简称《指引》)印发以来,对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管理,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从执行情况看,仍存在一些较突出的问题。

为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落实《指引》要求,认真改进绩效考评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科学制定经营计划目前,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制定经营计划时未充分考虑市场发展状况,过分强调竞争排名,经营计划指标脱离实际,大幅超过机构的发展能力。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市场变化以及自身发展战略、风险偏好与风险管控能力等因素,科学测算和确定合理的年度经营计划;及时将年度经营计划和绩效考评制度报送银监会或有关派出机构。

二、合理分解考评任务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内部业务条线部门在向下分解经营计划和考评任务时,计划越分越大,任务越压越重,层层加码,导致基层分支机构面临较大考评压力,经营行为扭曲,违规风险事件时有发生。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提高预算与绩效考评的精细化管理,在向下级机构分解考评任务时,充分考虑其经营管理能力、金融服务水平及经营特色,合理确定考评要求。

三、强化风险合规考评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中“重发展、轻风险”,风险管理类和合规经营类指标权重设置较低,不利于强化分支机构的风险合规意识。

银监会8号文

银监会8号文

银监会将叫停交易所“非标”交易2013年11月18日17:09 本文来源于财新网市场人士认为,监管部门进一步清理银行理财资金投资非标资产的业务,为银行资产管理计划试点清路【财新网】(记者王申璐)银监会或将叫停金融资产交易所的部分金融资产转让交易业务。

这主要是指银行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下称非标资产)。

来自一家国有银行和某金融资产交易所的有关人士都向财新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

“目前还没收到银监会下发的文件,但是已经有所耳闻。

这主要是针对银行通过金融资产交易所投资非标资产的业务。

”金融资产交易所的有关人士告诉财新记者。

但金融资产交易所的其他业务,如金融股权、金融不良资产交易等,不会受到影响。

银监会于2013年3月下旬正式下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即“8号文”),旨在加强对银行理财资金投向非标资产的监管,规定理财资金投资非标的余额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比例限制:一是不能超过理财产品余额的35%,二是不能超过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

为了规避8号文的限制,不少商业银行寻求各种办法尝试将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标准化”,其中包括借助各金融资产交易所、地方股权交易中心等平台,例如,将应收帐款等资产包装为小贷资产,在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再用银行理财资金去买。

此类业务在今年5月左右即很快突破近万亿元。

按照8号文的规定,非标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不仅限于信贷资产、委托债权等。

金融资产交易所并不属于上述两种市场,因此即使在金融资产交易所的平台上再包装,仍然属于非标资产。

银监会披露,截至2013年6月末,银行理财资金余额9.08万亿元,其中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余额2.78万亿元,比“8号文”出台前下降了7%。

有市场人士分析认为,银监会进一步清理银行理财资金投资非标资产的业务,和银行资产管理计划试点方案的推出不无关系,“银行资产管理计划的推出,有助于推动非标业务标准化。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4.09•【文号】银监发[2013]10号•【施行日期】2013.04.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3]10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2013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遵循“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总体原则,以控制总量、优化结构、隔离风险、明晰职责为重点,继续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控。

现就2013年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严格把握定义。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机关、事业、企业三类法人。

(二)完善“名单制”管理。

各银行要继续完善融资平台“名单制”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客户信息,并按季报送监管机构。

(三)动态调整风险定性。

各银行要继续按照融资平台自身现金流覆盖债务本息的情况,将融资平台分为“全覆盖”、“基本覆盖”、“半覆盖”、“无覆盖”。

“全覆盖”是指借款人自有现金流量占其全部应还债务本息的比例为100%(含)以上;“基本覆盖”是指借款人自有现金流占其全部应还债务本息的比例为70%(含)至100%之间;“半覆盖”是指借款人自有现金流占其全部应还债务本息的比例为30%(含)至70%之间;“无覆盖”是指借款人自有现金流占其全部应还债务本息的比例为30%以下。

各银行应审慎合理测算融资平台自身现金流,并对分类结果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报牵头行汇总形成一致性意见,并按季上报监管机构。

银行的表内、表外、表表外业务:

银行的表内、表外、表表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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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表外业务 狭义的表外业务: 列入资产负债表,但同表内业务关系密切,在一定条件下 会转为表内资产、负债业务的经营活动。通常将这些有风险的 经营活动称为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 具体业务:贷款承诺、担保、金融衍生工具、投资银行业 务。 广义的表外业务: 商业银行从事的所有不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的业务。它们 是商业银行以中间人身份办理收付、委托事项,收取手续费的 业务。 具体业务:狭义的表外业务和金融服务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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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表内业务——国内贸易融资 (二)“厂商银”三方业务 是指银行为客户(买房)购买货物提供的预付款融资,银 行、买方、卖方签订三方协议,收到预付款的卖方要按照协议 要求将货物发放到银行指定的仓库才算解除责任。 “厂商银”和存货质押的区别是,存货质押的前提是客户 先有货物压给银行才能得到贷款,厂商银则是银行先贷款以后 才有货物质押; 三方协议一般规定卖方(厂家)收到预付款以后向银行承 诺:(1)如果再贷款到期时买方未提够预付款金额的货物, 厂家需将未提货部分的资金退还给银行,即“差额返还责任”; (2)买方已提取货物在贷款到期时未全部实现销售,由厂家 再把货物买回去,即“厂家回购”;感觉这个主要是给下游经 销商的贷款,经销商可以用卖货物的钱解押另一批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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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表内业务——专业融资 专业融资: 一、业务简述 是指针对飞机、船舶、大型成套设备、工程机械等产品提 供的融资,这些产品的特点是金额大,买者难以一次性付清全 款,因此通过银行贷款来购买就可以提前投入使用,然后以分 期付款的方式偿还银行的贷款本息,也称为“买方信贷”。 二、适用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 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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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表外业务——担保业务 担保业务 担保,即银行应某交易中一方申请,承诺当申请人不能履约 时由银行承担对另一方的全部义务的行为。 担保业务不占用银行资金,但却形成银行的或有负债。 银行在提供担保时,要承担客户违约风险、汇率风险以及国 家风险等多项风险。因此,《巴塞尔协议》将银行担保业务的 信用转换系数定为100%。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银行保理融资业务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35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银行保理融资业务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35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银行保理融资业务管理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银行保理融资业务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35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储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近年来,银行保理融资业务发展较快,其中卖方单保理增长尤为迅速,一些银行存在借保理融资之名叙做一般性贷款,放松融资审查等问题。

为防范和控制风险,促进银行一保理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保理业务是指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银行融资、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及坏账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债权人将其应收账欲转让给银行,不论是否融资,由银行向其提供应收账款催收、应收账款管理和坏账担保中的至少一项服务。

二、银行保理融资是指在保理业务基础上开展的以卖方转让应收账款为前提的银行融资服务。

其中,卖方双保理融资是指在买方保理机构承担买方因财务或资信原因拒付风险的前提下,由银行为卖方提供的保理融资,包括出口双保理和国内销售双保理。

卖方单保理融资是指没有买方保理机构参与,由一家银行独立为卖方提供保理融资的服务,包括出口单保理、国内销售单保理等。

三、银行应结合本行经营战略对保理融资业务清晰定位,并根据保理融资规模和复杂程度,建立相匹配的组织架构。

保理融资规模较大,复杂度较高的银行,应设立专门的保理业务部门或团队,配备专业的从业人员,建立完整独立的前中后台管理流程。

四、银行应对各类保理融资业务制定明确的政策和程序,保持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

监管风暴下同业投资如何穿透授信:ABS、集合资管、债券投资、公募基金等八类业务详解

监管风暴下同业投资如何穿透授信:ABS、集合资管、债券投资、公募基金等八类业务详解

监管风暴下同业投资如何穿透授信:ABS、集合资管、债券投资、公募基金等八类业务详解本文作者为工商银行总行姚影,金融监管研究院创办人孙海波导言:银监会一直以来其实都强调对同业投资穿透授信的问题,127号文中表述比较模糊,金融机构同业投资应严格风险审查和资金投向合规性审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所投资基础资产的性质,准确计量风险并计提相应资本与拨备。

《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40号)要求表内外同业业务集中统一授信,对于同业业务交易对手总部集中名单制管理。

但实际业务过程中,同业投资业务,尤其是银行自营资金投资集合类资管,包括信托资金池、券商集合类资管计划、券商大集合、银行同业非保理财、ABS优先级、以及部分仍然存在的同业出隐形回购或兜底函业务,都没有真正做到穿透后对底层资产授信。

近期因为监管风暴,银行大量赎回的委外业务,其中部分原因也在于无法穿透到对底层资产做授信。

一方面是穿透后对底层所有资产授信工作量太大,另一方面是管理人也很难适应这样的要求,对银行投资人做特殊信息披露。

当前从银监会的检查风暴来看,穿透的力度明显强化,而同业投资授信问题又给银行实际业务操作带来很大困扰。

在强监管压力下,去通道趋势非常明显,但对于仍然存续以及仍然可以合规开展的同业投资业务,银行如何进行分类授信,本文希望可以深入探讨。

一、同业投资业务授信管理存在的误区与企业客户相比,同业投资业务更为复杂,管理难度更大,对其的授信管理应区别于企业客户,根据实际风险和风险来源的不同,采用差异化的授信方式。

目前,同业投资业务授信存在以下几方面误区:一是仅对通道、基金管理人授信。

授信的本质是给客户直接或间接提供融资支持。

通道既不是融资主体,也不承担信用风险,只是由于牌照优势被银行借用,和银行共同承担部分法律风险和合规风险,对通道进行授信并无道理。

同时对于基金业务来说,基金管理人(GP)的职责是制订投资策略、挑选投资标的、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其根据出资金额(一般为基金总规模的1%)承担市场风险,最终的信用风险还是由LP来承担。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1.22•【文号】银监发[2007]8号•【施行日期】2007.0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7〕8号)各银监局:为做好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试点工作,进一步明确村镇银行组建程序和申请材料要求,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银监会制定了《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请将此文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各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

组建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银监会报告。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规章和文件要求,现就村镇银行组建及审批工作指引如下:一、组建工作要点(一)申请筹建的主要工作1.确定组建地点。

主要发起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银监局发布的需要设立机构的地域名单选择组建地点,进行考察论证,并与拟设地银监局沟通后,开展筹建准备工作。

需要设立机构的地域名单依据省内县域金融服务充分性状况确定,重点解决服务空白和竞争不充分问题。

2.履行法律手续。

全体发起人(出资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签订发起人(出资人)协议书,确定拟组建村镇银行的组织形式、出资方式和股本结构,明确发起人(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监会工作人员履职问责试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监会工作人员履职问责试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监会工作人员履职问责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11.24•【文号】银监发[2006]85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监会工作人员履职问责试行办法的通知(银监发〔2006〕85号)机关各部门,各银监局:现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履职问责试行办法》(以下简称《问责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问责办法》是银监会内部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规范银监会工作人员履职行为,严格内部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全面履行银行业监督管理职能的重要保障。

贯彻执行《问责办法》,对于推进银监会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依法、公开、公正、高效地履行职责具有重要的作用。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执行《问责办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认真抓好落实。

要对学习贯彻《问责办法》作出具体部署,认真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引导全体工作人员领会其基本精神,认清意义,提高认识,熟知内容,明确相关规定。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履职问责规定,严于律己,为人表率,自觉接受监督。

要依据《问责办法》,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尽快完善各级各类人员工作岗位职责和要求,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和措施,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问责机制。

要加强对执行《问责办法》情况的督促检查,不断加大履职问责工作力度,保证问责制度的有效实施。

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问责办法》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向银监会反映。

2006年11月2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履职问责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的监督管理,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依法、公开、公正、高效履行职责,促进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银监会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会机关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规程的通知-银监办发〔2018〕13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会机关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规程的通知-银监办发〔2018〕13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会机关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规程的通知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会机关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规程的通知银监办发〔2018〕13号现将银监会机关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银监局应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实施细则。

请各银监局将此件转发至辖内银行业第三方调解机构。

附件:1.银行业消费者投诉事项补正告知书2.银监会机关银行业消费者投诉转办单3.银监会机关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受理登记表4.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受理告知书5.银行业消费者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6.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办理告知书7.银行业消费者投诉事项回复函8.银监会机关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置结果登记表2018年1月19日银监会机关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程所称银行业消费者指购买或接受银行业金融机构产品或服务的自然人,以下简称“消费者”。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投诉,是指消费者因购买银行业金融机构产品或接受其服务,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银行业从业人员发生业务纠纷或服务纠纷,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银监会反映情况、主张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规范、合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的第一责任主体。

消费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产品或服务不满,原则上应首先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投诉。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明确统一的牵头部门,负责协调处理消费者投诉,并完善相应的投诉处理流程,负责对包括银监会转办投诉在内的所有消费者投诉进行妥善处理。

第四条投诉处理工作应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便民高效、多元化解的原则。

“8号文”解读 来袭

“8号文”解读 来袭

全面整顿影子银行“8号文”来袭1.影子银行概况影子银行最初是指美国金融市场把银行贷款证券化,通过证券市场获得资金或进行信贷无限扩张的一种融资方式。

根据金融稳定委员会FSB的定义,影子银行是指“在银行体系以外从事信用中介的机构和行为”。

在我国,影子银行目前表现为银信合作理财、地下钱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民间金融、私募投资、对冲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这种融资方式把传统的银行信贷关系演变为隐藏在证券化中的信贷关系。

1.1影子银行规模综合测算目前我国影子银行规模约为26.6万亿元,占名义GDP的56%左右,占银行信用的41%左右。

其中社会融资总量内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共计13.5万亿元、非银行部门持有的信用债4.2万亿、民间借贷4万亿、其他信托资产3.9万亿、银证合作1万亿。

我国的影子银行体系表外资产表内化是目前主要的监管思路。

以6万亿的银行理财资产来看,表外理财估计占75%左右,对应约5000-6000亿的债券资产。

此外,银证合作有大约1万亿的资产,其中大多数为票据资产。

图1:影子银行构成测算数据来源:世经未来1.2影子银行成因影子银行之所以近两年在我国迅速扩张,与我国当前的金融和监管环境有直接的关系。

首先,利率市场化进程中资金寻求更高收益,为影子银行提供了资金来源;然后,商业银行与监管机构的“猫鼠”游戏则是为影子银行提供供给的重要力量。

08年之后,国内银行监管体系趋严,从储备资本到逆周期资本,资本压力骤然上升;2009年以来,在天量信贷投放之后,货币和监管当局就不断的通过价格(加息)、数量(提准)工具、差别准备金率动态调整以及窗口指导等行政或半行政手段限制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

在企业再融资压力和中小企业“融资难”影响下,影子银行寻找到了资金投向,规模迅速扩张。

在我国99%的企业是中小企业,他们对GDP的贡献超过60%,对税收的贡献超过50%,提供了80%的城镇就业岗位和82%的新产品的开发,但是他们依然很难获得银行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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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发[2013]8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近期,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直接或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交易平台等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业务增长迅速。

一些银行在业务开展中存在规避贷款管理、未及时隔离投资风险等问题。

为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促进相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二、商业银行应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

单独管理指对每个理财产品进行独立的投资管理;单独建账指为每个理财产品建立投资明细账,确保投资资产逐项清晰明确;单独核算指对每个理财产品单独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确保每个理财产品都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对于本通知印发之前已投资的达不到上述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商业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于2013年底前完成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资本计提。

三、商业银行应向理财产品投资人充分披露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情况,包括融资客户和项目名称、剩余融资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结构等。

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所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发生变更或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在5日内向投资人披露。

四、商业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管理流程,对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进行投前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投后风险管理。

五、商业银行应当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总额,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
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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