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庄子与道家思想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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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庄子与道家思想
一、道家思想的主要概念
以老子、庄子为代表的道家,是先秦诸子中与儒学并驾齐驱的一大流派。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概念去讲解、理解道家思想。
1、“道”
“道”在中国文化典籍或话语中的意思多样。如《论语》中的“朝闻道,夕死可矣”的“道”,朱熹注为“事物当然之理”,与现在所说的“真理”相近。唐代韩愈提出文以载道的“道”,则指儒家正统的政治伦理观念。道家的“道”则另有别意或内涵丰富的多。它由道家的创始人老子在《老子》一书中提出。书中用“道”来说明宇宙万物的演变:“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认为“道”是“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命”在这里作动词“命令”解)的,所以“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法”亦作动词解,取法,遵循之意)。简而言之,“道”就是客观自然规律,同时又有着“独立不变,周行而不殆”的永恒绝对的本体意义。《老子》进而提出“反者道之动”的命题,猜测到事物都有正反两面的对立,并意识到对立面的转化。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道法自然”的观点,认为“道”是无限的、“自本自根”、“无所不在”的,强调事物的自生自化,否认有神的主宰;认为一切都处在“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之中。但他又认为“道”是“先天地生”的,这又同黑格尔的“绝对理念”又相像之处。另外,在《老子》中,还有这样言语:“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前面的“道”,有合理的规则的意思,后面的含义相反。因此,可以说,作为道家思想的核心概念,“道”的内涵复杂,既包含着朴素的唯物主义元素和辩证观念,又有唯心的特征;既是一个哲学范畴,有时又是一个社会性用语。
2、“无”
《老子》认为一切事物的生成变化都是有和无的统一,即所谓“有无相生”,但又强调“无”是更根本的,即所谓“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它被引申到社会人生当中,就是著名的“无为”思想。所谓“无为无不为”,以至“贵柔”、“守雌”、“不为天下先”等等,体现的就是以“无”为根本的“有无相生”。
3、“万物谐一”
这主要出于庄子。前面谈到,他认为“道”是“先天地生”的,从“道未始有封”即“道”是无界限差别的,达到“万物谐一”即万物也应该是齐一的、无差别的。他的“齐物我”、“齐是非”、“齐大小”、“齐生死”、“齐贵贱”等思想均源于此。
二、道家思想的积极、消极意义
看到事物是运动、变化、联系的,是道家思想最有价值的观念之一,像《老子》的“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庄子的“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都包含着丰富的辩证法内容。但是另一面,他们或忽视了对立变化的必要条件,也没有把事物相反面的转化看作上升的发展,仅仅是循环往复;或忽视事物的稳定性和差别性,陷入相对主义、诡辩主义乃至宿命的泥淖,所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运行意)。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而又玄,众妙之门”(《老子》);所谓“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小;莫寿呼殇子,而
彭祖为夭”(《庄子》)就有此之嫌。从人生哲学角度说,达观地理解生与死、贫与富、贵与贱等,尤其是庄子的在“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中获得逍遥自得,包含着丰富的追求个体人格独立和精神自由的美学意蕴,但这也是以不为天下先,无是非、等差别,只求安时处顺的消极处世原则为前提的。从社会学角度说,《老子》对“损不足以奉有余”的社会现实的痛恨,对“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的剥削、压迫的控诉,以及发出“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的抗争之声,无疑具有进步意义,但他往往又把这些都视为人的欲望所致,他说:“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因此,他进而鼓吹人在物质生活上应“知足”、“寡欲”,应归结到“绝圣弃智”、“无为而治”,即废弃一切人为的进步——从文字、技艺到各种文明,让人类社会回到古远的“小国寡民”的原始状态,因此,开历史倒车的实质,比孔子、墨子更为显豁。庄子的逍遥人生,有鄙视欲望人生,为不愿同流合污的人留下了一方精神家园的现实意义,但又带有明显的臆想特点和逃避现实的情愫。
三、道家学说与道教的关系
在先秦诸子学说中,之后同宗教直接联系在一起的,只有道家。形成于东汉晚期、由张道陵创立的道教(五斗米道,道教的早期形态,因入道者须出五斗米,故称),奉老子为教祖和最高天神,称之为“太上老君”,简称“老君”,这就是我们在道观中见到的“太上老君”神像;《老子》则被当作《道德经》。张道陵后来被尊为“掌道”和“正一天师”,道徒们亦称之为“张天师”。道教把《老子》提出的“道”神化为宇宙主宰并作为根本的信仰,对其中“谷神不死”、“长生久视”等内容作了宗教解释,作为宣扬道教神仙信仰的依据。同时继承了中国古代社会的巫术和求仙方术,宣传用符箓可以“招请鬼神”、“禳灾求福”,炼丹修持可以“与道合一”,得“道”成“仙”,走出尘世,进入仙境。晋以后,道教进行了多次变革,吸收了儒家的伦理纲常和佛教的轮回之说,最后构筑起由玉皇上帝、阎罗天子到城隍、土地的一套神袛系统,以及“去欲守静”的宗教教义。元以后,道教分成正一道和全真道两大教派,前者主要宣扬“招神去妖”、“禳灾求福”,道士可以结婚,称“火居道士”;后者主要主张“炼丹修仙”,倒是不结婚、须吃素。
至此我们可以大致明确,道家学说并不等于道教,道家学说主要是一种哲学学说,道教则是一种宗教;作为哲学家的老子和“太上老君”的老子也不是一回事,《道教经》与《老子》的本意,也不能等同。而且对道家学说的另一位代表人物庄子,道教根本没有涉及。
四、简谈儒道互补
以老子、庄子为代表的道家,不但是先秦诸子中与儒学并驾齐驱的一大流派,在此后的中国精神文化进程中,也是关系最为紧密的两种思想。
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都不是孤立的存在,它们之间都或多或少、或深或浅、或进或松、或广或窄地有着某种联系。但有联系并不一定就能产生互补效应,比如,人们常说的风、马、牛不相及——其中马、牛兴许有互补作用,马善于快速奔跑,于是给人代步,人骑马,乃至有了冷兵器时代的优势兵种骑兵;牛性子慢,更善于匀速牵引,于是被多用来耕耘。而风与马或风与牛,即很难说有何互补作用,因它们之间不存在对立统一的关系。世间具备互补关系的事物、包括精神、思想等,首先体现为一种对立关系,所谓对立,广泛意义上说,也就是不同,差异,其运动或展开的结果,往往就是相通、甚至统一。儒和道,我以为就属于后一种现象或关系。
一般认为,道家“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自守,卑弱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