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共25页PPT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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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伦理法律就是家族法律,家族法律也就是伦理法律 ,两者是二而一的东西。一般的原则是“家族高于 个人,名分重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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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阶级
关于阶级我主要谈两个方面: 1. 在生活婚姻方面的阶级差别 西方在阶级差别上从来没有中国这么严重。在欧洲
历史上我们看到卑下的资产者成为高贵的王公贵族 的责权人。(如犹太人地位低下,但可以成为债权 人)。 在生活婚姻上,如饮食、衣饰、房舍、婚仪、丧葬 等皆有等差。违法了就是逾制,为国法所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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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瞿同祖认为,《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的目的在于 研究并分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及主要特征。 瞿在结论中指出:从以上各章的讨论中我们可以充 分看出家族和阶级是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 要特征,在法律上占极其突出的地位。
瞿同祖认为,法律之儒家化是逐渐形成的,儒家化 是中国法律发展史上一个极为重要的过程,中国的 古代法律因此而发生了重大、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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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司法与家族主义 容隐和相告讦,同时
也不要求亲属在法庭上作证人。 但是对于谋反、 谋大逆、谋叛的大罪是不适用的。(孔子:父为子 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亲亲得首隐) (2)中国司法维护家族伦理的趋向在对待亲属复 仇的态度中更为明显。 在国家权力尚未发达的远古社会,基于血缘关系的 复仇极其普遍。直到上个世纪,在一些不发达的社 会组织里,这种风习依然很盛。但在中国却与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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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对其本国已往历史略有所知者,尤必附随一种 对其本国已往历史之温情与敬意。否则只算知道了 一些外国史,不得云对本国史有认识 。 ——钱穆《国史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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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的结构
第一章 家族
第二章 婚姻
第三、四章 阶级
第五章 巫术与宗教
第六章 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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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同祖认为,自儒家化的过程完成以后,中国古代 法律便无重大的、本质上的变化,至少在家族和阶 级方面是如此。换言之,家族主义及阶级概念始终 是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特征,它们代表 法律和道德、伦理所共同维护的社会制度和价值观 念,亦即古人所谓纲常名教。
梁治平认为,《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归纳起来, 有两个命题:第一,中国古代社会是身份社会;第 二,中国古代法律是伦理法律。(梁治平《法辩— —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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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刑法与家族主义 以家族为本位的社会基础,决定了中国古代刑法在
对待涉及家族的犯罪时,亲疏伦理关系自成为其需 考虑的重要因素。 直系尊亲属对子孙行使教养指责的权利,不成立伤 害罪;甚至非理故杀,亦处刑极轻。 子孙对父母有不逊侵犯的行为皆为社会和法律所不 容,不孝在法律上是极重大的罪,处罚极重。 亲属间的盗窃罪不同于凡人相盗,罪名是与亲等成 反例的。关系愈亲则罪刑愈轻,关系愈疏则罪刑愈 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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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把意识形态纳入研究范围。瞿认为,研究任何社 会制度或任何法律,都不可忽略其结构背后的概念 ,否则是无法了解那制度或法律的,至多只是知其 然而不知其所有然。从这些概念中,我们才能明白 法律的精神,体会为什么有这样的法律。(如儒家 与法家的思想,为什么儒家思想支配的中国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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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瞿同祖的基本思想
1. 法律与社会的关系。瞿认为: “法律是社会产物, 是社会制度之一,是社会规范之一。它与社会风俗 习惯有密切的关系,它维护现存的制度和道德、伦 理等价值观念,它反映某一时期、某一社会的社会 结构,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极其密切”。正是将法律 植根于衍生其的深厚的社会土壤中,瞿老分析了中 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及其主要特征。 2.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 为家族主义;一为阶级,简言之即为忠孝二字。二 者是儒家意识形态的核心,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 中国法律所着重维护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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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贵族官吏享有种种特权。 如刑不上大夫。贵族官吏通常可以罚俸、收赎、降
级、革职等方式抵刑。 注意: 第一、官的概念问题。古代的官,与其说一
种职位,毋宁说一种身份。即便去职,特权依旧。 因为丧失的是职位而不是官,法律上的种种特权亦 同现任官员。第二,官吏的特权可以荫及亲属。( 当然根据官吏的身份、品级以及他们之间的亲疏远 近的关系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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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瞿认为,至少在西汉末年就已有了禁止血亲 复仇的法律。在国家机器产生后,血亲复仇便不再 是合法的了,这是通例,然通例之外又有特殊,中 国便是。社会不赞成血亲复仇,但法律不是无条件 地禁止这种行为。如在东汉至宋朝以前,明令禁止 ,但从宋开始转变,法律可以稍加变通,分别情况 予以免罪或杖六十的处分。
4. 仅仅研究条文是不够的,还应注意法律的实效问 题。瞿认为,条文的规定是一回事,法律的实施又 是一回事。社会现实与法律条文之间,往往存在着 一定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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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的内容
(一)家族 1.父权 “一般的情形,家为家,族为族。前者为一经济单
位,为一共同生活团体。后者则为家的综合体,为 一血缘单位”。中国的家族是父系的,也称为本宗 。母亲方面的亲属是被忽略的,只能称为外亲。以 此为基础,才衍生了中国古代社会的家族。由此, 对于家族的统治是父权家长制的。 父权的绝对性体现在两个方面:经济权、法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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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权。“父母在不有私财”,禁止子孙私有 财产在礼法上可以说是一贯的要求。历代法律对于 同居卑幼不得家长的许可而私自擅用家财,皆有刑 事处分。如唐、宋、明、清律中皆设专条规定对擅 用家财的卑幼依所动用的价值而处以轻重不同的笞 杖刑。
(2)法律权。父权的法律权主要体现在直接的惩 戒权及送惩权上 。法律是支持父权的惩戒权的。 甚至于只要是存在子孙违反教令等行为的,父母将 子孙杀死,亦可免罪。法律还给予父母以送惩权, 请求地方政府代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