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院图书馆自习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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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院图书馆自习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概述
为了维护良好的自习环境、保障学生学习权益,根据《某学院图书馆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进入某学院图书馆自习室的学生。
第二章自习室开放时间
第三条开放时间
1.自习室一般在每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早上 8:00 开放,晚上 22:00 关闭。
2.自习室开放时间会根据学习需要及特殊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具体时间以图书馆公告为准。
第四条管理措施
1.自习室内严禁吸烟、喧哗、打闹、饮食等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
2.自习室内禁止携带宠物进入。
3.自习室内禁止留宿、睡觉等违规行为。
4.自习室内禁止占座,如有违规操作,图书管理员有权将物品收回。
5.自习室内严禁将图书、资料等图书馆藏品带出室内借阅室,如有需要,应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按要求归还。
6.自习室内严禁使用音频视频播放器、电子游戏机等电子器材。
7.自习室内禁止交谈、打电话、使用语音或视频通讯工具等,应该保持安静。
第三章体验监督
第五条实名监督
在自习室监督学生的为图书管理员,图书管理员会根据情况采取文明劝诫、教
育引导、收回物品等措施,确保学习环境安静、整洁、舒适。针对恶性违纪行为者,将由学生管理部门处理。
第六条用户反馈
1.自习室对学生的需求及意见建议非常重视,如有意见和建议可进行电子邮件
反馈,图书管理员将在第一时间做出回复。
2.如有学生发现自习室内存在违规行为,可进行实名反馈,学生管理部门将对
该反馈进行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七条生效时间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解释权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图书馆。若有需要,根据情况进行修改并重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