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宜兴市居民死亡漏报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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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宜兴市居民死亡漏报调查分析

死因监测能够及时地掌握居民病伤死亡水平、疾病谱和人口自然变化规律,为制订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对策、评估干预措施的效果以及卫生规划、人口发展、经济建设提供科学依据。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死亡人口数的报告质量,准确反映居民死亡率及死因分布,为政府部门制订人口和医疗卫生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组织开展了本次死亡漏报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居民死亡资料来源于宜兴市公安局各派出所、各医疗机构防保科、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各乡镇村委和宜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病科。

1.2 方法

1.2.1 抽样方法:采取整群抽样的方法,对被抽中的监测点所在的辖区范围作为调查单位。

1.2.2 调查样本量:调查全市户籍人口的三分之一左右。

1.2.3 调查方法:资料调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站,死亡报告采取挨户调查结合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委及派出所核对的方法,同时组织部分村民或居民座谈。

2 结果

2.1 漏报情况分析本次漏报调查,全市共调查17个乡镇,94个村,调查范围涉及人口数达到323126人,其中调查的已报告死亡人数为2099人,报告死亡率为6.50‰,漏报人数为70人,漏报率为

3.23%,校正死亡率为6.71‰。

2.2 分年龄组、性别分析本次共调查男157292人,女165834人,登记死亡人数2099,男性死亡1158人,死亡率7.36‰,女性941人,死亡率5.67‰;男性漏报44人,漏报率

3.66%;女性漏报24人,漏报率2.69%;本次调查40岁以下漏报人数较少,占2.86%,80岁以上死亡漏报较多,占47.14%。(见表1)

2.3 主要系统疾病分类计算本次调查发现死亡漏报病因主要是恶性肿瘤、意外伤害及原因不明、衰老、自然死亡等。漏报数最高的为原因不明、衰老或自然死亡,漏报数达22人,漏报率5.31%,漏报率最高的为意外伤害,漏报率8.75%,漏报14人(见表2)。

3 讨论

本次调查资料显示,2010年宜兴市居民死亡漏报率为3.23%,以老年人为主,导致漏报的主要原因有4种:①宜兴市地理位置处于三省交界,部分群众由于经济原因未选择在本地殡葬单位进行火葬,而是选择临近县市较便宜的地方进行火化,造成一部分不需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就可直接火化的现象。②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频繁,城镇化趋势加剧,我市农村迁往城镇居住人口较多,在非户籍地死亡的人数增多,未能及时回户籍地销户,造成死者的名单来源不全。③本次虽未查出婴幼儿漏报,但从日常报告程序中看出,显示出院内妇产科与防保科衔接较少,妇产科对于婴幼儿的死亡只报告到妇幼保健部门但未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院死亡报告环节存在问题,同时也提示医院内部漏报自查和培训工作力度不足。

④由于死亡报告和死因调查工作,国家无法律法规支持,无财政经费保障,报告工作缺乏效益,造成部分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不强,与派出所、村委、社区服务站的核对工作不到位。

建议政府应尽快出台可行的法律法规,规范各部门职责,使各部门的工作协调统一,严格把持死亡医学证明书火化关、销户关,并切实做好各市(县)、乡镇间的信息互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死亡报告管理工作中,应加强日常培训,使医生明确报告程序、标准、内容和时限等方面内容,提高医生的报卡意识,各医院防保科应加强漏报自查和各部门的数据核对工作,杜绝漏报,同时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死亡登记的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对死因登记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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