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修订情况介绍(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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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主要章节的说明
3、关于“城市规划编制要求” 主要修订内容: (1)城市规划编制要确定有关的强制性内容; (2)不同层次的城市规划编制都必须依据上位的 法定规划; (3)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必须编制专项保护规划; (4)对城市规划编制成果和编制单位的原则要求。
(四)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主要章节的说明
(三)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总体框架
· 14号令的总体框架 共五章31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体规划的编制 第三章 分区规划的编制 第四章 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五章 附则
146号令的总体框架 共五章47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城市规划编制组织 第三章 城市规划编制要求 第四章 城市规划编制内容 第五章 附则
二、关于修订过程
2002 年国务院下发国发 [2002]13 号文件后,开始 组织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修订的研究工作。 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组成起草组,对现 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 研究修订的基本思路。 部领导就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改革提出了明确的要 求。
组织起草组对初稿进行了多次修改,发往各省、 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征求意见。 根据部领导多次具体指示和各地反馈的意见,在 征求意见稿基础上又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2005年12月31日,汪部长签发了新的《城市规划 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于2006年4月1 日起施行。
修订工作的思路
4、关于“城市规划编制内容”
主要修订内容: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城市分区规划、详细规划 四节分别表述规划内容。
(四)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主要章节的说明
4.1 城市总体规划 一是强调了规划纲要的地位和重要性; 二是强调了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三是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侧重突出了,为城市核心 地区协调发展确定科学的空间布局和空间管制措 施。 四是明确了各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
正在制定的《城乡规划法》中对于城乡规划体系 的定义。 本办法为国家按照行政建制设置的市的规划的编 制办法。 同时,考虑到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为县的中心, 其功能与城市基本相同,规模也较一般建制镇为 大,规定了其规划编制参照本办法的原则。
(二)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 修订重点
一是通过对城市规划编制组织、要求、内容进行 明确分列,强化规划编制程序,规范规划编制行 为。 二是体现城市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属性,针对当 前城市规划编制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强调 规划编制必须强化的内容。 三是根据形势发展要求,对规划的内容进行必要 的增补。
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 [2002]13号) 建设部等九部委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02]3号文件的通知 (建规[2002]204号) 建设部下发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 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02]218号) 建设部下发《关于抓紧组织开展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 知》(建规[2005]142号) 建设部下发《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建规 [2005]161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意见 的通知(国办发[2006]12号)
(四)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主要章节的说明
4.1 城市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纲要主要内容的变化: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的内容具体化; ——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 ——城市人口规模由原则确定改为预测 ——增加了综合防灾的内容
(四)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主要章节的说明
4.1 城市总体规划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内容的变化 ——增加了要与相邻地域规划协调的要求; ——增加了空间管制的原则与措施; ——提出市域内重点城镇发展定位、用地规模和控 制范围 ——划定城市规划区
修订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 城 市 绿 线 管 理 办 法 》 ( 建 设 部 令 112 号 ) 2002年11月1日实行; 《 城 市 紫 线 管 理 办 法 》 ( 建 设 部 令 119 号 ) 2004年2月1日实行; 《 城 市 黄 线 管 理 办 法 》 ( 建 设 部 令 144 号 ) 2006年3月1日实行; 《 城 市 蓝 线 管 理 办 法 》 ( 建 设 部 令 145 号 ) 2006年3月1日实行。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建设部令第146号)
修订情况介绍
2006年4月12日
一、修订的必要性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 146 号)的主要问题:
一是过度强调由政府统一配置资源原则;
二是体现了较强的城乡二元特点; 三是缺乏基本的公共政策概念; 四是缺少部门与公众的参与的程序保障。
修订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四)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主要章节的说明
1、关于“总则”
主要修订内容: 一是确定本办法适用范围 二是明确了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必须遵循的 基本原则 。
(四)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主要章节的说明
2、关于“城市规划编制组织” 主要修订内容: 规范城市规划的编制程序 (1)强调了规划编制工作的前期研究; (2)规定了城市规划修编或调整的程序; (3)具体规定了专家领衔、部门与公众参与的内 容要求等。
一是要实现城市规划编制组织方式的转变; 二是实现规划范围重点的转变; 三是要实现规划重点内容的转变; 四是实现城市规划从技术文件向公共政策的功能 性转变; 五是充分考虑现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合理 部分,兼顾延续性的要求。
三、关于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的具体说明
(一)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定位
(四)新《城总体规划 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主要内容的变化 ——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提出空间管制措 施; ——确定村镇发展与控制的原则、措施; ——确定交通发展战略,落实公交优先的政策; ——划定绿线、兰线、紫线、黄线; ——研究住房需求,确定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用地布局与 标准; ——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