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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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3 审计证据整理与分析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审计人员在对审计证据进行整理与分析过程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审计证据的取舍 审计人员不必、也不可能把审计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全部都包括到审 计报告之中,因此,必须对审计证据进行必要的取舍,这样才能抓住问 题的实质。审计证据取舍的标准大体有:① 数额大小;② 问题性质的严 重程度。 (2) 分清事情的现象与本质 (3) 排除伪证
分为基本证据和辅助证据。
3.1.2 审计证据的特点
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的特点。
3.1.2.1 充分性
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足以证实审计事项,形成审计意见并作出审 计结论和建议。它是审计人员为形成审计意见作出审计结论和建议所需审计 证据的最低数量要求。
3.1.2.2 相关性
3.4.1.3 审计工作底稿的常见类型
审计的种类不同,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不同,审计工作底稿种类也会不一 样。就一般报表审计而言,常见的审计工作底稿类型包括: (1) 与被审计单位设立有关的法律性资料,如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 同、协议、章程等文件或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2) 与被审计单位组织机构及管理层人员结构有关的资料; (3) 重要法律文件、合同、协议和会议记录的摘录或副本; (4) 对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与评价记录; (5) 审计业务约定书; (6) 被审计单位的未审计会计报表及审计差异调整表; (7) 审计计划; (8) 实施具体审计程序的记录和资料; (9) 与被审计单位、其他审计人员、专家和其他人员的会谈记录、往来函件; (10) 被审计单位声明书; (11) 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底稿及副本; (12) 审计约定事项完成后的工作总结; (13) 其他与完成审计约定事项有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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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审计工作底稿的定义、分类及作用
3.3.1 审计工作底稿的定义
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 取的资料。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证据的载体,是联系审计证据和审计结 论的桥梁,审计工作底稿的全部内容是审计人员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 计意见的直接依据。 为了规范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和保管等项 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审计 工作底稿》、审计署发布的《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底稿准则(试行)》以 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 4 号——审计工作底 稿》对此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审计人员应严格按相关准则的要求执行。
相关性是指审计证据应与审计目标相关联,所反映的内容能够支持审计 意见和结论。审计人员只能利用与审计目的相关联的审计证据来证明和否定 被审计单位所报道的事项;与审计目的无关的审计证据再多也是没有用的。
3.1.2.3 可靠性
可靠性是指证据能够如实反映审计事项的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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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审计证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3.3.3 审计工作底稿的作用
审计工作底稿的主要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审计工作底稿对整个审计工作的进行起到了组织和协调的作用。
(2) 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人员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直接依据。
(3) 审计工作底稿为审计质量控制与检查提供依据。 (4) 审计工作底稿也为解脱或减轻审计人员的审计责任,评价或考核审计
3 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
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审计证据的分类和特性,了解审计证据的收集、整 理和分析的方法,以及应注意的问题;掌握审计工作底稿的定义、作用和编制 要求,了解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和常见类型;掌握审计工作底稿的三级复核 制度,了解复核的要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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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汇
审计证据 (Audit Evidence) 审计工作底稿 (Audit Working Paper) 审计证据特性 (Audit Evidence Property) 三级复核制度 (Three-class Check System of Audit Working Paper)
人员专业能力与工作业绩提供了依据。
(5) 审计工作底稿对未来的审计业务具有参考或备查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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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和复核
3.4.1 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
3.4.1.1 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
审计工作底稿没有一个统一的格式,不同的审计工作底稿其格式 是不同的,但是一份完整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具备一些基本的内容, 也称为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 (1) 被审计单位名称。 (2) 审计项目名称。 (3) 审计项目时点或期间。 (4) 审计过程记录。 (5) 审计标识及其说明。 (6) 审计结论。 (7) 索引号及页次。 (8) 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 (9) 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 (10) 其他应说明事项。
3.2.1 审计证据的收集
审计人员收集审计证据是为了对审计事项发表审计意见,作出审计结 论。在收集审计证据过程中,应注意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
性,还应考虑审计风险和重要性等因素以及成本效益原则。
收集审计证据的方法,即获取审计证据的途径。 《审计机关审计证据准则》中规定的方法是检查、监盘、观察、查询
3.1.1.1 审计证据按其外形特征的分类
审计证据按其外形特征,可以分为书面证据、实物证据、视听电子证据、
口头证据和环境证据。
3.1.1.2 审计证据按其与审计事项的相关程度的分类
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3.1.1.3 审计证据按其来源分类
分为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它们属于书面证据。
3.1.1.4 审计证据按其重要性分类
3.3.2 审计工作底稿的分类
根据审计工作底稿的性质和作用,可将其分为综合类工作底稿、业 务类工作底稿和备查类工作底稿三类。 综合类工作底稿是审计人员为反映整体审计计划、整个审计过程和 最终审计意见而编制的工作底稿。主要包括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计划、 未审计会计报表、审计差异调整表、管理建议书、审计总结等综合性的 审计工作记录。 业务类工作底稿是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计划的过程中,就每一具体 的会计账项实施审计和执行某一具体审计程序所编制和取舍的工作底稿。 该类工作底稿主要包括审计人员在执行预备调查、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 试等审计程序时所形成的工作底稿。 备查类工作底稿是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取得的,对本年度和以后 年度审计均具有证明效力的各种审计资料。该类工作底稿主要包括与审 计约定事项有关的重要法律文件、重要会议记录与纪要、重要经济合同 与协议、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原始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
3.1.1 审计证据的种类
关于审计证据的种类,在《审计机关审计证据准则》中将其分为书 面证据、实物证据、视听或者电子数据资料、口头证据、鉴定结论和勘
验笔录、其他证据。
在《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 3 号——审计证据》中将其分为书面证据、 实物证据、视听电子证据、口头证据和环境证据。
审计证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3 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
3.1 审计证据的种类及其特点
3.2 审计证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3.3 审计工作底稿的定义、分类及作用 3.4 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和复核 ◎ 习题与思考题
3.1 审计证据的种类及其特点
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为了形成审计意见、 作出审计结论和建议所获取的证据。 不论是国家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还是注册会计师,他 们形成的任何审计意见、作出的审计结论和建议,都必须以审计证据为 基础。因此,审计证据是审计中的一个核心概念。
3.4.1.2 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要求
审计人员在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时,在内容上应做到资料翔实、重点突 出、繁简得当、结论明确。 (1) 资料翔实:即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的各类资料来源要真实可靠, 内容要完整。 (2) 重点突出:即审计工作底稿应力求反映对审计结论有重大影响的 内容。 (3) 繁简得当:即审计工作底稿应当根据记录内容的不同,对重要内 容详细记录,对一般内容简单记录。 (4) 结论明确:即按审计程序对审计项目实施审计后,注册会计师应 对该审计项目明确表达其最终的专业判断意见。 在形式上应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 (5) 要素齐全:即构成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应全部包括在内。 (6) 格式规范:即审计工作底稿所采用的格式应规范。 (7) 标识一致:即审计符号的含义应前后一致,并明确反映在审计工 作底稿上。 (8) 记录清晰:即审计工作底稿上记录的内容要连贯,文字要端正, 计算要正确。
3.4.2 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
3.4.2.1 审计工作底稿复核的作用
(1) 减少或消除人为的误差,以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 (2) 协调审计进度,提高审计效率,保证审计计划的顺利执行; (3) 便于主管部门对审计质量的监控和工作业绩的考评。
3.4.2.2 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要点和基本要求
复核要点: (1) 引用的有关资料是否翔实可靠; (2) 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3) 审计判断是否有理有据; (4) 审计结论是否恰当。 基本要求: (1) 做好复核记录; (2) 复核人签名和日期; (3) 书面表示复核意见; (4) 督促编制人及时修改、完善审计工作底稿。
3.2.2.2 审计证据整理与分析的方法
审计证据的整理与分析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审计的目的不同,审计证 据的种类不同,其整理与分析的方法也不尽相同。审计证据整理与分析的基 本方法有: (1) 分类:将各种审计证据按其证明力的强弱,或按与审计目标的关系 是否直接等分门别类排列成序。 (2) 计算:按照一定的方法对数据方面的审计证据进行计算,并从计算 中得出所需的新的证据。 (3) 比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将各种审计证据相互进行反复 比较,从中分析出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的变动趋势及其特征;另一方面还要 与审计目标进行比较,判断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则需补充收集 有关的审计证据)。 (4) 小结:对审计证据在上述分类、计算和比较的基础上,进行归纳、 总结,得出具有说服力的局部的审计结论。 (5) 综合:审计人员对各类审计证据及其所形成的局部的审计结论进行 综合分析,最终形成整体的审计意见。
及函证、计算和分析性复核六种;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中规定的方法是检查、监盘、 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和分析性复核六种;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 3 号——审计证据》规定的方法是审核、观察、
监盘、询问、函证、计算和分析性复核七种。
3.2.2.1 审计证据整理与分析的意义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所收集到审计证据是分散的、个别的,为了将 这些证据变成充分适当的、具有证明力的证据,就必须按照一定的方法对 审计证据进行分类整理与分析,使之条理化、系统化,并在此基础上,恰 当地形成整体的审计意见和结论。 首先,按照一定的程序、目的和方法对所收集的、分散的、个别的原 始证据进行科学的加工整理,使其变成有序的、系统化的、彼此联系的审 计证据。 其次,审计证据必须与审计目的相联系,并就其性质和重要程度以及 同其他证据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计算和比较,以对被审计单位的各个方 面做出评价,并形成比较完整的认识。在整理过程中对发现证据不足的地 方,还可进行补充收集,以便获取新的证据材料,把审计工作引向深入。 最后,在审计过程中,通过审计人员的分析、研究,还可能产生一些 有价值的新的证据,从而对被审计事项做出较为恰当的结论。
3.4.2.3审计工作底稿的三级复核制度
审计工作底稿的三级复核制度,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建立的以项目经 理、部门经理(或签字注册会计师)、主任会计师为复核人,对审计工 作底稿进行逐级复核的制度。 第一级复核,也称为详细复核,是由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进 行的复核。是指项目经理对下属审计人员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逐张复核, 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审计人员及时修改完善。 第二级复核,也称为一般复核,是由部门经理进行的复核。它是在 项目经理详细复核的基础上,对审计工作底稿中重要审计事项、重要审 计程序以及审计调整事项等进行复核。部门经理复核既是对项目经理复 核的一种再监督,也是对重要审计事项的重点把关。 最后一级复核,又称重点复核,是由主任会计师进行的复核。它是 对审计过程中的重大审计问题、重大审计调整事项及重要审计工作底稿 所进行的复核。主任会计师复核既是对前面二级复核的再监督,也是对 整个审计工作的计划、进度和质量的重点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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