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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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
按照温家宝总理关于要“加快恢复重建步伐,提前完成恢复重建任务”的重要指示,为贯彻执行省、市关于灾后重建的系列工作部署,努力实现“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目标。现就加快我区灾后重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理顺关系,落实责任
随着灾后重建工作的不断拓展和深化,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实施,进一步加强领导,理顺关系,落实责任非常必要。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灾后重建工作,认真研究实施中的政策、措施和进度,处理好各种关系,解决好各种矛盾,扎实快速推进重建工作。
(一)成立高新区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和重建办公室
组长:魏德谦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李正科区党工委副书记
邓奇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彭斯太区党工委调研员
李红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督查室主任
李宁区社发局局长
白涛区城建局局长
刘勇君区财政局局长
杨朝敏区经发局负责人
杨兴涛区监察局局长
褚斌永兴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朝双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城建局,负责领导小组灾后重建日常工作。由彭斯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庆华、邓跃琼、石正荣、魏晓东四同志为办公室组成人员。办公室职责为:负责灾后重建政策法规及市、区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进度;统一各种渠道上报数
据口径;灾后重建政策咨询;完成重建工作周报、汇报、总结、各种文字材料汇总及起草;对口联系市重建办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永兴镇、街道办事处、区级职能部门灾后重建职责
永兴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灾后重建全面工作,执行贯彻落实重建农房、城镇居民的政策性救助钱、粮、油的发放,过渡安置和房屋加固、重建工作;协助、配合完成社会事务、基础设施、企事业单位重建任务;做好重建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社会稳定工作;做好统计数据上报和基础台帐管理工作;其他有关灾后重建工作。
区城建局:按照灾后重建项目库列入的我区重建项目,负责规划、选点、设计、招标和社会事业、基础设施、机关事业单位重建实施工作;负责农房和城镇受损房屋加固和重建的组织工作;做好企业重建相关协调工作;做好系统内统计、报表、文字材料工作、相关口径与区重建办一致。
区社发局:负责社会事业重建项目组织、重建方案和协调工作;负责衔接市民政局上传下达灾后重建各项政策及资金、物资争取工作;做好系统内统计、报表、文字材料工作、相关口径与区重建办一致;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及培训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灾后重建各项专项资金按政策拨付到位;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监管、资金使用政策的宣传培训及解释工作;做好与科管委和市财政局资金及时拨付和资金争取工作;做好系统内统计、报表、文字材料工作、相关口径与区重建办一致。
区经发局:负责全区各类重建项目的整理、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对口联系市发改委落实上报项目及时反馈后的分解;做好项目实施进度统计上报口径与区重建办协调一致;做好企业灾后重建相关协调工作。
以上各部门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并在区重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形成统一、分级、分类的工作体系,以快捷、有序、有效地推进重建工作。
二、以项目为核心,以市委、市政府阶段性工作任务为目标,抓好灾后重建工作措施的落实永兴
根据我区的实际,所有灾后重建工作都要围绕项目建设、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灾后重建阶段性工作任务为目标。要统筹重建项目与新建项目,采取切实措
施抓好项目的规划、审批、开工实施和储备的各环节工作,确保各类项目有序顺利实施。其中要突出抓好:一是发挥规划带动和引导作用,加快各类重建项目的规划,列入规划的项目,要安排好实施顺序,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市上的时间要求倒排工期,确保按期完成;二是加快项目论证和审批,迅速解决审批压件问题,组织项目集中审批、并联审批,保证审批及时,缩短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的时间;三是加快项目开工,简化方式,特事特办,抓紧开工,在3月份掀起项目开工建设高潮;四是加快已开工项目建设进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把该投入的资金投下去,把该花的钱花掉花好;五是加快资金筹集和调拨,一方面保证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另一方面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积极争取银行信贷投入,大量吸收民间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
三、加强协调工作,争取各方支持
各相关部门和灾后重建工作组要在区灾后重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抓好承担的专项工作的同时,树立灾后重建一盘棋的思想,精诚团结,协调合作,上下一致,抓好各方的争取支持工作。一是全力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对灾后重建项目按照“边建设边报批”的模式进行推进;二是协助各进区企业加强与设计等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的联系,尽量促进项目尽快投入实质性建设阶段,以早日投入正常生产;三是加强与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联系,确保灾后重建资金尽快到位,以保证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按要求完成恢复重建,同时积极协调银企关系,力争各企业资金投入,在住房重建方面,理顺居民(农民)住房灾后重建融资体系,确保居民(农民)对住房灾后重建的投入。
四、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
建立灾后重建项目进展情况周报制度。区重建办对灾后重建项目进展情况每周进行一次专项报告;区督查室每月对灾后重建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指导和服务,共同做好我区的重建工作;管委会将把灾后重建任务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