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学的学术自由与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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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学的学术自由与社会责任
摘要:随着大学的发展,人们不断思考大学存在的两个哲学基础,“即一个是认识论的,另一个是政治论的”。认识论基础趋向于把追求“闲逸的好奇”的知识作为大学的目的,力求了解现存的世界,即大学应讲求学术自由;以政治论基础则趋向于大学不至于闲逸的好奇,还要对国家发展有深远影响,即大学应负有社会责任。只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二者关系,才能充分保证大学全面、持续、协调地发展。
关键词:学术自由认识论社会责任
一、学术自由的含义及特点
美国教育史专家孟禄(paul monroe)在其主编的《教育百科全书》中认为:“学术自由是指在高等教育机构中教学并证明真理的自由,或探求真理而不受政治、官僚或宗教权力干预的自由。”[2] 瑞典教育家胡森(t.husen)在《国际教育研究百科全书》中说:“学术自由一般被理解为追求真理而不受妨碍的权力。这种权力既适用于高等教育机构,又适用于高等教育机构里的学术成员。学术自由的理由基于这一假设,即知识具有极高的社会价值,因而不受非专业人士干预的教学、研究和出版的自由是追求知识的必要手段。当然,各个国家对学术自由这一概念的阐释和限制有很大差异,这要视每个国家系统的政治性质以及它与大学之间的关系而定。”
[3]
著名的《关于高等教育机构学术自由和自治的利马宣言》指出,“学术自由”是指学术共同体成员,无论个人或集体,在通过探查、研究、探讨、记录、生产、创造、教学、讲演,以及写作而追求、发展、传授知识的自由。
根据学术自由发展的历史,并综合种种界定,可以看出学术自由具有以下特点:有限性,即学术自由应是具体的、相对的,是权力与责任的统一;合理性,即高深学问的研究必须只服从于真理的标准,而自由是追求真理的基本条件;发展性,即学术自由是一个不断丰富、演变、发展的概念。
二、学术自由难以超越政府的干预
学术自由从最初的意义上说,是指学者出自一种闲逸的好奇心自由地探索事物的本源,唯有学者超越各种现实的功利,学术摆脱任何依附关系,其活动受一种原初的内在学术意志的激励,才是真正的学术自由。但是,大学发展到今天,已由远离世俗的社会边缘走向社会中心,已与社会生活融为一体,再恪守纯“学术行规”式的学术自由,显然难以确保大学功用的正常发挥。“高等教育作为国家头等重要的事业,其活动原则必须符合国家需要和广泛接受的社会标准”[4]。事实上,那种要求大学远离世俗以满足学者“闲逸的好奇”,从而对学术自由进行狭隘的理解是不合时宜的,也是无法实现的。
美国当代著名教育家德里克·博克(derek bok,1930-)倡导
政府对大学自由约束的必要性,在他看来,为了维护公众利益,政府可以对大学做出适当的约束。他指出:“尽管大学人竭力呼吁学术自由权,但几乎没有人否认政府制定相应制约条例的必要性,因为大学的运行未必都是理性的。”[5]博克还谈到社会对学术自由的干预。他认为,在现代社会,学术自由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首先是大学对外来经费的依赖性增强,大学为了获得经费支持,就不得不付出一定的代价,接受社会对学术自由的干预,比如学者所选择的研究课题受到其经费来源的影响等。博克还指出,大学在追求学术自由时,不能回避其社会责任。当然,博克在阐述学术自由的限度、赞同社会和政府进行适当干预的同时,也指出要防止这些干预对学术自由的伤害。他说:“政府许多时候对大学进行的干预的目的不是为了推进新的活动,而是为了防止大学做出政府不希望见到的举动。”[6]
显然大学一以贯之地追求学术自由,但大学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没有实现过无限制的学术自由,社会和政府对学术自由的干预随处可见,大学根本不可能脱离社会和政府。这是因为大学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机构,社会和政府必然对其进行干预;另外,大学作为社会的“轴心机构”和“思想库”,也不可能远离社会和政府。
三、大学的社会责任
如果高等教育合法存在的根据纯粹是认识论的,如果说与作为或多或少同公众论坛和市场相分离的象牙塔的大学相联系的价值
自由的客观性可能存在的话[1],那我们也许可以允许追求真理的无限自由,无论这种探索都会引向何方。但是正像我们所认识到的那样,现代高等教育合法存在的主要基础是政治论的。[7]所以,大学要承担直接的社会责任,美国学者博克认为有三个理由:首先,大学近乎垄断了某些类型的有价值的资源,如只有大学能够授予学位,而学位是许多令人渴望的职业所必不可少的;其次,大学在教育和科研方面的专长和能力是其他社会机构所不能替代的;最后,大学接受了政府的巨额资助,这些资助的钱来自纳税人,因此大学有责任回报社会,帮助解决社会问题。克拉克·科尔认为,发展、转移学术重点及参与社会生活等都需要金钱;哪所大学得到最大数量的金钱,将有助于决定这所大学拥有十年或二十年的发展优势。
[8]所以对大学利益的追求是必然的。事实上,这有利于激发大学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和精神财富。
21世纪,人类社会进入了全球化时代,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大学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使命正在发生质的变化。时代呼唤大学应承担起教育责任、学术责任、政治责任,这是大学持续发展与进行教育创新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教育责任。大学自其诞生之日起就把培养人才作为自己永恒的根本任务。教育本质上说是一种需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的活动,教育责任是一种关乎人类前景、关乎人类生命存在的追求,以及人类社会特性的课题。教育具有促进社会发展和促进个体发展的
双重功能,其中,作为个体的人的解放、发展和完善是教育活动的根本出发点;使个体社会化是教育活动的核心和基本要求,目标是在个性得到充分发展的基础上使作为个体的人实现社会化,成为社会所要求的尽可能完善的人,在文化内化的基础上实现文化的传承和创新,这既是教育使个体社会化的基础,又是教育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应当承担的历史使命。教育责任的本质就是文化的传承、发展与创新的责任。
学术责任。大学要充分、有效地行使并保障学术自由,同样需要履行学术责任。布鲁贝克指出:“我们要想确保学术自治不受侵犯——即保证学术自由,我们必须牢记,学者道德要求我们负责任地行使这种自由。”学术责任是大学师生在进行学术活动时应履行的责任。
政治责任。政治是主宰现实社会的决定性力量。学者一般认为侵犯学术自由的最主要力量是政治,专制化政治对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的侵犯,在大学的发展史上屡见不鲜,但民主的政治也为大学的自由提供保证。民主政治有利于学者的研究自由和教学自由,同时学术自由也有利于推进政治民主。政治责任就是使政治与学术自由保持良好关系,并相互促进。
四、如何处理学术自由与社会责任的关系
学术自由是大学发展的精髓所在,是大学富有生命力的表现。布鲁贝克曾说:“大概没有任何打击比压制学术自由更直接指向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