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设置与调整方向

专业设置与调整方向
专业设置与调整方向

经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专业设置与调整方向河北北方学院市场营销专业遵循“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和就业为导向,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以质量工程为核心”的基本方针,坚定不移地坚持本专业“以人为本,与企业接轨,强化培养专业核心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理念,通过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升市场营销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使本专业的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师资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把本专业建设成河北省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

一、市场营销专业方向设置:

市场营销专业分为以下三个个方向:

1. 市场营销专业(普通营销方向)

2. 市场营销专业(农产品营销方向)

3. 市场营销专业(医药营销方向)

二、市场营销专业(普通营销方向)介绍

1.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市场营销及相关的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在工、商企业从事市场营销工作, 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与创业能力,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专门人才。

2.专业核心能力:适应我国工商企业市场营销人才的基本操作技能。

3.专业核心课程:市场营销、市场调研与预测、推销与谈判、广告实务、网络营销、营销策划、超市经营与管理、物流配送、通路设计与管理、消费者行为学等。

4.主要实践环节:

市场调研实训、市场营销实训、沙盘实训、推销与谈判实训、中级营销员考证培训、公共关系实训、市场营销策划实训、网络营销实训、专业综合实训。

5.主要就业面向: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各类工商企业,从事经营业务工作或经营业务管理工作。其主要业务工作范围是:

①从事工商企业市场调研、市场开发、产品销售等一线业务工作;

②从事工商企业品牌管理、销售渠道管理等营销管理工作;

③从事工商企业物流管理工作;

④从事工商企业营销活动企划工作;

⑤从事工商企业其他管理工作。

三、市场营销专业(农产品营销方向)介绍

1.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面向农产品经营第一线岗位、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行为规范,掌握必需的本专业基础知识,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与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能胜任农产品专营店面主管、销售经理助理两个岗位业务操作的高素质高端技能型人才。

2.专业人才培养指导思想

人才培养理念:以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就业为价值取向,育人为本位、注重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具体思路:依据合作企业人才需求,基于学生职业生涯,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基于职业岗位能力,确定人才培养规格;以职业能力为本位,以工作过程为导向,校企联动、深度融合、“双主体”培养适应企业岗位需求又有拓展空间的高素质高端技能型人才。

3.专业核心课程:

《商务礼仪》、《经济学基础》、《农产品信息采集与分析》、《农产品市场营销》、《推销与谈判》、《农产品商品知识》、《茶艺与茶文化》、《消费者行为学》、《客户服务与管理》、《公共关系》、《网络营销》、《农产品品牌建设与维护》、《财会知识》、《渠道管理》、《农产品物流配送》、《营销策划》、《农产品进出口业务》、《农产品经纪人实务》等。

4.主要就业面向:

主要就业行业与企业:

(1)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

(2)其他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

(3)与本专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

5. 主要就业岗位:

1. 入职岗位:大类农产品专营店面主管,销售经理助理。

2. 晋职岗位:大类农产品专营店面店长,销售经理。

3.职业迁移岗位:其他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部门以及店面的中高端管理与服务岗位。

5.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本专业毕业的学生须同时取得以下证书:

1、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助理营销师、助理电子商务师、农产品经纪人等相关证书之一。(学生可自由选择)

2、茶艺师

3、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

4、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级合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四、市场营销专业(医药方向)介绍

1.培养目标:

认真贯彻“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方针,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市场营销和相关经济、法律以及药学的基本理论和临床用药的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人际交际能力,能在医药工商企业市场营销及营销管理工作、政府部门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人才。本科生毕业时,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例》的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2.专业核心课程:

《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市场营销学》、《经济法》、《消费者行为学》、《国际市场营销》、《市场调查与预测》、《电子商务》、《药品营销学》、《药理学》、《药剂学》、《生药学》等。

3.主要实践环节

市场营销专业在原有因纳特《市场营销模拟平台软件》、因纳特《市场营销沙盘演练软件》、因纳特《工商管理综合实训室》的基础上,引进了浙科《客户关系管理实践教学软件》、因纳特《人力资源综合实训软件》、用友《ERP 模拟沙盘软件》及ERP实物模拟沙盘等,2011年引进用友《客户关系管理》软件,成立了专门的市场营销实验室和管理类仿真实验室,目前关于市场营销、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等方面的模拟实验已全面开放,为学生进行模拟操作提供了开放的仿真环境。

4.就业方向

各级医疗卫生行政机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类医药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医学院校、卫生事业相关行业,从事营销、管理与教学科研工作

五、市场营销专业特色

1.“校企联动”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建立,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得到不断创新。

2. 搭建了由校内实训室、校内生产性的农产品营销实训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构成的三个层面的实践教学平台。

3.构建了集方案设计、网络教学、作业管理、实训实践、考试评价、互动交流等“七位一体”的全程教学服务资源库。

4. 专业社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示范效应逐步显现

xxx大学新专业设置与建设管理办法

xxx大学新专业设置与建设管理办法 (校教务〔2020〕2号) 为了促进学校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进一步规范学校对本科专业的设置、调整、管理工作,加强新专业建设,依据《xxx大学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新专业设置原则 (一)新专业要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专业发展规划,优先发展高新技术类专业及交叉学科专业等。新设专业应有利于专业(类)之间的相互支撑,有利于学校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学校本科专业结构的优化。 (二)新专业要符合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优先设置与区域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应用型新专业。 (三)新专业要紧跟世界新科学、新技术的发展成果,把握学科不断分支又不断综合的趋势,发展与构建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综合性学科的新专业,不断探索新领域的专业发展方向。 (四)新专业的增设应与学校整体的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院(系)每年新增专业数一般不超过1个,学校每年新增专业数一般不超过3个。 二、新专业申报条件 (一)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二)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三)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四)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五)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学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六)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三、新专业申报程序 (一)申请新专业的院(系),应在每年6月15日前向教务处提交以下材料: 1.院(系)本科专业发展规划; 2.新专业的建设发展规划; 3.专业设置申请表; 4.可行性论证报告(简要说明设置或调整专业的理由,人才需求调研分析及其它情况,拟设专业与国内外相关或相近专业的分析比较;拟设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析等); 5.经过专家论证过的人才培养方案; 6.其它有关办学条件等补充说明材料。 (二)学校每年7月份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专题会议,对申报院(系)的专业建设方案、申报材料、新专业必需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办学条件等方面进行审议论证。经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通过的专业,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后,于每年7月31日前向教育部专业申报网站提交相关材料。 (三)新专业经教育部备案(审批)后,方可正式招生。 四、新专业建设管理 (一)新专业获批准后,专业所在院(系)应进一步组织制定详

高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以下简称高职专业)设置管理,指导高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其他高校的高职专业设置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高校的高职专业设置要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适应各地、各行业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适应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第四条教育部负责全国高校高职专业设置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受教育部委托,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负责对本行业领域相关高职专业设置进行指导。 第五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校高职专业设置的统筹管理。 高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 第六条各地和高校应做好高职专业建设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和区域产业发展情况设置专业,避免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 第二章专业目录 第七条教育部负责制定、修订和发布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专业目录是高校设置与调整高职专业、实施人才培养、组织招生、指导就业的基本依据,是教育行政部门规划高职专业布局、安排招生计划、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预测等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学生选择就读高职专业、社会用人单

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标准

专业设置与专业动态调整标准 一、专业设置标准 1、专业的设置与调整,应紧紧围绕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就业市场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体现职教特色,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期、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2、学校设置或调整专业,应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利于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和布局,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应符合国家颁布的专业目录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专业设置标准,并按有关程序办理。 3、依据教育部颁发的“专业目录”(2010修订)设置专业。开设新专业必须进行科学论证,对社会人才需求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和全面分析,以当地或相邻地区支柱或重点产业的人才需求为依据。通过人力资源需求分析,掌握专业职业领域的内涵与外延,确定专业范围,界定专业技能(专门化)方向。要有专家论证报告,内容包括:拟设专业的人才社会需求和人才培养的社会背景、产业背景、行业背景、职业背景的调研与论证以及专业发展前景分析,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相适应的职业岗位、专业知识和能力及素质结构,学校现有办学条件的分析等。每两年对老专业进行开展一次专业调研论证。 4、增设新专业须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须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满足学校专业结构与布局优化需要,有相对稳定、数量足够的人才需求。有利于学校专业建设错位发展,形成优势,办出特色。 5、依据国家有关文件和部颁专业教学标准制定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专业建设规划,制定完整的实施性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等相关教学文件。 6、专业年招生不少于两个平行班,其专业教学条件、专业教师配备不少于两个年级需求(特殊专业如体育、艺术专业一般不少于30人)。 7、根据专业设置标准或专业教学主要内容,具有开设专

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 (试行) 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强我院高职专业设置和管理,优化专业结构和教育资源的配置,促进我院高职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教高〔2004〕3号,以下简称《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高〔2004〕4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意见(豫教高〔2004〕222号)和河南省普通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高〔2005〕486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院的专业设置及调整,应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紧密结合产业发展的需要,面向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第一线,有利于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和学校专业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既要根据办学条件和相对稳定的专业,努力办出优势,办出特色,又要根据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改造旧专业,增设新专业,培养社会急需人才。 第二条我院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遵循高等教育自身的规律,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要根据高职高专教育的培养目标,针对行业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实际要求设置和调整专业,体现我院的办学特点与资源优势。 第三条我院的专业设置及调整,应符合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章专业设置 第四条专业设置及调整的原则: 1、坚持适应社会对专业人才需求,主动适应我省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原则。 2、坚持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规格、业务要求和工作方向,本着立足需要、确保质量的原则,体现高职高专教育特色的原则。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 (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以下简称高职专业)设置管理,指导高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其他高校的高职专业设置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高校的高职专业设置要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适应各地、各行业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适应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第四条教育部负责全国高校高职专业设置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受教育部委托,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负责对本行

业领域相关高职专业设置进行指导。 第五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校高职专业设置的统筹管理。 高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 第六条各地和高校应做好高职专业建设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和区域产业发展情况设置专业,避免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 第二章专业目录 第七条教育部负责制定、修订和发布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专业目录是高校设置与调整高职专业、实施人才培养、组织招生、指导就业的基本依据,是教育行政部门规划高职专业布局、安排招生计划、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预测等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学生选择就读高职专业、社会用人单位选用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重要参考。 第八条专业目录按专业大类、专业类和专业三级划分。部分专业可设置专业方向。 第九条涉及医学、教育、公安和司法等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特殊行业密切相关的专业为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应在专业目录中单独标注。

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

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优化专业结构,促进学院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年)>的通知》(教职成[]号)有关规定,结合我院专业建设与发展状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基本原则 、设置的专业必须符合学院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符合行业和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统筹考虑生源市场、就业市场,必须有相对稳定的人才需求量。 、专业设置与调整应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自身的规律,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与布局,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 、专业设置与调整应以职业岗位、岗位群或技术领域为依据。同时,应对所属专业群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或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专业设置与调整应结合区域产(行)业结构的特点,积极建设与当地产(行)业尤其是主导产业和行业紧密结合的特色优势专业,充分发挥特色优势专业的示作用,带动专业结构的整体优化。 二、专业设置 (一)专业设置的基本条件 、有详实的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可行性报告应基于充分的市场

调研,明确分析毕业生就业岗位指向、就业前景、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专业定位等要素。 、有科学、规、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案。专业人才培养案应符合教育部公布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省教育厅公布的相关专业技能抽查标准、毕业设计工作和成果要求等质量监控文件要求;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体现工学结合要求,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案、共同实施人才培养工作;课程体系设置科学合理,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职业岗位)对技术技能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实践教学体系设计完整。 、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和教学辅助人员,且“双师型”专业专任教师比例达。有本校的副高以上职称专任教师担任专业带头人和名以上专业核心课教师。 、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和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图书资料等办学条件。实习实训条件建设满足教学要求,实训项目开出率能达到。 、有保障开设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二)专业设置申报程序 、根据社会发展变化和学院的专业建设规划,由学院提出当年专业设置和调整的指导性意见; 、各系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于每年月日前向教务处提交设置新专业的报告和相关材料; 、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学术委员会委员根据《学院新设专业评审标准》(见附件)进行评审,确定拟设置专业。

数控技术应用专业建设方案

数控技术应用专业建设方案 为使数控技术应用专业在“十二五”期间主动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新趋势和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行业企业对本专业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更好的服务于区域、行业经济建设,结合《山东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发展规划》,按照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要求,制定本专业建设方案。 第一部分专业建设背景和基础 一、专业建设背景 (一)社会发展背景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世界加工制造业专业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中国正在成为“世界制造中心”,传统的机械制造行业在经历了设备改造、技术革新之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国外高新技术、新工艺迅速涌进、机械行业的加工手段越来越多,加工精度、自动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对人才的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数控技术是制造业实现自动化、柔性化、集成化生产的基础;数控技术的应用时提高制造业的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数控机床是国防工业现代化的中药战略装备,是关系到国家战略地位和体现国家综合国力水平的重要标志,当今社会机械制造业竞争的实质是数控技术的竞争。因此,大力培养数控技术人才,是加快发展我国制造业发展、实现向制造业强国转变的重要途径之一。

(二)行业发展背景 青州位于潍坊市最西端,与工业城市淄博市接壤,地理位置优越。在潍坊市经济委员会的《潍坊制造业战略升级的行动纲要》中指出:加快推动制造业的战略升级,坚定的走出新兴工业化道路,是实现“四个中心”的客观要求。青州制造业战略升级的重要包括: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和现代生物与现代医药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重点发展汽车、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工程设备制造、起重设备制造安装、新能源和新型环保设备制造业、液压件及石油机械加工制造;原材料制造业重点发展石油化工和精细化工;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发展制造业物流、技术服务等产业;大力发展就业广、清洁型的都市型工业,上述产业都与数控技术应用密切相关,而作为工业城市的青州市,各类机电产业生产的厂家众多,给数控技术专业的毕业生提供了广阔的就业背景。 山东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地处于青州市经济开发区,有山起重工、环盾锅炉、建富齿轮、卡特彼勒、江淮轻卡、中辰电力等众多的机械制造企业,因此,数控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岗位需求量日益扩大。 (三)人才需求背景 近几年来,我国从外国引进了一大批先进制造技术,先进制造设备,但是新技术和装备的应用开发工作明显落后,主要原因就是我国制造业领域内的人才的知识、能力水平相对落后造成的。另一方面,我国的高技能人才拥有量与发展趋势不相称,目前,全国数控机床的操作人员短缺进60万人,并呈继续增长的态势。我国高技能人才占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doc

附件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教育部 2012年9月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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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本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的设置与管理,落实和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以及相关的备案与审批等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高校设置和调整专业,应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以及学科发展需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高等教育需求;应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条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促进学校办出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章专业目录 第四条教育部制定和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专业目录》规定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是设置和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安排招生、授予学位、指导就业,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61 -

第五条《专业目录》分为学科门类、专业类和专业三级,其代码分别用两位、四位和六位数字表示。 第六条《专业目录》包含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基本专业一般是指学科基础比较成熟、社会需求相对稳定、布点数量相对较多、继承性较好的专业。特设专业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求所设置的专业,在专业代码后加“T”表示。 第七条《专业目录》中涉及国家安全、特殊行业等专业由国家控制布点,称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在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 第八条《专业目录》实行分类管理。《专业目录》十年修订一次;基本专业五年调整一次,特设专业每年动态调整。 第三章专业设置 第九条高校设置专业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二)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三)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四)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五)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六)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62 -

职业技术学校专业动态调整实施办法

贞丰县职业技术学校专业动态调整实施办法 为了促进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提高专业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职成厅【2010】9号)和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主动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结构,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结构自我调节机制,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促进学校专业建设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适应性原则。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以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立足学校实际,合理规划专业建设与发展,努力实现人才培养与社会人才需求的结构平衡和良性互动。 2.特色发展原则。以学校学科优势和办学传统为基础,依托行业背景,突出专业特色;坚持调整与改造、淘汰与增设相结合,促使特色、重点和一般专业互相促进、协调发展,逐步形成以办学特色为主线的专业群,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 3.规模稳定原则。根据学校现有办学条件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坚持专业建设与学校总体发展相结合、需求预测与办学实际相结合,合理规划专业建设与发展规模,促进规模与效益相协调。 4.动态调整原则。充分发挥就业导向和招生计划调控引导作用,建立能上能下的专业调整机制,实行专业动态调整,不断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 5.持续建设原则。以促进专业长效发展为目的建立相关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专业建设与发展的自我评价机制,保障专业建设与发展的可持续性。 三、工作目标 加强专业设置引导和调控,建立健全专业准入、预警和退出机制,实行招生计划、就业情况与专业发展“三挂钩”,合理控制本科专业数量,逐渐形成与地

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专业群动态设置机制研究

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专业群动态设置机制 研究 1 引言 过去,高职院校的专业建设多以就业为导向,以岗位技能为内容,进行人才培养,当学生毕业的时候,会突然发现产业和岗位已经变化了,人才培养呈现出明显的滞后现象;随着现在产业结构调整,岗位之间交叉性越来越强、联系性越来越大,某一项技能和素质已经不能满足岗位需求,岗位发展和快速变动,也要求学生不仅仅是专,更要求有强大的岗位适应能力;解决以上问题和达到以上要求,必须从根源入手,优化资源配置、吻合产业群发展设置专业群,以专业群为整体,实现专业之间的交叉和共享教育,才能培养出具有前瞻性、高适岗能力、技能更硬、素质高超的技能型专门人才,本文将结合江苏长三角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产业,探索吻合产业发展的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专业群动态设置机制,共同探索高职信息技术类专业群建设方法。 2 探索产业发展规律,明细人才培养规格 专业人才培养规格是专业建设的目标,它决定着如何设置专业课程体系、如何配备教师、如何配制教学资源、如何进行师资培养、如何训练和教育学生,如何界定人才培养规格,人才就如何培养,以就业为导向显然滞后,应该前瞻性的设置人才培养规格,才能保证三年后学生毕业时吻合产业人才需求。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产业群发展迅速,结构调整频繁,技术更新快,但是随着电子商务、移动平台、海量数

据中心、智能感知设备等技术发展,可以通过政府产业研究与决策部门或产业协会,调查分析该产业、产业群的发展方向和动态,找出发展规律,提取人才需求的重点指标,以此为基础进行专业人才规格的前瞻性设计。 3 建立产业发展数据库,动态调整专业群的专业 产业发展方向和动态,最新的信息掌握在政府决策部门、专业学会、产业协会,学校要和他们建立密切的合作,有专门人员与他们对接,不断获取最新的产业发展数据和人才要求信息,建立产业发展数据库,再通过就业调查、企业调研,不断丰富产业结构数据库数据,数据可以包括产业群产业结构、产业核心技术发展、产业发展人才要求、产业发展动态、专家对产业发展的预测和人才规格的评估等信息,并不断丰富新这些信息,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分析数据库数据,以此为基础,动态更新专业群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从而构建科学、合理的专业群动态建设机制,建设专业群动态调整专业的流程和框架,及时增减群内专业,合理增加专业方向,以适应人才规格培养的需求。 4 结合岗位群技能要求,动态设置专业(方向)课程 以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产业为例,该产业包括了众多岗位群,有软件开发与测试、数据库安全与运维、电子商务运维、网络架构与施工等多个岗位群组成,每个岗位群吻合产业的不同工作需要,由不同的岗位组成。例如:电子商务运维岗位群包括商务平台开发与设计、商务平台管理与营销、商务数据管理与安全、物流电子配送管理等岗位,而这些岗位有着不同岗位技能要求,根据岗位技能要求,电子商务专

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基本条件(师资)说明

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基本条件(师资)说明为规范我省本科专业管理工作,各高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专业设置基本条件设置新增专业,新增专业要与学校办学定位和目标发展一致。高校新增专业数,应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科学设置,避免重复设置和盲目扩张。 哲学类 师资规模 各高校应根据本校哲学类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时数等具体情况加以确定。根据教育部对本科专业的师生比要求,哲学类专业的师生比原则上不低于1:16。 专任教师一般应不少于 12人。根据专业教学需要,可聘请一定数量的兼任教师。兼任教师资格必须符合专任教师的水平和教学要求。 师资结构 50岁以下的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专任教师中应有海外研修经历或海外学位的教师,具体比例由各高校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确定。 专任教师学缘结构合理,具有非本校最高学历背景的教师不少于50%,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不少于20%,55岁以下的专任教师不少于30%。 经济学类 专业教师数量应能满足教学需要。各专业应配备不少于10名的专任教师。每门专业课程应至少配备2名专任教师。 专业教师队伍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应合理。具有教授职称的数量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数量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生师比不高于18:1,鼓励降低

生师比。 财政学类 专业教师队伍应满足教学需要。各专业应至少配备8名及以上专任教师。原则上,每门专业核心课程应至少配备1至2名专任教师,每位专任教师每年指导本科毕业论文一般不超过10篇。 专业教师队伍应保持合理结构。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0%,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专业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应均衡合理。 金融学类 开设金融学类本科专业的高校,教师数量应能满足教学需要。每个专业应至少配备10名及以上专任教师,每门专业必修课应至少配备2名专任教师。对于应用性较强的专业必修课,鼓励聘请金融业界专家参与教学过程,形成创新创业教学指导团队。 专任教师队伍应保持合理结构。讲授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的教师,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8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比例不低于30%。采取积极措施优化专任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将最后学历为本校的教师比例保持在合理水平。 经济与贸易类 第一,教师数量。经济与贸易类专业人才培养具有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的鲜明特点,为合理控制班级授课规模,确保教学质量,需保证有充足的教师资源,专业的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10人,18:1生师比仅为基本要求,提倡降低生师比。 第二,职称结构。教师队伍中具有教授职称的数量占专任教师总量的比重不低于10%;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数量占专任教师总量的

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

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 (1998年颁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加强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的宏观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第三条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 通过现有专业扩大招生,拓宽专业服务方向或共建、合作办学等途径,能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应再新增设专业。 第四条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有关要求,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章专业设置条件 第五条普通高等学校新设置专业必须具备下列要求: (一)符合经学校上级部门批准的学校发展规划,有稳定的人才需求的论证报告,招生规模一般为每年六十人(个别特殊专业如艺术类专业执行具体规定); (二)应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 (三)应有学校已设相关专业为依托,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实验技术人员; (四)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开办经费和教室、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馆及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办学基本条件。 第六条普通高等学校申请由原有专业改设新专业者,应符合新专业设置所需条件。 第七条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实行总量控制,在核定的专业数内,学校年度增设专业数一般不超过三个。 第八条普通高等学校原则上按其分类属性设置专业,以形成优势和特色,设置学校分类属性以外的专业数一般不超过本校设置专业总数的30%。 第九条高等师范院校增设非师范专业(系指不以中等学校教师为培养目标的专业),应依据本部门和所在地区的人才供求状况及学校所在地区的相关专业设置情况统筹考虑。凡学校所在地区义务教育任务重,中等学校教师数量尚供不应求的原则上不增设非师范专业。 第十条未达国家规定标准或本科教学工作未达标准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得增设新专业。 第三章审批权限 第十一条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由学校、学校主管部门(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教育管理机构,下同)和教育部分工负责审定、审批和备案。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附件1: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引导中等职业学校依法自主设置专业,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特别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适应各地、各行业对生产、服务一线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要,适应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 第三条国家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符合国家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的发展需求以及就业前景良好的专业。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可自主开设、调整和停办专业。 第五条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专业应以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基本依据。 第六条各地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做好专业建设规划,优化资源配 — 3 —

置和专业结构,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区域产业结构情况设置专业,避免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 第七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宏观指导,制定并定期修订《目录》。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设置的指导工作。 第八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统筹管理。 市(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职责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 第二章设置条件 第九条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专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的、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完整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相关教学文件; (二)开设专业必需的经费和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以及图书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基本办学条件; (三)完成所开设专业教学任务所必需的教师队伍、教学辅助人员和相关行业、企业兼职专业教师; (四)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从事该专业教学的专业教师,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应保持相对稳定。 — 4 —

专业设置调整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校专业动态调整实施办法 为了促进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提高专业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职成厅【2010】9号)和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主动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结构,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结构自我调节机制,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促进学校专业建设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适应性原则。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以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立足学校实际,合理规划专业建设与发展,努力实现人才培养与社会人才需求的结构平衡和良性互动。 2.特色发展原则。以学校学科优势和办学传统为基础,依托行业背景,突出专业特色;坚持调整与改造、淘汰与增设相结合,促使特色、重点和一般专业互相促进、协调发展,逐步形成以办学特色为主线的专业群,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 3.规模稳定原则。根据学校现有办学条件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坚持专业建设与学校总体发展相结合、需求预测与办学实际相结合,合理规划专业建设与发展规模,促进规模与效益相协调。 4.动态调整原则。充分发挥就业导向和招生计划调控引导作用,建立能上能下的专业调整机制,实行专业动态调整,不断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 5.持续建设原则。以促进专业长效发展为目的建立相关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专业建设与发展的自我评价机制,保障专业建设与发展的可持续性。 三、工作目标 加强专业设置引导和调控,建立健全专业准入、预警和退出机制,实行招生计划、就业情况与专业发展“三挂钩”,合理控制本科专业数量,逐渐形成与地

第七章_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

第七章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 ●学科:两种内涵,一种是指学术的分类(广义)。另一种是教学科目的简称(狭义)。 ●专业:指专门职业(广义)。狭义的专业是指高等学校专业,即高等学校培养高级专门 人才的基本教育单位,由特定的专业培养目标和相应的课程体系组成。 ●专业的(狭义讲)三层涵义: 1、高等学校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基本教育单位或教学形式。 2、以学科分类为基础的。 3、与社会职业分工相适应的。 ●课程(斯宾塞——最早提出使用课程这一概念): (狭义)指被列入教学计划的科目,及其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开设顺序的总和。 (广义)学校教育中对实现教育目的发生作用的一切文化与经验、活动(即:隐性课程)。 ●课程的分类: 1、按侧重点分为学科课程和经验课程。 2、按分科型或综合型分为课程和核心课程。 3、按层次可分为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以及专业课程。 4、按选课形式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5、按课时多少分为大、中、小、微型课程。 6、按内容分为理论型课程和实践性课程。 7、按计划和目的分为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 ●学科、专业与课程的关系:学科知识是专业的内核,是课程的来源;专业是社会分工、 学科知识和课程授受三位一体的组织形态;课程是学科划分和专业差异的表现形式。三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高校人才培养的基本单位。 ●专业的形成: 1、以一定的社会分工为前提; 2、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不断分化与综合的趋势密切相关。 3、缘起与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有密切关系。 ●专业设置和调整的原则与指导思想: 1、遵循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培养的规律; 2、适应学科、专业本身发展变化的需要; 3、从实际出发,随时调整专业结构; 4、专业范围覆盖面较宽广; 5、专业设置布局的合理性; 6、适合学校的办学条件。 ●我国专业设置与调整的教训: 1、教育既为经济的发展服务,同时教育的发展又应以经济的发展为前提,特别是专业的设置与调整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2、“条块分割”的体制导致专业发展的盲目性,造成了某些的重复建设; 3、偏重数量发展,导致质量下降。 ●课程编制的工作包括:确定课程计划(教学计划)、制定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编写 教科书。 ●教学计划:由专业培养目标、学习年限(学分总计)、课程设置、教学形式和学时(学 分)的分学期分配。 ●学分制教学计划:由普通教育、基础教学和专业教学三大板块构成。 ●教学大纲是学科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其编写原则(或要求):1、明确的目的性;2、前 沿性;3、思想性;4、启迪性;5、教学适用性。 ●教材建设:教材建设是课程建设的核心,是进行教学工作、稳定教学秩序和提高教学质 量的重要保障。 ●大学教材的基本特点: 1、不仅要为教师服务,同时要为学生服务,便于他们独立钻研; 2、不但要反映科学知识与结论,还要反映知识获得的过程;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职成厅(2010)9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 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职成厅〔20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规范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引导中等职业学校依法自主设置专业,我部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十日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doc 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外专业报表.doc

附件1: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引导中等职业学校依法自主设置专业,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特别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适应各地、各行业对生产、服务一线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要,适应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 第三条国家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符合国家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的发展需求以及就业前景良好的专业。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可自主开设、调整和停办专业。

第五条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专业应以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基本依据。 第六条各地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做好专业建设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区域产业结构情况设置专业,避免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 第七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宏观指导,制定并定期修订《目录》。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设置的指导工作。 第八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统筹管理。 市(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职责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 第二章设置条件 第九条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专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的、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完整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相关教学文件; (二)开设专业必需的经费和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以及图书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基本

专业动态调整

3.1专业动态调整 我校2016年秋至2017年春开设专业稳定,无专业动态调整,主要开设以下几个专业。

3.2教育教学改革 我校2016年秋至2017年春开设五个专业。 分别是: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畜牧兽医、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 开设公共基础课10门; 分别是:《语文》、《数学》、《英语》、《政治》、《计算机应用基础》、《三生教育/民族团结教育》、《音乐》、《体育》、《班会(含安全教育)》、《书法》; 共开设专业课46门: 烹饪专业开设专业课13门:分别是:《烹饪化学》、《烹饪原料加工技术》、《原料知识》、《中国烹饪概论》、《饮食成本核算》、《中式烹调技艺》、《中式面点技艺》、《冷菜冷拼与食品雕刻》、《营养与卫生》、《实习菜》、《技能实训与鉴定》、《现代餐饮经营管理基础》、《烹饪工艺美学》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开设专业课11门:分别是:《机械基础》、《汽车概论》、《仿真软件》、《摩托车构造与维修》、《电工基础》、《钳工基础》、《汽车美容》、《汽车底盘》、《汽车电气设备》、《汽车钣金》、《汽车涂喷》 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专业共开设专业课8门:服装工艺、服装手工工艺、服装设计基础、服装平面款式设计、缝纫机使用与维护、服装制图、时装画、立体裁剪基础

畜牧兽医专业共开设专业课14门:分别是:畜禽解剖生理学、畜禽营养与饲料学、动物病理学、畜禽生产、兽医药理学、兽医基础、中兽医基础、猪病防治、禽病防治、畜禽生产、牛羊病防治、特种动物养殖、农业经营与管理、动物防疫与检疫技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共开设专业课10门;分别是:餐厅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客服服务员、礼仪与形体、旅游英语、茶艺、调酒师、美发师、美容师、专业技能实训我校课程建设、教材选用情况: 教材是教学活动的基本要素,教材建设与选用是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选用教材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课程教学的质量。 我校一贯重视教材选用工作,学校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全面规范相关工作环节,教材选用按照上级下发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校专业特点选用教材;建立了由备课组负责上报,通过授课教师多年教学实践,在备课组活动中进行教材研究分析听取科任教师意见及建议后,上报教材选用,教务处统计把关,分层负责、严格把关的教材选用机制,为学校选用优质教材进课堂提供了制度保障。高质量的新版教材成为教材选用的主体;在教材的选用中,教材选用上参照大纲要求和规定,选用“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和文化基础课必须选用国家规划教材

高等教育学谢安邦-第八章-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拟题

高等教育学谢安邦-第八章-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拟题

一、选择题 1.学科发展的稳定性与可持续发展,主要涉及( A )。 A.学科的发展潜力B.学科发展的成熟水平 C.学科发展布局的整体性D.学科影响的社会性 2.1 998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类》中确立的专业数是( D )。 A.5 10个B.671.个C.504个D.249个 3.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共设( B )个学科大类。 A.10 B.11 C.12 D.13

4.高等学校内部的学科和专业设置,不受下列哪项因素的制约?( C ) A.学科自身发展的学术性B.高等学校学科发展与布局的整体性 C.学生发展水平D.学科影响的社会性A.具有创新精神B.具有宽厚的基础知识C.具有竞争意识D.具有法律意识 8.下列有关高等学校专业划分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C )。 A.专业划分的依据越来越向学科分类标准靠拢 B.专业的划分与职业分工区别越来越明显 C.当前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往往直接指向某一具体的行业

D.当前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立足于为某一大的行业类别提供人力资源 二、填空题 1.( )是按学问性质划分的门类或研究领域,是高等学校及专业性质分类的基本标准之一。 2.学科是一个( ),专业是一个教学范畴。 3.专业的划分,主要以社会职业分工、( )、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状况及( )为依据。 4.我国有计划地按专业培养人才的教育模式,是在( )年开始的院系调整过程中形成的。 5.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与调整要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公民个人的需要为( )。

专业建设动态调整机制

南宫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专业建设动态调整机制 为了建立健全学校专业增设、淘汰、改造的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各专业结构与布局,提高专业建设水平,使专业培养人才能够切实符合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需要,全面提升我校的人才培养水平,特建立人才需求与专业设置动态调整实施方案。 1、专业调整原则 1)专业的调整需要符合学校的整体专业布局; 2)专业调整需要符合本区域经济产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可持续需求; 3)专业调整需要考虑本地其他同类学校专业设置的影响; 4)专业调整必须考虑专业师资队伍、实践教学条件的配套; 2、专业调整步骤 1)申请。根据专业调整计划,由系部提出专业调整申请,报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确认。 2)调研。申请经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同意后,系部组织开展拟调整专业的调研活动。调研内容包括地区产业政策,如产业发展的规模、趋势、技术动态、岗位设置、知识与能力结构、企业文化和人才需求状况等等。 3)论证。经过调研形成专业调整可行性报告,经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及相关专家的论证,确定可以实施调整的,进入下一阶段的操作;没有通过论证的,暂时不予调整。 4)调整专业培养目标。专业调整可行性报告经论证通过后,立即开展专业培养目标调整工作。这里的培养目标特指专业的具体业务目标,非指人才素质的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总目标。 5)确定人才培养方案。在调整后的专业培养目标基础上,调整确定新的人才培养方案。 6)确定课程体系。根据调整后的人才培养方案,对课程体系进行整体设计包括各专业的教学科目、教学内容、教学进程的系统组合和科学安排。 3、专业动态调整实施指导意见 1)注重对各专业进行系统的升级改造,突出优秀教师团队的培养。通过加大对教师的培养,提高各专业的整体师资力量,保障专业建设的可持续进行。 2)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推进各专业的升级与转轨,培养计算机专业高技能人才。定期开展人才需求调研活动,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紧密围绕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专业设

2012教育部新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教育部)

2012教育部新颁高校本科专业目录 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新目录的学科门类由原来的11个增至12个,新增艺术学门类;专业类由原来的73个增至92个;专业由原来的635种调减至506种,其中基本专业352种,特设专业154种。(新旧专业对照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等文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要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的要求,我部对1998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1999年印发的专业设置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新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为便于新目录的实施,我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以下简称对照表),现将新目录、新规定及对照表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工作按新目录执行,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自2013年起按新目录执行,在校生的培养和就业工作仍按原专业执行。 二、对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我部拟在近期按新目录和对照表统一组织整理。整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各高校要依据新目录和新的专业介绍对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进行全面修订,积极借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以来的教学改革理念、措施和经验,及时将其固化在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过程之中,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新目录和新规定的印发实施,是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带有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举措,关系到教育资源的配置和优化,对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各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我部。 目录全文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教育部 2012年9月 说明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是高等教育工作的基本指导性文件之一。它规定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是设置和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安排招生、授予学位、指导就业,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本目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11号)要求,按照科学规范、主动适应、继承发展的修订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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