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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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
摘要: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矿山环境工作经验总结,通过分析矿山开采对环境的影响及恢复治理的必要性,提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对策,以供同行参考指正。
0引言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 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正在不断的增加, 为满足日益增长的矿产品需要,矿产资源的开采力度也随之加大。山西是煤炭大省,含煤面积6·2万平方公里,查明保有储量2653亿吨,占全国的26%。新中国成立60年来,山西累计生产煤炭110亿吨,占全国1/4;净调出量80亿吨,占省际调出量的七成。然而, 人们在利用矿产资源获得收益的同时, 却忽略了对环境的
保护, 导致环境破坏不断的加剧, 人类的生存空间受到严重的威胁, 因此恢复矿山生态环境也就愈发的重要。
1 矿产开采对矿山环境的影响
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 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 1) 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几乎所有的矿山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危害, 尤其是露天矿山, 主要表现在: 一是露天开采使边坡改变原有的天然平衡
状态, 引起滑坡、崩塌; 二是矿渣堆放不合理, 造成超负荷堆放, 引起滑坡; 三是部分矿山矿渣顺沟堆放, 一遇下雨, 沟内汇水携
带大量矿渣形成泥石流。
( 2) 造成地面塌陷、开裂、变形灾害。地下矿体被采空后遗留大片采空区, 上部岩石失去支撑力而整体下沉, 从而引起地面开裂、变形甚至形成地面塌陷。地面塌陷危害较大, 常常造成田舍毁坏, 公路、铁路被迫改线等, 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
( 3) 占用大量土地。采矿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固体废弃物堆放形成矿渣堆, 占用了大量土地。
( 4) 污染土地。矿山生产排出大量废水, 如矿坑水、洗矿选矿水、矿渣矸石堆受雨水淋漓后溶解了矿物质的污水以及矿区其他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等, 大部分未经处理, 排放后直接或间接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和周围农田、土地, 再进一步污染农作物, 恶化生态环境。
( 5) 造成水土流失。采矿往往把周围植被砍伐殆尽, 使地表丧失了水土保持能力, 造成水土流失、岩石裸露、甚至荒漠化。
2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必要性
矿山开采引起大规模的扰动, 给本来就脆弱的生态系统带来的压力是惊人的。同时, 矿山环境问题还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如大规模的民居损坏、村庄搬迁、农民失业以及难以处理的矿山企业与地方的矛盾, 给社会增添了不安宁的因素。因此, 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及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土地破坏问题, 已经不单纯是一个生态环境问题, 而是关系到一个国家、民族经济发展和人类生存的根本性问题。
( 1)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可提高矿区生活质量。矿山在开采过程
中废弃的土、石、灰、渣到处堆积, 粉尘飞扬,有的造成滑坡和泥石流, 导致房屋倒塌、路桥断裂、洼地积水、水土流失加剧; 有害有毒液体、气体渗漏、溢出, 使使大气、水体被污染, 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生产和身心健康。通过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 可以改变这种状况, 逐步改善矿区人们的生产生活条件。
( 2)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可增加耕地, 维护社会安定。矿区土地复垦是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由于矿山企业所占用和破坏的大量土地当中, 有相当部分是肥沃的良田, 只要能够加以
复垦, 就可以重新进行耕种, 一方面增加了耕地面积, 同时也可
以为部分矿工和当地农民重新开拓生产和生活门路, 缓和企业和
农民的矛盾, 有利于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 3)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可增加矿区的植被覆盖率,大幅度改善矿区的生态环境质量。由于地表物质的剥离、扰动、搬运和堆积, 大量破坏了植被和山坡土体, 产生的废石、废渣等松散物质极易促使矿山地区水土流失, 甚至形成地质灾害。通过选择适合矿区种植的树种进行植被恢复, 可大幅度提高矿区的植被覆盖率, 减少水土
流失, 从而降低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爆发几率, 减少矿山污水对矿区周边水系的污染, 矿区生态环境和地貌景观可以得到逐
步恢复, 生态环境质量大幅度改善。
3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对策
(1) 加强环境保护教育与宣传, 培育环境保护意识。长期以来, 矿业开发中“重开发、轻保护、低治理”的现象非常普遍, 并由此
引发了一系列的矿山环境问题, 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了巨大的
经济损失。针对这些情况,政府部门应当广泛地开展有关环境保护
的宣传与教育活动, 培育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使之充分认识到
环境保护与恢复生态环境工作的重要性;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
舆论监督作用, 唤起社会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广泛关注, 以形成强
大的社会压力, 让更多的矿山领导重视并做好矿区环境保护工作, 把矿山环境保护与绿化工作做到实处, 以保证矿业生产与环境保
护相协调地发展。
( 2) 制定和完善矿山环境保护的专门法规。目前,在矿山环境
保护方面, 我国虽然有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但还没有一部
完整的、有针对性的法规, 有关矿山环境保护的规定散见于有关的法律法规条文中, 对矿山环境保护的特殊性认识不足、针对性不强, 因其缺乏系统性, 操作起来比较困难, 致使谁开发、谁保护, 谁
污染、谁治理, 谁破坏、谁恢复的政策不能有效落实。因此有必
要研究和制定矿山环境保护的专门法规, 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
矿山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 为矿山环境治理提
供法律依据。
( 3) 进一步理顺矿山环境管理体制。由于矿山环境保护管理中执法主体不明确, 矿山环保涉及到的环保、水利、林业、安全监察、矿管等部门之间协调不够, 矿山环境保护受到严重影响。因此需要进步明确政府有关各部门之间的责任, 理顺矿山环境管理体制。
(4) 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规划, 对矿山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