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与摄影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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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与摄影的关系
绘画艺术是人类最古老的视觉文化之一,当它发展到十六世纪时,其造型技艺已臻完善。画家可以用画笔描绘出客观世界的各种物质属性,形体、质感、包彩和空间透视等等。摄影则是一门年轻的艺术,它伴随着工业文明而到来,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摄影技术的直接性和科学性实现了比画家的描绘更真实的视觉形象的新的可能性,但也正是这种直接性和科学性掩盖了其艺术价值,从而使摄影在最初只能以模仿绘画来争取自己的艺术身份
因此从一开始,摄影与绘画便结下了千丝万缕的联系。正是这种联系,使得今日,在进行摄影评判或欣赏时仍有人不忘用绘画的标准来衡量摄影。摄影发展到今天,始终未完全从绘画的阴影中走出来。因此理清摄影与绘画的关系对于理解摄影艺术的本质就显得相当重要。
下面对摄影与绘画的异同作一个分析:
相同点:
1.都是视觉艺术。摄影和绘画都是读者用眼睛直接看到具体形象的艺术形式。2.都是瞬间艺术。这是将摄影与绘画同其他艺术形式相比较而方言的。如话剧、音乐等,它们展示的都是时间的过程,而摄影和绘画是表现某一固定时刻的。3.都是平面艺术。摄影和绘画都用二维的平面展示艺术形象。它们不同于雕塑和舞蹈。
4.造型元素一致。摄影和绘画的造型元素是—致的,都是用色、线、形、等形式要素将要表现的事物凝固起来展示给观众。
不同点:
1.摄影偏向于现场感、客观性;绘画偏向于假定性、理想化。
摄影的现场感、客观性是由摄影器材如照相机,感光片等的物理特性决定的。摄影整个过程中,要多次借助科学技术,要运用机器作助手,离开照相机本身的机械作用,离开暗室工艺,摄影作品的产生便不可能。而绘画则不然,一枝画笔一张纸(或一块布),加上颜料,作者便可随心涂抹,欣然命笔。
2.瞬间的表现。
摄影与绘画都要凝固瞬间,然而摄影对瞬间凝固的方式是受天、地、人的严格限制的,所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过了这村没这店”便是指此而言。“摄影家只能在顷刻之间完成,不能拖延,不能停顿,不能修改,不能再作考虑。在他打开镜头的一刹那,所有细节全被记录,甚至比他用脑筋记忆还要快。”威斯顿《以摄影的方式看摄影》绘画则不同,它虽然也只能表现某一个历史瞬间、某一个生活断面,但它显得从容自由,画家完全可以将反复构思的瞬间凝结,存之于
心,随后在画室胸有成竹地反映出来。绘画中的瞬间是经过画家感受生活、决定主题、构思画面、打出草稿、反复修改、最后固定下来的。而摄影的画面瞬间则是摄影家现场看到、想到、抓到的。绘画的着眼点,受人眼自然的、生理条件的制约。画家只能画人眼所见到的。如对奔跑的骏马四蹄的画法,就曾为哪个蹄子着地争论不止。而摄影是科学的记录,它往往能摄到人眼看不到的,因为在观察事物上,相机的镜头要比人眼来得精确。人眼的视觉只能停留在第—认知层次上,而镜头视觉甚至可以延伸到原子核的内部。
3.光与影的应用。
光的记录作用,是摄影的特长。可以说,摄影是用光来表达思想和记录感情的。而绘画对光的表现就略逊一筹。摄影就是用光的语言来造型,所以有人称摄影为“光画”。在光的运用上,摄影影响了绘画,也提高了绘画的技能,完善了绘画的表达方式。特别是彩色摄影技术,提供了画家眼睛所感觉不到的光。4.真实感
摄影依靠照相机的机械性能和光学性能,对其所要表现的对象给予最直接最真切的描绘,这是绘画所无法比拟的。同是表现一个人,照片可以是其人,绘画只能像其人,绘画可以达到“逼真”,而摄影却可以做到“纪实”。在摄影中,被拍摄在画面里的人张三就是张三不能为李四,画面中的景,桂林即桂林,不会是太湖。因此,摄影无论如何不能像绘画那样用虚构、塑造的手法,创造摄影的“典型”。虽然摄影与绘画都借助于工具,但照相机比画笔对作者的约束限制性更大。违背相机现场捕捉客观纪实特性企图用掌握画笔的办法是不行的。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摄影与绘画确实在物化形态上和形式法则上有着先天的密切联系和客观的共同性,这种共同性使得这两种艺术在各自表现方法上存在着某种交叉式体现。美国凯尼思大学哲学系主任奥尔德里奇曾这样说:“摄影机和对胶卷的加工与冲洗好的照片的关系,就如同画笔及其运笔与已在画布上布置好的颜料的关系。”
然而摄影与绘画毕竟是两个不同的艺术门类,各自有着不同的特性,因此不能混为一谈。
可惜的是,摄影与绘画的共同性从古至今受到很多人的重视,然而对于其特性的研究却为数不多,这就必然造成了摄影理论界的混乱。具体表现在很多摄影艺术家大量照搬和沿用绘画理论,并坚持“以画为师”直到今天。本课题研究的郎静山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一生都致力于对摄影的“共同性”的研究,将绘画与摄影中相似的东西拿来作为创作的准则,模糊了摄影与绘画的界限,从而使摄影在他的世界里失去了被认为是一门独立的艺术的权利。
美学家王朝闻先生曾说:“每一门艺术遵循艺术的一般规律,但又有各自的独特规律;艺术的一般规律,正是通过各艺术部门的特殊规律表现出来的。”
因此,要想促进摄影艺术的发展,就应该更多地从摄影艺术的特性思考问题,而不是从各门类艺术的共性中寻找拯救摄影艺术的灵丹妙药。摄影界必须建立摄影金质奖章艺术品种的专门理论体系,必须从摄影的历史与现状、理论和实践的全面掌握中,找到属于摄影艺术的自身规律。
对于摄影与绘画的关系,爱德华·韦斯顿就有着自己清醒的认识。他认为用绘画的标准去看待摄影或者用摄影的方法去追求绘画的结果是愚蠢行为。他曾在《按照摄影的方式看待摄影》一文举出了摄影不同于所有艺术的两个基本特性:一个是摄影的瞬间记录过程的特性;一个是影像的特征――令人惊慌的精确性,特别是在记录细节方面,并具有从黑到白、连续不断、无穷变化的层次。“这两个特征构成了照片的特有标志,它们是机械工作的结果,是任何手工也做不到的。”所以韦斯顿指出:绘画主义摄影其实是对摄影本质的一种误解,它真正的危害在于树立了一个虚伪的标准,致使艺术努力的目的不是产生摄影,而是产生摄画。这种态度是和摄影的真正特性背道而驰的。“是画家传统的影响耽误了对摄影赋予的真正创作天地的认识。那些本应该更加关心发现和运用新的创作潜力的人们,却完全忽视了它们,在他们一心追求假绘画的先入之见的唆使下,越来越远离摄影的价值。”
“人们都认为不能拿筛子到井里去打水,却看不出用相机去作画的愚蠢行为”。威斯顿对绘画主义摄影的评价虽然有点偏激,但却为我们指明了要学会以摄影的方式看待摄影的正确道路。
“就本质而言,“画意摄影”是一种违反摄影本性的创作手法,也可以说是一种对摄影本质的误认。”可见顾铮对摄影与绘画的态度也是十分明确的。德国著名摄影和电影理论家克拉考尔在论证摄影美学原则时指出:“可以认为,如果某一特定手段的成就是在这一手段本身的特性界限内取得的,这些成就在美学上就能使人感到满意,反过来说,如果一种作品违反了创造它的那一手段的本性,譬如说,是模仿了某些对另一手段说来更为自然的效果,它就很难叫人接受了……一般说来,遵守摄影的方法拍摄出来的照片才有可能成为美的照片。”
所以说,摄影作为一种瞬间艺术,有着自己独特的魅力,也因此赋予了自己独特的审美特性和美学价值。如果始终将他与其他艺术混在一起,用其他艺术的美学标准来衡量,就只会模糊摄影艺术的概念,对其发展产生束缚与制约。因此只有当把摄影艺术同它最亲近的姐妹艺术绘画区别开来的时候,才能清晰地勾划出摄影艺术的特性。一味地强调摄影与绘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摄影艺术的特性就永远模糊不清。
是啊,我们无法否认摄影艺术这种与生俱来的独特魅力,那么我们为何不正确的面对并挖掘它的独特魅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