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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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红十字会

【发文字号】商政[2014]60号

【发布部门】商丘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9.24

【实施日期】2014.09.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商政[2014]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3]7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意义

红十字事业是一项造福人类的崇高事业。红十字会作为当今世界历史最悠久、范围最广泛、影响力最大的人道救助组织,在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

社会和平进步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近年来,我市红十字会致力于备灾救灾、应急救护、人道救助以及推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等活动,充分发挥了在人道领域的政府助手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当前,我市正处于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人民群众各种人道需求日益增多,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亟需健全完善。促进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汇聚社会资源,帮助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生活境况,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推动以公益为原则的第三次分配,协调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正;有利于引领和带动相关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有利于传播人道主义理念,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高公民现代文明素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市各级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红十字会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红十字会的独特作用,最大限度地凝聚各方力量,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二、着力推进红十字事业改革创新

(一)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公开透明是提升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的重要保证,信息化建设是推进公开透明的重要手段。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将红十字会信息化建设纳入政府电子政务发展专项规划,财政部门要保障红十字会信息化建设经费,提升红十字会的科学管理和信息公开水平。全市各级红十字会要按照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做到资金募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分配使用等捐赠信息公开透明,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要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全面建立综合性监督体系。有效的监督是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要建立和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综合性监督体系。建立健全红十字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建立社会监督委员会,对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

进行监督。建立绩效考评和问责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红十字会的监察、审计,建立年度综合监察、审计和重要项目监察、审计机制。

三、积极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

(一)加快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增强红十字会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救援能力。全市各级政府要将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应急预案体系,根据实际完善本级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物资库)建设,充实必要的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逐步建立起保障红十字会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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