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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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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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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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和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下面是意见的详细内容。
《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规〔20xx〕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环境保护厅(局)、商务厅(局):“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简称“示范基地”)是指按照新型工业化内涵要求建设提升、达到先进水平的产业集聚区。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xx》、《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等有关部署,进一步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和经验推广,在更高层次上发挥示
范基地引领带动作用,促进产业集聚区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推进制造强国建设,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发展新理念和新要求,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协同创新、集群集约、智能融合、绿色安全为导向,通过实施分级、分类指导,加强动态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巩固提升已有优势,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构建从培育、创建、提升到打造卓越的示范基地体系,推动产业集聚区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支撑引领带动作用,加快推动我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历史性跨越。
坚持协同创新发展。鼓励示范基地营造利于创新要素集聚和紧密协作的环境与平台,加快技术产品、业态模式和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示范基地步入创新驱动的发展轨道。积极参与全球创新合作与产业交流,提高示范基地国际化水平。
坚持集群集约发展。引导不同行业和地区示范基地进一步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差异化发展的产业集群。促进生产要素集约高效利用,提高示范基地投入产出强度和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坚持智能融合发展。加快推动示范基地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推进示范基地企业生产和园区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智
能化,发展工业互联网,积极培育智能制造新业态新模式,建设成为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发展的示范平台。
坚持绿色安全发展。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推动示范基地节能减排降耗,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应急管理,走绿色、安全、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二)主要目标
“十三五”期间,示范基地培育、创建、提升体系不断完善,启动示范基地卓越提升计划,示范基地的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更加明显,在我国工业经济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中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到20xx年,规模效益突出的优势产业示范基地从现有的333家稳步提升到400家左右,发展一批专业化细分领域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形成10家以上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先进制造基地。
到20xx年,示范基地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卓越提升计划取得明显进展,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先进制造基地成为我国制造强国建设的重要标志和支撑。
二、明确发展方向,提升示范基地建设质量和效益
按照新型工业化发展新内涵和新要求,深入推进示范基地建设,提升发展水平,加快形成新型工业化发展新格局。
(一)加强创新发展,增强竞争新优势
引导示范基地完善创新环境,集聚创新资源,构建各创新主体紧密协作的创新网络,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探索新模式,培育新业态,实现发展动力转换。依托国家级示范基地,开展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深度合作,加快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基础平台和服务支撑中心,推动共性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形成若干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区域创新中心。支持示范基地采取品牌共享、合作共建、整合托管等方式,探索跨区域合作发展新模式,增强示范基地品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跨区域协同创新与产业链整合。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鼓励示范基地企业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参与标准制定,引导企业围绕创新发展开展并购重组,提高整合运用国内外创新资源的能力和水平。鼓励依托国家级示范基地建设“双创”示范基地,支持示范基地建立完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平台,加强创新资源共享,推广新型创业孵化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
(二)培育优势集群,推动高端化发展
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有关要求,围绕《中国制造20xx》重点领域,结合示范基地自身特点,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快培育创新动力强劲、特色优势突出、平台支撑有力的产业集群,成为东部地区开放创新的新高地、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跨区域产业转移合作的主要载体。支持国家级和省级重大产业项目优先向示范基地集中,推动新兴产业集群加快发展,传统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充分发挥产业集群内部合作机制,提升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作用,强化专业化协作和配套能力建设,支持专特优精单项
冠军企业发展。推动示范基地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打造产业集群区域品牌,提高区域品牌国际影响力。支持示范基地完善企业市场化退出机制,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加快处置不符合标准且长期亏损的企业,推动产业集群优化结构,发展迈向中高端。促进示范基地产业集群与周边地区建立更广泛密切的合作关系,依托城市服务功能进一步吸引产业、技术、人才等资源集聚,以示范基地为核心枢纽,建立产业链条完整、产业组织结构合理、各环节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体系。
(三)推动智能发展,引领转型升级
鼓励示范基地向智能化方向转型,加快推进示范基地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开展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引领产业优化升级。国家级示范基地要率先推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的发展和应用,支持有条件的示范基地建立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共享应用,开展网络实时诊断、流程优化再造、产品质量追溯、云服务等新型服务。加快新型网络化智能工厂建设,发展网络制造等新型生产方式,建立设计、研发、制造、销售、物流及回收利用等全环节管理、全过程追溯的智能制造生产体系,加快推动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方向升级。鼓励有条件的示范基地积极开展智慧园区建设试点,推动园区智能化管理,培育一批智能化水平较高的示范基地。
(四)推行绿色制造,实现可持续发展
鼓励示范基地全面推行绿色制造,促进企业、园区、行业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