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检案例分析
04-《不可忽视依法报检》案例分析
![04-《不可忽视依法报检》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8b3436a6b7360b4c2f3f647e.png)
《不可忽视依法报检》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经过调查分析,检验检疫执法人员认为此案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企业外贸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出口食品样品没有给予足够重视;二是轻信货物代理公司,把出口食品样品误申报为工业品,逃避了检验检疫手续;三是没有对出口食品样品进行认真自检,导致被国外通报。
【案例启示】
该案例反映出一些企业对出口食品样品在认识上存在误区,对我国和进口国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不够了解。
同时,检验检疫部门应加大对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出口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或者使用的,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的,由商检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进出口商检案例2
![进出口商检案例2](https://img.taocdn.com/s3/m/91a0da52f61fb7360a4c650b.png)
进出口商检案例2强化执法把关,提高依法行政有效性——从三例行政处罚案例得到的启示2006年,日照检验检疫局共受理并结案行政处罚案件142起,均没有因检验检疫处罚问题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007年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加强质检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日照检验检疫局正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突出抓好新一年质检工作的“六个着力点”。
下面笔者主要从3例行政处罚案例分析强化执法把关,提高依法行政的有效性。
一、蝴蝶案件案情介绍:2006年10月19日,A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的手套、帽子等货物中夹藏有50余箱1200件12000只蝴蝶和其他昆虫标本,未经报检私自出口。
案情分析:此案是典型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私自出口案。
执法人员得知情况后,马上来到现场发现:A 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的手套、帽子等货物属非法检商品,因而A公司未报检;但蝴蝶和其他昆虫标本属动植物产品类,应先报检后报关,而今不但不报检,还将其夹藏在非法检商品中想蒙混过关。
海关发现后马上与检验检疫部门取得联系,并及时提取了样品,由检验检疫部门检验,经化验有关项目进一步确认,该批夹藏物就是蝴蝶和其他昆虫标本,应报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才能出口;因而A公司存有逃检行为。
A 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三章第二十条“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在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出境前,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
”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九章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报检或者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或者未按检疫审批的规定执行的;”的规定,执法人员对A公司实施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案情之所以能及时发现并得以及时处理,得意于关检合作机制的及时启动,才避免了这起蝴蝶事件的发生;也从中使我们体会到加强部门合作,实现法规互动的重要性。
06-《如何填写报检单据》案例分析
![06-《如何填写报检单据》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8b5ed7fce45c3b3567ec8be2.png)
《如何填写报检单据》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该错误在于填制报检单的“数量”栏目时,未按《法检目录》上的“法定计量单位”来填写。
商检局受理企业报检界面,有一个叫标准量的窗口,这个窗口是根据HS编码和报检时输入信息系统自动填充的,如果数量或重量没有按照HS 编码对应的要求,即第一计量单位输入,标准量就会跳错。
这个错误在受理报检、检验拟稿和检务出单中一般不易被发现,而且电子转单信息也能顺利转至口岸局。
但是,由于这一错误的存在,口岸局有时无法提取数据,或者提取的数据出错错误。
【案例启示】
企业在填制报检单时,一定要注意细节。
例如数量/重量栏,要注意计量单位和成交单位的区别。
计量单位指的是《法检目录》中规定的单位,也称为法定计量单位;成交单位是买卖双方签合同时使用的计价单位。
成交单位与法定计量单位不一致时,填制报检单时应以法定计量单位为准。
04-案例分析:报检单填报错误(1)
![04-案例分析:报检单填报错误(1)](https://img.taocdn.com/s3/m/9cf4fe9c3169a4517623a366.png)
案例分析:实际报检中报检单填报错误案例(1)
【案例背景】
2011年12月上海口岸有一批来自美国的食品添加剂,报检人在报检单上填写的货物品名为“奶精”,而其提供的单据《成分表》和《检疫证书》上所列的名称为“NON-DAIRY CREAMER”。
从美国农业部批准发布使用该品名的资料来看,“NON-DAIRY CREAMER”的主要成分包括乳糖、卵磷脂、植物油、天然或人造香料、酪蛋白酸、色素等,其形态呈现为大小一致的不结团粉粒,颜色为乳白色或白,用于食品中,能使其不易被氧化作用破坏,使食品保质期延长。
【案例分析】
由此看来,“奶精”的译法容易让人误认为该商品是牛奶的提纯物,为避免误解,最好将其译为规范的品名“植脂末”,这样就更符合商品的实际情况。
在该案例中,货物名称为英文,报检时需提供货物名称的中文,英文货名在翻译时要注意从其主要用途、主要材料、主要成分或者货物的外观、制作工艺上选取,或者选取国际上通行的名称。
报检单常见栏目填制规范及违规案例分析
![报检单常见栏目填制规范及违规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b9e5b33787c24028915fc36b.png)
、
货 物 名 称
文 ,报 检 时需 提供 货物 名称 的 中
( 一) 含 义及 填 报 规 范
列入 《 法 检 目录》 范 围 内的 出入 境 货 物 ,一 律 凭检 验检 疫 机 构签 发
文 ,英 文货 名 在翻 译 时要注 意 从
主 要材 料 、 主 要成 分 货物 名称 是 指 国 际贸 易缔 约 其主 要用 途 、 的货 物通 关 单 办理海 关 手 续 。报 双 方 同意 买卖 的货 物 的名 称 。货 或者 货 物 的外 观 、制 作 工 艺上 选 向检验 检 疫机 构 申报检 验 、 检疫、 主要成 分、 主要材料 或者其 制作工 例 2 : 2 0 1 2年 6月宁波港有 一 批入 境 心 电监 护仪 ,外 贸合 同中
检 是 有关 当事人 依法 律 法规 规 定 物 名 称 一 般 取 自货 物 主 要 用 途 、 或 者 选 取 国 际上 通 行 的名 称 。 取, 鉴 定 , 以获准 出入境 或 取得 销售 艺 、 外观 等 。
使 用 的合 法凭 证 及证 明的法 定程
优斯特 拉 ” ,报检 单 填 报 要求 及注 意 事项 : “ 货 物 列 明牌 号为 “
烦。
长。
工 状 态 的 品 名 很 可 能会 产 生 歧
本文通 过对企业在 实际报检 中
让人误 以为是葵花种子 。后经 由此看来 , “ 奶精” 的译 法容易 义 ,
出现 较 多 的报检 单 填报 错 误案 例 让 人误 认 为该 商 品是 牛奶 的提 纯 检验 检疫人 员的提 醒 , 报检 单位才 意识 到错误 , 联 系国外买方将 该批 进行 分 析 ,进 一步 明确 报检 单 的 物 , 为 避免误 解 , 最 好将 其 译 为规 填制规 范, 规范企 业的报检 行为 。
报关与报检实务课件
![报关与报检实务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4c99c730178884868762caaedd3383c4bb4cb49b.png)
报检流程与注意事项
报检流程
报检流程包括准备报检资料、填 写报检单、提交报检单和报检物 品、缴纳相关费用、领取检验检 疫证书等步骤。
报检注意事项
在报检过程中,应注意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和检验检疫要求,确保 报检的顺利进行。
报检异常情况处理
若在报检过程中遇到异常情况, 应及时与检验检疫机构联系,了 解处理方法,确保问题得到妥善 解决。
申报
向海关或检验检疫机构申报货物的相关信 息和单证,并缴纳相应的税费或检验检疫 费用。
查验
对于需要查验的货物,海关或检验检疫机 构进行现场查验,核实货物的实际状况和 与申报信息的相符性。
审核
海关或检验检疫机构对申报的资料进行审 核,核实货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02 报关实务操作
报关单填写
总结词
准确、完整、规范
检疫费等。
报关与报检的协同工作
沟通协作
报关与报检工作需要相互沟通协作,以确保 货物顺利通关。
流程优化
通过优化流程,可以减少重复环节,提高通 关效率。
信息共享
海关和检验检疫机构需要共享信息,以便更 好地监管进出口货物。
风险管理
加强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 可以降低进出口贸易风险。
05 报关与报检实务案例分析
• 内容:报关的内容包括申报货物的价值、数量、种类等信息,以及缴纳关税、 增值税等税费;报检的内容包括对货物的品质、数量、重量、包装等进行检验 ,以及对货物进行抽样检测、消毒等。
• 流程:报关的流程包括准备报关单证、申报、审核、缴纳税费、放行等步骤; 报检的流程包括准备报检单证、报检、审单、查验、签证等步骤。
详细描述
某公司出口一批服装至欧洲,未按照 规定提前办理报检手续,导致货物在 海关查验时发现问题,无法按时出运 ,造成客户投诉和订单延误。
报关报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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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对外贸易管制的目的与特点对外贸易管制的主要目的包括:保护本国经济利益,发展本国经济;行使国家职能,推行本国的外交政策。
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对外贸易管制与国家整体经济、外交等有着必然的联系,是一个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体现。
第二,对外贸易管制表现出在不同时期、对不同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的变化。
第三,各国对外贸管制都以进口管制为重点。
2、我国对外贸易管制由哪些制度构成?我国对外贸易管制主要有海关监管制度、关税制度、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资格管理制度、进出口许可制度、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以及贸易救济制度等构成。
2、归类总规则一说明了哪三个问题?第一、类、章及分章的标题对商品归类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二、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依据是品目条文、类注和章注;第三、归类时应按顺序运用归类依据,即先品目条文,其次是注释,最后是归类总原则。
(也就是说,只有在前级依据无法确定该商品归类时,才能使用下一级依据,各级依据矛盾时,应以前级为准)1、使用规则二要注意哪几点?(1)只有在规则一无法解决时,方能运用规则二;(2)规则二(一)一般不适用于第一至第六类的商品;(3)品目所列商品范围的扩大是有条件的,即不管是缺少还是增多,都必须保持基本特征;(4)当品目条文或类、章注释有特殊规定时,规则二(二)条款不适用。
4、规则三(二)中的零售成套货品必须同时符合哪些条件?第一、由至少两种看起来可归入不同品目号的不同物品构成的;第二、为了迎合某项需求或开展某项专门活动而将几件产品或物品包装在一起的;第三、其包装形式适用于直接销售给用户而货物无需重新包装的(例如,装于盒、箱内或固定于板上的)1、简述海关监管货物的分类及其监管期限。
(1)一般进出口货物期限:进口货物,自货物进境时起到海关放行止;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
(2)报税货物期限:自货物进入关境起,到出境最终办结海关手续,或转为实际进口最终办理海关手续止。
报检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报检期末考试题及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c208cb1fc950ad02de80d4d8d15abe23482f03ae.png)
报检期末考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报检的定义是什么?A. 向海关申报货物B. 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货物C. 向税务机关申报货物D. 向银行申报货物2. 报检的主体是:A. 进口商B. 出口商C. 承运人D. 检验检疫机构3. 报检的流程包括以下哪几个步骤?A. 准备报检材料B. 填写报检单C. 提交报检单D. 所有以上4. 报检单据包括:A. 商业发票B. 装箱单C. 合同D. 所有以上5. 报检合格后,检验检疫机构会出具什么?A. 报检单B. 检验检疫合格证明C. 报关单D. 信用证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6. 报检必须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
()7. 报检可以由第三方代理完成。
()8. 报检是国际贸易中的必要环节。
()9. 报检合格证明是货物通关的必要文件之一。
()10. 报检不合格的货物可以重新报检。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5分)11. 简述报检的目的是什么?12. 报检需要准备哪些基本材料?13. 报检不合格可能有哪些原因?四、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25分)14. 某公司进口一批食品,需要进行报检。
请列出报检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几个要点。
15. 如果报检不合格,公司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五、论述题(每题30分,共30分)16. 论述报检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及其对企业的影响。
答案一、选择题1. B2. B3. D4. D5. B二、判断题6. ×(报检通常在货物到达之前进行)7. √8. √9. √10. √三、简答题11. 报检的目的是确保货物符合进口国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消费者安全和健康,同时也是货物通关的必要条件。
12. 报检需要准备的基本材料包括商业发票、装箱单、合同、产品说明书、质量检验报告等。
13. 报检不合格可能的原因包括货物不符合标准要求、文件不齐全或填写错误、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等。
四、案例分析题14. 报检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要点包括:确保所有文件齐全且准确无误,提前了解进口国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及时与检验检疫机构沟通,确保货物符合要求。
2021年报检员考试案例资料第三套分析题
![2021年报检员考试案例资料第三套分析题](https://img.taocdn.com/s3/m/fea0df5fd0d233d4b04e690e.png)
2021年报检员考试案例资料第三套分析题案件基本情况2001年6月,烟台检验检疫局联合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烟台市场经销的进口食品进行了规范整顿活动,整个活动历时17天。
其间,对烟台各主要商场、超市、宾馆及进口食品批发商等进行了监督管理,查处一制造假冒进口食品、使用假冒检验检疫证书、虚假标注保质期的公司,并给予停止销售、罚款等行政处罚。
2001年6月27日,由烟台局同技术监督局稽查所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开展了对烟台市经销的进口食品的集中检查活动。
检查人员在对烟台百货大楼等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经销的进口的系列小食品存在卫生证书提供不全、生产日期、保质期标注不规范等较多疑点。
经询问该系列进口食品均来源于同一批发商––某食品有限公司,烟台各主要商场都经销其提供的食品。
针对上述情况,联合工作组决定暂时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对此公司的监管。
下午二点,联合小组追踪检查到位于烟台三站酒水批发市场的该公司批发门市部,当即对其经销的各类进口预包装食品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标注原产地为马来西亚、韩国、巴西、美国、菲律宾、土耳其、葡萄牙、巴西、韩国、日本、中国台湾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开心果、菠萝、香蕉片、美心巧克力、糕点、香口胶等近百个品种。
检查中发现其经销的食品存在诸多疑点,如存在保质期过期和多种涂改保质期现象,同一国家出现不同国别的编码、包装及标识粗糙不规范,外包装标示与内容物不符,粗糙且个别用杀虫剂包装盛放,外包装食品有生产日期但未封口等。
在现场检查人员还发现用于改保质期的数码色带、指甲油,散装原料香蕉片、青豆、杨梅干等(外包装上无任何标注)。
针对上述异常,联合小组成员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展开了全面的调查和取证工作。
其间由于当事人不配合工作,辖区内的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对违法当事人进行监控,并责令当事人配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当事人在联合执法的强有力的法律威严下,终于在当天晚上说明了身份,提供了加工和存货仓库各一处。
在加工场所兼住处,联合小组发现一批由文锦渡检验检疫局出具的检验检疫证书(17份)、CIQ标志(11张2200枚)、电动油墨印码机、多功能自动塑料薄膜连续封口机各一台、食品空包装袋28种共22450个(其中进口食品包装袋近3分之一)、已印好的不干胶生产日期3万多个、用于涂改日期的指甲油及棉棒一宗、散装原料西梅、杨梅若干(个别原料已发霉),此外还发现美国产的过期咖啡两箱23瓶(保质期1998年)。
2021年报检员考试案例题资料分析
![2021年报检员考试案例题资料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467012b11ed9ad51f11df218.png)
2021年报检员考试案例题资料分析202*年报检员考试案例题资料分析1超越职权的处罚要依法撤销2007年3月7日,某县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上级质监部门监督抽查的工作计划,对本县某钟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钟表公司)生产的普机型石英钟进行抽检,经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依据GB/T6046-1992国家推荐性标准进行检验,于3月24日出具检验报告,结论判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电压系数和平均功耗电流。
钟表公司对检验报告结论无异议。
据此,该局予以立案调查,查明该批不合格石英钟数量共2000只,已出厂售出,销售价6元/只,成本价5.50元/只,违法所得1000元,货值金额计12000元。
根据以上事实,县质监局案审会认为,该钟表公司生产不合格石英钟的行为,属于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决定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石英钟,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处货值金额一倍罚款计12000元。
钟表公司得知上述处理意见后,当即向县质监局提出申辩,要求免除处罚。
理由是:该批石英钟属出口产品,已全部销往波兰,并提供了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该钟表公司出货明细表、出口产品购销合同等三份外销材料(以下简称外销凭证),但县质监局认为钟表公司提出的申辩理由不成立,因为外销凭证没有在调查阶段时提供,于是作出并送达了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钟表公司收到处罚决定后不服,向市质监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复议机关撤销处罚决定。
复议机关(市质监局)受理申请并经审查后认为,申请人(钟表公司)提出的申辩理由和事实成立,该案中该批石英钟确属出口产品,不适用《产品质量法》调整,被申请人(县质监局)对本案的处罚属超越职权行为,遂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三)项第四目“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的规定,决定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商品检验案例
![商品检验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5afe4dde988fcc22bcd126fff705cc1754275f41.png)
商品检验案例第一篇:商品检验案例商品检验案例1.我国某省进出口公司于2009年11月9日与澳大利亚某公司签订一份由我方公司出口化工产品的合同。
合同规定的品质规格是,TiO2含量最低为98%,重量17.59公吨,价格为CIF悉尼每公吨1130美元,总价款为19775美元,信用证方式付款,装运期为2009年12月31日之前,检验条款规定:“商品的品质、数量、重量以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证书为最后依据”。
我方收到信用证后,按要求出运货物并提交了单据,其中商检证由我国某省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检验结果为TiO2含量为98.53%,其他各项也符合规定。
2010年3月,澳方公司来电反映我方所交货物质量有问题,并提出索赔,5月2日,澳方公司再次提出索赔,并将澳大利亚商检部门SGS出具的抽样与化验报告副本传真给我方。
SGS检验报告称根据抽样调查,货物颜色有点发黄,有可见的杂质,TiO2的含量是92.95%。
2010年6月我方公司对澳方公司的索赔作了答复,指出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我方有合同规定的商检机构出具的商检证书。
但澳方认为,我方货物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理由是:1.经用户和SGS的化验,证明货物与合同规定“完全不符”。
2.出口商出具的检验证书不是合同规定的商检机构出具的,并且检验结果与实际所交货物不符。
后来,本案经我国驻悉尼领事馆商务室及贸促会驻澳代表处从中协调,由我方公司向澳方赔偿相当一部分损失后结案。
本案是涉及国际贸易商品检验问题的典型案例。
商品检验是国际货物买卖的一个重要环节,检验条款是买卖合同的一项重要条款,商品检验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结算货款、处理索赔和理赔的重要依据。
本案中的检验条款规定:“以中国进出口商品局检验证书为最后依据”,根据该规定,我方出具的某省进出口商检局检验证书不符合合同规定,没有法律效力,视为中方公司未提出商检证明。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买方有权行使复验权,并以复验结果作为货物品质规格的依据,根据澳大利亚SGS出具的商检报告,中方公司交货确实与合同不符,所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澳方损失。
出入境检验检疫签证通关与放行案例分析专题.
![出入境检验检疫签证通关与放行案例分析专题.](https://img.taocdn.com/s3/m/6776f21052ea551810a68782.png)
出入境检验检疫签证通关与放行案例分析专题案例一某进出口企业出口货物10t,由检验检疫机构对货物进行了检验,检验合格,取得了证书。
这时接到买方来函声称市场上对该货物的需求很大,所以市场价格上涨,要求卖方追加2t货物一同运出。
卖方考虑到所要追加的货物和原来的货物品质以及各项指标完全一致,无须报商检部门重新进行检查,遂自行对其证书进行了局部的修改。
问其做法是否符合规范?为什么?分析:该企业的做法是不符合规范的。
正确的证书更改程序是:在检验检疫证书签发后,报检人要求更改证单内容的,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更改手续。
报检人申请更改证单时,应将原证书退回,填写更改申请单,书面说明更改原因及要求,并附有关函电等证明单据。
案例二我国A公司和美国B公司签定了我国向其出口9 000箱茶叶的合同,对方如期开来信用证。
由于我方业务员疏忽没有注意到合同和信用证中均要求卖方提供两份正本检验检疫证书,而一般情况下检验检疫机构只签发一份。
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方应该怎么处理?分析:一般情况下检验检疫机构只签发一份正本。
特殊情况下,合同或信用证要求两份以上正本,且难以更改合同或信用证的,经审批同意,可以签发,但应在第二份证书正本上注明“本证书是×××号证书正本的重本”。
结合本案例,在这种情况下我方应首先和美方协商看其是否能够更改信用证中该条款,若不能,我方可向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待审批同意后按约定执行合同。
案例三某年11月3日,我国辽宁省A公司和加拿大B公司以FOB术语签定了一份出口3 000公吨大豆的合同,B公司于12月1日以加拿大D银行为开证行开出了以A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一个月。
A公司接到信用证后开始备货、准备各项单据,12月4日取得了由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以及各项随附单据,但在此时B公司迟迟没有派船来接运货物,经A公司的反复催促,B公司于12月26日派来船只接运货物。
问在A公司报关时海关能否以A公司的出境货物通关单有效期超过2l天而不予通关?分析:出境货物通关单的有效期,因商品不同有所区别。
报关员法律案例分析报告(3篇)
![报关员法律案例分析报告(3篇)](https://img.taocdn.com/s3/m/665b8d0c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d0.png)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报关公司报关员张某,于2020年3月受公司指派,代理一家外贸企业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货物。
该批货物价值100万美元,申报出口单价为每件10美元。
在申报过程中,张某因疏忽,将出口单价误报为每件1美元,导致该批货物申报出口总价仅为1万美元。
经海关查验,发现该批货物实际价值与申报价值不符,遂对张某进行了调查。
二、案件分析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报关单位、报关人员应当按照海关规定,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价格、产地、贸易方式等,不得隐瞒、伪报、谎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报关单位、报关人员申报进出口货物,未按照规定如实申报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处申报价值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案件分析本案中,报关员张某在申报过程中,因疏忽将出口单价误报,导致申报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不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申报不实。
(1)报关员张某作为报关人员,有义务按照海关规定,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价格、产地、贸易方式等。
然而,在本案中,张某因疏忽导致申报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不符,未能履行如实申报的义务。
(2)报关员张某的行为属于申报不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海关有权对其处以罚款。
同时,如果该行为构成犯罪,还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案件处理结果1.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海关对张某处以申报价值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款。
具体罚款金额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
2. 法律责任本案中,报关员张某因疏忽导致申报不实,其行为已构成违法行为。
若该行为构成犯罪,还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案件启示1. 报关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确保申报信息的准确性。
报检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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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西安某公司从美国进口一批化妆品,货 物欲从天津新港入境,目的地是西安,试 描述该公司应如何办理货物的进境报检手 续?
• 分析:本案中的进口化妆品定位法定检验品,必须要通过 标签审核,取得进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或标签审核受理 证明后方可报检。由于通关地(天津)与目的地(西安) 不属于统一辖区,须在口岸清关后转异地进行检验检疫, 所以可申请进境流向报检。既有西安某进口公司首先持合 同、发票、装箱单、提单、入境货物报检单等主要单证及 进口前由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进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等 在卸货口岸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天津检验检疫局)报检, 在此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通关后只是由进境口岸检验检 疫机构进行必要的检疫处理,货物调往目的地后再申请异 地施检报检,即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 申请进行检验检疫。
• 2、答:印商的拒付理由是不成立的,应该 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由案例可知,该贸易 是以FCA术语签约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 交货和装运的含义是一致的,即完成装运 即相当于交货完成。而在航空运输的情况 下,航空公司开具航运单意味货物收妥代 运,也就是航空中的装运活动的完成。因 为可以理解为我方按时完是由新加坡商人来安排船只且支 付运费的情况下,其目的如下:第一, FOB中国港口可以让新加坡有更大的选择 权,完全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来选择船只 到任一中国港口来装运货物。第二,要求 提单出现“运费已付”,即需要我方先代 付运费,这样新加坡方就可以逃避如选港 费等一些费用
• 4、FCA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交货地在买方所在地 时,卖方负责装货,交货地在卖方所在地之外时, 卖方不负责卸货。另外,除非买方在卖方按照规 定交货时受领货物,否则”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 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规定交货时 为止。可见,在本案中,B公司将货物装箱并存 放后,并未履行装货义务,由于交货地在B公司 所在地,B公司应负责装货,B公司拒绝履行装货 义务导致货物滞留在其所在地,是一种违约行为, 而且这意味货物并未被置于买方指定的代理人的 照管之下,这样风险也就未转移给A公司。
食品出入境报检
![食品出入境报检](https://img.taocdn.com/s3/m/50e8ac41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a168774.png)
04
进口食品需要建立食品 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 品安全可追溯。
出口食品监管要求
出口食品必须符合进口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并经过出口 国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
出口食品需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安全可 追溯。
出口食品需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食品生产、 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可控。
出口食品需要接受进口国的官方检验和抽检,合格后方 可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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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检要求
出口食品报检要求包括提供生产 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出口许可 证书等相关资料,确保食品符合 进口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
和标准。
过境食品报检
报检范围
过境食品报检范围包括经中国境 内运输的进口或出口食品。
报检流程
过境食品报检流程包括向检验检疫 机构申请报检、提交相关单证资料、 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现场查验和抽样 检验等。
证书与放行
如果进出口食品符合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将出具相关证书 或凭证,并放行货物。如果不符合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将 进行退货、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理。
报检资料与要求
基本资料
进出口食品的基本信息,包括品名、数 量、规格、产地等。
检验报告
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证明 进出口食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卫生证书
3. 针对以上事件,相关 企业应加强自检自控, 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同时,政府和行业协会 也应加强监管和指导, 提高企业食品安全意识 和质量管理水平。
案例三:过境食品滞留事件
01
02
总结词:过境食品滞留 事件是指过境的食品在 口岸滞留时间过长、报 检资料不全等原因导致 无法及时通关。
详细描述
03
建立风险监控体系
报检标准案例分析学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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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检事例剖析事例一西安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入口一批化妆品,货物欲从天津新港入境,目的地为西安,试描绘该公司应怎样办理货物的进境报检手续 ?剖析:本案中的入口化妆品为法定检验货物,一定要经过标签审查,获得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或标签审查受理证明后方可报检。
又因为通关地(天津)与目的地(西安)不属于同一辖区,须在口岸清关转异地进行检验检疫,所以可申请进境流向报检。
即由西安某进出口公司第一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入境货物报检单等主要单证及入口前由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入口化妆品标签审查证书等在卸货口岸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天津检验检疫局)报检,在此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通关后不过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必需的检疫办理,货物调往目的地后再申请异地施检报检,即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西安检验检疫局)申请进行检验检疫。
此外还应注意由美国入口的货物的木质包装申明问题。
事例二国内某进出口公司入口一批货物,请依据以下票据判断入境货物报检单内容填制正确与否。
BILL0FLADING货物入口报检时,入境货物报检单有关内容填写状况以下,请对下题作出判断:1.“原产国(地域)”:美国。
(x)2.“贸易国别(地域)”:加拿大。
(x)3.“起运国家(地域)”:日本。
(x)4.“经停口岸”:横滨。
(V)5.“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SUNSEA/407E。
(V)6.“集装箱规格、数目及号码”:l×20’PCIU4873009/981263。
(V)7.“收货人”:天津五河工贸公司。
(x)8.“货物总值”:5600美元。
(V)9.“提单/运单号”:QJ760125。
(V)10.“包装种类及数目”:280袋/20木托盘。
(V)我国进出境检验检疫报检的规定事例剖析事例一深圳某公司出口到美国的一批大理石板材,展转近4个月后,又纹丝没动回到深圳。
这是为何呢?剖析:检验检疫部门认识到:货主因嫌麻烦,在出口前,其用作承载大理石板材的木质包装未按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报检、加施“IPPC”表记(.IPPC是国际植物保护条约组织的简称)。
最新报关水平测试某服装厂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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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报关水平测试某服装厂案例分析引导语:案例分析题是报关水平测试的考试内容之一,以下是店铺分享给大家的最新报关水平测试某服装厂案例分析,欢迎测试!案例1:天津某服装进出口公司(加工贸易B类企业)于2011年2月于美国公司签订了来料加工合同项下的服装加工业务,合同规定由外商免费提供全棉印花布料,我方根据外商要求加工5000件女式内衣(该料件属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我方收取工缴费。
合同签订后,该服装进出口公司到海关办理了备案手续。
请根据上述案例,分析以下问题:1.该批服装的'全棉印花布料件进口时,海关准予保税的额度是?2.在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时,该合同适用何种银行保证金台账管理制度?3.对于该企业在生产中的剩余料件和制成品,怎么转内销?4.该批合同执行完毕后,如何向海关申请核销结关?5.该企业应何时向主管海关申请核销并要求结案?【分析】:1、全保2、办半实转的台账管理3、剩余料件加工成品需审批再征税才能内销。
具体做法如下:剩余料件生产的制成品应先折算其对应的进口料件价值,如果折算后的料件金额占该加工合同项下实际进口料件总额3%以内(含3%)且总值在人民币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商务主管部门免予审批,企业直接报主管海关核准,由主管海关对上述料件按规定计征税款和税款缓税利息后予以核销。
如折算后价值超过以上规定比例和金额,由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有关内销审批规定审批,海关凭商务主管部门批件对合同内销的全部上述料件按规定计征税款和缓税利息,还提交相关的进口许可证件。
4、该批合同执行完毕,企业要向海关办理合同的核销结案手续。
提交相关单证:(1)《保税企业办理海关保税加工业务申请材料清单》;(2)《保税企业核销申请表》;(3)《加工贸易手册》(包括续本及分册)(正本);(4)货物进出口报关单(正本);(5)按规定需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
流程:企业提出核销申请--海关审核--海关开具银行保证金台账核销联系单--企业到中行核销台账--海关登记银行保证金台账核销登记单--海关签发核销申请(结案)表5、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海关申请报核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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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检案例分析案例一西安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一批化妆品,货物欲从天津新港入境,目的地为西安,试描述该公司应如何办理货物的进境报检手续?分析:本案中的进口化妆品为法定检验货物,必须要经过标签审核,取得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或标签审核受理证明后方可报检。
又由于通关地(天津)与目的地(西安)不属于同一辖区,须在口岸清关转异地进行检验检疫,所以可申请进境流向报检。
即由西安某进出口公司首先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入境货物报检单等主要单证及进口前由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进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等在卸货口岸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天津检验检疫局)报检,在此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通关后只是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必要的检疫处理,货物调往目的地后再申请异地施检报检,即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西安检验检疫局)申请进行检验检疫。
另外还应注意由美国进口的货物的木质包装声明问题。
案例二国内某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货物,请根据下列单据判断入境货物报检单内容填制正确与否。
BILL 0F LADING货物进口报检时,入境货物报检单有关内容填写情况如下,请对下题作出判断:1.“原产国(地区)”:美国。
(x)2.“贸易国别(地区)”:加拿大。
(x)3.“起运国家(地区)”:日本。
(x)4.“经停口岸”:横滨。
(V)5.“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SUN SEA/407E。
(V)6.“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l×20’PCIU4873009/981263。
(V)7.“收货人”:天津五河工贸公司。
(x)8.“货物总值”:5 600美元。
(V)9.“提单/运单号”:QJ760125。
(V)10.“包装种类及数量”:280袋/20木托盘。
(V)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的规定案例分析案例一深圳某公司出口到美国的一批大理石板材,辗转近4个月后,又原封不动回到深圳。
这是为什么呢?分析:检验检疫部门了解到:货主因嫌麻烦,在出口前,其用作承载大理石板材的木质包装未按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报检、加施“IPPC”标识(.IPPC是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的简称)。
结果,货物到达美国口岸后,美国检验检疫部门作出原柜退运出境处理。
为使国际贸易更便利,2002年3月,IPPC公布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要求除胶合板、纤维板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外,任何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必须按照国际认可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实施处理,并按照国际标准加施专用“IPPC”标识。
为执行上述国际标准,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管理办法》,并于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各企业按照我国和国际相关规定对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贸易纠纷和经济损失。
案例二小李于2005年11月参加了全国自理报检员资格考试,2006年3月获取了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报检员资格证。
2006年8月,小李拟应聘专门从事自行车出口的天津××进出口公司从事报检工作,请问该公司有无资格报检?公司首次报检应办理哪些手续?小李应如何取得报检资格?分析:本案中天津××进出口公司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有资格申请为自理报检单位。
国家对自理报检单位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制度。
凡纳人自理报检范围的单位,首次报检之前都应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取得登记代码,方可办理自理报检业务。
因此,该公司在首次办理报检业务之前,备案登记申请人应首先填写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申请表,然后向其工商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的天津检验检疫局提交以下材料(一般都通过网上提交),来办理备案登记申请:(1)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2)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3)提交报检时使用的印章印模及法人代表签名手迹备查;(4)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及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应交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政府批文,并交付有效复印件;(5)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及其他企业,应交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交付有效复印件,以及与出入境事项有关的文件或合同等;(6)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证件。
获取了天津检验检疫局注册的登记代码后,该企业即可从事报检工作。
小李虽已考取报检员资格证,但要成为正式报检员,还要由天津××进出口公司向天津检验检疫局申请,提交报检员注册申请书,经审核发给报检员证。
获得报检员证后,小李方可从事报检工作,并应在报检时主动出示其报检员证。
2010年报检员考试出入境检验检疫计费案例分析案例一我国A公司和美国G公司签定了一票进口8 000公吨茶叶的合同。
由于当时运输市场紧张,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分批装运,G公司遂于同一时间把该批货物分为两部分分别装载于C、D两个运输工具上运出。
A公司在接到到货通知后,提取货物向有关部门进行报检。
问我方能否以该货物为一批进行报检,报检时的费用应该怎么计收?分析: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入境货物的计费以“一批”为一个计算单位。
“一批”是指同一品名在同一时间,以同一个运输工具,来自或运往同一地点,同一收货人、发货人的货物。
结合本案例,我方货物虽是同一品名在同一时间,来自或运往同一地点,同一收货人、发货人的货物。
但是不符合以同一个运输工具进行运输的条件,所以,应该分别予以处理。
案例二我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合同中规定以纸箱包装,已实施了法定的检验检疫,并且缴纳了相关费用。
此时由于原定设备良好的载货船舶在海上发生了事故,故不能如期运出,经买卖双方协商,采用其他船只代替。
但是由于当时的运输市场紧张不能租到同等设备的船只,在运输过程中难免会对货物造成不必要的损伤,故买卖双方决定更换货物的包装为木箱。
在这种情况下,检验检疫机构在对货物进行检验检疫时是否应另行收取相关费用?分析:已经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入境法定检验检疫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重新报检并检验检疫后,检验检疫机构应按本办法及其收费标准另行收取相关费用:(1)输入或前往国家(地区)更改检验检疫要求的;(2)更换货物包装或拼装的;(3)超过检验检疫有效期或证书(单)报运出口期限的;(4)在口岸查验过程中,发现货证不符、批次混乱,须重新整理的。
本案例属于更换了货物的包装,所以在重新检验检疫时,要另行收取相关费用。
案例三北京某公司从加拿大进口一批货物共10t,由飞利浦之星号轮船运抵天津港,检务部门对该货物进行了品质检验,经核算其检验费用为6 000元整。
试问该进口公司应该缴纳多少检验费用?分析:通过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该批货物属于一批,即同一品名在同一时间,以同一个运输工具,来自或运往同一地点,同一收货人、发货人的货物。
在计算检验检疫费用时,按规定同批货物检验检疫费项超过5 000元的,超过部分按80%计收。
所以该费用为:5 000+1 000×80%=5 800元人民币2010年报检员考试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的报检案例分析国内某食品进出口公司出口一批食品,请根据资料判断下列出境货物报检单的有关内容填制正确与否。
货物出口报检时,出境货物报检单有关内容填写情况如下,请对下题作出判断:1.“发货人”:山西省食品进出口公司。
(√)2.“货物名称”:红豆。
(×)3.“数/重量”:300袋/15 000kg。
(√)4.“货物总值”:400美元。
(×)5.“合同号”:RE0l。
(×)6.“信用证号”:LC7584076584。
(√)7.“输往国家(地区)”:加拿大。
(×)8.“起运地”:天津。
(×)9.“到达口岸”:美国。
(×)10.“标记及号码”:N/M。
(√)出入境检验检疫签证通关与放行案例分析案例一某进出口企业出口货物10t,由检验检疫机构对货物进行了检验,检验合格,取得了证书。
这时接到买方来函声称市场上对该货物的需求很大,所以市场价格上涨,要求卖方追加2t货物一同运出。
卖方考虑到所要追加的货物和原来的货物品质以及各项指标完全一致,无须报商检部门重新进行检查,遂自行对其证书进行了局部的修改。
问其做法是否符合规范?为什么?分析:该企业的做法是不符合规范的。
正确的证书更改程序是:在检验检疫证书签发后,报检人要求更改证单内容的,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更改手续。
报检人申请更改证单时,应将原证书退回,填写更改申请单,书面说明更改原因及要求,并附有关函电等证明单据。
案例二我国A公司和美国B公司签定了我国向其出口9 000箱茶叶的合同,对方如期开来信用证。
由于我方业务员疏忽没有注意到合同和信用证中均要求卖方提供两份正本检验检疫证书,而一般情况下检验检疫机构只签发一份。
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方应该怎么处理?分析:一般情况下检验检疫机构只签发一份正本。
特殊情况下,合同或信用证要求两份以上正本,且难以更改合同或信用证的,经审批同意,可以签发,但应在第二份证书正本上注明“本证书是×××号证书正本的重本”。
结合本案例,在这种情况下我方应首先和美方协商看其是否能够更改信用证中该条款,若不能,我方可向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待审批同意后按约定执行合同。
案例三某年11月3日,我国辽宁省A公司和加拿大B公司以FOB术语签定了一份出口3 000公吨大豆的合同,B公司于12月1日以加拿大D银行为开证行开出了以A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一个月。
A公司接到信用证后开始备货、准备各项单据,12月4日取得了由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以及各项随附单据,但在此时B公司迟迟没有派船来接运货物,经A公司的反复催促,B公司于12月26日派来船只接运货物。
问在A公司报关时海关能否以A公司的出境货物通关单有效期超过2l天而不予通关?分析:出境货物通关单的有效期,因商品不同有所区别。
一般货物为60天;植物和植物产品为2l天,北方冬季可适当延长至35天。
结合本案例,我方出口的大豆属于植物产品,有效期应该为21天。
但是辽宁地处我国北部,按有关规定可把有效期延长至35天,所以出境货物通关单仍在有效期内,海关予以放行。
电子报检、电子转单和电子通关案例分析案例一港口城市太仓,享有锦绣江南“金太仓”、上海浦东“后花园”之誉,是江苏省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
太仓港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干线港和组合港、国家一类口岸,江苏省还把太仓港视为“江苏第一港”。
为加快太仓外向型经济发展,加快外贸通关放行速度,太仓检验检疫局开展了深入广泛的信息化建设,“三电工程”建设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目前太仓检验检疫局电子申报量已占总申报量的97%以上。
配合江苏检验检疫局“三电工程”新的发展措施——中小型进出口企业扶持计划,太仓检验检疫局携手九城公司,结合太仓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