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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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市经贸委《关于开展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调研的函》的要求,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
务院新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精神,全面真实地反映我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现状,给各级政府重视和加强生猪屠宰市场的监管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促进我区生猪屠宰
市场健康发展,我们组织力量开展专项调研,现综合报告如下:
一、我区生猪屠宰行业发展的现状:
我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起步较早。1998年1月1日国务院《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吉州区启动了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得到了市、区政府领导大力支持。从我区实施生猪定点屠
宰管理来看,经历了起步推开、磨合较量、强势推进、调整提高、规范完善五个阶段。尽
管工作步履艰难,发展不平衡,但许多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一是肉品质
量显著提高。通过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后,城区、乡镇定点屠宰率和覆盖面大幅度提高,严
把检疫检验关,保证人民群众基本吃上放心肉。二是稳定增加地方财税收入。三是逐步建
立和形成了有序管理的肉品市场。四是肉类行业协会管理和行业自律工作开始起步。
1、屠宰厂场、点情况。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我区决定在郊区4个乡镇设立3个定点屠宰场。20xx年完成长塘、樟山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的选址、建设、验收,核发了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20xx年兴桥镇按规范建设了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经申报由市经贸委核发了许可证。吉州中心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厂设在吉安
市肉联厂,该厂目前已纳入国务院20xx年实施政策破产企业建议名单,因此择地新建生
猪定点屠宰厂的工作迫在眉睫。20xx年,我们先后在兴桥和曲濑两处选址,经过筛选和对比,最后确定吉州中心城区屠宰中心选址在吉州区工业园区内,刘家村附近,占地面积约50亩,现该项目正在上报立项。
2、执法队伍情况。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区政府成立“吉州区生猪定点屠宰领导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吉州区商业局。定点办履行日常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定点办下成立“生猪定点屠宰稽查大队”。稽查大队在日常编制、性质尚未明确的情况下,人员大部份为原区食品公司管理人员,经费为自收自支。近几年来,稽查大队在商业局和
定点办的管理下,不断规范完善执法程序和手续,提高执法效能。20xx年在查处江子头村和南坑村等3个危害较大的私屠滥宰窝点时,依法行政,按法律程序进行诉讼处理,维护
了法律尊严,树立部门威信。在稽查大队内实行目标管理,绩效挂钩。明确工作职责,落
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思路,堵住监管盲区,加强市场、宾馆、单位食堂的用肉监管,加
强冷鲜肉专卖店肉品监管,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定期组织稽查队员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和水平。为确保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有序健康开展,稽查队起早贪黑,顶烈日、冒酷暑、战
严寒、迎狂风暴雨,历经艰难险阻,一年360天奔波在城乡市场,开展市场巡查,进行生
猪定点屠宰管理行政执法管理工作,为城乡生猪定点屠宰和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3、生猪屠宰情况。我们主要是在强化定点屠宰管理和完善市场监管上着力。一是进
一步规范完善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稳定市场供应。20xx年城区生猪宰杀量完成39800
头。完成目标任务的110.56%,比上年增长8.42%。20xx年1—9月份城区完成40749头,比上年同期增长57.2%。二是完善乡镇定点屠宰管理。20xx年1—9月份完成5038头,比
上年同期增长26.36%。三是加强监管,激活肉品市场流通。继续完善猪肉批发全面放开管理,在招标竞争中,审批合格肉品批发商17家,实行合同化和动态化管理。为激活肉品
竞争引进批准产供销一条龙的农业龙头企业在集贸市场设惠民农家超市,发挥平抑和稳定
市场肉价的作用。
4、屠宰收费情况。我区定点屠宰仍然实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
经营”管理。定点屠宰一头生猪的收费标准是:国税20元、地税5元、管理费12元、检
疫费4元、代宰费25元,合计为66元。运作方式是:批发商在肉品批发后,按时按批发
量乘以每头收费标准将税费统一交定点办,定点办每10天一次分别解交国、地税和农业
检疫等部门。该屠宰收费方式实行多年来,得到相关部门的肯定,运作简便,及时到位。
二、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发展不平衡,屠宰管理工作滞后。主要是:乡镇生猪定点屠
宰场监管薄弱,机构、人员、经费不到位,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生猪屠宰技术管理水平
不高,检验人员,相关设施配备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垄断经营行为,猪肉价格偏高;
农村村民和乡镇居民对生猪定点屠宰的重要性还没有形成共识。
2、定点屠宰仍受私屠滥宰的冲击的原因。一是部份居民和农户私自宰杀自养生猪并
上市销售;二是周边县、区及乡镇农民由于利益驱使,以自食宰杀为由私自宰杀偷漏税费,流入吉州区城乡市场。有的屠商为了逃避检查,把私自宰杀的猪肉分割后流入市场。三是
周边县、区的乡镇定点屠宰猪肉和标志不明的白条肉流入中心城区大型宾馆酒家,宾馆酒
家受利益驱使不配合,加大了定点屠宰放心肉的监管难度。
3、执法队伍不健全。稽查大队目前编制、性质、人员经费不明确,不落实、不到位。在此情况下,为了开展定点屠宰执法管理工作,商业局和定点办从企业抽调人员组成稽查
队进行执法,执法主体虽不合符规范要求,因管理需要,短期又难以解决,形成事实上的
委托执法稽查管理方式。
4、硬件投资不足,定点屠宰设施条件差,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肉品品质检验设备不健全。
三、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建议及对策
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新修订颁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创新思路,改进方法,攻坚破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建议和
对策如下:
1、加强领导,调整充实生猪屠宰领导小组。对定点屠宰领导小组有人事工作变动的,要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工作有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