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官员的选拔任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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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官员的选拔任用制度
在以前,所谓选拔制度主要是指选拔为官的制度,在古代称之为选举制;任用制度主要是指官员的升迁制度,古代称之为铨选制。
官吏选拔制度主要有三种,世袭制、举荐制、考试制。秦汉以前以世袭制为主,秦汉以后以举荐制和考试制为主。任用制。
一、秦以前
1.夏商周三代的选拔方式和标准是: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实行的是世卿世禄制度,官吏选
拔主要根据家庭出身和等级,朝廷官员由天子任命,官职世代相袭,诸侯国的官员由诸侯王任命,官职也是世袭。
2.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溃,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大国争霸、诸侯相争。要成就霸业就必须富国强兵,壮
大自己,人才是关键。春秋战国时期选拔官吏方式主要有荐举、军功、游说、招贤等,任职条件主要根据个人
的实际才能和功绩,总的用人特点是唯才是举,不计门第出身。对能出奇计救国家于危难的相才、对善于运筹
帷幄于千里之外的将才、对有三寸不烂之舌的外交人才,都能不拘一格予以重用。
举荐制:当时齐国一个大臣鲍叔牙向齐桓公推荐与之有“一箭之仇”的政治家管仲,管仲和他大谈“王霸之业”,消除了两人之间的隔阂,拜管仲为相,管仲帮助齐桓公成为春秋五霸之一。
军功制:商鞅变法时,秦国建立二十等爵制,规定斩敌首级一颗,加商爵一级,田一顷,宅(宅基地)九亩,庶子(奴婢)一人。所以,秦军成为虎狼之师,荡平六国。
招贤制:秦孝公时痛感诸侯卑秦,丑莫大焉,发布求贤令,提出:宾客群臣,能出奇计强秦者,给予官爵、土地。从此秦国人才济济,良将如云。
战国时期还喜欢养士,最著名的就是齐国孟尝君、赵国平原君、魏国信陵君、楚国春申君、秦国吕不韦,他们养士各三千,起到了干部人才库的作用。
二、秦汉以后
秦汉以来,我国的选任方式主要有三种,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
1.察举制是一种承前启后的任官制度,成为后来科举制的基础。察举制主要用于两汉时期,历时400余年,察举,就是观察其贤能,举以授官。最早从汉高祖开始,他要求郡守亲自劝勉那些贤能之人响应皇帝的求
贤诏,并写清贤士的姓名、籍贯、年龄、仪容、履历和事迹等上报朝廷,于我们现在的干部考察材料的基本框
架相似,同时规定郡守遗贤不举则免官。为了防止在察举中有舞弊行为,还实行举者与被举者的连坐制度,可
以说是最早的“干部推荐责任追究制”。
察举制选任官吏的具体方法是:由皇帝下诏指定荐举的科目,科目有孝廉(孝子和廉吏)、茂才(秀才)、贤良方正、明经(通晓儒家经典)、明法(通晓法律)、勇猛知兵法、明阴阳灾异等几十种,相当于现在的任
职条件,然后由国家的丞相、公卿、郡守等高级官员按科目的要求进行观察、举荐人才。应举者要按不同科目
进行考试,或由皇帝出题策问(策问的主要是一些治国理政的重大问题),或由丞相、御史、九卿出题策问,
根据成绩高下,分别授予官职或选入郎官继续深造。
2.九品中正制,流行于三国两晋南北朝三四百年间,由曹丕采纳陈群的意见推行的新的选官制度。其做法是:
其一,设置中正官。州、郡分别设大、小中正官,由现任中央官员兼任,负责某一州郡的选举工作。其二,品第人物。中正官及其属吏察访士人,了解其家世、德才等情况,写出评语,评定等第,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等第高低原则上根据德才,但也适当考虑家世门资。其三,按品授官。中正官将有关材料造表呈送中央,中央根据品第授予大小官职。由于中正官基本被士族官僚所控制,到后来,品第人物的主要内容是出身,以致“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有首诗写:“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
常百姓家”,王指琅邪(近山东临沂)王氏,谢指陈郡(今河南太康县)谢氏,王谢两家为那时的望族,有人统
计这一时期五品以上官员共1771人,其中王氏有161人,谢氏有70人,两家就占了近13%。
以上无论是察举制,还是九品中正制,都属于举荐制的范畴。
3.科举制
南北朝时代,一些皇帝已开始采用分科考试制度来冲击中正制,夺回选人用人大权。如北齐皇帝经常坐朝考问秀才、孝廉两科。公元587年,隋文帝开科取士,终于正式废除了中正制,而科举制也随之诞生,以考试
方式选拔官吏的方式正式确立,一直延续至今。
这里重点介绍一些明代科举。明代科举只设进士一科,分文武两类,右文左武,文科程序大致分乡试、会试、殿试:
三年一乡试,乡试就是地方考试,又称大比,又因在秋季举行,也称秋闱。参加乡试的必须是学校的生员(秀才),地方负责行政的官员聘请主考官2人,同考官4人,主考官由京官或进士担任,负责出题、审卷、
决定录取名单、排列名次。考试分三场,第一场考五经(《诗》、《书》、《礼》、《易》、《春秋》),第
二场考写公文,第三场考经史。录取的称为举人,第一名叫“解元”,中了举人可以参加更高一级的考试—会试。
会试有礼部主持的全国性考试,因在春季举行,又称春闱。这时主考官、同考官的人选有吏部申报,皇帝定夺,少则8人,多则17人。考试也分三场,与乡试基本相同。录取的称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乡试和会
试是差额录取,到了殿试就等额录取。
会试结果出来后几天,就要举行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所以录取的称为“天子门生”。考试只考策问一场,考生根据题目进行对策,字数千字以上,一天为限,根据考试情况,分为三等,定三甲,一甲3名,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二甲、三甲各若干名,这些人都是进士。连中三元,就是乡试、会试、殿试均
取得第一名。一甲进士可直接被授予官职,二甲、三甲还要参加翰林院的考试,考取的在翰林院再学3年,之
后再任官,明代90%以上的宰相都是这些翰林出生的进士担任。
秦汉以来,在日常选拔中,除了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之外,还有其他选任制度,如荫袭制(古代世袭制的延续)、征辟制(中央和地方官员可以自行任用幕僚,他们不具有官的资格)、流外入流(在古代官
与吏是不同的概念,流内官指那些有官员身份的人,流外官主要指没有官员身份的吏,流外入流就是指通过考
试让那些吏有机会转变身份成为朝廷命官,这相当于我们现在的转干)。
讲完了古代官员的选拔制度,再简单讲一下日常的官员任用制度,任用制度主要由拜授、试用等。拜授(正式任用的实职官员,相当于现在的委任制);试用(试用期一般1—3年,试用期间俸禄稍低于实职官员,
试用考核合格转实职,不合格罢免);兼领(一些重要岗位空缺或重要事物需要官员兼领,兼相当于现在的代
理制,如检察长空缺,可以由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领相当于现在的主持工作,正职空缺,明确副职主持部门
工作),还有守选、铨选等。
以唐朝为例,讲一下守选、铨选。在唐朝通过科举考试的举子并不直接授官,还要参加吏部主持的考试,考试通过后才能得到做官的资格,然后回家守选,唐朝规定及第举子在家守候3年,六品以下官员经过4年一
次的大考后要停薪罢官在家守候1—12年不等,他们被称为前资官,守选结束后才能参加吏部的铨选,由吏部
量才授官,担任原官职或更高的职位,这有点类似现在的任期制,但比任职制更苛刻。
铨选每年一次,这类似现在的公选。首先由吏部统计地方和中央各部门申报所缺职数和守选期满的人数,制定参选的条件和要求,颁布天下。经审核合格,参加铨试,考试侧重于应试者的临政从官能力,录取的根据
官资、从政经历、年度考核、本人意愿等情况排定官员任用方案,报尚书省审查,通过后报门下省复查,最后
报皇帝审签后,由吏部颁给官符。
以上简要介绍了我国历史上官员的选拔任用制度。二十四史就是一部帝王将相史,同时也是一部官制史,记载着古代的用人思想、选任方式。每一次的社会大变革,都会导致用人方式的变革,每一次的思想大解放,
都会是一次用人思想的大解放。我归纳一下,我国古代官员的选拔任用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
1.官为君设是古代选任制度的核心。我们现在是党管干部原则,在家天下的时代,皇帝管干部原则,一
切官府的设置和官员的任命罢免都是帝皇的意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他可以让你朝
为牧牛郎,夕登天子堂,可以让你连升三级,也可以将你一免到底、人头落地。皇帝是主子,有生杀予夺的权利,臣子是奴才,只能惟命是从,往往有独立人格的臣子博得了美誉,却丢了性命。因此贤明帝王的时代总有
群星璀璨,昏庸帝王的时代总是寥落晨星。
2.儒家思想是古代选任制度的指导思想。在古代中国用人思想上始终存在着唯亲论、唯才论、德才兼备
论三种论调,但自独尊儒术以及科举制的推行,儒家倡导的伦理道德、大一统、仁政、德治成为官员的共同价
值取向,成为凝聚人心、获取地位、名望和权力的基本途径,从而保证了中央皇朝和帝王的绝对核心。
3.制度选人和以人选人相结合是古代选任制度的一大特征。在传统的人治社会里,以一种选拔制度为主,保证来源稳定的官僚队伍,同时又慧眼识珠,以非常之举选非常之人,选拔治世匠臣,以期开创万世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