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限额以下单位抽样调查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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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限额以下单位抽样调查技术方案
一、抽样方法及样本量的确定
服务业限额以下单位抽样调查采用小样本抽样方法。

具体方法为:服务业限额以下单位按单位性质分企业和非企业两部分分别抽样,以全市为总体按行业大类进行小样本抽样,各县(市)、区每个行业大类分别抽1家企业和1家非企业作为限下单位样本。

样本由市里统一抽取后下发。

二、数据的推算
以第二次经普资料为基础,测算每个县(市)、区限额以下单位各主要指标作为基数,推算总量时各县(市)、区限下各行业大类采用全市统一的增长速度再乘上相应的基数。

下面以营业收入为例说明各大类总量抽样推算公式:
①2009年度大类抽样推算公式:
2009年大类营业收入=第二次经济普查该大类限额以下单位营业收入×2009年样本单位营业收入的平均发展速度×2009年该大类限额以下单位变化系数
其中单位变化系数=2009年名录库中该大类限额以下的单位数/2008年名录库中该大类限额以下的单位数
②月度调查期的推算公式
本期大类营业收入(收入合计)=上年同期该大类限额以下单位营业收入×本期该大类样本单位营业收入的平均发展速度)×本期该大类限额以下单位的变化系数。

其中单位变化系数=本期名录库中该大类限额以下的单位数/上年同期名录库中该大类限额以下的单位数
如果不能掌握本期单位数的变化情况,可用上年的变化系数代替。

如果没有上年同期该大类限额以下单位的营业收入,则要通过该大类限额以上单位本期调查的上年同期营业收入与上年营业收入的比重为系数来推算。

公式为:
上年同期该大类限额以下单位营业收入=(该大类限额以上单位本期调查的上年同期营业收入/该大类限额以上的上年营业收入)×上年全年该大类限额以下单位营业收入。

三、其他
限额以下单位抽取后,各地要根据企业是否关停、是否正常经营等情况,进行实地核对,对于已经关停、经营不正常的单位用相邻单位进行调整替换,最后确定限额以下样本单位。

附表1:
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
表号:F 2 0 3 –1 表
制表机关:宁波市统计局
法人单位名称:文号:甬统发(2008)43

统计负责人:填表人:电话: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说明:1、本表为执行企业财务制度的服务业企业填报。

2、审核关系:甲栏02≥03;08≥09;06=04-05;当17≥0时,12≥13+14+15+16+17;允许06、17、
18、19、20小于零,并用“-”表示。

附表2:
服务业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
表号:F 2 0 3 –2 表
制表机关:宁波市统计局法人单位名称:文号:甬统发(2008)43号
统计负责人:填表人:电话: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说明:1、本表为执行行政、事业财务制度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填报。

2、审核关系:甲栏01≥02;04≥05+06+07+08;09≥10+11+17+18;11≥
12+13+14+15+16;18≥19+20;21=03+04-09;允许03、21小于零,并用“-”表示。

附件二:
服务业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技术方案
一、抽样方法及样本量的确定
以县(区、市)为抽样总体,分别以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其他行业等10个行业为子总体进行抽样。

根据第二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资料建立分行业的抽样框,采用按营业收入从大到小排队等距抽样的方法,在第二次经济普查原样本库的基础上抽取20%,子总体样本数在20个以下的全数调查。

一些在同行业中规模较大、会影响总体推算的少数个体经营户采用单独全数调查的办法。

在第二次经济普查中列入全数调查的个体经营户,原则上也要列入服务业个体经营户全数调查范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或调整。

样本由市里统一抽取后下发。

二、样本抽取的步骤
1.在各子总体的二经普样本框(除全数调查外)内,按营业收入从小到大排序。

2.样本量为二经普个体抽样(除全数调查外)样本框的20%,如果有小数出现,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3.确定等距抽样的距离。

抽样距离计算公式如下:
抽样距离(K)= 二经普个体抽样(除全数调查外)样本总数
样本量
4.确定抽样起点。

以抽样距离的中值位置,即k/2,作为抽样起点。

5.确定样本。

把抽取的起点作为第一个被抽中的样本户,以后每隔K 个经营户抽选一个样本,以此,确定全部样本户。

三、抽样推断 1.样本均值
2.样本方差
3.总量估计
4.方差估计
式中: y 为样本均值,i y 为样本调查值,n 为实际调查的样本
个数, N 为总体单位数,Y
ˆ为总量估计值,2s 为样本方差,2ˆS 为总体方差。

四、推算和汇总
子总体总量抽样推算公式: ①2009年度调查推算公式:
个体户抽样推算子总体营业收入=第二次经济普查该子总体(抽样调查层)的推算营业收入×2009年该子总体个体样本户营业收入的平均发展速度×2009年该子总体个体经营户数变化系数。

n
y
y n
i i
∑==
1
()
21
211∑=--=n
i i y y n s y N Y
=ˆ22)(ˆs
n
n N N S -=
其中个体经营户数变化系数=2009年工商部门登记的个体经营户数/2008年工商部门登记的个体经营户数。

②月度调查期的推算公式
本期个体户抽样推算行业营业收入=上年同期该子总体个体抽样推算营业收入×本期该子总体个体样本户营业收入的平均发展速度×本期该子总体个体经营户数变化系数。

其中本期该子总体个体经营户数变化系数=本期工商部门登记的个体经营户数/上年同期工商部门登记的个体经营户数。

如果不能掌握本期个体经营户数的变化情况,可用上年的变化系数代替。

如果没有上年同期该行业个体户抽样数据,可以通过该行业限额以上单位占全年总量的比重为系数来推算。

方法是:上年同期该子总体个体户营业收入=(上年同期该子总体限额以上单位营业收入/上年全年该子总体限额以上单位营业收入)×上年全年该子总体个体户抽样推算营业额。

五、其他
调查样本户抽取后,要及时对调查样本户进行一一核实。

调查样本确定后,一般不再随意作调整、替换或补充,如有变化要及时将调整后的调查样本库上报市局,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服务业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调查表
表号:F 1 0 3 –6 表
制表机关:宁波市统计局
文号:甬统制表字[2009]3号
调查员(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20 年月日审表人:审表日期:20 年月日
服务业限额以下及个体户经营情况调查表
表号:F 2 0 3 –6 表
样本单位代码:□□□□□□□□-□□□制表机关:宁波市统计局
-□□□-□□-□□□文号:甬统制表字[2009]3号样本单位名称:20 年月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调查员(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20 年月日
审表人:审表日期:2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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