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大全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尊重和保障村民民主权利,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由全村村民大会通过,报上级党委、政府备案,全村村民共同遵守、执行。
村民第三条凡永久居住在本村范围内,拥有本村户口,为本村村民。
第四条村民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拥有本章程赋予的权利及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五条本村1/5以上的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会成员,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六条村民小组设小组长,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会议第七条村民会议由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第八条召开村民会议应有全村年满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方可举行。
第九条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数的过半数通过,方有效。
第十条村民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以上,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开村民会议。
一、村民会议职责:二、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三、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四、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五、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六、决定涉及全村村民的重大事项;七、授权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八、选举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或者依法应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召开村会议应当在召开会议前十日将会议内容公告村民,会后公告结果,接受村民监督。
村民代表会议第十二条本村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可村民代表的推选,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由村民小组召开本组村民会议推选产生,每个小组推选三名村代表,其中至少有一名女代表。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召开应有应到会的2/3以上代表到会,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有效。
村民自治制度的内容
村民自治制度的内容
村民自治制度是指在农村地区,村民通过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通过民主决策、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来实现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机制和制度。
其内容包括:
1. 村民选举:村民通过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形成村民委员会。
选举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保障每个村民的平等参与和表达意见的权利。
2. 村民议事:村民委员会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村民大会,让
村民参与决策、讨论和监督村务事项。
村民大会应当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比如村庄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公共设施建设等。
3. 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村民自治工作,制定和执行
村规民约,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行使权力,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推动村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环境保护。
4. 村民服务: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村内的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医疗、文化、环境卫生等。
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村民的需求,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和福利水平。
5. 村级财务管理: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财务的透明、公开和合法,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村民委员会应当接受村民的监督,定期向村民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6. 村民参与:村民自治制度应当鼓励和支持村民的参与,尊重
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村民可以通过举报、申诉等方式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促进村民自治的规范和有效实施。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村民自治,是指在农村地区,村民通过组织和参与共同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一种制度。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维护农民权益、提升村民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
本文将从背景介绍、制度内容和实施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论述。
一、背景介绍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出现是中国农村改革开放以来的重要成果之一。
我国农村社会结构独特,农民作为农村的主要群体,其权益保障和参与决策的需求日益凸显。
传统的乡镇政府管理模式无法真正满足农村基层治理的需求,因此,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建立成为必然选择。
二、制度内容1. 选举产生村委会: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村委会。
在这一制度下,村委会通过村民选举产生,负责村庄内的事务管理和决策。
村委会的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选举过程公开透明,确保代表村民利益的人员进入委员会。
2. 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是村委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代表了村庄内村民的意愿和权益。
村民代表大会定期召开,讨论重大事务,并对村委会工作进行监督。
大会形式多样,可以采取集会、座谈等形式,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3. 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基石,是村民自主共识的产物。
村规民约根据村庄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本村的规章制度,包括村庄的发展规划、村民权益保障、村庄公共设施使用等。
村规民约需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确保民主决策原则的贯彻。
4. 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是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
村委会应积极主动地向村民公开相关信息,包括村委会的工作计划、财务公开等。
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有助于村民了解村委会的工作情况,提高村庄内事务的决策参与率。
三、实施效果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实施带来了一系列积极的效果。
1. 民主平等:村民自治管理制度赋予了村民自主管理和参与决策的权力,实现了民主平等的基本要求。
村民可以通过选举方式选择自己的代表,参与村委会工作,对村庄事务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 资源合理配置:村民自治管理制度使农村资源得到了更加合理的配置。
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村民自治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推动村民自治,提高村民自我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民自治的内容和范围村民自治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村内土地管理、农田水利建设、公共设施建设与维护、环境保护与治理、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以及其他服务和管理事项。
第三条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1.村民自治依法依规,与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2.村民自治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和权益。
3.村民自治注重民主决策,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村民大会第四条村民大会的组成和职责1.村民大会由本村户籍常住村民组成,具体组织形式和程序由本村自行确定。
2.村民大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选举和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审议和通过村民自治章程、听取村民代表报告工作等。
3.村民大会的决议以大多数意见为准,其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责1.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应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人数不少于3人,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出。
2.村民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村民自治方案、监督和管理村级事务、负责村内公共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等。
3.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任期期满后可连续连选。
第三章村务管理第六条村民自治的特殊机构根据实际需要,村民自治可以设立特殊机构,并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具体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经村民大会决定。
第七条村级财务管理1.村民自治的财务管理应当依法合规,村民委员会应当对村级财务及其使用情况进行公开。
2.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并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
第八条村级事务管理1.村民自治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和管理村级事务。
2.村民自治可委托相关机构或个人开展村级事务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
第四章村民权益保护第九条村民权益保护的原则村民自治应当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土地使用权、劳动权益和居住权益等。
第十条村民权益保护的方式1.村民自治应当制定合理的制度和政策,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 2
三、全面推进和深入发展的阶段(1998年—2004年) • 1998年,是中国村民自治走向成熟化的转折年。 已经试行了十年的“试行法”宣布废止,经九届 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新的《村民委员会 组织法》于同年11月4日正式颁布实施。在选举的 制度选择方面,新法较之“试行法”有了突破性 的进展,村民自治由此进入到全面推进和深入发 展的阶段。
• 背景:改革开放
20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实行全国范围的改革开 放,在城市里推行各项富民政策的同时,在农村 确定了以包产到户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联产责任 制。这项制度不仅打破了集体经济对农村经济的 束缚,而且人们的思想也开始解放出来。自从实 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开始出现秩序失 调,公益事业无人关心等问题,迫切需要一个新 兴的村民组织,在这种状况下村委会应运而生, 拉开了农村村民自治的帷幕。
4动力机制从政府推进走向群众主导
• 中国农村村民自治折射出的中国民主化路径具有 国家推动的特质。 政府在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中 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无论是制度供给,还是制 度实施和制度创新,都离不开政府,尤其是中央 政府的强力推进。但是,村民自治的生命力最终 取决于村庄社区内部对自治的需求和广大村民自 治能力的提高。如果村民自治不是基于农民自身 的民主需求,而是来自政府的强制,不是“我要 自治”,而是“要我自治”,那么村民自治目标 是无法实现的。
2.自治形式从选举式民主“单兵突进”发展 为选举式民主和经常性民主“齐头并进”。
• 村民自治的一个核心价值就是民主,是民主选举、 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统一。但是从 民主的实现形式来看,民主选举和村民自治的其 他三个民主之间存在一些差异。选举解决的是授 权问题。简单地说,选举不制定政策;选举只决 定由谁来制定政策。选举不能解决争端,它只决 定由谁来解决争端。 在村民自治中,民主选举解 决的是由谁来掌握自治组织权力的问题,而且三 年一次,具有周期性,被称之为选举式民主。
村民自治制度
村民自治制度【篇一:村民自治制度】(一)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管理本村财务,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二)巩固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管理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各类经济组织;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充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者的合法的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本村经济发展。
(三)编制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按照规划修建村道,指导村民建设民房,整顿村容,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四)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照顾五保户、特困户和军烈属,依法调解民间纠纷;教育村民加强团结,互相帮助、互相尊重;代表本村处理与邻村的纠纷,维护村与村之间的团结;协调处理村民小组之间的关系;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和劳教释放人员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和劳教释放人员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自觉履行纳税、服兵役、计划生育等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七)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八)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积极做好村委会各方面工作。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一、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定义和历史渊源村民自治管理制度是指在农村地区,通过村民组织自身,依法行使自治权利,参与村务管理和公共事务决策的一种制度安排。
这一制度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的村规民约,是一种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村民意愿的管理模式。
二、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特点1. 公平公正原则村民自治管理制度以公平公正为基石,确保每位村民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参与村庄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2. 民主决策原则村民自治管理制度强调民主决策的重要性,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使广大村民能够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参与到村庄事务的决策过程中。
3. 依法规范原则村民自治管理制度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确保村民自治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同时,依法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4. 村民自治与政府指导相结合的特点村民自治管理制度并不意味着完全排除政府的干预,而是在政府指导下,以村民为主体,形成村、镇、县、市多级自治的组织体系,实现政府与村民的有机结合。
三、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优势和意义1. 增强村民的自治意识和主体地位村民自治管理制度能够加强村民之间的沟通和协商,激发村民的自治意识,提高村民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积极性,增强村民的主体地位。
2. 促进村庄的发展和建设通过村民自治管理制度,可以减少政府过多干预村庄事务的情况,使村民能够根据自身的需要和利益来制定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推动村庄的发展和繁荣。
3.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村民自治管理制度能够使决策和管理过程更加民主、透明,增强决策的合法性和公信力,避免因管理不善或决策不公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实践案例分析1. 湖南省岳阳市杨岭村的案例杨岭村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山区村庄,通过推行村民自治管理制度,村民参与到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环境保护等决策和管理中,实现了村庄绿化、农田水利设施完善以及产业发展等一系列成果。
2. 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村的案例葵涌村是深圳市大鹏新区的一个渔村,通过村民自治管理制度,村民积极参与到海域资源保护、渔业发展等方面的决策和管理中,有效维护了村民的利益,推动了海岛建设和渔业发展。
村民自制管理制度
村民自制管理制度村民自治管理制度是指村民依法参与国家和上级政府批准的管理制度,赋予了村民依法进行自治和自主决策权。
而村民自治管理制度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完善,使其真正成为一种稳定、自主、民主、法治的管理制度。
我所在的村庄也正是按照此管理模式运行的,以下将从组织架构、权利义务、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对村民自治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组织架构我所在的村庄的村民自治管理制度主要分为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和村民自治监督会四个部分。
其中,村民代表大会是村自治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了村民的利益,负责讨论和决定村务重大问题;村民委员会是村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日常工作的实施;村民理事会则是指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机构;而村民自治监督会则是负责监督村民自治组织的工作。
这种组织架构下,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权力机构清晰明确,既保障了村民的决策权利,又提高了管理效率,使村民自治管理制度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权利义务在村民自治管理制度下,村民有许多权利和义务。
例如,村民有权利参加村民代表大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有权利监督村民委员会工作,参与村庄建设;有权利监督村委会财务收支;同时,村民也有义务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庄建设和发展。
这些权利和义务的明确化,使得村民自治管理制度能够更好地保障村民的利益,也为村庄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经济管理在村民自治管理制度下,村民还要负责村经济的管理。
例如,村民自治组织需定期召开村民大会,让村民了解村经济收支情况,监督村务财务的公开透明;同时,村委会也要对村经济进行规划和管理,制定合理的收支预算,保障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这种经济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能保障村经济的发展,也能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四、社会治理在村民自治管理制度下,村庄的社会治理也非常重要。
例如,村民自治组织要组织村民参与环境卫生、道路交通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管理,通过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保障村庄的安全和稳定;同时,村委会也要通过组织各类社会活动,增强村庄的文化底蕴,提高村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村民自治规章制度
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 员会组织法》的上位法,后者是对前者有关规定的具 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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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的历史沿革
起源
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县西岭乡。
发展历程
经历了从“村民自治”到“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再到“推进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同阶段。
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
民主集中制
依法治村
因地制宜
群众自愿
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 法和法律规定,保障村 民的合法权益。
村民自治规章制度
xx年xx月xx日
contents
目录
• 村民自治基本制度 • 村民自治组织形式 • 村民自治权责划分 • 村民自治法律法规
01
村民自治基本制度
村民自治的概念和内涵
概念
村民自治是指农村村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依法实现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和机制。
内涵
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 等方面。
03
村民自治权责划分
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
村党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村民自治工作进行政治领导 和思想引导。
村党组织应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动员村民参与村务管理,支持村民 自治组织开展工作。
村民自治组织的自治权
村民自治组织依法行使自治权,管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 业,并接受乡镇政府的指导和监督。
制定目的
为了保障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 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
村民自治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都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们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三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级自治组织的工作给予指导、帮助,但不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第二章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第四条村民大会是行政村的最高决策形式,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具有本行政村户籍;或者户籍不在但在本行政村有固定住所,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者,可称为本村村民。
第五条召开村民大会,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必要的时候,可以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
第六条村民大会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大会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
第七条村民大会每年最少应举行一次,所有带有规则性的事项以及其它只要有五十名以上村民认为重要的事项,均应由村民大会决定。
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大会的常设机构,每届任期三年,由每个村民组选举一人组成。
村民代表会议首席代表主持村民代表会议。
首席代表由村民代表会议代表按姓氏笔画从少到多轮流担任,一次任期为三个月。
村民代表会议代表每年可以从村财政获得相当于成年村民年平均收入两个月的补贴。
第九条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最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应由它决定的事项。
第十条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民大会负责。
职责是:(一)及时召集村民大会,必要时也可召集全体村民会;(二)起草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并在村民大会通过后监督执行;(三)根据村民会主任的提名决定对村民会的任命;(四)审议村民会制定的村发展规划和本届村委会任期目标;(五)审议、批准村民会制定的村预算、决算;(六)讨论、决定20名以上50名以下村民提出的事项;(七)评议村民会成员及各组长的工作;决定是否向村民会成员或组长提出书面表扬或警告;是否向村民大会提出弹劾某村委会成员、组长提案;(八)执行村民大会授予的其它短期权力。
农村村民自治章程
农村村民⾃治章程农村村民⾃治章程 村民⾃治,简⽽⾔之就是⼴⼤农民群众直接⾏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的事情,创造⾃⼰的幸福⽣活,实⾏⾃我管理、⾃我教育、⾃我服务的⼀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那么,下⾯是⼩编给⼤家整理收集的农村村民⾃治章程,供⼤家阅读参考。
农村村民⾃治章程1 第⼀章总则 第⼀条为贯彻执⾏《中华⼈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现⾃我管理、⾃我教育、⾃我服务,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带领群众全⾯实现⼩康社会,促进全村精神⽂明、物质⽂明、政治⽂明建设。
特制定本章程。
第⼆条本章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村实际,经全体村民反复讨论,民主制定。
第三条本村实⾏村民⾃治,是在党的现⾏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在村党⽀部的领导下,由村委会具体组织管理本村的政治、经济、⽂化及其他社会事务。
第四条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为规范。
⽆论⼲部、党员、村民,本章程⾯前⼈⼈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五条本章程由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
第⼆章村民⾃治 第⼀节村民会议 第六条村民会议由户⼝在本村⼗⼋周岁以上的有政治权利的全体村民或户代表组成,是本村最⾼决策机构。
第七条村民会议由村委会负责召集和主持,并负责报告⼯作。
会前应作好会议议题、时间、地点安排,全体村民过半数或户代表三分之⼆以上参加可以开会。
第⼋条村民会议每年⾄少召开⼀次。
有五分之⼀以上的村民或户代表提议应随时召开,特殊情况也可分⽚召开。
第九条村民会议⾏使下列职权: (⼀)听取并审议村委会的⼯作报告和财政收⽀情况报告; (⼆)讨论并决定本村经济年度计划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审议通过村规民约,讨论决定有关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重⼤问题; (四)撤换和补选村委会成员及其所属委员会成员; (五)讨论决定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问题; (六)监督、检查村委会⼲部落实、执⾏计划情况; (七)改变和撤消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村民自治的七项制度
村民自治的七项制度前言在中国农村,村民自治是一项历史悠久的传统。
自古以来,农村社会组织以村庄为单位,村民自行选举村长、理事、解决纠纷,自治自理,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官僚体制的干扰和利益冲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乡关系的变化,新形势下的村民自治越来越需要赋予制度化、规范化、公开透明化的操作,本文列出了七项村民自治制度,旨在探讨如何在中国的农村中推进村民自治,以更好地保护村民的民主权利和社会利益。
第一项制度:村民自治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是村庄里最基本,最直接的自治形式,是村民治理举措的核心。
村民自治组织应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代表村民进行村庄事务的调节和管理。
自治组织的工作应遵循村民利益优先的原则,尊重村民意见,公开透明,制定村级规章制度,并设立信息公开网站,方便村民监督。
第二项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是村民自治的基础性制度,它确保了村民对村庄事务的全面了解和监督,为村庄公共事务的公正决策提供监督和约束力。
村务公开应针对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环境保护、社会福利等领域,采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公开信息,比如公示牌、公告、通报会等,以确保村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三项制度:村民选举制度村民选举是村民自治最直接的实践,加强和改进村民选举制度是推进村民自治的重要途径。
村民选举应当采用“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遵循村民特质、考虑村民利益、保障村民权利,实现村民对于村庄发展的自主决策权。
第四项制度:村民议事制度村民议事制度是村庄民主生活的“重头戏”,它是生成村民自治组织的重要手段。
它要求村民具有“平等交流、民主决策、听取各方意见”的能力,实现村民间的妥善沟通,让每位村民参加并有所发言,以实现村庄大事的民主决策。
第五项制度:村庄惩罚制度村庄惩罚制度是村民自治最基础、最古老而又必备的制度之一。
只有惩罚制度的存在,才能维护村民自治的正常运行。
在这个制度中,村民自治组织应该合理制定村民内部的惩罚措施,特别是针对那些侵害村庄利益,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例如搞破坏、偷盗、谣言散布等行为。
农村村民自治章程
农村村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动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联系本村实际,经村民反复讨论修改,由村民会议通过。
第三条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
本村村民,包括居住本村的暂住人员和个体私营企业,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民组织第一节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第五条村民会议由户口在本村的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全村的最高权力机构。
半数通过。
第六条村民代表会议由部分村民代表组成,是全村重要事件的决策机构。
所作决定由村民代表会议成员的过半数通过,且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定相抵触。
村民代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推举产生,每10户选1人。
村民代表应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坚持原则,主持公道。
第七条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卖力召集和掌管。
村民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
第八条村民会议的职权:村民会议在村民自治事务中享有决定一切事项的全权。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计划;(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计划;(七)征地补偿费的实用、分配方案;(八)以假贷、租赁或者其他体式格局处分村集体财富;(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第九条村民代表会议的职权: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农村自治相关制度
农村自治相关制度
农村自治所指的是农村地区通过建立一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决策的制度,实现对自身事务的自治和自主管理。
农村自治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村民会议制度:农村地区建立村民会议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村民会议,让村民参与到决策和管理中来,对村庄的事务进行集体讨论和决策。
2. 村民理事会制度:农村地区设立村民理事会,由代表村民的村民代表组成,负责监督村庄事务的运行和管理,推动决策的执行和落实。
3. 村干部选拔制度:农村地区建立依法选举和选拔村级干部的制度,通过广泛征集候选人、村民代表的推举和公开投票等方式,选出合适的人员担任村级干部,增加群众参与度和干部的合法性。
4. 村务公开制度:农村地区建立村务公开制度,要求村庄的决策、财务和事务等相关信息公开透明,让村民了解和监督村庄的运行。
5. 村级法人制度:农村地区建立村级法人制度,将村级组织作为一个法人主体,赋予其一定的权益和责任,便于村庄的自主经营和自筹资金。
6. 村规民约制度:农村地区建立村规民约制度,由村民共同制
定村庄的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约束村民的行为,维护村庄的秩序和利益。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调动农村居民的积极性,提高农村自治的综合效益,促进农村地区的发展和稳定。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村民自治管理制度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店铺整理的村民自治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了尊重和保障村民民主权利,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由全村村民大会通过,报上级党委、政府备案,全村村民共同遵守、执行。
村民第三条凡永久居住在本村范围内,拥有本村户口,为本村村民。
第四条村民享有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拥有本章程赋予的权利及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五条本村1/5以上的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会成员,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六条村民小组设小组长,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会议第七条村民会议由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第八条召开村民会议应有全村年满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方可举行。
第九条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数的过半数通过,方有效。
第十条村民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以上,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开村民会议。
一、村民会议职责;二、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三、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四、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五、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六、决定涉及全村村民的重大事项;七、授权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八、选举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或者依法应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召开村会议应当在召开会议前十日将会议内容公告村民,会后公告结果,接受村民监督。
村民代表会议第十二条本村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可村民代表的推选,但是依法被取消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由村民小组召开本组村民会议推选产生,每个小组推选三名村代表,其中至少有一名女代表。
村民自治条例
村民自治条例村民自治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为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制定本条例。
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包括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的下属委员会等。
村民自治的本质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自治的方式就是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一.村民会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即凡是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本村村民,均为村民会议的当然成员,不需要经过选举和其他认可程序。
村民会议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的会议,另一种是由每户派代表参加的会议。
有全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方为有效。
召开村民会议,除了告知性事项外,对事关本村发展前途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时,须经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的决定方可有效。
二.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参政议政,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二是与推选自己的村民联系,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会议作出决定后,负责向自己代表的村民传达,动员大家认真执行.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必须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村民中有较高的威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的参政议政和决策能力.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代表应当即使征求所代表的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村民代表开会时如实反应。
村民代表开会应当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所做决定应当经全体代表过半熟通过,并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议、决定相抵触,方可有效.村民代表会议至少每六个月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职责取决于村民会议的授权。
村民自治规章制度(精选)
村民自治规章制度(精选)作为一个自由和独立的村民自治机构,我们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以确保我们的村庄和谐稳定,保障每个村民的权益和福祉。
1. 义务参与每个村民都有义务积极参与村庄事务。
这包括参加村民大会、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决策过程和履行分配的任务。
2. 公共秩序和安全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禁止在村庄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村民要互相尊重和理解,遵守社会伦理和公德,保持良好的社会风尚。
3. 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村民要共同关注村庄的资源和环境保护。
禁止非法破坏土地、森林、水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
村民应当注重环保行为,垃圾分类、节约用水和能源等。
4. 公平公正与腐败打击村民自治机构将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打击腐败行为。
禁止利用职权或其他手段谋取私利,任何一方违反规定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5. 教育与文化传承村民要重视教育与文化传承,鼓励村庄内设置教育机构和文化中心。
村民自治机构将提供相关的政策和经济支持,以促进教育和文化事业的发展。
6. 社会福利与医疗保障村民自治机构将建立完善的社会福利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
为弱势群体提供适当的救济和援助,确保每个村民都能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和社会福利。
7. 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村民应积极参与村庄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来源。
村民自治机构将推动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产品加工和农业旅游等项目的发展,促进乡村经济的繁荣。
8. 纠纷解决与互助合作村民自治机构将建立纠纷解决机制,帮助处理村民之间的纠纷和争议。
同时,鼓励村民互相帮助、共同合作,形成良好的社会互助氛围。
这些规章制度旨在建立一个和谐、稳定和繁荣的村庄。
每一位村民都应自觉遵守这些规定,共同努力建设美丽宜居的乡村社区。
作为一个自由和独立的村民自治机构,我们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以确保我们的村庄和谐稳定,保障每个村民的权益和福祉。
9. 敬老爱幼村民应尊敬老人和关爱儿童。
我们将建立养老院和儿童福利中心,提供专业的护理和教育服务,确保老人和孩子们的健康、幸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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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会议:是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既可以由18周 岁以上的全体村民组成,也可以由每户派代表参加。
第十九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 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 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 益的其他事项。
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发展进程
1.村民自治活动的萌芽探索时期(1980— 1986年)
2.村民自治深入发展和法律制度框架形成时 期( 1986—1997年)
3.村民自治制度完善提高时期( 1997—2004 年)
4.村民自治制度规范化时期(2005年至今)
一、创始阶段(1980年—1986年)
• 背景:改革开放
• 任期: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 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①村委会是村民的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机关。 ②村委会设立的目的是让村民自我管理本村日常事务。 ③村委会的成员都是由村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其最 高代表是村委会主任。 ④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民在民主管理上的伟大创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村民自治提供 了法律保障。中 国中央行 Nhomakorabea省
政
市
区
县
域
划
镇
分
乡
行政村不属于一级政府,是一种村落小范围 的自治组织,自制内容仅限于自我管理。
村民自治的内容
①选举: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干部(基础、主要途径)
②决策:村民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参与本村事务的决策 ③管理:通 村干过部村的民自行治为章,程用或民村主规办民法约管, 理规 村范 日村 常民 事和 务 ④监督:通过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委会定
• 1986年9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 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通知》,强调要进一 步发挥群众自治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 服务的作用,同时责成民政部负责村委会建设的 日常工作。这表明国家开始将注意力转向乡以下 的村级组织,由此加速了村民自治的发展。
期报告工作等形式,监督村干部的行为和村 委会工作
村民委员会介绍
• 性质: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 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 产生:由全村选举产生 • 组成: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 职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 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 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
第三小组
一、 村民自治制度概述
• 村民自治这个概念单从表面上看, 可以 简单地理解为村民自己治理自己。 《宪法》 在第111条规定:“ 城市和农村 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村 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规定: “ 村 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自 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 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其具体含义如何,目前我国法律尚无明 确定义。
第二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 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 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 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 督: (一)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村 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 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 方案; (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 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 他事项。
20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实行全国范围的改革开 放,在城市里推行各项富民政策的同时,在农村 确定了以包产到户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联产责任 制。这项制度不仅打破了集体经济对农村经济的 束缚,而且人们的思想也开始解放出来。自从实 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开始出现秩序失 调,公益事业无人关心等问题,迫切需要一个新 兴的村民组织,在这种状况下村委会应运而生, 拉开了农村村民自治的帷幕。
• 党中央及时肯定了农民自发组织设立的基层群众 性自治组织,在1982年修改颁布新宪法时,明确 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和任务,确立了 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 这就为我国实行村民自治提供了宪法依据,各地 依照宪法规定,进行建立村民委员会的试点。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 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废除了人民公社 管理体制,对建立村委会的工作作了具体要求, 推动了村委会在全国普遍建立。
专家定义
• 许勇和于建嵘把“村民自治”定义为“农村基层 人民群众自治”,即通过村民自治组织依法办理 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事务,实现村民的自我管 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 而白钢,赵秀玲则认为“村民自治除了三自即自 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外更应该强调自尊、 自爱和自由的精神”“村民是否拥有自觉、自尊、 自爱、自由和自决权,是认识和评价村民自治发 展程度的一个重要尺度”。
• 据《乡镇论坛》主编米有录先生的寻访,最早的 村委会产生于宜山县(今为宜州市)屏南乡的合寨 村(1984年前为合寨大队)。1980年2月,在合寨 大队所属的果作自然村,为了治安防盗和自我管 理,生产队队长韦焕能提出建立村民委员会。他 和邻近的5个生产队队长一道通知农民开会,每 户一人,选举村委会。韦焕能当选为村主任。 1980年7月14日,他同85户村民一道制定了一份 村规民约、封山公约。实现了村务的民主管理和 村民的自我教育。后来又修建两座小桥,开辟了 一条机耕路,安装了电视转播器,从而开始实现 了村民的自我服务。这样,果作村民委员会作为 我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村民委员会诞生了,村民自 治由此发端。
村民委员会产生
• 村民自治的组织形式——村民委员会,是 在20世纪80年代初一些地方基层组织体系 处于瘫痪状态,农村社会面临公共产品供 给的短缺问题时,农民自发成立的一种组 织形式。当时,人民公社的部分权力开始 从农村退出,社会治安、公共设施、社会 福利、土地管理、水利管理等社会职能无 人问津。人民公社旧的管理体制的解体造 成乡村社会的“权力真空”,它呼唤新的 群众性基层自治组织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