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购房计算方法 武汉公积金贷款购房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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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购房计算方法武汉公积金贷款

购房计算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公积金贷款购房计算是很多购房者关心的问题,公积金贷款购房计算方法,武汉公积金贷款购房计算是怎么样的,我们该为自己的房子付多少的贷款,这点是作为购房者必须了解的知识,以方便我们更好的计算出自己购房的资金。

公积金贷款购房计算方法

1.公积金贷款必须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贷款时还在连续缴存着。

2.公积金贷款1-5年利率4.50%,6-30年利率4.95%

3.公积金贷款年限+贷款人年龄不得超过70岁。

4.公积金贷款根据贷款人每月单位缴存额和缴存比例贷款。(因为缴存额和缴存比例直接体现工资的多少和还款能力)

5.公积金贷款需要公积金指定的评估公司评估房子(看房子的格局、面积、楼层、小区环境、房屋年代及装修等)最后按评估价的6-8成贷款。

评估和个人缴存两种取低的一个,例:个人缴存可以贷款30万,房子评估贷款25万,只能贷款25万.

武汉公积金贷款购房计算

据了解,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在职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按照规定,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50%。为支持首套房购房需求,武汉市于近日对此规定进行了适当调整。单方缴存的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包括一手房、二手房,且住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额度上限上升至80%,最高不超过60万元。而在调整前,必须夫妻双方缴存才能申请最高60万元的贷款。与此同时,原规定月按揭还款额不能超过职工月收入的35%也调整至45%。

武汉单方公积金贷款购房计算缴存公积金职工的贷款额度具体计算方法是: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0.45(现行还贷系数标准)×12个月×贷款年限。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按照差别化贷款要求,我市公积金对二套房贷款实行首付六成,1.1倍利率,但对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是支持的。

公积金贷款购房计算实例:如果你是买首套房,你的公积金月缴存是1000元,需要购买一套80平米左右的房子,总价要75万元。如果按照以前的政策,只能贷到房价的一半,即37.5万元,而现在他可以贷到总价的八成,也就是60万元。以前公积金需要缴存一年才能申请贷款,现在缴半年就可以了。贷款方面,以前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所

购房屋总价的五成,现在将额度上限调到总价的八成,降低了单身职工首付压力。还贷方面,增加了逐月扣划的还款方式,减轻了职工的月供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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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贷款70万条件:给你举个例子

武汉公积金贷款70万条件:给你举个例子 自2018年10月1日开始,武汉公积金将原有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50万调整为70万,让大家喜大普奔!广大朋友们对于政策的敏感性也是很强的,基本上咨询我的小伙伴,大部分都是为了贷款70万。一是房价也确实是高,贷款70万也确实是刚需。二是公积金贷款也是有次数限制,一个人最多也就只能贷款2次,所以也是尽可能的物尽其用。那今天方阵金保网的小编带你来看一下武汉公积金贷款70万条件。 众所周知,公积金交6个月以后就可以使用了,但是真的有人只交6个月就去申请公积金贷款吗?至少小编是不这样建议的。公积金贷款的具体贷款额度是根据贷款人还款能力确定和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总的来说,是依据公积金总的账户余额,缴存时间,月缴存金额来综合判断。 下图为公积金的具体贷款公式: 如果不清楚的,小编来给大家举个例子: 小王在武汉交了18个月,月缴存1800元,单位个人缴存比例各为8%,目前账户余额有32400元,贷款30年。请判断,小王预估可贷多少金额?

我们根据公式来给大家看一下: 1、1800/16%X12X30=4050000元 2、32400X20X0.8=502400元 这里两个公式得出两个结果,两者取最低值,即小王预估可贷502400元,实际可贷金额以公积金中心审核为准。 了解到公积金贷款的计算方案后,那武汉公积金贷款70万条件相信聪明的小伙伴也都会算了,小编这里推荐给未缴纳过公积金的小伙伴的常用的方案是:每月缴纳1400,交满25个月,预估可贷70万,实际可贷金额以公积金中心审核为准。当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每个客户的基本情况不一样,对应缴存时间,月缴存金额的要求也都不一样,想知道更多?欢迎私信我提问哦!我们下期再见!

2020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范本精华版

2020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范本 精华版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协议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60712

2020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范本精华版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

武汉市公积金贷款官方指南教学提纲

武汉市公积金贷款官方指南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一)贷款对象 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以下统称“管理中心”)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在职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购建住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建住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建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建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二、主要贷款类型 (一)购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包括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贷款;购买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等以投资为主要目的的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二)购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可上市交易的存量房(即二手房)贷款,房屋建成年限应在30年以内。所购住房必需为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成套住房。 (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换为管理中心审核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必需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其中,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时所购房屋的建成年限应在20年内,且此次转贷为首次公积金贷款申请。 三、贷款额度与比例及计算公式 (一)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1、购一手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可放宽至80%); 2、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一手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且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购二手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比例按房屋建成年限分为三个等级,房屋建成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房屋建成年限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房屋建成年限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和交易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 2、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二手房的,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剩余的商贷金额,同时不得超过上述关于一、二手房贷款额度与比例的规定。 (四)贷款额度计算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 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算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公积金贷款计算 公式算贷款额度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是很多购房者关心的问题,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算贷款额度,我们该为自己的房子付多少的贷款,这点是作为购房者必须了解的知识,以方便我们更好的计算出自己购房的资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 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每月应还利息=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序号-1)〕÷〔(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每月应还本金=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序号-1)÷〔(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总利息=还款月数×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 等额本金还款法: 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还款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每月应还本金=贷款本金÷还款月数 每月应还利息=剩余本金×月利率=(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每月月供递减额=每月应还本金×月利率=贷款本金÷还款月数×月利率 总利息=还款月数×(总贷款额×月利率-月利率×(总贷款额÷还款月数)*(还款月数-1)÷2+总贷款额÷还款月数) 月利率=年利率÷12 15^4=15×15×15×15(15的4次方,即4个15相乘的意思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算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

【最完整最详细】2020年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全解读

2020年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全解读 目前武汉首套商贷利率普遍是5.88%,而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3.25%。百万房贷等额本息20年还清,公积金较商贷每月少还1423元,足足省下了单身汪20年的伙食费。 不仅如此,使用公积金贷款还可用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划扣直接还房贷,这无形中又大大滴减少了每月的家庭支出。 2019年武汉发布了最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那么,在武汉办理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可贷款额度和首付是多少呢? (一)公积金贷款需满足哪些主要条件 在武汉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且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二)买哪些房子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1,购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包括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贷款;购买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等以投资为主要目的的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2,购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可上市交易的存量房(即二手房)贷款,房屋建成年限应在30年以内。所购住房必需为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成套住房。 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转换为管理中心审核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必需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目前武汉公积金贷款执行“认房认公积金贷”的政策,只有在名下无房并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才能算首套,基准贷款额度为70万元,购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基准贷款额度为50万元。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购首套自住住房的认定 借款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无住房信息,或者查询的房屋信息与拟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为同一套住房的,且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无贷款记录,认定为首套住房。

2019年武汉公积金贷款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2019年武汉公积金贷款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购首套自住住房的认定 借款人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主管部门的 房屋信息系统(依据市房产信息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结果通知单》)中无住房信息(或查询的房屋信息与拟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为同一套住 房的);且武汉住房公积金系统记录系首次公积金贷款的。 二、购第二套住房的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购买第二套住房认定: 1、借款人及配偶首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 屋信息系统中,登记其家庭仅有一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并与拟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非同一套住房的。 2、借款人及配偶已使用公积金贷款(且贷款金额不足60万元)购买过一套住房,即公积金系统有贷款记录并已结清贷款,且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 息系统登记仅有一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住房,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认定 职工家庭成员在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登记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或公积金系统的贷款记录达2次及以上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均不予受理。 四、婚姻状况变化等特殊情形的认定 1、借款人或配偶在原单身时,其中一方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现以夫妻双方名义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认定。 1 / 2

2、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在离异后其中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认定;夫妻双方在婚姻 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贷款尚未结清,离异后公积金贷款 归属借款人一方偿还的,另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第二套住房认定。 3、借款人或配偶在原单身时,已分别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现以夫妻双方名 义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2 / 2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

天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的情况,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你每个月缴存200元,单位也会给你缴存200元,但是不知道你单位的缴存率是多少,比如说缴存率是15%,则你的工资总额是400元/30%=1333。而你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这个工资总额以及下面所说的几项有关: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①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②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b.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③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④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管理制度)武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武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武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改善职工家庭居住条件,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支持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以及《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称“公积金贷款”),是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于本市行政区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发放的贷款。武汉铁路系统公积金缴存职工,于公积金缴存单位所于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 本办法所称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其不足部分可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贷款,俩种贷款总称为组合贷款。 第三条公积金贷款业务由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委托商业银行(以下称“受托银行”)办理。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负责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及管理,受托银行负责借款合同的签订、贷款发放和回收且办理关联手续。

第四条公积金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要求的担保。借款人办理了组合贷款的,管理中心要成为该组合贷款担保权的第壹受益人。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五条凡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按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含6个月)之上的职工,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六条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壹)持有合法的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仍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完全产权的自住住房; (四)提供符合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认可的担保; (五)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六)借款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仍贷债务且无尚未仍清且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归仍的其他债务; (七)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良好,无仍贷方面的不良信用记录。 (八)购买经济适用房以其子女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房屋产权人必须出具同意将房屋用作公积金贷款抵押的具结书。

还款计算公式

贷款指南--公积金贷款还款相关计算 一、月还款额计算: 1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目前有两种约定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 1、等额本息还款: I×(1+I) n 月还款额 = P ×———————— (1+I)n -1 P-贷款金额n-贷款期限月数I-贷款月利率 1)首月 首月正常应还本金=月还款额-贷款金额×月利率 首月正常应还利息=贷款金额×月利率×首月计息天数÷30天 首月计息天数=贷款发放日至次月计息日的天数 2)末月(贷款到期日当月) 末月正常应还本金=贷款余额-逾期本金 末月正常应还利息=(贷款余额-逾期本金)×月利率×末月计息天数÷30天末月计息天数=上月计息日次日至贷款到期日天数 3)其他月(非首、末月) 当月正常应还利息=(贷款余额-逾期本金)×月利率 当月正常应还本金=月还款额-当月正常应还利息 2、等额本金还款: 月还本金=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月数 1)首月

首月正常应还本金=月还本金 首月正常应还利息=贷款金额×月利率×首月计息天数÷30天 2)末月(贷款到期日当月) 末月正常应还本金=贷款余额-逾期本金 末月正常应还利息=(贷款余额-逾期本金)×月利率×末月计息天数÷30天 末月计息天数=上月计息日次日至贷款到期日天数 3)其他月(非首、末月) 当月正常应还利息=(贷款余额-逾期本金)×月利率 当月正常应还本金=月还本金 ●计息日为每月20日 ●末月计息天数超过30天的按30天计算 二、提前部分还款计算: 1、提前部分还款方式:提前部分还款缩短期限和提前部分还款减少月供。 2、提前部分还款的还款顺序:应还款项(罚息、逾期本息、本期本息)、提前还款利息、提前还本。 3、提前部分还款额计算: 提前还款金额=本次还款金额-(罚息+逾期本息+本期本息) 提前还本金额=提前还款金额÷(1+贷款月利率×计息天数÷30天) 提前还款利息=提前还款额-提前还本金额 计息天数=还款日日数-计息日日数 ●计息日为每月20日,计息日前提前还款,计息天数为负数,提前还款利息为负数。 4、提前部分还款减少月供,新月还款额的计算: 1)等额本息还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核心内容:公积金贷款额度由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确定。另外,各地的贷款最高限额还会有些不同的规定,如广州的贷款最高限额应根据购房面积和是否首套房而有所差异,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按使用配偶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法律快车知识拓展: 国管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仍为80万元。国管公积金中心管理的是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和在京中央企业的住房公积金。 广州公积金贷款额度: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按照贷款比例计算的可贷额度: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汇编

住房公积金提取 1、转贷对象、范围 (1)凡具有武汉市城镇户口(包括蓝印户口或暂住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有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已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且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可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2)已办理住房组合贷款和购房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3)原商业贷款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委托的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办理,非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向个人发放的住房商业贷款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2、转贷条件 (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 (3)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5)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 (6)同意由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3、转贷额度、期限、利率 转贷额度: (1)转公积金贷款的金额不能高于原商贷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且不能超过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一级市场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以内的,转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不能超过该房屋原购房合同总价的80%(单方职工不超过50%);对购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其转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不能超过该房屋原购房合同总价的70%(单方职工不超过50%)。 (2)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转贷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35%×贷款年限。 (3)转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由转贷款借款人用自有资金结清。 转贷期限: 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的剩余年限,同时不得超过转贷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 转贷利率: 按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同等期限的同档次利率标准执行。 4、转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1) 咨询申请。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并领取《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好后附上以下相关资料交给原商贷银行办理: ①《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或《武汉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经济收入证明》;

公积金按揭贷款计算器 还贷方式利息天壤之别

公积金按揭贷款计算器还贷方式利息天壤之别 2013-12-17 18:17搜房网综合整理|分享扫描到手机 [摘要]公积金按揭贷款是怎样的呢?下面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公积金按揭贷款计算多按揭贷款利息计算器,网上有专门的软件,大家可以在百度里搜索一下。 公积金按揭贷款是怎样的呢?下面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公积金按揭贷款计算多使用按揭贷款利息计算器,网上有专门的软件,大家可以在百度里搜索一下。 公积金按揭贷款流程如下: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3、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提醒:购房时,借款人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到银行进行测算,就可得知贷款的金额和每月还款数额。根据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假设客户每年一次提取的公积金为15000元,而每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为1500元,商业贷款还款额为1000元,在还款方式上可选择“余额冲贷法”,即提取的公积金首先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共计2500元),余额12500元可一次性偿还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在还清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后,尚有余额的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因为商业性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冲还贷”后,借款人可选择缩短原还款期限的方式或选择还款期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的方式进行还贷。但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提前还款的次数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客户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等额还贷金额保持2500元不变,那么提取的公积金15000元,将按照原扣款方式连续每月扣款2500元。余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将足额款项注入用于还款的银行卡中,上述两种还款法,客户可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 若客户购买个人住房时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转让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当时购房因各种原因没有申请到“公积金”贷款,而现在个人公积金缴存达到规定的年限和金额,且已满足公积金申请购房贷款的条件,虽然目前商业银行还不能将购房商业性贷款转换为公积金住房贷款,但却可提取公积金进行偿还商业性贷款本息。只要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办理提取公积金相关手续,就可提取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武汉公积金贷款利率与计算

武汉公积金贷款利率与计算 武汉公积金贷款利率 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将会更加的低,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公积金期限:1-5年/年利率2.75% 公积金期限:6-25年/年利率3.25% 商业期限:1年以内/年利率4.35% 商业期限:1-5年/年利率4.75% 商业期限:5年以上/年利率4.90% 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一、计算公式 1、武汉公积金以两种方式计算公积金贷款能力,一种是账户余额20倍; 2、另外一种是按实际还款能力来计算。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年限。 二、贷款年限

1、关于贷款年限,如果资金充足,建议选择3年的还款利率最低为3%; 2、另外一种公积金利率对比同期商贷利率较为优惠;一般公积金贷款以退休前的年龄为贷款最长期限。 武汉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记者近日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武汉市日前推出《武汉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和《武汉存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即日起开始实施。新细则放宽了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限制条件,延长了二手房贷款最长时限。 新细则在第二套住房的认定上,删除了原有的“首套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这项条件。这意味着,缴存职工符合武汉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屋被认定为二套房的,家庭名下首套房面积超过144平方米,仍可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同时,新贷款细则将原规定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变更成“存量房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武汉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指南(060523更新)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定向用于购买自住房时发放的贷款。 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其不足部分可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种贷款总称为组合贷款。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一)贷款对象 凡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以下统称“管理中心”)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二、主要贷款类型 (一)购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包括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贷款;购买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等以投资为主要目的的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二)购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可上市交易的存量房(即二手房)贷款,房屋建成年限应在30年以内。所购住房必需为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成套住房。 (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转换为管理中心审核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应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三、贷款额度与比例及计算公式 (一)贷款额度与比例 1.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购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 购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

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完整版

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完整 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贷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南充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受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委托人)委托,按《南充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通知书》的要求向乙方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下称贷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还贷问题解答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还贷问题解答 一、什么叫委托扣划还贷? 答:公积金贷款职工签订《委托扣划还贷授权书》(简称“委托书”)后,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受贷款职工的委托,直接扣划其个人公积金账户存款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 二、委托扣划还贷有哪几种方式? 答:委托扣划还贷方式分为:逐月扣划还贷和逐年扣划还贷。 1、逐月扣划还贷:公积金中心依据《委托书》的约定,每月20日自动扣划委托人公积金账户的可用资金用于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 2、逐年扣划还贷:公积金中心依据《授权委托书》的约定,在每年委托人指定的扣划日,扣划委托人公积金存款账户的可用资金用于提前归还贷款本金;选择此种方式的借款人还应该选择减少月还款额或缩短贷款期限。 三、哪些职工可以办理委托扣划还贷? 答: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该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本息没有结清的借款人及配偶,均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还贷。 办理委托扣划还贷,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公积金缴存正常,存款账户未被集中托管和冻结; 2、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已通过与贷款行约定的个人还贷储蓄账户经公积金管理系统成功扣划1次以上。 四、办理委托扣划还贷方式的手续有哪些? 答:办理分为四个步骤:1、咨询领表(到贷款行);2、提出申请(到贷款行);3、单位审核盖章;4、签订授权书(到缴存行)。 五、两种委托扣划还贷方式的异同是什么? 答:1、两种扣划方式的相同点:①办理条件相同;②办理手续相同;③执行扣划条件相同-当公积金存款账户状态转为冻结或集中托管时不能执行扣划。 两种扣划方式的不同点:①还每月本息与还本金。逐月扣划还贷,公积金存款用于归还的是公积金贷款每月的月供,包括本金和利息;而逐年扣划还贷,所扣划的公积金存款用于提前归还的只能是公积金贷款本金;②公积金存款帐户约定留存金额不同。逐月扣划还贷,要求委托人在签订《委托书》时,公积金账户应保留公积金月缴存额6倍的金额;而逐年扣划还贷,要求委托人公积金存款账户中应保留不少于100元的金额。当公积金存款账户不满足此条件时系统自动停止扣划,待条件满足后系统才能再执行扣划。③扣划还贷时间不同。逐月扣划还贷于每月20日扣划一次;逐年扣划还贷于每年委托人指定日扣划一次,但第一次扣划时间必须为贷款发放并还款6个月后(不含6个月)。 六、职工如何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委托扣划还贷方式? 选择逐月扣划还贷方式,借款人自贷款发放后的第2个还款月即无需或减少现金还款,可以最大限度的减轻每月还款压力、且在还款期间能充分使用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希望减轻每月还款压力的借款人适合选择该方式。 选择逐年扣划还贷方式,由于使用公积金存款账户中的资金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此种方式适合希望通过提前还贷来减少贷款利息负担的借款人。 七、借款人和配偶可以选择不同的委托扣划还贷方式吗? 答:不能,在选择和变更委托扣划还贷方式时,借款人和配偶必须保持一致。 八、公积金贷款发放后,何时可以申请办理委托扣划还贷? 答: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以自有资金通过与贷款行约定的银行储蓄账户偿还第1个月的月供并经公积金管理系统成功扣划后,即可以到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委托扣划还贷。,

2015年武汉购房政策11大变化

2015年武汉购房政策11大变化、3大谣言,史上最全购房 2015-10-19 22:01 2015年以来武汉楼市发生了很多变化:商贷购买二套房首付4成;武汉买房将不用再提交单身证明;2015年以来央行三次降低银行贷款利率;武汉与长沙等地5地异地公积金互认;低于144平首套首付均可两成……接下来小编来整理一下2015年到底如何在武汉买房。 2015以来,买房政策11大变化 1商贷购买二套房首付4成2015年3月30日起,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2房屋满两年免征营业税国家财政部发出通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3豪宅标准变为容积率高于1.0或建筑面积超过144 平经报市政府同意,市房管、国土规划局、发改、地税部门联合发文明确我市从2015年7月27日(周一)起正式执行新的普遍商品住房标准:全市各行政区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 4赠与不动产免税不再交公证材料2015年7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简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的公告”指出,自2015年7月起,在办理个人离婚财产分割、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免征营业税手续时,不再要求提供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等公证材料。 5商贷购买首套房首付降至25% 为进一步改进住房金融服务,支持合理住房消费,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6武汉买房将不用再提交单身证明2015年9月9日起武汉将取消6项房屋登记证明,减轻市民登记负担。除结婚证、离婚证、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外,不再收取无婚姻记录证明、婚姻记录证明、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等相关婚姻证明类资料;办理房屋夫妻共有关系变更登记,不再收取原购房合同。

武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doc

武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善职工家庭居住条件,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支持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以及《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称“公积金贷款”),是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发放的贷款。武汉铁路系统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公积金缴存单位所在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本办法所称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其不足部分可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贷款,两种贷款总称为组合贷款。 第三条公积金贷款业务由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委托商业银行(以下称“受托银行”)办理。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负责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及管理,受托银行负责借款合同的签订、贷款发放与回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公积金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要求的担保。借款人办理了组合贷款的,管理中心要成为该组合贷款担保权的第一受益人。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五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职工,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六条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合法的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完全产权的自住住房; (四)提供符合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认可的担保; (五)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六)借款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还贷债务且无尚未还清并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归还的其他债务; (七)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良好,无还贷方面的不良信用记录。 (八)购买经济适用房以其子女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房屋产权人必须出具同意将房屋用作公积金贷款抵押的具结书。 父母子女联名购买自住房必须共同签定抵押合同。父母子女直系亲属关系的认定,以户口簿、户籍管辖部门的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方式为准。 第三章贷款品种、额度、期限、利率 第七条公积金贷款品种为:一手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商品

2017武汉个人公积金贷款 信用审核标准

2017武汉个人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低的特点,能省去不少利息。想要使用公积金贷款,除了要符合公积金中心的信用审核标准之外,还要符合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条件。来看看2017年武汉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的具体标准和贷款条件。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贷款申请将不予受理: 1、存在“呆账、资产处置、保证人代偿”和“强制执行记录”信息的。 2、贷款、贷记卡存在当前逾期金额的。 3、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除外)、贷记卡的最长逾期月数达到6期及以上,准贷记卡最长透支月数达到6期及以上的。 4、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除外)、贷记卡、准贷记卡最近24个月还款记录显示,最长逾期(透支)达到4期及以上或累计逾期(透支)次数达到7次及以上的。 注意啦!因以下几点原因,导致的逾期记录,可由所在银行出具证明,经武汉公积金中心核查属实,通知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银行受理。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显示有逾期记录,

但未达到以上规定条件。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国家助学贷款有逾期记录,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全部结清。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透支)记录超过第一条规定内容,但全部因未缴纳年费所致。 4、因贷款(或发卡)银行的系统问题导致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信息不正确的。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信用审核标准,在遵循以上信用审核标准的同时,还应符合该笔原商贷最近24个月还款记录最长逾期低于2期(含2期)且累计逾期次数在5次(含5次)以内的控制标准。 除了保持良好的信用外,在武汉想要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还需要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一)贷款对象 凡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以下统称“管理中心”)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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