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三讲现代建筑运动主导下的城市规划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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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讲现代建筑运动主导下的城市规划发
展(1920s-50s)
第一节现代建筑运动及早期的规划思想
一、现代建筑运动的源起与思想根源
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黑格尔的历史观与时代精神。
理性的社会秩序。利用和通过建筑改造和发展来达到改变社会现状的社会目的,建立理性的社会秩序。
强调用全新的思想、方法、技术、材料面对全新的工业化社会的要求,反对复古倾向。
民主主义和为民众服务的思想。
现代建筑的主要特点:
n 强调功能。提倡“形式服从功能” 。
n 注意应用新技术的成就,使建筑形式体现新材料、新结构、新设备和工业化施工的特点。
n 体现新的建筑审美观,建筑艺术趋向净化,摒弃折衷主义的复古思潮与繁琐装饰,建筑造型要成为几何体形的抽象组合,
n 注意空间组合与结合周围环境。流动空间论(Flowing Space),有机建筑论(Organic Architecture)和开敞布局(Open Plan)都是具体表现。
二、现代建筑运动草创期对城市规划的探讨
土地使用的分类,标志着理性的土地使用规划规划。
两种居住区布局模式的争论代表了1920年代有关城市模式争论的两个方面。一是Olmsted式的零散的、曲线的图画式的布局;一是Unwin式的更为理性的、规则式的布局。
格罗庇乌斯所做的日照与建筑物布置、建筑密度等的关系及按此原理设计的Dammerstook小区及建筑设计,1928年
J.J.P.Oud设计的鹿特丹的Kiefhoek小区,1925年
Otto Wagner编制的1911年维也纳新扩展地区的规划局部
W.G.Witteveen和L.H.J.Angenot对鹿特丹地区的Parkways系统和绿楔系统的规划研究,1928
1926-8年的斯洛文尼亚的Ljubljana规划,由Joze Plecnik编制。该规划在城市的各个部分之间建立了非常清晰和有效的联系。左图为城市整体的规划,右图为北部的一个片区。
三、CIAM的成立及其对城市的认识
二十世纪20年代末,随着现代建筑运动走向高潮,欧洲的一些建筑师于1928
年集会组织了国际现代建筑会议(CIAM)。在此次会议上发表的宣言中,提出了现代建筑和建筑运动的基本思想和准则。
它认为,城市化的实质是一种功能秩序,对土地使用和土地分配的政策要求有根本性变革。
提出:“城市建设就是要把城、乡集体生活的各种功能组织起来。在城市建设中,起决定作用的不是美学的标准,而只能是功能的标准。城市建设的基本任务,就是组织居住、劳动和休息这三项功能” 。
“城市规划是组织集体生活的功能;它包括城市密集区和乡村。城市规划是在一切地区组织生活”。
“重新分配土地是任何城市规划的初步基础,它必须包括在土地所有者和社区之间公平地分配为双方共同的利益所进行的工程带来的自然增值” 。
“而交通控制必须考虑到集体生活的功能。能用统计数字证明的这个有活力的功能的不断增强,说明交通问题先于一切的重要性” 。
第二节 Le Corbusier的现代城市设想
主要规划思想:
l 通过对城市内部的改造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l 城市必须集中,只有集中的城市才有活力。
l 由拥挤导致的城市问题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改造而得到解决。
l 保证阳光、空间和绿地。
l 交通问题的重要性。
l 垂直的花园城市。
1922年出版《The City of Tomorrow》——300万人口的现代城市
1925年发表巴黎市中心改建规划方案——Plan Voisin
第三节邻里单位理论与Radburn规划
C.A. Perry 于1939年提出的邻里单位(neighborhood unit)理论,目的是要在汽车交通开始发达的条件下,创造一个适合于居民生活的、舒适安全的和设施完善的居住社区环境。
Perry认为,邻里单位就是“一个组织家庭生活的社区的计划”,因此这个计划不仅要包括住房,而且要包括它们的环境,而且还要有相应的公共设施,这些设施至少要包括一所小学、零售商店和娱乐设施等。
他同时认为,在当时快速汽车交通的时代,环境中的最重要问题是街道的安全,因此,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建设道路系统来减少行人和汽车的交织和冲突,并且将汽车交通完全地安排在居住区之外。
邻里单位的基本原则:
(1)规模(size):一个居住单位的开发应当提供满足一所小学的服务人口所需要的住房。
(2)边界(boundaries):以城市的主要交通干道为边界,避免汽车从居住单位内穿越。
(3)开放空间(open space)。
(4)机构用地(institution sites)。
(5)地方商业(local shops)
(6)内部道路系统(internal street system•):整个街道网要设计得便于单位内的运行同时又能阻止过境交通的使用。
《雅典宪章》:
l “住宅区应该规划成安全、舒适、方便、宁静的邻里单位”。
l “一切城市规划应该以一幢住宅所代表的细胞作出发点,将这些同类的细胞集合起来以形成一个大小适宜的邻里单位”。
美国新泽西州新城Radburn,Clarence Stein(1928)设计
“大街坊”(superblock)概念,就是以城市中的主要交通干道为边界来划定生活居住区的范围,从而希望形成一个安全的、有序的、宽敞的和拥有较多花园用地的居住环境。
每个大街坊中,有完整的步行系统,与汽车交通完全分离,并通过人行地道跨越交通干道而与相邻的大街坊相互联系。
尽端式的汽车路。
第四节《雅典宪章》
一、《雅典宪章》产生的背景
1933年召开的CIAM第四次会议的主题就是“功能城市”。
在这次会议上,对34个欧洲城市进行了比较分析,通过了《雅典宪章》。
二、《雅典宪章》的主要内容
1、以人和人的活动为核心
认识到城市中广大人民的利益是城市规划的基础,强调“对于从事于城市规划的工作者,人的需要和以人为出发点的价值衡量是一切建设工作成功的关键”。
在宪章的内容上也从分析城市活动入手提出了功能分区的思想和具体做法,并要求以人的尺度和需要来估量功能分区的划分和布置,为现代城市规划的发展指明了以人为本的方向。
2、功能分区
城市活动可以划分为居住、工作、游憩和交通四大活动,这是城市规划研究和分析的“最基本分类”。
“城市规划的四个主要功能要求各自都有其最适宜发展的条件,以便给生活、工作和文化分类和秩序化。每一主要功能都有其独立性,都被视为可以分配土地和建造的整体,并且所有现代技术的巨大资源都被用于安排和配备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