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案件线索失败的教训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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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案件线索失败的教训及启示
作者:潘武军
来源:《现代审计与经济》 2015年第6期
潘武军
经验值得总结,教训更加宝贵。
很长时间过去了,我刚到业务处开展的第一个项目,尤其
是当中查处一起案件线索的曲折经历,却始终萦绕在我的脑海。
不仅带给了我教训,更多的是
有益的启迪。
一、明确责任
这几年,各级审计机关对查处案件线索越来越重视,能不能查处案件线索已经日益成为审
计组有无成绩以及成绩大小的一个重要标志。
这个项目是某县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现场调
查时,审计组长抽查了8个项目,其中就有这个案件线索。
审计组长发现,有一个村以工代赈
修建的长约1000米的道路,仅仅修好才几个月的时间,道路两侧边沿已多处破损、路面多处有横断纹裂缝、路边杂草丛生,疑点很明显。
事后查明,这是该村利用以前修好的道路,弄虚作假、重复申报骗取国家扶贫资金。
发现疑点后,一名同志热情很高,主动请缨,审计组长同意
由他负责跟进这个线索。
这几年,农村道路修建,牵扯到的部门和项目资金比较多。
部门涉及发改委、扶贫办、交
通局、统筹办、财政局等单位,项目有村村通、以工代赈、整村推进、城乡统筹发展、道路建
设专项补助等。
为了查清问题,这名负责人延伸了相关部门,多方取证调查,发现这个村几年
来道路修建项目繁多、资金来源庞杂、支出内容混乱,项目互相穿插,村上财务管理极其混乱,无法判断扶贫资金到底用在了哪里。
因为前期不了解情况,这位同志思想准备不足,时常暴露
出畏难情绪,甚至打退堂鼓。
审计组内部对查处这一问题,也产生了不同看法。
最终决定由审
计组长继续调查该线索,但已给当时工作带来很大被动。
明确责任是一切工作的前提。
审计中发现线索不容易,但要查实更得凭真功夫。
审计处(科)长要科学合理地明确责任,一般情况下,首先要看线索是谁发现的,谁发现的就由谁查
到底,一般不宜临时调整。
除非到了突破不了的关键时刻,可以调派其他同志增援,否则应该
保持明确的责任主体。
要注意干部承担责任的能力、责任意识、工作作风与任务相匹配。
同时
要强化协作攻关,查处案件的荣誉、成绩都由审计组共享,责任也应共担。
尤其是遇到困难时,要采取组建攻关小组、请求外援等方法,强化合作攻关,增强能力,力求突破。
二、把握环节
案件查处,往往快到揭开真相的时候,情况就越复杂,而且此时现场审计时间也所剩不多了。
当时审计组就遇到了这种情况,我们考虑能不能想个办法,一次就把证取齐、取全,便将
涉及的各部门、镇集中起来,集中取证。
事实证明,这些失误使得后期的审计调查更难,涉及
到定性的问题最后没有办法查实,另外,查处的时间拖的太长,既影响了该项目报告的起草,
又影响了下一个项目。
这是典型的冒进、急躁症,也是经验不足的表现。
作为审计处(科)长把握审计环节,一
要善于掌控重点。
重点是明确责任人、抽调得力人员、协调好各方配合等。
二是要切实把握好
方法。
哪些方法只能是审计组内部掌握的,哪些方法是可以向被审单位公开的,哪些是可以半
公开的,都必须把握好这个“度”。
三是节奏要能稳得住,切忌急躁、冒进。
要一步一步仔细
分析,稳扎稳打,坚决破除一招制敌、一次查清的不切实际的幻想,尤其到最后关头,即使时
间再紧张,也要扎实证取,必要情况下可以申请增加审计时间。
三、注意取证技巧
取证贯穿于查处案件的每一步,比如在审计中实地看到村里的道路、办公和公益设施建设
等情况较多,对有关文件、图纸、合同、成本等取证不及时;在与调查对象谈话时,技巧不够,有时光想着早点突破,过早抛出实质性问题,常常引起对方警惕,对谈话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
的疑点敏感性不足,当时不以为然,没有取证。
等审计组回头梳理资料、整理工作时,又发现
有价值,造成了被动,也是重复劳动,还因为已经引起对方注意,无形中加大了取证难度,甚
至导致无法取证。
要想成功取证,一是要坚持及时取证。
口里一边询问,手里一边记录,不管是和谁谈话,
也不管是在路边还是在办公场所,一概如此。
等谈完后,待其确认无异,当场签字。
二是重要
证据不过夜。
对一些事关重大的证据,当事人往往找各种理由推脱、解释,甚至编假话欺骗审
计组。
对此种情况,审计人员应坚持一查到底,必须见人、见物,坚持重要证据不过夜。
三是
坚持多方取证形成证据链。
对当事人当时陈述的事实,应组织审计人员兵分多路,同时找相关
的部门、人员谈话取证,形成互相验证的证据链。
这对那些找审计组要求更改证词的调查对象
特别有效,也增强了审计证据的效力,更有助于移交后的处理。
(作者单位:西安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