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王墓》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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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王墓》评析
《中国古代戏曲小说赏析》课程期末论文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传媒与人文学院
《搜神记?三王墓》
论小说体现的独特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姓名:俞晶冰
班级:新闻0701
学号: 30707195
指导老师:徐永明
2010-6-11
本文要讨论的《三王墓》,是出自晋代干宝的志怪小说集《搜神记》卷十—。
《三王墓》版本众多,数《搜神记》所记最详,文辞亦最佳。
论《搜神记?三王墓》中独特的价值观与人生观
新闻0701 俞晶冰 30707195
摘要:在干宝的《搜神记》第十一卷中,收录了《三王墓》这个故事。
故事讲述了铸剑师干将莫邪的后代赤为父报仇而自刎的神话。
这个故事中有三大疑点:赤为何要听信陌生侠客的话而自刎,侠客帮赤报仇后为何要自刎,干将莫邪为何要亲生儿子冒险报仇,从这三大疑问中,本文着力探讨本故事透露出来的价值观与人生观。
关键词:三王墓价值观人生观
独创性声明:本人所呈交的论文,除了部分内容引用自《搜神记?三王墓》原文以及百度网名词定义,其余内容均为个人研究成果,实属原创。
【小说原文】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
刘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
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
'"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
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
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
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往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
'"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砥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
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
王即购之千金。
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
客有逢者。
谓:"子年少。
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
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
"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
"儿曰:"幸甚。
"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
"客曰:"不负子也。
"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
客曰:"此乃勇士头也。
当于汤镬煮之。
"王如其言。
煮头三日,三夕,不烂。
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
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
"王即临之。
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堕汤中。
三首俱烂,不可识别。
乃分其汤肉葬之。
故通名三王墓。
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本文要讨论的《三王墓》,是出自晋代干宝的志怪小说集《搜神记》卷十—。
《三王墓》版本众多,数《搜神记》所记最详,文辞亦最佳。
暂且先不管其他版本的故事脉络,单看《搜神记》的版本,故事短小精悍、脉络清晰,同时也给我们留下了一些疑问。
这些疑问并不是作者干宝的无意疏漏,我更相信这是他故意留下的空白——留给读者更多的想象,而作者也正好借此暗示自己的用意。
本文以此为重点,探讨《搜神记》中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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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墓》留下的疑虑。
一、一心为父报仇的赤,为何会轻易听信陌生侠客的话而自刎,
在《三王墓》这篇小说中,干将莫邪的儿子赤成人之后才得知父亲是被楚王杀死的,并且得知父亲留下遗言暗示宝剑的行踪。
赤找到宝剑后要找楚王报仇。
可惜楚王在梦中预见了赤的长相而下令通缉赤,并且画出了赤的画像悬赏人头。
赤苦于无法接近楚王。
此时有一位陌生侠客来到赤的跟前,承诺说只要赤把自己的人头和宝剑都给他,他就帮赤报仇。
而赤只说了一句“幸甚”就自刎了。
在这一情节中,我们会觉得非常不可思议:对于用生命来做赌注的交易,赤怎么会这么爽快,首先,他并不认识这个侠客,万一侠客只是骗取他的人头领取赏金,那岂不是白白牺牲了,其次,他并不了解侠客的本领有多高,如果侠客刺杀楚王失败,那么赤也是白白牺牲了。
再次,赤完全可以乔装打扮后再去行刺,如果说额头很宽是通缉人物的重要线索,那么他完全可以用头发挡住额头,进行变装,而不是轻易相信一个陌生人的话。
而作者恰恰就是这样设定的。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一) 干宝想以此来描述一种“侠”的概念,透过赤对侠客的无条件信
任,表达出一种“信义当先”的美好愿望;
(二) 以命偿命,以血还血,杀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赤要刺杀楚王,因
此自己也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这是小说表达出的一种“等价交换”的理念;
(三) 与尊严和孝义相比,生命根本算不了什么。
为了杀死楚王,赤早
已把生死置之度外,只求报仇。
二、侠客为赤杀死楚王后,为何要自刎,
这个疑问可以有很多种解释,也许是侠客为了使那两个人头得以安宁、不再祸乱人间;也许是侠客因为连续的杀戮而感到自责;也许是眼见汤中两个人头斗争太过激烈而舍身去帮助赤战胜楚王的人头;也可以猜测为侠客自知杀死了楚王,必将受到严厉的惩罚,不甘心受辱的他宁可自刎身亡……在其他版本中的《三王墓》中,可
以寻找到一些解释。
而此版本的《三王墓》只是提到了“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堕汤中”,给读者留下了大大的疑虑。
按照现在的常理来说,侠客既然已经完成了他所答应的事情,便不可能如此舍弃自己的性命。
这种“不按常理”却正是整个小说的独有逻辑。
到故事结束为止,为了整个事件共死去了四个人,其中代表“正义”的一方死去了
2 - -
三个,而“罪恶”的一方只死去了楚王一个。
三命抵一命,这么算来,显然是“亏本的生意”。
理论上来说,这并不是好的结局。
赤完全可以放弃报仇的念头,那么他和侠客都不必送死。
然而这篇小说的重点也正是这种“代价的不公”——即使付出了更沉痛的代价、看似不值得的代价,人还是应该做自己该做的事情——这也是小说表达的一个主题。
有时候,人不能因为惧怕死亡而丧失道义。
即使明知损失惨重,还是要完成正义的使命。
另一方面,正如侠客的自刎行为那样暗示的,用生命去做好一件事,在完成之时,生命的意义也就在了,生死也就不重要了。
故事情节是浪漫主义的,是夸张的,但是这个道理是清晰地摆在我们面前的。
三、干将莫邪为何会要亲生儿子冒险前去报仇,
在干将临死之前,他嘱咐莫邪说:“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
”意思就是说,如果是生了女儿,那么就不必告诉她这件事了;生儿子就告诉他。
这里面包含的意思就是说,如果生了女儿,没有能力替我报仇,告诉她了也没有用;如果是儿子,那么就取剑替我报仇吧。
所以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干将在临死前立下遗嘱要亲生儿子替他报仇。
干将莫邪深知楚王的厉害,前去行刺之人很有可能落得一个壮烈牺牲的下场。
但是他们还是让赤前去冒险,这意味着他们不爱自己的孩子吗,只是把儿子作为报
仇的工具吗,上一代的仇怨就此注定了下一代的悲剧吗,其实小说的寥寥数语并没有那么绝情。
首先,干将要求莫邪等儿子长大了再告诉他自己的死因以及宝剑的下落,就这一点来看,他们夫妻并没有给孩子从小灌输仇恨的思想,而是等他长大有了判断能力以后,由他自己去做决定。
其次,干将莫邪也并没有明确地提出要求说必须拿着剑去行刺楚王。
尽管暗示赤去报仇,而终究没有提及“报仇”二字,也没有提及如何报仇,由此可以得知,最后报仇这个决定还是赤自己做的。
再次,当赤决定前去报仇之时,莫邪没有加以阻拦,这既是遵照了丈夫的遗嘱,又是遵从了儿子的决定。
明知没有好结果,却依然等待着悲剧的发生。
我们当然可以猜测莫邪是憎恨着楚王而十分期待儿子前去报仇雪恨的一天;同时我们也可以肯定的是她作为一名母亲,眼睁睁看着丈夫儿子都葬送在楚王的阴影里,绝对是痛苦的。
而她即便痛苦,也放任儿子报仇,这显示出一种道德伦理上的精神约束。
我们可以将这理解为“伦理优先”信念,认为报仇是天经地义、不可不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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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上述几点,我们不难发现《搜神记》中的《三王墓》处处表达出其独有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它原汁原味地反映出当时作者所在的时代是崇尚着“孝义”、“信义”、“正义”、“伦理”的,或者说是作者将这些当时社会所缺失的东西凝聚在小说中,时刻提醒世人摆正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不要被世俗所蒙蔽。
《搜神记》中故事几乎都是与“神”有关的,而唯独这一篇仅仅描写了人,尽管有一些超现实的情节设定,但它的主角仍然是人。
这说明了什么呢,作者将《三王墓》中人物身上所体现出来的道德、品质与“神”等同在一起,显示了其高尚的地位。
当人具有高尚的信念时,那么他就是像“神”一样的存在。
我们崇拜神明,不也是因为他们具有人类所没有的高尚吗,
以上就是本篇论文所要表达的全部内容。
参考文献:
《搜神记》晋代干宝
《故事新编》鲁迅人民文学出版社《三王墓》评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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