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代烷类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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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氟代烷类测定

xxx发布 xxxx实施xxxx冰箱(冷柜)公司发布

xxx

前言

本标准在QJ/KB 1620.015-96及原冷柜公司标准QJ/KG 1414.004-2000《二氟二氯甲烷(F12)》及QJ/KG 1414.005-2000 《四氟乙烷(HFC-134a)》的基础上修订,将此三项标准内容合并。同时作废QJ/KG 1414.004-2000、QJ/KG 1414.005-2000标准。

本标准由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冰箱(冷柜)公司提出。

本标准2004年3月第一次修订,主要修订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QJ/KB 1620.015-96

xxxx企业标准

工业用氟代烷类测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冷剂R11、R12、R22、R134a的技术条件、试验方法及验收、包装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冰箱、冷柜用制冷剂R12、R22、R134a和发泡剂R11。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 7371 工业用一氟三氯甲烷

GB/T 7372 工业用二二氯甲烷

GB/T 7373 工业用二氟一氯甲

GB/T 18826 工业用1,1,1,2-四氟乙烷(HFC-134a)

3技术要求

3.1制冷、发泡剂技术参数见表1

表1

3.2 工业用氟代烷应符合表2要求

表2

4试验方法

4.1外观

置于内径约15mm的试管内,取不沸腾的冷却试样10mL,接着用干燥的布擦干试管外壁附着的霜或湿气,从横向透视观察色度及有无浑浊。

4.2气味

用4.1所用试样慢慢加热,使稍有沸腾、检查其蒸发有否异臭。

4.3酸度的测定

4.3.1 使样品气化,鼓泡进入蒸溜水中,以吸收酸性物质,以溴甲酸酚绿为指示剂,

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求得酸度。

4.3.2 装置及仪器

a)吸收瓶;

b)锥形烧瓶:50mL;

c)微量滴定管:2mL;

4.3.3 试剂

a)指示剂:溴甲酚绿,0.1×10-2(m/v);

b)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浓度C(NaoH)= 0.01mol/L。

4.3.4 准备

在四个吸收瓶中分别加入100mL蒸溜水,用导管串联,第一个的前面接小钢瓶(取样瓶)。

4.3.5 准备

称取小钢瓶重量(称准至1g),马上原位接上,打开小钢瓶阀,以串泡流速即可,一段时间后,称小钢瓶流失样品量,约100g。将第一个和第二个吸收瓶的水合并,加入指示剂溴甲酚绿溶液2~3滴,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至终点,消耗量为V1(mL)同时把第三和第四个吸收的水合并,同样滴定作空白试验,消耗量为V0(mL)。

4.3.6 计算

酸度X(×10-2)按式(1)计算:

C(NaOH)(V1- V0)×M HCl

X(×10-2)=--------------------- × 100 (1)

m

式中:V1 ---- 试样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量,mL;

V0 ---- 空白试验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量,mL;

m ---- 试样的质量,g;

C(NaOH)---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浓度,mol/L;

M HCl ---- 每毫摩尔HCl的克数,HCl为0.0365。

4.4蒸发残留物的测定

4.4.1 原理

使试样蒸发、称取高沸点残留物的质量,求得蒸发残留物含量。

4.4.2 装置及仪器

4.4.2.1 250mL烧杯(准确称重至0.1mg)

4.4.2.2电热鼓风箱:能调节(105±2)℃

4.4.3 测定步骤

称取约 200g 冷却不沸腾的试样于 250mL 干燥烧杯内,盖上表面皿,使它自然蒸发完毕,再放入105℃的电热鼓风箱中干燥约30min,在干燥器中冷却后,称准至0.1mg为止。

4.4.4 计算

蒸发残留物W(×10-2)按式(2)计算

m1 - m0

W(×10-2)= ---------- × 100 (2)

m

式中:m0 ---- 称空烧杯的质量,g;

m1 ---- 使试样气化后的烧杯质量,g;

m ---- 试样的质量,g。

5检测规则

5.1本产品由生产厂质检部门进行采样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符合本标准要

求,并出具产品合格证书。

5.2购进产品应由本公司检测中心化验室按标准进行检验,但每批加强外观检测。在生产正常、质量稳定情况下,酸度和蒸发残留物为抽检指标,可二个月抽检1次,按4.3和4.4项抽检。

5.3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上面应写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生产日期、批号、产品净重、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

5.4检验结果若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时,则整批按不合格品处理。

5.5采样

5.5.1 采样用小钢瓶、带塞磨口瓶、连接导管必须干燥,小钢瓶须抽真空。

5.5.2 连接小钢瓶、导管和被测致冷剂钢瓶,打开钢瓶阀门,使液相试样进入小钢瓶

内。采样后立即进行分析。

5.5.3 同批产品应为同一个等级。

5.5.4 R12、R22、R134a每批总包装钢瓶数按GB/T 2828,I级检查水平、正常一次抽样表、

AQL = 2.5采样判别,R12/R22/R134a 每批抽检不少一5瓶,R11每批总装桶数按GB/T 2828、特殊检查水S-1、AQL=4.0采样判别,R11抽检不少于3桶。

6包装、标志、贮存、运输

6.1本产品用铁桶或钢瓶包装,钢瓶涂以铝白色油漆,打上钢印号并用轩黑色油漆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出厂日期、净重,铁桶应打印有产品名称、出厂日期、生产厂名、净重、产地等、标记应不易擦掉。

6.2钢瓶的包装定量标准及定期检验,充装系数 R12 不小于 1.14kg/L、 R11不大于1.02kg/L。

6.3本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的地方,不得靠近热源严禁日晒雨淋。

6.4装有本产品的钢瓶和桶为带压容器,在装卸运输过程中严禁撞击、拖拉、摔落和

直接曝晒。

6.5必须确保包装容器内的干燥与清洁,无其他不纯气体并保持正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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