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发展学校 - 淮安市洪泽湖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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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第二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快我校教师专业发展,以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根据《中华民人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洪泽县第二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学校地址:洪泽县第二中学校内。

第三条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由校长负责,教务处、政教处、教科室和电教中心联合,对本校教师专业发展目标、内容、师资、评价等方面进行策略指导并落实组织管理;教务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根据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规划,面向全体教师,以教学研讨、课题研究、专题讲座以及个人进修为主要形式,促使各类活动的开展。

第二章目标

第五条建立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目的是为洪泽县第二中学建设一支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智慧的专业化教师队伍。

第六条学校办学理念:以人为本,厚德载物,依法办学,明理尚志。

第七条学校办学宗旨:办学习型学校,造就研究型教师;以教师为本,为促进教师发展服务,为基础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深化教育改革服务。

第三章实施

第八条学校体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下的学校校务委员会管理体制。

第九条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各项制度和开展的各项活动由校长负责下的校务委员会统一制定、协调和管理。学习内容主要有:教育学心理学理论、教师师德培训、实施课程改革的通识性理论学习、教师的学历进修、教育教学技能和教科研水平提高等。

第十条成立教师专业发展学校领导机构:

校长:贝学问

副校长:魏国才徐福树

成员:孙岫褚伏前袁启凤刘强韦可兵

第十一条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坚持以教师为本,将教学与研修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根据教师的年龄层次各有侧重:青年教师侧重于教学基本功的学习;骨干教师侧重于教学理论研究和实践;名优教师侧重于教育教学成果的整理和推

广应用。在形式上坚持集体学习与自我研修相结合,坚持系统进修与专题讲座相结合;坚持选派优秀骨干教师参加各种短期培训班学习和集体外出参观学习相结合;坚持教学实践与教科研课题研究相结合。

第十二条学校师资来源:依托南师大教育科学研究所、江苏省教师进修学校、淮安师范学院等专家优势、学术优势,聘请有关专家、校内外优秀教师为学校兼职教授。

第十三条办学项目:

(1)举办学科教师新课程改革短期培训班;

(2)举办班主任培训班;

(3)举办心理辅导教师培训班;

(4)召开专业发展研讨会;

(5)召开教科研课题研讨会;

(6)师徒结对活动

第十四条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成绩,以论文、读书笔记、教学个案、教育反思、课题阶段报告等形式作为考评依据,记入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务处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教师专业发展情况与学校考核奖罚制度挂钩。未能按计划完成任务的,不能评优选模,不能晋级升职。

第十六条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个体保障措施,包括教师学习与研究活动的安排、课题安排、场地安排、设备配套等。实施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经费,由学校统一安排和管理。

第十七条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校务委员会负责学习与研究资源的开发建设,不断修订和完善有关培训、研究、评价方式等制度,在制度上为教师专业化发展提供保障。

第十八条学校图书馆、资料室、电教中心要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学校校务委员会须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但不得与国家教育法规相抵触。

第二十条本章程修改权属于洪泽县第二中学。

洪泽县第二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

200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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