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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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卡》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生产产品《流转卡》的使用,确保《流转卡》记录的产品信息与产品实物信息一

致,保证生产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生产部门,《流转卡》的运作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流转卡管理规定

3.1 《流转卡》的定义

《流转卡》是车间生产数据和流转数据的记录单据,是质量统计的有效凭证,同时也是

车间计件工资的计算和绩效考核的原始依据。

3.2 《流转卡》的功能

《流转卡》的运行可以使各个工序之间的数据连接紧密相扣,清晰地反映车间各个工序

在制品的流转情况,为生产管理和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它的实施可以保证生产数据的准确性

和极时性,保证生产信息管理系统的可操作性,从而保证生产管理顺畅有序的进行,提高生

产管理水平。

3.3 《流转卡》的流转次序和流转

3.3.1《流转卡》发放时必须由压铸当班班组长对产品名称、ERP 号码、生产批号(生产批号已统一打印的除外)正确完整的填写。

3.3.2 《流转卡》必须严格按工艺流程图工序的顺序流转,每工段工段长或工段长指定某

班班组长对本工段需生产的工序按流程图顺序工整写入流转卡。

3.3.3 岗位操作员工应如实规范填写流转卡(生产数量、合格数量、料废、机废、操作者

姓名、生产日期等)对料废原因因空间不够可在卡反面描述。

3.3.4同一工序最后一名操作者需对本工序数量与页面填写数量与上一工序数量进行核

对。

3.3.5 质量人员需对料废、机废的产品每班进行实物确认,并在流转卡签名确定。

3.3.6 流转卡遗失时应及时报告工段管理者,由工段长确认后通知流转卡统计员申请打印

原有流转卡,并启用以打印流转卡为结算依据,同时流转卡统计员需对遗失补卡信息进行登

记,避免造成遗失卡找回后两卡使用。需要补开的流转卡在卡号上方标记“补字”,当查找不到原遗失流转卡时,则编制一个两位数的流水编号,在编号后标记“补”字作为补卡的卡号,

补卡信息记录存档作为考核的参考因素。

3.3.7 各工段流转卡结算以本工段流程结束后由最后一工序人员送到统计员处输入,根据实际情况现阶段允许每工序输入,但岗位操作员工应及时拿回流转卡放入产品存放处。

3.3.8 工段管理者须每天及时对系统输入信息进行核对,对有疑问情况需及时追问原因,

确保生产流转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3.3.9 当下一道发现上一工序有质量问题时,经质量确认通知统计人员,上道工序不行结算,并按相关质量规定处理,对发现者按质量奖罚规定给予奖励。

3.3.10 对上述规定未按规定执行的由生产部对相关责任人员首次发生以口头批评,再次

发生通报批评,第三次后以50 元正倍数处罚。

3.4 《流转卡》的填写规范

《流转卡》各工序的所有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字迹清楚、准确无误,不得简缩写、

不得随意涂改(有涂改的地方必须由工段管理者签字确认)否则因信息不全或看不清楚等造

成无法入数或数据入错,所经的工序若未在卡上填写该工序的信息将视为没有经过该工序处

理,不给该工序计酬,发卡者必须对填写《流转卡》内容及编号的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3.5 《流转卡》的修改

3.5.1 《流转卡》上的数据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更不能更改他人填写的信息,各个工序在

接收上工序的来料时必须认真核对卡上信息与实物是否一致,确定后才能继续加工产品,如

有不对的地方,必须找上工序确认并修改正确后方可接收,否则,责任由下工序承担,未按

规定执行者按相关规定处罚。所有修改都必须有修改者本人签名并经工段长签名,否则,对

责任人按相关规定处罚。

3.5.2QC在各个环节确认信息前必须先确认《流转卡》上信息与实物信息是否一致,若

发现有信息不一致的地方必须先找相关人员确认,并把卡上信息修改正确后方可做出QC 确认步骤。如 QC 确认后发现卡与实物不相符,对QC 按相关规定处罚。

3.5.3 凡是经过 QC 确认并已录入系统的数据,如果需要修改,必须由该工序的车间填写《流转卡修改申请单》,并由相关人员和车间主任签名确认后交到数据中心进行修改。修改的流转卡将会记录在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一个参考因素。

3.5.4 关于车间转料数的误差问题,由于有些料比较小,数量比较大,点数时难免有误差,为避免因为改数延长收料时间而影响后工序的生产,在误差比较小的时候收料工序可当来料

数量正确处理。现规定如下: A) 来料数≤ 100 只,不能出现误差; B)100 只至 300 只,允许误差3 只; C) 来料数 > 300 只,允许误差 5 只。

3.6 《流转卡》的保管

3.6.1 《流转卡》在车间跟随产品生产流转的过程中,必须保持卡面的整洁,不能画花,

不能填写与卡内要求信息无关的内容。要保证流转卡完整无缺,不能有穿孔缺角等现象,流

转卡要规范的插到料架上或压在物料下面,不能乱放防止在转运过程中丢失等,造成卡面信

息丢失而无法入数,否则对相关责任人按相关规定处罚。

3.6.2 《流转卡》每走完卡内一个工序之后由操作员工交到数据中心录入系统,并由数据

中心人员负责保存,以方便日后查看。

3.7 《流转卡》开分卡与合卡

3.7.1 开分卡情况:当出料数比进料架数多,当来料有余料不满整箱、料部分有问题待处理、订单超数待处理、有料返工等不能及时流转的情况,需开分卡等待处理再流转到下工序,

分卡使用空白卡填写,分卡卡号与主卡卡号一致,在分卡卡号后标记“-1、”字,当有多张分卡时,标记“-1、-2”等以示区别,主流转卡随对应的料架流到下工序。

3.7.2 两个流转卡的料集合在一起包装成一箱,各自流转卡写各自的入箱只数,包装后箱号一样,两张流转卡跟随同一箱料一起入库。

3.7.3 出现返工料的情况,如果可以当班返工完成的话,《流转卡》应暂留该工序等返工

完成后再流转到下工序;如果不能当班返工完成的,需要返工的料开分卡留在该工序,待返

工完成后再流转到下工序,其它成品料先跟原卡流转到下工序。

3.8 《流转卡》 QC 确认

流转卡上的每一只实物来去应该清楚的有来龙去脉,明确每只实物的去向。在任何工序

出现废品都必须有QC 确认,在相应的流转卡上写明“废品只数”和规范的写明“废品原因”,并在检验记录本上作好废品记录,QC 在确认时一定要见到有废品实物,否则不能确认,若

发现 QC 确认的卡没有相对应的实物对QC 按相关规定处罚。QC 在取样后应及时送回该工序,在未及送回时应标识“取样废品”字样,避免不合格品混入其他工序。

3.9 《流转卡》相关交接点的操作规范

3.9.1经修毛刺处理的物料:收料员在收到物料时要核对来料流转卡数与实物数是否相

符,不相符或没有流转卡的一律不能收,要立即通知车间主任找相关人员处理好后才可以收

料,收料员收料后在流转卡上相应的地方签名确认后录入ERP 系统。

3.9.2各车间负责人要对该车间各工序填写的流转卡卡面信息负责,如发现有问题要及

时处理,如果在各交接点发现问题找各负责人处理时一定要积极配合及时处理。如有不配合

及时处理的对负责人按相关规定处罚。最后一个工序的工段管理者需对流转卡作工序遗漏结

算的审核,未结算的工序应及时告之统计员。

3.10 《流转卡》统计员工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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