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行业业务发展及创新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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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行业业务发展及创新浅谈
潘志梅
柳小康
作者简介:潘志梅(1981-),女,汉族,湖南冷水江人,高级经济师,湘潭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湘潭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湖南
湘潭411100)
摘要:中国经济技术担保投资公司(现名为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于1993年成立,标志着中国担保行业作为一个行业在我国经济体系中正式出现。虽然担保行业有着长足的发展,但是新时代新形式下,客户的融资需求对担保行业业务发展及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
企业的发展轨迹为:初创期、发展期、高速发展期间、成熟期、上市后,处在不同阶段的企业对于金融的需求是不同的。金融担保公司根据客户不同阶段应该配置到不同的产品,只有这样才能在全流程参与到企业的成长,也才能分享企业成长给担保公司带来的收益,保证担保公司的持续运营能力。从相对宏观层面上,金融担保机构行业业务的拓展及创新需要在面的广度上进行拓宽及创新,即保证有与企业金融融资需求匹配的产品配套。在拥有配套客户需求不同产品后,再具体到担保业务主业层面的深度挖潜,本文将分直接融资担保业务、间接融资担保业务详述。
关键词:担保行业;业务发展;创新一、直接融资担保业务
当前,国内直接融资担保市场,主要针对的是金融产品融资担保业务市场,其中主要产品为债券市场发债担保业务。城投公司因为其经营回款周期长,自身盈利能力弱,业务主要依靠政府业务或者政府补助,对于金融担保公司担保发行债券的需求特别强烈;另一方面,中小创新型科技公司因为资信相对较弱,也需要金融担保机构进行担保增信发行相应产品融资。该业务的金融担保机构参与者主要是全国性金融担保机构以及省级担保机构。国内直接融资担保市场业务有如下几个状况:
1、增速放缓:从2015年开始国内的金融担保机构金融产品担
保余额从690亿增长到2018年的4481亿,但是增幅逐年降低[2]
;
2、前十大行业龙头垄断性有松解趋势,但集中度仍然较高:
2015至2018年,前十大金融担保机构金融产品担保市场占比份额
从99.71%下降至91.35%[2]
;
3、参与者增加:随着部分地级市金融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增加,金融产品市场针对金融担保机构准入包容性增强,部分新的机构开始进入该市场;
4、客群主要为国有企业,客群结构两极分化:大部分政策性担保机构主要服务于国有企业,无论是城投亦或者是地产类大部分是国企或者行业内靠前的民营企业,主体资质良好,代偿风险相对可控;深圳高新投、深圳中小担、北京中关村等则只服务于中小创新型民营企业。
上述状况的形成主要是因为2014年开始地方政府稳增长需要大量城投公司通过发债等方式融资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的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派生了大量资金需求,为金融担保机构在金融产品融资担保市场提供了大量的业务需求,相应的可以看到国内前十大金融担保机构的业务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直接融资担保在整体担保业务总量的占比都超过50%以上,甚至有的高达70%
[2]
。但是随着18年国内降杠杆以及规范城投公司债务、地方政
府债务等一系列政策的出来,市场增速放缓。而在金融产品市场进行担保增信对金融担保公司主体要求较高,需要政策资源优、注册资本实力雄厚的金融担保机构才能获得市场的准入认可,因此导致市场类能够真正从事金融产品融资担保业务的机构十分有限,形成了一定的行业壁垒。这种行业壁垒的造成了部分城投公司直接融资渠道受阻,特别是当前各类地级市区县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受自
身资源限制以及级别相对低等原因,导致其在金融产品市场的公开评级不高,不通过增信机构无法获得直接融资,为部分中小金融担保机构进入金融担保市场提供了市场环境;15年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的发布则在政策层面为中小金融担保机构增资扩股增强实力扫清了政治障碍。
综上,对于自身注册资本有一定规模,风控措施相对健全的中小金融担保机构,可以尝试进一步进行增资扩股以达到金融产品担保市场要求的各类硬性指标资本实力达到一定规模,可以逐步向金融产品担保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进行开拓。虽然,金融产品担保业务可以快速做大业务体量,且对应的保费收入相对可观,但是考虑到一旦发生风险,对应的代偿金额对于担保公司而言可能是形成灾难性的打击,因此业务的开拓必须循序渐进,且始终要坚持风险可控。针对中小区域性金融担保机构,业务开拓可以先区域内发展,再逐步走出去。具体来说,本地的市场化平台公司有优质现金流项目支撑,为了新的项目建设或者相关资金的补充,需要在金融产品市场进行直接融资,针对此类业务可以逐步介入;另外作为金融担保机构需要积极的响应国家对中小微实体经济扶持以及“三农”发展的倡议,践行相关的扶持行动。因此,可以适当的在区域内针对中小微企业集合债券业务进行尝试开展。但这些仅仅是中小金融担保机构基于目前市场已有的产品的业务发展思路,真正意义上的业务开拓创新,实际并没有。一方面是因为基于金融担保机构融资业务本身在社会融资体系中的地位、作用以及份额可以看到其属于社会融资中非常小的一部分,自身资源等方面的原因在创新性以及市场敏感度层面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是落后迟钝的,因此期望金融担保机构在金融产品市场基于市场需求或者颠覆制度性的产品层面创新是不太现实的;另一方面,金融产品在当前金融市场中的变化与创新相对较快,能形成量、通过相关政府监管的金融创新产品更多的是基于大的资金机构对于资产类业务规避相关政策监管条件拓展所搭建的较为复杂交易模式的产品品种,而监管部门在金融担保机构的监管更多的还是资本金用途合规、担保比例、放大倍数等相对简单的要求。导致金融担保机构在直接融资担保业务的发展及创新上,更多的需要与时俱进,将增信功能嫁接入目前新兴的或者已经较为成熟的金融产品当中,运用到新的融资场景中,因为只有契合了场景的发展与创新才是有意义的发展与创新。实质上,担保的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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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无非是给投资人一个明确的信号,及产品没有问题,会在产品到期日完全履约兑付,而担保衍生而来的增信则是对产品本身在信用等级的提升。显而易见,这样两方面对应的场景及需求为投资人风险偏好以及产品信用等级门槛的应用。基于这样的道理,在直接融资担保的业务发展及创新始终也是要在新产品在担保增信介入后与上述两个应用场景关联方式的探索。
二、间接融资担保业务
对于大多数金融担保机构而言,其最主要的业务结构为间接融资担保业务,也就是一般的银行担保贷款或其他放贷金融机构担保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模式已经较为成熟,主要为动产不动产抵质押反担保,存货、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等方式。担保公司对于客户而言,补足其担保方式不足的银行或放贷金融机构门槛要求。当前间接融资担保业务的普遍状况:
1、业务敞口较大:或信用或押品不足值导致担保机构的风险敞口较大,对自身的风险审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风险分担以及补偿措施不到位: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议价能力强,风险分担机制较难落实,政府相关补贴政策及资金较难到位;
3、中小微及“三农”客群风险较大同时担保需求强烈,但担保额度不大:此类客户自身抗风险能力弱,财务等公司治理制度不健全导致真实信息较难获取,调查审批效率较低,业务周期长,此类客户又较难从银行等机构直接贷款,单笔客户额度较小,整体放
大倍数不足(1.89倍[1]
);
4、代偿率较高、追偿能力有限:近几年经济下行,企业经营
困难,导致出现代偿,代偿率较高(整体行业约3.74%[1]
),机构因资源等原因较难有专业的清收追偿队伍,不良业务追偿清收难度大,较难追回;
5、担保客户资金渠道过于依赖银行机构:基于资金成本考虑,银行机构仍然是大多数客户主要的担保业务资金渠道,但是因为一些原因,部分客户通过担保机构担保仍然无法获得银行资金支持,需要开拓部分其他资金渠道;
6、保费收入与责任风险不匹配:尽管大多数政策性金融担保机构履行保本微利原则,1%-2%的保费收入,承担100%的风险,导致金融担保机构的自身持续运营受到考验;
金融担保机构在我国最重要的作用是践行普惠金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其中融资难是摆在首位的。银行等放贷机构基于自身商业考虑,对风险的敏感是天生的,因此对于借款主体的各类要求相对严格,而当前状况下我国大多数中小微及“三农”客户大部分因为押品或担保方式不足无法直接从银行获得贷款,不得不借助到金融担保机构。金融担保机构只能通过更细致的工作调查客户第一还款来源认定业务的风险程度,导致效率相对低下。但是因为业务水平未调查到真实情况,或其他外在因素(客群自身因资源等特性抗风险能力弱,外部情况变化较大对客户影响非常大)最终业务出现了风险,金融担保机构通常反担保押品敞口较大,会遭受较大的经济损失,且追偿清收工作较为困难,久而久之将影响到金融担保机构自身流动性,运营不可持续。因此,间接融资担保业务发展及创新需要针对上述问题进行突破。方法方式有如下几个思路:
服务本土特色产业:大多数区域性金融担保机构首先是服务于本区域,特别是政策性金融担保机构,需要配合政府对当地产业的扶持。结合本地区的特色产业深耕产业链,不仅有利于培育地方经济,打造地方优势产业,也能将产业提升质量后对整个产业链的盈利进行提升,相关担保客户收益,进而保障了担保风险可控。其
次,产业链参与企业之间相互较为熟悉,可以通过老客户获取新客户信息,加强风险控制。再次,产业链中某一客户出现风险,可以通过产业链内部资源整合化解风险,提供风险化解渠道。
创新批量化模式:传统的信贷业务因为信息不对称需要查账等大量人力投入,属于劳动密集型工种。传统模式下按照一笔一笔业务进行调查审批效率相对低下,此外单笔业务之间没有相关性,风险相互独立。如此想要业务量上规模、客户上数量需要投入大量人力及时间,且对项目经理自身风险识别要求高。探索“供应链+担保”等模式的批量化业务模式,提高业务效率,且基于系统性风险分析,整体风险可控。批量化模式并非只是并行审批流水审批模式,而应该是基于产品本身风险可控的大前提下,对单笔业务的准入及审批不再过细审核,提高效率,方可在风险防范前提下,高效的拓展落地一批客户。
科技赋能:当前互联网技术已经从各个方面融入了人们的生活,科技金融也在改变传统的金融方式,借助科技的力量能对金融担保机构不管是业务效率流程还是开发新业务方式都有着积极的作用。第一,结合信息技术,可以将业务审批的流程电子化,一方面可以规范相关流程制度,另一方面对后续审批效率是有效的提升。第二,业务数据信息化后,可以建立客户数据库,结合大数据分析技术如数据挖掘、人工智能等,可以对相关客户数据建立模型,为未来同行业相关新客户的调查建立数据依据,从而提高效率。第三,全国许多城市政府都在建立数据中心,整合了相关税务、燃气、水电、社保等等信息,通过接入相关信息渠道可以大幅的节省资料审核时间;第四,可以借鉴银行线上审批模型,开发金融担保机构小额融资担保业务的线上业务如小额创业担保等业务,解决人力不足问题。第五,利用如平安SAS 平台,结合区块链技术解决传统应收账款质押法律瑕疵问题,开展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业务。第六,构筑自身互联网P2P 平台,丰富资金来源渠道。金融担保机构也应快速的融入互联网经济,做互联网+金融担保机构。
加入再担保,实现风险分担: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成立,在制度及资金上为金融担保机构服务中小微及“三农”业务提供了风险分担及补偿措施。金融担保机构加入其再担保体系,并与银行机构真正实现风险分担,不仅仅是减小自身担保风险敞口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改变过去银行机构的利益与金融担保机构利益分离的情况,将两者仅仅结合起来,为金融担保机构把控风险,提高客户质量有这重要意义。
不管业务如何创新,始终要结合风控的要求来推广。说到底,担保公司经营的是风险,风险始终要摆在第一位,只有控制了风险,业务才能长远可持续发展。切不可实行大跃进式发展开拓业务,为了发展业务而做业务。短期虽然业务规模有较大发展,但是担保业务的风险是有延迟性的,一旦后期风险爆发,将导致金融担保机构无法持续运营,无法为后续真正需要金融担保机构帮助的客户提供服务。更重要的是担保行业最核心的仍然是风险控制,而风险控制的落实还在人才,人才队伍的构建及相关公司制度文化的匹配跟进是十分关键的一环。
参考文献:[1]中国担保业协会2019年6月26-27日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
建设培训班财政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
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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