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共享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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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共享管理规范
为配合本单位对第三方信息的取得和应用,规范本单位与其他单位的数据共享行为,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数据共享技术原则
1. 科学性
数据共享的方式要科学合理,满足数据使用方的应用需求。
2. 统一性
同一数据提供方的分享方式要统一,公共数据的代码应多参考国家相关标准(GB)或推荐标准(GB/T)。
3. 扩展性
数据分享设计时需充分考虑数据范围扩充、时间增量等问题。
4. 安全性
数据应在双方约定的权限范围内分享。
二、数据提供方式
数据提供方应通过以下途径提供数据,并对分享数据的结构进行说明,如提供数据字典或格式说明等。
1. 数据库方式
数据库类型通常为Oracle SqIServe、Sybase DB2等常用的关系型数据库,数据一般以表或视图的形式存在。
2. F TP方式
数据以文件方式提供,一般为txt、xml、xls、cvs等常见格式,文本格式各字段之间可用固定长度或分隔符进行分隔。
3. 邮件方式数据以附件方式提供,一般为txt、xml、xls、cvs 等常见格式,文本格式各字段之间可用固定长度或分隔符进行分隔。
4. W ebservice 方式
通过约定的webservice 接口格式,需提供详细的接口规范文档。
5. 其他第三方软件采用第三方软件提供数据,需提供相关软件并授权给数据使用方
应用。
三、数据安全保障措施
1. 数据应通过专线或政务内网传输,
2. 用于数据共享的服务器应为专用前置机,不得将生产环境业务数据库作为共享数
据源;
3. 共享数据的服务器需要进行防火墙设置,提供方和使用方服务器之间仅开放数据
访问和传输使用的网络端口;
4•数据库、FTP服务器等需要设置较为复杂的访问密码,密码不得向无关人
员泄露,密码应定期修改,修改后及时通知对方;
5. 涉密数据应采用加密传输,由数据提供方进行加密,并向数据使用方说明解密
方式,必要时提供解密工具;
6. 数据使用方应将数据落地,不得将数据提供方提供的数据源作为业务应用的直
接数据源;
7. 落地后的共享数据由数据使用方负责安全保密,确保数据在协议范围内使用。
四、数据管理要求
1. 数据共享服务器由所属方负责维护,保障服务器系统稳定、网络
畅通,且有足够的空间存放共享数据;
2. 数据提供方应建立数据的动态更新和核准机制,确保提供数据完
整性、一致性和准确性;
3. 数据提供方若因维护需要暂停数据共享,应在暂停前和恢复后及时通知数据使用方;
4. 数据使用方在数据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差异,需及时返还向
数据提供方进行核准。
附表:数据共享信息表
一、双方信息
数据提供单位
单位名称
数据责任部门
责任人
技术联系人
分享数据范围描
述
二、技术信息
服务器所有单位
联网方式
数据提供方式因特网/政务网/专线
Oracle/Sqlserver/ftp/em ail 服务器管理员
IP 地址用户名/ 密码@ 端口单位名称责任人技术联系人数据使用范围描述数据使用单位数据使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