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轮胎特保案”的评析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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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陈述(中美轮胎特保案)

案例陈述(中美轮胎特保案)

中美轮胎特保案案例陈述中美轮胎特保案被称为“奥巴马时代中美贸易保护第一案”。

“特保”是俗称,指的是《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6条“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

此条规定,在特定情况下,WTO成员可以限制中国产品进口。

这条规定类似于保障措施,但仅针对中国,是一种特殊保障措施,因此被俗称为“特保”。

美国为了适用这一条款,在其国内法《1974年贸易法》中增加了相应的第421节;美国此番实施特保的国内法依据,就是该节。

2009年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提交请愿书,称中国出口至美国的轮胎大幅增长,扰乱美国国内生产市场;4天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起调查并背书联合会的观点。

2009年9月1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做出决定,对中国轮胎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在3年内分别加征收30%、25%和20%的惩罚性从价关税。

2009年9月14日,中国政府正式对美国限制进口中国轮胎的特保措施启动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并于2009年9月21日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请,建议设立一个专家组调查美国采取的轮胎特保措施。

2010年1月19日,WTO成立争端解决机制专家小组。

2010年12月13日,专家组裁决裁决报告公布,驳回中国的投诉,表示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轮胎实施惩罚性关税并未违反世贸组织相关规定。

2011年5月24日,中国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就中美轮胎特保争端案专家组报告提出上诉申请。

在上诉报告中中国主要提出两个观点,第一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WTO争端解决机制专家小组错误得出中国输美轮胎快速增长的结论,因为在2008年,即调查期末,中国出口仅增加10.8%,比2004年到2008年调查期内34%的增长率大幅下降;第二,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没有能够充分证明中国出口是美国轮胎业衰退的最直接导因。

中国认为,美国轮胎企业转变战略,主动关闭其在美国的市场;以及美国内需求的下降,也是导致美国轮胎业生产下滑的原因。

2011年9月5日,上诉机构裁决公布,终审报告维持争端解决机制专家小组的判断,继续认定美国的做法符合规定。

中美轮胎特保案的法律分析

中美轮胎特保案的法律分析

中美轮胎特保案的法律分析多年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我们几乎每一天都能从媒体上看到听到此类事件,以至于有人已经变得麻木了。

2011年9月5日,历经两年多的中美轮胎特保案一路曲折,历经起起伏伏,结束了WTO争端解决程序。

WTO上诉委员会最终驳回了中国的上诉。

中美轮胎特保案,是奥巴马时代中美贸易摩擦第一案,这一事件应该让我们牢牢记住并从中吸取深刻教训。

2009年初,美国钢铁橡胶工人联合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起诉中国在2006-2008年对美国市场进行每年约17亿美元的轮胎倾销,"造成"2008年美国多家工厂倒闭和超过5168名工人失业。

当年6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向奥巴马提出建议,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轿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3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从价特别关税。

9月,该提案获美国总统奥巴马批准。

最终的惩罚性关税税率为第一年35%,第二年30%,第三年25%。

对于美国不顾中方反对,执意采取单方面特别保障措施,中国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了仲裁。

2010年12月,世贸组织争端解决小组公布了专家组报告,裁决美国做法与世贸规则没有冲突。

对于这一结论,中方表示不满,并于2011年6月再次向世贸组织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要求对专家组报告重新进行审议。

9月5日,上诉委员会公布了一份137页的裁决报告,核心内容支持了争端解决小组的结论,认为美国对中国轮胎采取的特保措施符合世贸规则,判定中国轮胎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了损害。

由于上诉委员会是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终审机构,因而其裁决具有强制效力。

中美轮胎特保案中其加征关税的负面影响对我国非常明显。

来自商务部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出口美国的轮胎数量比2009年下降了23.6%。

但是美国2010年从全球进口的轮胎数量比2009年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20.2%。

由此可见,美国对中国轮胎征收高关税的起因--增加美国本土轮胎产量,提高美国的就业率--只是政治借口。

浅析美国轮胎特保案

浅析美国轮胎特保案

美国轮胎特保案的浅析引言近年来,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逐渐增多的趋势。

其中,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在贸易保护主义方面尤为突出。

美国政府采取一系列贸易保护措施,旨在保护其国内产业免受外国竞争的冲击。

本文将对美国轮胎特保案进行浅析,探讨其背景、影响以及相关问题。

背景美国轮胎特保案,即美国对中国轮胎的特殊保护措施,是美国政府为保护国内轮胎产业免受中国进口轮胎冲击而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之一。

该案起源于2009年,当时美国工会向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诉称,中国轮胎进口数量激增,严重损害了美国轮胎制造业,导致产业损失和就业岗位减少。

美国政府接受工会的申诉,于2010年宣布对中国轮胎实施特别保护措施。

影响对美国轮胎产业的影响美国轮胎特保案对美国轮胎产业产生了积极影响。

首先,该案减少了对中国轮胎的进口,使得国内轮胎制造商能够享受较高的市场份额。

其次,由于减少了外国竞争,国内轮胎制造商可以提高产品价格,从而增加了利润。

此外,美国轮胎特保案还促使国内轮胎制造商增加投资,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以满足市场需求。

对中美贸易关系的影响美国轮胎特保案对中美贸易关系产生了冲击。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轮胎生产国之一,美国是中国轮胎的主要出口市场之一。

该案导致中国轮胎出口到美国的数量大幅下降,给中国轮胎产业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此外,美国的贸易保护措施也引发了中美贸易关系的紧张,导致贸易争端的升级。

对全球贸易秩序的影响美国轮胎特保案的实施引发了对全球贸易秩序的担忧。

一方面,美国的贸易保护措施可能鼓励其他国家采取类似的举措,导致全球贸易形势更加紧张。

另一方面,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可能触发其他国家的报复措施,进一步加剧全球贸易冲突,对全球经济造成不利影响。

相关问题贸易保护主义的合理性美国轮胎特保案引发了关于贸易保护主义合理性的争议。

支持者认为贸易保护措施是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外国竞争的必要手段,可以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就业岗位。

然而,反对者认为贸易保护措施会导致贸易壁垒的提高,损害全球经济的发展和贸易自由。

国际贸易 案例

国际贸易 案例

“中美轮胎特保案”的评析及启示《一、案件简介此案是奥巴马时代美国首起对华特保案,也是针对中国的最大特保案,可能导致其他国家和地区抵制中国产品。

该案也是奥巴马对华贸易政策的风向标。

2009年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对中国产乘用车轮胎发起特保调查。

其在诉状中声称,从中国大量进口轮胎损害了当地轮胎工业的利益;若不对中国轮胎采取措施,到2009年年底还会有三千名美国工人失去工作。

》《起因: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中国轮胎扰乱市场为由,建议对中国输美轮胎连续3年加征关税经过: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协会宣布,依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421条款,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对中国输美商用轮胎的特殊保障措施案申请,要求美政府对中国出口的用于客车、轻型卡车、迷你面包车和运动型汽车的2100万个轮胎实施进口配额限制4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联邦纪事上公告启动对中国轮胎产品的特保调查。

这是时隔三年多之后,美国又一次对中国产品发起特保调查,而且涉案金额巨大。

我国政府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并坚决反对6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特保案做出肯定性损害裁决,认定中国轮胎产品进口的大量增加,造成或威胁造成美国内产业的市场扰乱。

中国政府对此深表遗憾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对中国轮胎采取特保措施,提出了对乘用车、轻型货车用中国制轮胎征收3年特别关税的方案,第1年至第3年额外征收的关税分别为55%、45%、35%8月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华盛顿举行听证会,就“中国输美轮胎特保案”听取各方意见。

这已是美方第二次就这一特保案进行听证9月2日:美贸易代表办公室将在咨询财政部、劳工部、商务部等部门意见后,向奥巴马提出相关建议9月17日前:奥巴马将综合各方建议作出最后裁决结果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北京时间2009年9月12日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

如何看待中美轮胎特保案

如何看待中美轮胎特保案

如何看待中美轮胎“特保案” ?众所周知,美国的汽车原配轮胎市场具有排他性,美国工厂生产的轮胎主要是为新车配备的。

轮胎配件市场的竞争却很激烈,轮胎是易耗品,美国汽车消费者所更换的轮胎一般都是中国工厂生产的,因为中国轮胎的价格只是美国轮胎价格的一半,对消费者很有吸引力。

同时,由于美国轮胎制造商采取了产品升级战略,放弃了利润较少的低端轮胎市场。

而中国输美轮胎主要是低端产品,且多为美国企业贴牌生产。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的汽车及零部件行业就业大幅减少的原因非常简单,即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引起的汽车销量大幅减少。

2008年,美国全年乘用车和轻卡销量约1300万辆,比上年的约1700万辆减少23%。

值得注意的是,2009年的情况还要差。

2009年7月汽车销量580.67万辆,比去年同期的854.83万辆减少32.1%。

7月份汽车及零部件制造行业就业人数急剧减少了23.22万人,减幅达26.0%,同期整个制造业就业也减少了12.2%。

8月10日,美国轮胎制造商协会发表的2009年报告指出,2009年乘用车替换轮胎产量将下降9%(或1800万条),为17600万条;轻卡替换轮胎产量将下降18%,为2400万条。

2010年则将分别增长3%和8%。

报告归结为四点原因:汽车销量的剧降、消费者信心低落、失业率高和房市低迷。

该报告并没有指出造成产量下降是受从中国的进口轮胎影响。

7月21日,由美国6家轮胎进口商组成的美国轮胎自由贸易联盟致函美贸易代表柯克,亦明确反对采取特保。

该联盟指出,实施特保将严重损害美轮胎分销和零售从业者利益。

据估算,一旦采取措施将导致分销和零售领域近25万人失业。

此外,救济措施将导致美消费者每年多支出6亿至7亿美元。

7月27日,代表克莱斯勒、福特与通用三大美国汽车巨头利益的美国汽车贸易政策理事会以及代表美国规模最大的零售商、产品制造商和服务供货商利益的美国零售业领导者协会皆致函美国贸易代表柯克反对采取特保。

浅谈中美轮胎特保案及启示 论文范例

浅谈中美轮胎特保案及启示 论文范例

浅谈中美轮胎特保案及启示国贸实务0827班王玲玲 34【内容摘要】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出口大国,而且美国目前是中国出口第二大贸易国,在中国出口总量中占据相当重要的地位。

2009年美国却对中国轮胎实施了特保方案,在中国乃至全世界引起了非常大的影响。

本文就2009年的中美轮胎特报案做了较详细的分析,并且对此案例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关键词】中美轮胎特保案;反倾销;影响;启示2009年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中国轮胎扰乱市场为由,建议对中国输美轮胎连续3年加征关税。

此后中国代表团专门自持团队赴美交涉,结果9月12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对中国进口轮胎实施惩罚新关税,即在4%原有关税的基础上,在今后三年加征35%,30%和25%的附加关税,比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先前提出的税率有所降低,这就是2009年震惊世界的中美轮胎特保案。

一、中美轮胎特保案的发生2009年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中国轮胎扰乱市场为由,建议对中国输美轮胎连续3年加征关税。

此后中国代表团专门自持团队赴美交涉,结果9月12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对中国进口轮胎实施惩罚新关税,即在4%原有关税的基础上,在今后三年加征35%,30%和25%的附加关税。

比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先前提出的税率有所降低。

这就是2009年震惊世界的中美轮胎特保案。

据调查在这场,“中美轮胎特保案”的背后,是在金融危机下,美国整车销量急速下降,轮胎用量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锐减。

后来我找到一些数据据称,2008年美国整车销售仅为1300万辆,今年1—7月份,此数字仅为580万辆。

而2007年,美国整车销量为1700万辆。

因此,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USW)上书美国政府要求对本国轮胎行业进行“特殊保护”。

这个“特保案”是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向奥巴马提出的,我们大家都知道奥巴马政府代表民主党,工会的利益与其息息相关。

工会组织是他竞选时坚定的支持者,所以他这次发动“特保案”是回馈他的工会支持者,巩固自己的政治利益。

浅析中美轮胎特保案

浅析中美轮胎特保案

浅析中美轮胎特保案摘要:美国总统奥巴马于2009年9月11日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

此举措短期内对中美两国经济造成了实质性的影响。

本文就中美轮胎特保案进行了简析,并探讨了其影响和启示。

关键词:轮胎特保;贸易影响;事件启示1 引言中国加入WTO以来,针对于中国的反倾销、反补贴案此起彼伏。

在全球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环境下,中国所面对的贸易风险也在不断加大。

在历时两年的中美轮胎特保案中,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于2011年9月5日在日内瓦宣布关于中美轮胎贸易纠纷案的裁决结果,判定美国对中国输美轮胎征收惩罚性关税符合世贸规则。

这意味着,美国在这桩历史两年的中国进口轮胎特保案纠纷中获胜诉。

2 中美轮胎特保案事件概述我国作为轮胎生产和出口大国,2008年的轮胎产量达到了3.5亿个,其中40%的产品出口。

约1/3出口到美国,美国目前对其执行的进口关税约在3.4%一4.O%之间。

2009年4月20日,美图钢铁工人协会宣布:依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421条款,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对中国输美商用轮胎的特殊保障措施案申请。

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对中国轮胎采取特保措施,提出了对乘用车、轻型货车用中国制轮胎征收3年特别关税的方案。

第1年至第3年额外征收的关税分别为55%、45%、35%。

9月1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通过了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惩罚性关税税率为第一年为35%,第二年为30%,第三年为25%。

为了应对此案,我国政府于2009年9月14日启动了WTO争端解决程序。

特别保障措施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利用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

针对来自特定成员的进口产品采取的措施,即在WT0体制下,在特定的过渡期内,进口国政府为防止来源于特定成员国的进口产品对本国相关产业造成损害而实施的限制性保障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6条规定,在中国加入WTO之日起的12年内,如果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在进口至任何WTO成员领土时,其增长的数量或所依据的条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生产者造成或威胁造成市场扰乱(market disruption),该WTO成员可请求与中国进行磋商,包括该成员是否应根据《保障措施协议》采取措施。

中美轮胎特保案

中美轮胎特保案

中美轮胎特保案1. 简介中美轮胎特保案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之间就某种轮胎商品进行特殊保护的一项贸易措施。

2. 起因中美轮胎特保案的起因是美国国内轮胎生产商对来自中国的轮胎商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并对其施加高额的反倾销税。

此举引发了中国政府的不满和抗议,进而导致了中美之间对轮胎商品进行特殊保护的贸易措施。

3. 特保案内容根据中美轮胎特保案,中美两国对彼此出口的轮胎商品进行特殊保护。

具体内容如下:•中方将对美国出口的轮胎商品实施进口限制措施,限制进口数量和提高进口关税。

•美方将对中国出口的轮胎商品实施防倾销措施,调查可能存在的倾销行为并对其加以限制。

4. 影响中美轮胎特保案对两国的轮胎产业和贸易造成了重要影响。

4.1 对中国轮胎产业的影响中美轮胎特保案使中国轮胎出口受到限制,进一步压缩了中国轮胎在国际市场的份额。

中国轮胎产业在国内市场竞争激烈,特保案的实施进一步加剧了中国轮胎产业的竞争压力。

4.2 对美国轮胎产业的影响中美轮胎特保案对美国轮胎产业带来了保护和稳定市场的效果。

美国轮胎生产商受到防倾销措施的保护,能够更好地竞争国际市场。

4.3 对消费者的影响中美轮胎特保案使得两国的轮胎商品价格上涨,消费者购买轮胎商品的成本增加。

此外,贸易措施也可能导致市场供应的减少,从而影响到消费者的选择。

5. 展望中美轮胎特保案的实施引发了两国在贸易领域的争端,也对两国的轮胎贸易和产业造成了深远影响。

随着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和两国关系的发展,特保案的形势可能会发生变化。

未来,中美两国需要通过对话和协商来解决贸易争端,促进贸易自由化,并为两国轮胎产业的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6. 参考资料•中美贸易摩擦对中国轮胎产业的影响分析•中美轮胎贸易争端的演化与启示•中美贸易争端对美国轮胎产业的影响及其启示。

中美轮胎特保案告诉了我们什么

中美轮胎特保案告诉了我们什么

中美轮胎特保案告诉了我们什么北京时间9月12日,奥巴马不顾中方和美国业者的强烈反对,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征收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即在3.4%~40%的原有关税基础上,在今后三年分别加征35%、30%和25%的附加关税。

这一举措无疑将会使中国轮胎产业遭受严重打击。

美国消费者也将为此付出价格上涨、选择减少的巨大代价,更可能引发贸易保护大战,使垒球经济复苏雪上加霜。

中国对美国这一损人不利已的举措做出快速回应。

在强烈谴责其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同时,于9月14日正式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要求与美方进行磋商。

同时,呼吁各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切实遵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承诺,共同维护自由贸易原则。

在国内,相关政府部门积极为企业与美方交涉提供支持和辅导,并研究制定轮胎及上下游产业的支持措施,引导轮胎产业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帮助企业共度危机。

在积极应用国际规Ⅲ4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不能寄希望于通过WTO磋商和协调来完全避免我国轮胎产业遭受损失。

同时,随着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继续加深,各国贸易保护主义倾向将继续抬头,针对“中国制造”的贸易保护措施也将会持续出现。

因此,我们在应对当前贸易争端的同时更应进行冷静思考,及时规划我国轮胎产业以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产能早已过剩的成熟产业的未来发展,致力于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提高利用国际规则维护正当权益的能力。

转“危”为“机”,化解当前国际贸易摩擦的不利冲击,寻求在新的国际经济形势下生存和发展的新机遇。

加速产业升级,提升国际话语权近年来,我国轮胎企业数量很多,但轮胎生产处于产业链最低端,几乎没有自己的品牌,一直靠低价抢占国际市场。

尤其是最近几年。

中国轮胎企业产能过剩,为扩大市场份额,轮胎出口价格下降近一半,恶性竞争激烈。

其他许多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国际市场的境遇也大体相似。

这种低端生产、低价竞销的状况不仅把污染和劳资问题留在国内。

中美轮胎特保案专家组报告评析——败诉的启示

中美轮胎特保案专家组报告评析——败诉的启示

中美轮胎特保案专家组报告评析——败诉的启示
黄志瑾
【期刊名称】《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
【年(卷),期】2011(018)002
【摘要】2010年12月13日,WTO专家组对中美轮胎特保案做出了裁决.该专家组报告就中国的抗辩对下列几个问题进行了论证:第一,<中国入世议定书>16.1条与16.4条的关系;第二,中国的涉案轮胎进口是否快速增长;第三,中国涉案轮胎进口增加与美国国内产业受到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第四,美国的惩罚性关税措施是否在所必需的范围之内;第五,美国的3年惩罚性关税措施是否超出了所必需的救济时限.本文在上述专家组报告的分析基础上,对中关轮胎特保案中涉及的核心问题加以分析和阐述,并就该案给中国应对WTO争端解决和国内立法带来的启示作若干分析.【总页数】10页(P48-56,74)
【作者】黄志瑾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20033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45.0
【相关文献】
1.“中美轮胎特保案”中方败诉 [J], 马光远
2.中美轮胎特保案启示 [J], 崔小如
3.中美轮胎特保案评析 [J], 王聚
4.后危机时代政府应对中美贸易摩擦的有效机制研究——轮胎特保案对政府外贸管理的启示 [J], 黎慈
5.WTO安全例外法律解释、影响与规则改革评析——对“乌克兰诉俄罗斯与转运有关的措施”(DS512)案专家组报告的解读 [J], 徐程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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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轮胎特保案之案例分析

中美轮胎特保案之案例分析

中美轮胎特保案之案例分析特保案背景“特保”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的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WTO议定书》规定:中国产品在出有关WTO成员国时,如果数量增加幅度过大。

以至于对这些成员的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构成“严重损害威胁”时,那么这些WTO成员可单独针对中国产品采取保障措施。

“特保”实施的期限为2001年12月l1日至2013年12月l1日。

从2009年4月2O 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以保护就业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对中国输美轮胎采取特保的申请起,经过调查、认定、昕证会,最终奥巴马总统于9月l1日决定,对从中国进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旅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三年税率依次为35%、30%、25%。

特保案背后的政治利益这次特保案起诉方是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劳工团体一直是奥巴马的铁杆支持者。

美国失业率的攀升对奥巴马形成的压力越来越大。

因此,奥巴马不愿因坚持自由贸易而开罪劳工团体。

其次,随着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中国制造”正成为主要靶子。

一些政客在其中不断搬弄是非以捞取政治好处,更重要的是奥巴马极须在一项关乎其政治前途的医疗改革问题上,得到包括一些政客在内的最广泛支持,现在被医疗改革方案搞得焦头烂额,因此在这个节骨眼上,就不得不拿中国的输美轮胎作为“替罪羊”供上了祭坛。

特保案的实质美国轮胎资本家与美国轮胎工人之间发生了劳资纠纷。

代表美国15000名轮胎工人利益的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申请制裁从中国进口的轮胎,是因此这些中国进口轮胎中包括了美国外逃轮胎资本家所生产的轮胎。

由此,美国劳资双方的斗争演变成中美两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美国轮胎产业资本为了抢占市场,获得高额利润,大规模地向中国这样的低成本国家或地区投资建厂,一方面是由资本渴求利润的本性所决定的,另一方面是由于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资本流动全球化的潮流使其得以实现的。

但是,资本的逐利性、资本家的贪婪和自私自利总是要侵害工人利益,进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_中美轮胎特保案_的评析及启示

_中美轮胎特保案_的评析及启示

2009年11月(总第222期)法制与经济FAZHIYUJINGJINO.11,2009(Cumulatively,NO.222)一、案件简介2009年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以中国对美轮胎出口扰乱美国市场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对中国产乘用车轮胎发起特保调查。

2009年6月29日,美国贸易委员会建议在现行进口关税(3.4%-4.0%)的基础上,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3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特别从价关税。

2009年9月1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对中国的轮胎特保案做出了最终裁定,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轮胎征收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这一措施从9月26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WTO规则,相关国家可以直接援引美国的制裁方案对中国轮胎实施制裁。

二、涉及的主要法律条款“特保”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的简称。

特别保障措施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利用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针对来自特定成员的进口产品采取的措施。

即在WTO体制下,在特定的过渡期内,进口国政府为防止来源于特定成员国的进口产品对本国相关产业造成损害而实施的限制性保障措施,因此特保措施只针对原产于特定国的产品。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WTO的第143个成员。

在《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6条中特别规定了针对中国特定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措施机制,“特保”实施的期限止于中国加入WTO后的2013年12月11日。

根据该条款的规定,WTO成员如果确定从中国进口产品数量激剧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或者产生损害威胁,造成市场扰乱,进口国就可以采取保障措施机制进行特保调查,限制进口。

2000年美国国会就通过了在《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四部分加入了第二章“进行贸易救济,避免美国市场遭受市场扰乱和贸易转移”的内容,该法第421节就是对中国设置的特保调查条款,根据该条款美国国会的特设机构ITC可以自动或者应申请启动对中国的特保调查,并由ITC的6名委员投票在60日内作出决定。

中美轮胎特保案浅析

中美轮胎特保案浅析

“特保”将会导致国际间的贸 易摩擦加剧,影响国际企业间的 交易。 轮胎特保案不仅仅是一个简单 的经济摩擦案件,可能会引起贸 易保护主义的复苏,阻碍贸易自 由化。 其他一些国家或地区也会利用 “特保”加强对本国企业的保护, 影响世界经济发展的进程。
美国的轮胎进口一直以来都 有限制,如何增长很快?!
美国钢铁工人的失业应是由 美国的低迷的经济状态所致
对中国的影响
导致出口成本增加,严重影响我国的出口贸易 额
引起其他国家恶意跟风,冲击我国外贸出口的 良好局势 致使国内市场争夺激烈,破坏国内市场的健康 发展 影响中国工人就业,阻碍和谐社会的构建
对美国的影响
美国消费者:美国轮胎自由贸易 联盟测算,这一措施使美国消费 者每年为此多支出6亿到7亿元。
美国制造商:在中国输美轮胎中, 有相当一部分是美国制造商在华工 厂生产或在华贴牌生产,特保案不 符合美国制造商的利益;名义上要 保护的对象——美国轮胎产业并没 有参与申请,并对这一措施持反对 态度 。
那么什么是保 障措施呢?
“特保”,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 保障措施”的简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6 条,中国 产品在出口有关WTO成员国时,如果数量增加幅度过大,以 至于对这些成员的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构成“严 重损害威胁”时,那么这些WTO成员可单独针对中国产品采 取保障措施。“特保”实施的期限为2001 年12月11日至 2013年12月11日。
案例如下
2009年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以中国 对美轮胎出口扰乱美国市场为由,向美国国际贸 易委员会提出申请,对中国产乘用车轮胎发起特 保调查。 6月29日,美国贸易委员会建议在现行进 口关税(3.4%-4.0%)的基础上,对中国输美小娇 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3年分别加征55%、45%和 35%的特别从价关税。

美国对华轮胎特保案分析

美国对华轮胎特保案分析

美国对华轮胎特保案分析2009年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中国轮胎扰乱市场为由,建议对中国输美轮胎连续3年加征关税。

中方代表团赴美交涉无果。

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对中国输美轮胎加征3年关税。

一、什么是特保“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简称,中国产品出口至WTO成员国且严重损害其相关产业时,可单独针对中国使用。

至2013年12月11日结束。

二、双方态度美方:1认为中国轮胎造成美国工人失 2进口中国轮胎上海美国轮胎产业 3中国对美轮胎出口扰乱美国市场中方:1中国轮胎出口不是造成没工人失业直接原因 2输美轮胎与美国国产轮胎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3限制中国产品进口不会削弱美国内产业竞争三、“特保的三大原因”1 根本原因:美国奉行贸易保护主义的结果贸易保护主义: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对外贸易中实行限制进口以保护本国商品在国内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的竞争和冲突,同时为本国商品的销售提供各种优惠以增加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的主张和政策。

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的借口:1、严重影响就业 2、改善贸易环境 3、平衡国际收支2 经济原因:中美贸易美方处于巨额逆差劣势状态美国把国内经济发展的疲软归因于对中国的贸易逆差,这也使两国间贸易摩擦的一个重要原因。

“轮胎特保案”便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中国轮胎扰乱美国市场为由,进而保护美国本土轮胎企业的结果。

3政治原因:美国贸易政策受相关利益团体的影响“轮胎特保案”的发生,意味着奥巴马迎合了美国国内某些利益集团的需求,以换取他们对政府医疗改革计划的支持。

四、“特保”为什么针对中国?1、中国企业法律保护意识弱2、中国企业打官司打不赢3、美国有工会、商会、法律机构等支撑。

五、“特保”对中、美两国及世界的影响1、对中国企业的影响。

1)导致出口成本增加,严重影响我国的出口贸易额 2)引起其他国家恶意争锋,冲击我国外贸出口的良好局势 3)只是国内市场竞争激烈,破坏国内市场的健康发展 4)影响中国工人就业,阻碍和谐社会的构建。

“轮胎特保案”对我国现代渔业发展的启示共6页word资料

“轮胎特保案”对我国现代渔业发展的启示共6页word资料

“轮胎特保案”对我国现代渔业发展的启示 2009年9月11日,美国决定对从我国进口的轮胎实施为期3年的惩罚性关税,即在4%的原有关税基础上,在今后三年分别加征35%、30%和25%的附加关税。

这就是震惊世界的“轮胎特保案”。

它涉及中国20余家轮胎企业,影响到接近10万轮胎工人就业,是一种严重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

细想起来,我国的水产业也如轮胎产业一样,同属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一些国家一边高呼自由贸易,一边自己实行贸易保护,搞双重标准的“贸易游戏”中,透视“轮胎特保案”也得到一些启示:国际贸易环境虽始终存在较大变数,而加快自身变革却始终是行业发展的关键,因此,我们一定要扬长避短,趋利避害,抢抓机遇,实现水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提速发展,以提高水产品市场的整体竞争力。

一、推进健康养殖,建立完善水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尽管“轮胎特保案”并非涉及质量问题,但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一种商品,质量是第一位的,没有好的质量,一切贸易无从谈起。

随着水产品市场的发展,水产品进出口数量不断增加,各国对水产品质量标准要求越来越高。

在国外,美、日等国早已开始实施HACCP质量保证体系,凡进入这些国家的水产加工品均须符合HACCP质量要求。

目前,我国已成立了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认证中心,制订了水产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今后,水产企业乃至养殖户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坚持健康生态养殖,建立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将质量认证的范围逐渐扩大到养殖领域及饲料和渔药等生产领域,重点搞好HACCP、ISO9000等国际质量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及产品认证和国际环保认证,切实加强对渔业生产、加工、出口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出口水产品达到国际标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会同水产、环保等部门及有关水产科研机构,逐步对水产养殖环境进行全面监控,以全面提高水产品质量。

各级渔业管理部门和渔技部门要把渔业标准化作为从传统单一渔业向规模化、产业化渔业转变的重要技术条件,围绕优势水产品和特色水产品,精心制定适应国际国内市场的水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把好水产品质量关。

美国轮胎特保案

美国轮胎特保案

核心提示:“如果这是最终定论,将是个两败的结果。

”美国消费者、工人和企业,以及中国的制造企业,将为该裁决买单。

“美国胜诉了么?我还不了解这个情况。

”12月14日,作为国内最大的轮胎生产企业之一,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下称“中策橡胶”)董事长沈金荣语气平和地表示。

美国时间12月13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宣布,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轮胎采取的过渡性特保措施并未违反该组织规则。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在2004至2008年间中国进口轮胎数量“迅速增加”导致轮胎行业受到冲击,WTO仲裁委员会认为这一说法成立。

在了解了WTO的上述裁决后,沈金荣称,“WTO的裁决,对于中美两国相关行业和消费者,将会带来两败俱伤的结果。

”轮胎特保案美国胜诉,使得处在两难境地的国内轮胎行业雪上加霜。

一方面,2009年至今,轮胎行业的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的价格,已累计上涨了300%。

另一方面,经过了过去3个季度的轮胎的热销,下游销售市场疲态渐显。

在沈金荣看来,中策橡胶对美国轮胎出口仅占公司收入的3%,轮胎特保案美国胜诉,对于轮胎企业的影响并不大。

反而,国内轮胎行业面临的两难境地,使得很多中小企业处在危险的境地。

利美裁决历时一年,WTO最终做出了有利于美国的裁决。

12月13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向世贸组织成员发布了“中国诉美轮胎特保措施世贸组织争端案专家组报告”。

专家组没有裁定“美针对中国输美轮胎所采取的特保措施”违反世贸规则。

一年前的2009年4月,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对中国输美商用轮胎实施“特殊保障措施”。

“特保”,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的简称。

2009年4月29日,ITC启动了对中国轮胎产品的特保调查。

2009年6月29日,ITC 对中国轮胎采取特保措施,提出了对乘用车、轻型货车用中国制轮胎征收3年特别关税的方案。

2009年9月1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批准ITC裁定,针对中国进口的轮胎,将征收3年期高达18亿美元的惩罚性关税,分别是,加征35%关税,第二年加征30%,第三年加征25%。

“美国对华轮胎特保案”述评

“美国对华轮胎特保案”述评

一、案情简介2009年4月20日,美国“钢铁、造纸和林业、橡胶、制造业、能源、联合工业和服务工作者国际联盟”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请求对中国输美的所有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发起特别保障(以下简称特保)措施调查;2009年4月26日,ITC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421条(以下简称"421条款”)宣布启动调查并于6月18日作出肯定性裁定,认定中国输美涉案轮胎产品在美国市场的大量增加造成或威胁造成美国国内产业的市场扰乱。

在确定存在市场扰乱的过程中,ITC认为中国的上述相关轮胎进口量在2004年到2008年期间(考查期间)上升了215.5%,无论是从最后一年、两年或三年期间来看,其增长都是巨大和迅速的,并且在考查期结束时这种增长仍在继续。

此外,ITC 还认定,中国输美轮胎数量的迅速增加是美国国内轮胎产业遭受实质损害的重要原因;美国国内轮胎业所有的行业指标均在此期间恶化:行业产能、产量、装运、国产轮胎份额、从业工人的人数、工作时间、劳动生产率和企业的财务表现等都在2008年跌至最差水平。

在此期间,美国有4家工厂关闭,轮胎企业还宣布在2009年再关闭3家工厂。

①据此,ITC作出肯定性裁决,建议对中国涉案轮胎采取特保措施,在现行进口关税(3.4%-4%)的基础上,连续3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特别从价关税。

此后,ITC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和总统提交了报告。

2009年8月7日,USTR召集涉案各方召开听证会并于2009年9月2日向美国总统奥巴马提出制裁建议。

2009年9月11日,奥巴马根据“421条款”的规定签署决议,对中国输美的所有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passenger vehicle and light truck tires)连续3年加征特别从价关税,以此规范因轮胎进口而被扰乱的美国市场秩序。

该惩罚性关税税率第一年为35%,第二年为30%,第三年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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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轮胎特保案”的评析及启示
[摘要]对于最近的中美贸易关系来说,轮胎特保案无疑是一个具有影响的事件。

它不仅关系着中国数十万产业工人和多个轮胎厂商,也是全球瞩目的奥巴马政府是否真正履行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风向标。

在金融危机的阴霾还未完全散去、世界经济越来越一体化的时候,中国轮胎行业应该如何应对贸易保护主义的不断抬头?这次贸易争端,给我们带来了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中美;轮胎;特保案;特保措施
一、案件简介
2009年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以中国对美轮胎出口扰乱美国市场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对中国产乘用车轮胎发起特保调查。

2009年6月29日,美国贸易委员会建议在现行进口关税(3.4%-4.0%)的基础上,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3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特别从价关税。

2009年9月1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对中国的轮胎特保案做出了最终裁定,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轮胎征收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这一措施从9月26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WTO规则,相关国家可以直接援引美国的制裁方案对中国轮胎实施制裁。

二、涉及的主要法律条款
“特保”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的简称。

特别保障措施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利用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针对来自特定成员的进口产品采取的措施。

即在WTO体制下,在特定的过渡期内,进口国政府为防止来源于特定成员国的进口产品对本国相关产业造成损害而实施的限制性保障措施,因此特保措施只针对原产于特定国的产品。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WTO的第143个成员。

在《中国加入WTO 议定书》第16条中特别规定了针对中国特定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措施机制,“特保”实施的期限止于中国加入WTO后的2013年12月11日。

根据该条款的规定,WTO
成员如果确定从中国进口产品数量激剧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或者产生损害威胁,造成市场扰乱,进口国就可以采取保障措施机制进行特保调查,限制进口。

2000年美国国会就通过了在《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四部分加入了第二章“进行贸易救济,避免美国市场遭受市场扰乱和贸易转移”的内容,该法第421节就是对中国设置的特保调查条款,根据该条款美国国会的特设机构ITC可以自动或者应申请启动对中国的特保调查,并由ITC的6名委员投票在60日内作出决定。

如果ITC裁决损害成立,将在20天内向总统和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提交一份报告,USTR在55天内向总统提出是否采取措施的建议。

在此期间,USTR举行听证会,进口商和中国政府可以就此问题进行陈述和磋商。

在收到USTR建议书的15天之内,总统将公告采取具体措施,但总统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可以视国家的经济利益决定采取或不采取任何措施。

三、案件评析
首先,此案中,美方对中国轮胎采取特保措施缺乏必要的事实依据。

{1}根据WTO规则,特保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进口量激增;二是进口的激增对某个产业造成损害。

2007年以来中国轮胎产品对美出口增长并不明显,2008年中国对美轮胎出口金额约22亿美元,2008年比2007年仅增加了2.2%,2009年上半年比2008年上半年同期还下降了16%,从数据看来,上述两点都不成立。

其二,中国涉案产品主要供应美国的维修市场,而美国自产轮胎主要供应原配市场和替换市场,两者并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其三,美国内轮胎产业的经营状况在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前后并无明显变化,即使在中国产品出口增幅最大的2007年,其盈利情况也表现良好;其四,美国内产业关停3部分工厂和生产设备的行为是出于选择高端市场而主动进行的结构调整,与中国产品的进口无关。

即使美国停止进口中国产轮胎,此类轮胎仍要从其他国家替代进口。

因此,此案的特保措施已经超出了传统意义上的保障措施的范围,是对特保措施的滥用。

其次,此案的发生有一定的政治和经济背景。

当前,新贸易保护主义兴起和世界经济发展放缓、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不平衡性、贸易利益分配的两极化趋势、区域贸易集团的排他性、政治制度的对撞等因素使得贸易保护主义层出不穷,导致贸易摩擦的数量、领域和范围日渐扩大。

参与贸易的各个国家出于国家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总是依据一定的贸易保护理论,不断地变换方式,采取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特殊保障措施等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保护手段来保护本国国内产业。

这些行为看似合理,实际上则是贸易保护,必会引发相应的国际贸易摩擦,这是构成我国频繁遭遇贸易摩擦的首要原因。

加上近年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各国面临的经济压力不断增大,世界各国基于本国利益都会采取贸易保护措施,发达国家往往是为了争夺市场或缓解国内政治经济压力,发展中国家则是为了扶持本国的幼稚工业和维护民族经济的发展。

这次特保案起诉方是美国钢铁工人联合
会,劳工团体一直是奥巴马的铁杆支持者。

美国失业率的攀升对奥巴马形成的压力越来越大。

因此,奥巴马不愿因坚持自由贸易而开罪劳工团体,在缺乏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违背世贸组织规则,滥用特保措施,是向美国内贸易保护主义的政治压力妥协的表现。

其次,随着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的加强,使得在美国市场占有率偏高的中国产品成为主要牺牲品。

再次,此案的发生影响颇大。

美国对中国轮胎特保措施实行之后,对中国的轮胎行业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直接影响是中国轮胎将失去美国市场,直接经济损失可能达到10 亿美元,10万工人可能因此失业。

2008年,中国的轮胎产量已经达到3.5亿条,其中40%出口,出口中又有30%是出口到美国。

美国对中国轮胎加征高额关税,我国出口到美国的轮胎产品关税将由现在的3.4%,直接飙升到35%,也就是说,裁决后第一年的关税税率将比现在增加10倍。

以一条出口到美国价格为39美元的轮胎为例,按照35%关税征收的话,价格将增加10美元以上,也就是说,这个轮胎的价格将比现在的价格上涨二成多。

这样一来,我国轮胎产品的竞争优势将不复存在。

这意味着中国轮胎将面临着金融危机和贸易壁垒的双重打击,中国轮胎业很有可能失去美国市场。

间接影响是“多米诺骨牌效应”或连锁反应,将导致国际贸易环境恶化。

根据WTO规则,如果美国对中国的特保制裁得以实施,相关国家可以直接援引美国的制裁方案。

特保措施的实施,不仅意味着中国轮胎失去美国市场,更令人担心的是,其他的WTO成员国可以不再履行任何程序,直接实施同样的特保措施。

美国的贸易保护会给其他国家的效仿创造契机,严重影响中国的轮胎出口,给轮胎行业带来较大冲击。

例如,2009 年5月18日,印度也发起对我国乘用车轮胎的特保调查;到了6 月18 日,巴西开始对中国的客运、货运子午线轮胎进行“反倾销税”调查;此外,德国在太阳能电池板上对中国进行“反倾销税”调查,而阿根廷又要对我国的轮胎进行“反倾销税”调查。

美国的始作俑者很可能会让贸易保护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在各大主要贸易国展开,使我国的轮胎行业不仅丧失北美市场,还可能止步南美,甚至在亚洲其他国家的市场也会相继萎缩。

四、给我们的启示
一、面对贸易摩擦,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须三管齐下
在“轮胎特保案”中,我们看到中国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面对美国的“特保”措施,不是坐以待毙,而是积极面对,强烈应对。

中方在此次“轮胎特保案”中反应迅速而果断。

中国政府除了积极上诉到WTO争端解决机构寻求解决方案,中国商务部还在48小时之内迅速采取了适当的反制措施,毅然决定对部分原产于美国的汽车产品和肉鸡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审查程序。

中国橡胶工业、中国五矿化工产品进出口商会、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中国五矿化工产品进出口商会轮胎分会以及中国全体涉案轮胎企业于9月12日共同发布了致美国总统奥巴马先生的抗议信以表示强烈抗议,此外还与美国轮胎工业协会和美国轮胎制造商产品协会进行沟通,积极斡旋,积极拉拢在美的利益攸关方。

中方通过更加切实有
效的手段捍卫了自身在全球贸易中的利益。

此举可以让美国政府和企业界感到特保案通过的严重后果,同时可以防止其他国家效仿美国,对中国出口产品实行惩罚性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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