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期刊审读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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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期刊审读细则
为做好科技期刊审读工作,特根据《科学技术期刊审读办法》、《五大类科技期刊质量要求和评估标准》及有关国家标准等制定了本细则。

本细则的大部分条款中只列举了科技期刊中常见的一些易出错的地方,不可能涵盖各类问题,审读时应举一反三,以便于评价操作。

对于本细则中未给出定量或定性评价标准的条款,可根据审读后的总体印象按“规范(优)”、“较规范(良)”、“欠规范(中)”、“不规范(差)”四个档次予以评价。

1 政治标准要求
1.1 办刊路线、方针
1)是否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方针,坚持“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
济建设”的方针。

2)在学术上是否认真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的方针,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1.2 执行政策、法规
是否认真贯彻和体现国家有关科学技术和出版方面的政策、法令、条列。

1.3 保密、版权、专利、国界等
是否正确执行有关保密、版权、专利、国界等项规定。

1.4 科技道德、编辑道德
是否积极倡导社会主义科技道德、编辑道德,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1~1.4各项,能全面贯彻上述要求者为“优”,较好地贯彻上述要求者为“良”,有一般性问题者为“中”,偏离上述要求者为“差”。

1.5 社会、经济效益
能否在注重社会效益(包括潜在效益)的前提下,不断努力提高经济效益(需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时不做评价)。

2 学术(技术)标准要求
2.1 基金论文、获奖论文情况(学术类)
国家和省、部级各项基金论文超过40 % 为“优”,5 %~40 %为“良”,5 %以下为“中”,没有为“差”。

获奖论文按《科技期刊学术类评估标准》2.2节要求统计(无证明材料时不统计)。

2.2 创新性,系统性,实用性,导向性(技术类)
1)创新性:文章内容是否具有新论点、新认识、新发现、新发明、新方法,或提出具有研究意义的新问题。

2)系统性:在报道内容上能否保持一定数量的基础技术、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等方面的文章。

3)实用性:所刊载内容能否紧密结合本行业生产、科研、教学、决策的需要。

4)导向性:是否具有超前信息的文章、本学科前沿课题的文章以及争鸣的文章,为科研工作的正确开展,为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为加速科研成果诞生,发挥预见和导向作用。

能全面反映上述四方面的期刊为“优”,较多得到反映的期刊为“良”,某方面得到反映的期刊为“中”,未得到反映的期刊为“差”。

2.3 科学技术性,普及性,实用性(科普类)
1)科学技术性:科技内容是否丰富正确,信息量的大小,介绍新科学技术、新知识、新方法的程度。

2)普及性:能否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有利于提高大众的科技意识和素质。

3)实用性:实用价值是否高,能否为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服务。

能全面反映上述三方面的期刊为“优”,较多得到反映的期刊为“良”,某方面得到反映的期刊为“中”,未得到反映的期刊为“差”。

2.4 数据库收录情况
1)列入国外权威数据库的为“优”。

2)仅列入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的为“良”。

3)其余视刊物具体情况定。

3 编辑标准要求
3.1 总体编辑设计
1)以执行GB/T 3179—92《科学技术期刊编排格式》和GB/T 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等一系国家标准的总体情况评价。

2)尤要注意正文部分是否在页眉或其他适当位置标示有便于迅速识别的必要项目(期刊名称、卷号、期号、出版年月等),内文中的空行、空字,层次标题的字体、字号,等等。

3)检索类期刊按“全、便、快”的要求评估。

即:搜集和报道的文献要全面(学科类目全,文献类型全,报道数量全,报道语种全);读者查找使用要方便;报道的速度要快。

3.2 选题和报道范围,刊物特色
1)刊载内容是否符合办刊宗旨和办刊方针,选题配置是否得当。

2)报道内容是否符合刊名所属范畴。

3)刊物有无特色。

3.3 封面、版权页内容
1)封面上应标明的项目是否齐全(按GB/T 3179—92中“4.1”条的要求)。

2)版权标识和封底按GB/T 3179—92中“10.1”条的要求。

3)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印刷格式和位置按GB/T 9999—2001中第5节的要求。

4)汉语拼音刊名按GB/T 3259—92《中文书刊名称汉语拼音拼写法》的要求。

5)封面标识项目中的数字是否用阿拉伯数字。

上述项目中缺或错任何一项者均不可评为“优、良”。

3.4 书脊规则
1)按GB 11668—89 《图书和其他出版物的书脊规则》的要求。

2)特别注意边缘名称的设计和使用情况。

3.5 目次、总目次的格式
注意不规范的情况:
1)未标明刊名及卷、期号等标识项目。

2)误用“目录”。

3)责任者(作者)多于3人时未按规定列出3名并后加“等”。

4)“通讯、学术活动”等补白文章在目次编排上未与其他正文文章有所区别。

5)译文未加注原语种标识,文章责任者译名后未用圆括号注明国别(见GB/T 13417
—92中“7.6”条规定)。

6)总目次与正文混同连续编页码。

7)年末最后一期未标注“卷终”;等等。

3.6 题名、摘要、关键词的撰写
注意问题:
1)文章题名含义笼统泛指且缺乏特定内容,用词不当,词语不简明。

2)层次标题未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是否用小圆点“.”相隔,
末位数字后面不应加点号)。

3)同一层次的标题是否表达同一层次的内容,是否讲究排比、结构相似、意气相关、
语气一致。

4)摘要被简化成一句话或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没有实质性的内容,或没有将摘要
的四要素表达出来(失去自明性),或加进了主观的解释和评论(失去独立性)。

5)关键词标引随意,或选词范围不当而造成漏标,或选词过于泛义而缺乏专指性,或标出的关键词中无正规的叙词。

3.7 量和单位的规范化
注意问题:
1)使用已废弃的旧名称。

2)同一名称出现多种写法。

3)使用以“单位+数”构成的名称(例“米数”、“秒数”、“瓦数”、“摩尔数”等)。

4)量符号错用正体字母。

5)未使用国际规定的符号。

6)用多个字母构成一个量符号。

7)把化学元素符号作量符号使用。

8)把量符号当作纯数使用。

9)量符号的下标不规范(未采用国际已规定的下标,正斜体混乱,大小写混乱)。

10)非普及性书刊和高中以上教科书在表达量值时都应使用单位的国际符号,不应用单
位的中文符号。

11)单位符号错用斜体字母。

12)单位符号的大小写错误。

13)把单位英文名称的非标准缩写或全称作为单位符号使用。

14)把ppm、pphm、ppb、ppt等表示数量份额的缩写字作为单位符号使用。

15)相除组合单位中的斜线“/”多于1条。

16)对单位符号进行修饰。

17)书写量值时,数值与单位符号间未留适当空隙。

18)SI词头符号的书写和使用不正确(大小写混淆,独立使用,重叠使用,对不许加
词头的单位°(度)、´([角]分)、"([角]秒)d(天)、h(小时)、min(分)、r/min(转每分)、n mile(海里)、kn(节)等加了词头)。

19)对乘方形式的单位加错了词头。

20)使用非法定单位或已废弃的单位名称(使用市制单位,使用除公斤、公里、公顷以
外的的“公字头”单位,使用英制单位,使用CGS制中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及其他杂类单位等)。

3.8 插图和表格的规范
注意问题:
1)图表中数值的量和单位表示法应采用“量和单位的比值”。

2)图表应有编号及简短确切的图表名。

3)插图和表格应在正文中提及。

4)只有一张图或表时也应标明图1或表1。

5)曲线图应标明“量、符号、单位”。

6)表中各栏参数的单位相同时,应将单位写在表的右上角。

7)表的各栏均应标明“量或测试项目、标准规定的单位、符号”,只有在无必要标注的
情况方可省略。

8)项目的隶属关系应清晰;表中数字应以末位数对齐。

9)续表应加排表头。

10)表内附注的序号宜用小号阿拉伯数字并加圆括号置于被标注对象的右上角,不宜用
星号“*”(以免与数学上共轭和物质转移的符号相混)。

11)表内不宜用“同上”、“同左、“…”和类似词,一律填入具体数字或文字。

3.9 数理公式、化学式的编排
注意问题:
1)该用正体的用了斜体(数学常数e、π、i,已定义的算字符号div(散度)、d(微
分号)、Δ(有限增量符号)、δ(变分号),有特殊含义的缩写字max(极大值)、Re(实部)T(转置)、Rt(直角)等)。

2)该用斜体的用了正体(变数,几何图形中表示点、线、面体的字母,重力加速度等)。

3)数理公式转行不符合规定。

3)化学式的结构式中元素和原子团符号未密排;横键、竖键、斜键未对准字母;镶在
直链或环中的元素或原子团(基),键线未对准成键的单字母元素符号或多字母元素、原子团符号的大写首字母的中心;等等。

3.10 名词和术语的使用
以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科技名词为准。

3.11 字母的使用
注意字母的大小写、正斜体的使用:
1) 大写字母的主要使用场合:来源于人名的计算单位符号的首字母;化学元素符号的首字母;量纲符号;表示的因数等于大于106的SI词头;名词术语的外文缩写字;外国人名字、父名和姓的首字母;国家、组织、学校、机关以及报刊、会议文件等名称的每一词的首字母;地质年代及地层单位的首字母。

2)小写字母的主要使用场合:一般计量单位;表示的因数等于小于103的词头;法国人、德国人等姓名中的附加词;附在中译名后的普通名词原文(德文除外)。

3)正体字母主要使用场合:所有的计量单位、词头和量纲符号;数学式中要求正体的字母;量符号中除表示量和变动性数字及坐标轴的下标字母;化学元素、粒子和射线符号;仪器、元件、样品、机具等的型号或代号;不表示量符号的外文缩写字;生物学中拉丁学名的定名人和亚族以上(含亚族)的学名;地球科学中的地质年代和地质学符号;酸碱度、硬度等特殊符号;表示序号的连续字母。

4)斜体字母主要使用场合:量符号、代表量和变动性数字及坐标轴的下标符号;描写传递现象的特征数符号;数学中要求使用的斜体字母;生物学中属以下(含属)的拉丁学名;化学中表示旋光性、分子构型、构象、取代基位置等的符号。

3.12 数字的使用
按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执行。

注意问题:
1)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场合。

2)应当使用汉字数字的场合。

3)阿拉伯数字的书写规则。

3.13 标点符号的使用
按GB/T 15834—1995《标点符号的用法》执行。

尤要注意:
1)主语转换后仍不断句而一逗到底。

2)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应当用顿号,而误用了逗号或分号。

3)复句内部并列分局之间的停顿,应当用分号,而误用了逗号。

4)提示性话语之后的停顿,应当用冒号,而误用了逗号。

5)非并列关系的单重复句内分句间误用分号。

6)应该用句号断开的2个独立句子间误用分号。

7)非并列词语间误用顿号,或没有停顿的并列词语间误用顿号。

8)不同层次的停顿都使用顿号,混淆了结构层次。

9)并列成分中又有另一层次的并列成分时,不能都用顿号。

10)相邻的数字连用表示一个概数,不能用顿号断开。

11)在一些题序(第一,第二,首先,其次)后面,应当用逗号,而误用了顿号。

12)在带括号的序号或本身就是圈码的后面,不应再加顿号。

13)将带有“谁”、“哪”、“什么”、“怎么”、“这样”等疑问词和带有“是……还是”疑问结构的非疑问句,误作为疑问句,而加了问号。

14)在一个句子中出现两重冒号
15)冒号(:)误用比号(∶)。

16)书名号是表示文化精神产品的转名号,物质产品名、商品名、商标名、课程名、科研课题名、证件名、单位名、组织名、奖项名、活动名、展览名、集会名、称号名、等,均不能使用书名号。

17)句内括号与句外括号不可混用。

18)句中省略号前后不应有其他点号,省略号不可与“等”、“等等”并用。

19)连接号的使用要区分场合。

一字线用于:连接地名或方位名词,表示起止、相关或走向;连
接几个相关的项目,表示递进式发展;连接时间的起点和终点,表示时间段;表格中表示未发现。

半字线用于:连接相关词语,构成复合名词;连接字母、阿拉伯数字,组成产品型号及各种代号;全数字式日期表示法中间隔年、月、日;浪纹号用于连接相关的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值范围。

3.14 参考文献的著录
按GB 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执行。

尤要注意:外国人名的著录;期刊名的缩写;著录项目是否齐全;多名作者的著录方式;等等。

3.15 语言规范程度
注意问题:是否有违反语法规范、违背逻辑事理、不合本民族语言习惯的病句。

如:词语误用,词性误用,搭配不当,不合事理,指代不明,数量表达混乱,虚词使用不当,等等。

3.16 信息密度
以送审样刊每印张所刊载结构概念完整的文章数量计算,用“信息量”表示:对学术类期刊,5篇以上为“优”,4篇以上为“良”,3篇以上为“中”,3篇以下为“差”;对技术类期刊,将各参加审读期刊的信息量数按数值大小再具体分为四个档次予以评价;对科普类期刊,,15篇以上”优”,12篇以上为“量”,10篇以上为“中”,10篇以下为“差”。

3.17 文字差错率
文字差错包括错别字、多字、漏字、已明令停止使用的异体字、不符合《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字形规定的旧形字等。

差错率低于1/10 000,为“优”;低于2/10 000,为“良”;低于3/10 000,为“中”;低于4/10 000,为“差”。

3.18 收发时差
1)学术类期刊:小于280天,为“优”;280~380天,为“良”;大于380天,为“差”。

2)技术类期刊:小于180天,为“优”;180~240天,为“良”;大于240天,为“差”。

3)其他类期刊不予统计。

4 出版标准要求
4.1 版式设计
1)是否美观、庄重、合理、规范、富有特色,疏密是否合适。

2)转页是否过多,有无逆转情况。

3)设计规范、合理者,为“优”;设计基本规范、合理者,为“良”;设计存在明显问
题者,为“差”。

4.2 印刷与装订
印刷是否清晰,墨迹是否浓淡适宜、均匀,图片反差强弱适度、层次分明,装订是否整齐、坚固,有无缺、损、折、联、倒、白页等。

完全符合要求者,为“优”;基本符合要求者,为“良”;存在问题较多者,为“差”。

4.3 出版发行
按上报的出版日期为准,按时出版发行者,为“优”;有1期不按期,为“良”;有2期以上不按期,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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