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一类障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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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Q/CDT-CCTCP 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企业管理标准
Q/CDT-CCTCP XXX XXXX-2011
一类障碍标准
2013-12-27发布 2014-01-01实施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安全监察部发布
Q/CDT-CCTCP XXX XXXX-XXXX
目次
前言............. ........。
(3)
1范围....................。
.. (4)
2规范化引用文件..........。
.. (4)
3总则....................。
.. (4)
4一类障碍通则............。
.. (4)
5汽机篇..................。
.. (5)
6锅炉篇..................。
.... (5)
7电气篇.....................。
.. (5)
8热工篇 (5)
9化学篇.................................. . (5)
10燃料运输...................... . (5)
11环保设施 (6)
12一类障碍调查和分析 (6)
13一类障碍统计.................. .. (7)
14障碍分析报告 (8)
15设备障碍明细表................... .. (9)
Q/CDT-CCTCP XXX XXXX-XXXX
前言
为加强和规范我厂一类障碍管理,提高设备安全运行水平,保证正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安全监察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全监察部。
本标准起草人:狄福人金贵才
本标准审核人:刘鹏举
标准化审核人:田凤华
本标准审批人:张大峰雷强
本标准批准人:史洪起
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一类障碍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类障碍的定义及考核等。
本标准适用于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大唐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设备障碍标准》
3 总则
1.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减少事故的发生,从抓不安全因素入手,严格控制障碍,特制定本标准。
1.2 一类障碍的性质是在《大唐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中,未构成一般事故前提下确定的。
1.3 一类障碍的调查、统计应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坚持 "四不放过"的原则。
发生障碍的单位必须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
研究障碍发生的规律,制定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1.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本细则做出降低标准的解释,本企业的安全监察部门是一类障碍的仲裁单位并负责监督本细则的贯彻执行,如发现有隐瞒障碍和阻碍障碍调查的错误做法,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2 一类障碍通则
未构成一般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设备一类障碍:
2.1 发电机组、220 kV输变电主设备被迫停运、非计划检修停止备用,尚未构成事故者。
2.2供热发电机组对用户供汽参数(如流量、压力、温度等)低于最低规定值,时间超过72小时。
2.3一台机组处理运行时,有功出力降低50%以上时间超过30分钟或机组出力下降到零。
2.4机组异常运行,引起全厂有功处理降低,比调度曲线低5%以上,时间超过1小时。
2.5机组异常运行,引起全厂无功处理降低,比调度曲线低10%以上,时间超过1小时。
3 汽机篇
3.1汽轮机启停过程中,调速汽门误动或拒动。
3.2汽轮机急保安器拒动或误动。
4 锅炉篇
4.1制粉系统发生爆燃,控制调整不当造成制粉系统爆炸损坏设备影响处理的。
4.2任一条灰管线故障停用或脱离备用时间超过72小时,未构成事故的。
4.3锅炉尾部烟道发生再燃烧,致使锅炉被迫停运未构成事故的。
5 电气篇
5.1发电机异步运行超过规定的允许时间。
5.2220kv电压等级母线被迫停止运行。
5.3220kv断路器、CT、PT避雷器爆炸(为造成对用户少送电)。
5.4发电机组、220kv以上变压器、线路的主开关跳闸。
5.5 220kv线路瞬间故障,断路器跳闸后经自动重合闸不成功。
5.6倒机、倒负荷、系统震荡解列、低频低压解列等安全自动装臵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72小时。
5.7 PT二次短路、CT二次开路,造成发电机组损坏。
5.8计算机监视系统和操作系统失灵,造成机组被迫停运。
5.9发变组保护装臵或线路保护装臵误动或拒动,造成发电机组或线路烧损。
5.10快倒或备用电源切换装臵失灵,造成高压厂用母线失电。
5.11安全自动装臵故障,造成机组和线路被迫停止运行。
5.12发变组或220kv变压器、线路主保护因故障全部退出运行。
5.13机组或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时,由于通讯失灵造成延误事故
处理致使延误送电或事故扩大。
6 热工篇
6.1机组运行中重要表计全部失灵(汽包水位、除氧器水位)。
6.2机组运行中控制、保护、监视系统全部失灵。
7 化学篇
7.1酸碱等液体大量向外泄露,已经构成污染事件。
7.2水、汽质量劣化到三级处理值,时间超过4小时。
8燃料运输篇
8.1 皮带因撕裂、着火,造成皮带报废。
8.2 燃油大量泄露,超过5吨。
8.3污油未经处理直接排到外面,超过1吨。
8.4燃油系统发生火灾。
9. 环保设施:
9.1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时间超过48小时。
9.2脱硫系统故障退出运行,时间超过48小时。
9.3环境保护系统失灵,被迫退出运行,时间超过168小时。
9.4环境保护系统未能与机组同步投入运行,时间超过168小时。
9.5布袋除尘器被迫开启旁路运行
10一类障碍调查和分析
11.1一类障碍调查
11.1.1 一类障碍发生后,障碍单位应在30分钟内主动向安全监察部和设备管理部、运行管理部汇报。
11.1.2 一类障碍由安全监察部、设备管理部、运行管理部专业人员负责组织调查,可邀请厂领导参加。
11.1.3 涉及到多个运行单位和专业时,由厂运行管理部负责组织调查;涉及到多个检修单位和专业时,由厂设备管理部负责组织调查;涉及到检修和运行多个单位和专业时,由厂安全监察部牵头会同设备管理部、运行管理部组织调查。
11.1.4 对性质严重的障碍,安全监察部、运行管理部、设备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工会等部门应派人参加进行联合调查。
11.1.5 障碍发生单位,应对障碍现场和原始资料进行保护,并妥善保管,待障碍调查时交给上级或有关部门。
11.2一类障碍原因责任分析
11.2.1 在障碍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并明确障碍发生、扩大的直接和间接原因。
11.2.2 在确认事实的基础上,分析是否有人员违章、过失、责任心不强、违反劳动纪律;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得到;事故处理是否正确等。
11.2.3 通过原因分析,确定障碍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根据其在障碍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次要责任者、扩大责任者。
11.2.4 凡障碍原因分析中存在下列问题,确定为领导责任:11.2.4.1 安全生产职责不落实;
11.2.4.2 规程制度不完善,未及时复查、审定;
11.2.4.3 职工安全技术培训不到位,职工技术水平低;
11.2.4.4 事故预想和"25项反措"不落实;
11.2.4.5 同一原因重复发生;
11.2.4.6 违章指挥。
11.2.5 提出防范措施。
障碍单位在调查基础上,根据障碍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分析,提出防止障碍发生、扩大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11.3 提出人员处理意见
11.3.1 障碍责任确定后,障碍单位要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和有关考核制度,提出对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由有关部门按照人事管理和考核权限进行处理。
11.3.2 对下列情况应从严处理:
11.3.2.1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造成障碍的;
11.3.2.2 障碍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在调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11.3.2.3 阻挠和无正当理由拒绝事故调查或当事人拒绝提供有关部门情况和资料的。
12 一类障碍统计
12.1一类障碍的统计由运行管理部、设备管理部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一式两份,上报至厂安全监察部。
12.2 涉及检修和运行的一类障碍,由主要责任单位填报;原因不清的各统计为一次障碍或由安全监察部认定或指定的单位填报。
12.3每月月底前,各单位应将障碍情况报厂安全监察部;无障碍单位可不报表。
12.4每年1月10日前,各分场应将上年障碍统计分析情况报安全监察部。
障碍分析报告
一、障碍前工况
二、障碍经过
三、障碍后检查情况(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
四、原因分析
五、暴露问题
六、防范措施
七、责任考核
设备障碍明细表填报单位:
审核人:填报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