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连锁经营形式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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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连锁经营形式案例分析
一、屈臣氏集团只以公司名义开直营店
1、直营连锁案例介绍
提到屈臣氏,恐怕现在国内的消费者都已耳熟能详。屈臣氏集团——全球第三大保健及美容产品零售集团,在亚洲和欧洲拥有3300多间零售店。去过的人真切地享受到它舒适的购物体验,没去过的对它“个人护理专家”的大名也是如雷贯耳。自1989年4月在北京开设第一家店,如今已发展到四十多家。2002年屈臣氏个人护理店在全球的销售额超过人民币610多亿,仅中国便超过5个亿。屈臣氏是李嘉诚旗下屈臣氏集团的保健及美容品牌。据了解,屈臣氏集团已经在内地拥有三项投资,分别是屈臣氏个人护理商店、百佳超市和屈臣氏蒸馏水屈臣氏不会开展特许加盟来加快开店速度。无论是集团旗下的屈臣氏个人护理商店还是百佳超市,全部以直营方式拓展市场,因为加盟店的管理容易失控。所以屈臣氏是不会接受个人加盟的,只能是直营方式进入一个城市,而且对于地址的选择有很严格的要求,包括经营场所的面积、人流量等等。屈臣氏个人护理商店是屈臣氏集团最先设立的零售部门,在8个国家和地区拥有700间个人护理连锁零售店,成为亚州最大的保健及美容产品零售连锁集团,其业务范围覆盖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及菲律宾,为每周平均总数高达两百万的顾客提供最大的购物乐趣。
2、直营连锁案例分析
所谓直营连锁是指连锁的门店由连锁公司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控制下,开展统一经营、利益独享、风险独担的一种高度统一的商业经营形式。
屈臣氏集团在多地出资设店,各分店的所有权都由总公司所有。屈臣氏集团总部负责连锁公司在人事、财务、投资、分配、采购、订价、促销、物流、商流、信息等方面的高度集中统一管理经营,而店铺只负责销售业务。
屈臣氏集团采取直营形式是因为容易控制各店,统一经营管理有利于发挥整体优势,占有市场;整体实力雄厚,有利于同金融界和生产商打交道;集中采购的方式使集团从整体上获得成本上的优势;集团的政策也具有较大的自主性、灵活性和方便性。
屈臣氏集团发展迅速现在已具有庞大的资产,存在较高的经营风险;各分店没有自主权,各分店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受到限制;集团管理系统庞大,导致管理成本高;总部远离市场,而处于市场第一线的分店权力受限,不能灵活应对市场变化。
二、全聚德特许店各有各的“味”
1、特许经营案例介绍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长郭戈平日前向著名餐饮老字号全聚德集团颁发中国特许经营行业最高奖“中国特许经营奖”,以表彰全聚德集团成立12年来为推动我国连锁经营发展所做出的杰出贡献。据介绍,中国特许经营奖为我国特许经营行业永久性奖项,企业必须连续三届获得年度中国特许品牌才有资格参评。
全聚德共有400多个品种的菜肴,与“麦当劳”和“肯德基”相比,它显得太复杂了。但是既然消费者能在不同的“麦当劳”吃到相同味道的汉堡包,就必须要地不同的全聚德里吃到同一味道的烤鸭。这既是市场的要求,也是实行特许经营的关键步骤。于是集团投巨资建成全聚德食品厂,也就是自己的“中心加工厨房”,对鸭坯、饼、酱实行统一加工、统一配方、统一销售及统一配送。经过8个多月的定标工作,全聚德终于推出了除烤鸭外的22
种“标志性菜品”,要求所有特许店必须经营。为贯彻制作标准,集团组织了严格的培训工作,不合格者,先下灶,再下岗,以确保全聚德的菜品品质能够统一。除了“标志性菜品”外,各加盟店可以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比如四川全聚德可以经营川菜、广东全聚德可以经营海鲜。让消费者既有目标性、又有选择性,将全聚德的共性与各加盟店的个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2、特许连锁案例分析
特许连锁是指连锁者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或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照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费用的一种商业经营形式。
全聚德通过加盟条件和加盟者签订合同,加盟者要符合相关条件和遵守全聚德的制度,接受全聚德的统一配送,统一使用全聚德的微电脑烤鸭炉,统一使用全聚德的餐饮计算机管理系统,缴纳相关特许经营费用,没有自己的经营权。加盟者对自己的店拥有所有权。
特许经营的最大好处是能实现低成本扩张,没有资金上的投资风险。全聚德最近准备面向全国招商,只的通过这种方式才能实现快速发展,抢占市场。但是特许经营对于品牌、声誉等无形资产可能带来的损失不可低估。尽管特许经营会对加盟店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但加盟店的经营水平最终还是取决于该店自身的管理水平。
由于特许方与受许方是利益双方的关系,因此在财务统计上有难度。全聚德曾按营业额的百分比向特许店收取“牌匾费”,但无法得到特许店的真实营业额数据,于是只好改变为保底的方式,根据特许店各方面条件进行测算,估计它的获利能力,在此基础上收取“牌匾费”。技术流失也是特许经营的一大弊病,有一些加盟店,在掌握了技术之后,改头换面,另起炉灶。为了避免技术流失,全聚德制定了商业保密协议,从制度、法规上逐步完善对技术的保护。
三、SPAR的自由连锁
1、自由连锁案例介绍
奥地利SPAR的前身是奥地利的11家批发商,在上世纪50年代分别加入SPAR国际,经过20年的发展与合作,这11家批发商建立了充分合作和信任的关系,统一品牌、统一理念、统一规则,并最终合为一体,组建了一家股份制公司。目前,奥地利SPAR拥有1000多家独立的零售商,占到了该国30%以上的市场份额,牢牢占据了第一的份额。由于来自国际SPAR的强大压力,使得原来进入奥地利的家乐福也不得不撤出奥地利市场。近年来SPAR在日本长驱直入,目前拥有1200多家店铺。拥有70多年成功经验的SPAR将为中国企业带来全球最成功的店铺营运经验、物流配送体系和先进的店铺设计,为中国中小零售企业带来的将是一个在全世界享有盛誉、并将持续发展的自由连锁品牌。国际SPAR于2004年正式进入中国,在中国以省区为基本单位接纳成员。
山东家家悦、河南思达、湖北雅斯、广东嘉荣和国际SPAR通过股份合资形式成立的中国SPAR昨天签约成立。据悉,总部设在上海的中国SPAR,与4家中国区域连锁合资组建的股份公司,明年将发力中国市场。据介绍,到今年年底,上述4个省的SPAR大卖场和超市总数将达到25家,营业面积达到12万平方米。
中国的第一家SPAR门店开张于18个月前。目前SPAR在中国的4家合作伙伴的合并销售额超过7.5亿欧元,所有合作伙伴在过去3年中的年平均增长率接近50%。中国SPAR 的成立,在未来3年时间内,将在山东、河南、湖北和广东4省发展150家SPAR大卖场和超市。
2、自由连锁案例分析
自由连锁是企业之间为共同利益而结成的一种合作关系,是现有的独立零售商、批发商或制造商之间的横向或纵向的经济联合形式。
SPAR之所以能够成为全球第一自愿连锁组织,是因为它为全球各国的中小零售企业提供了国际上最优秀的超市经营技术和信息,介绍SPAR网络的组织、协调与交流经验,促进众多的连锁盟友之间合作销售,用统一而有效的商品营销、展示方式吸引消费者。
中国众多的区域中小零售企业正处于生存空间迅速萎缩、竞争压力空前增大的不利境地。SPAR所扮演的角色,就是帮助各国的区域中小零售企业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给区域中小零售企业带来更多的价值。SPAR大卖场、超市、便利店三种业态共同发展,帮助合作伙伴吸收SPAR先进的经验和经营技术,提高他们的水平,这将对更多的中国中小零售企业产生吸引力,然后再以他们为中心,展开与独立零售店的合作。SPAR将与供应商就优惠的采购条件进行谈判。不是仅针对国际性品牌的供应商,而是针对任何有利于相互合作的供应商,以此来支持我们的区域中小零售企业,同时,也为供应商提供出口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