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特点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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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

浅谈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

·人民政协工作·浅 谈人 民政 协 的 民 主监 督职 能张 京 一、民主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1.民主监督体现了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优点和特点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之一。

它是指人民政协通过各种会议、委员的视察、调查和检查等方式,就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案、提案、报告、建议和批评等形式所进行的监督。

民主监督是一种非权力的监督,不带强制性,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它是我国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包括统一战线内部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互相监督,也包括社会各界人士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的有组织的监督。

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一种具体体现形式,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重要民主渠道,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中国民主政治的一大特点,一大优势。

民主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中政党合作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新型政党关系的重要环节,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方式,是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共同的斗争中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共事关系。

建国后,这种合作关系之所以被保留下来,并使之进一步发展成为基本政治制度就是要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

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不是执政党与反对党的关系,而是为国家富强、民主、文明而共同奋斗的友党关系。

民主监督不是要否定或削弱共产党的领导,而是帮助改善和加强共产党的领导。

民主监督是爱国统一战线各方面的群众监督。

它代表着人民参政议政的广度和深度,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民主。

邓小平同志在西安干部会议上的报告中曾指出,党要领导好就要不断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就要接受监督,就要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政治。

监督来自三个方面,第一是党的监督,第二是群众监督。

第三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为主的民主监督。

要扩大他们对共产党的监督。

他还引用毛泽东同志的话说,如果我们不接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

人民政协的政治优势

人民政协的政治优势

三)人民政协的政治优势(1)从社会和谐统一角度看。

人民政协的团结主题、代表性包容性等特点,能够使社会各界代表齐聚一堂、共商国是。

与人民政协紧密相关的中国特色政党制度,造就了“一党执政、多党参政”的中国特色执政模式。

这种执政模式有利于执政党联系、协调社会各方,既可以避免“一党制”的高度集权,也可避免“两党制”、“多党制”下政党竞争所导致的执政势力与反对(或在野)势力之间的政治对立,进而避免社会矛盾激化与社会分裂,从而有利于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有利于实现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

(2)从民主政治角度看。

过去人们一般把“竞争、选举、投票、多数决”等作为现代民主的要义。

西方学者更是视选举、政党竞争为民主真谛。

实际上,民主作为保护与实现人民权利与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它既是一种过程,也是一种结果;既表现在选举中,又表现在政治过程与实践结果中。

从一定意义上说,投票选举是现代民主的逻辑起点,但绝不能代表现代民主的全部。

在政党政治时代,投票选举只能决定政治人选,并不能保证政治过程与政治结果的民主、公平、正义。

因此,投票选举与政治过程的程序正义、政治结果的公平正义等在现代民主政治中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

从民主发展历程看,民主大致经历了从直接民主到间接民主,从人民民主到精英民主,从一元民主到多元民主,从代议制民主到协商民主,从政治民主到社会民主的演化过程。

由此可见,民主实现方式是多样化的,选举民主、投票民主是民主的实现形式,参与民主、协商民主、合作民主,也是现代民主的实现形式,甚至可以说是比单纯的竞争更符合人类理性的民主形式。

在我国,人民政协所具有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无疑具备了合作民主、协商民主、参与民主等现代民主形式的一些特征,正好与当代世界民主发展潮流相契合。

在执政实践中,各民主党派在决策前与政策执行中参政议政,进行民主监督,从而将现代民主理念贯彻到政治决策、执行、监督等具体环节中,体现在政策制定、干部任免、利益分配与利益协调等具体的政治过程中,可见,人民政协更丰富了现代民主理念。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特点和意义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特点和意义

内容提要: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项基本职能之一。

在新的形势和要求下,需要准确理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全面把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特点,深刻认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意义。

关键词: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性质特点意义作者简介:李贺林,男,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李贺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项基本职能之一。

相对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两项职能而言,如何在新的历史起点,根据新的形势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当前,需要进一步认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全面把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深化认识,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

一、准确理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基本职能之一。

深刻认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首先是要深入认识人民政协的性质。

我国的人民政协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呢?人民政协在我国的政治制度体系中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地位呢?人民政协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发挥一种什么样的作用呢?这些都直接关系到我们对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性质的认识。

人民政协(全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于1949年9月21日。

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人民政协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这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特点和意义28个组织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在普选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就有关国家建设事业的根本大计或重要措施,向全国人大或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提出建议案。

尽管人民政协在建国初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执行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但是,从成立之初,这个组织的“统一战线组织”的性质就是明确的。

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也不是国家行政机关,而是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组织。

对于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体系中的地位、性质和作用,2005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以明确,指出:“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我国政治运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又是人民行使监督权力的重要形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独特优势和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进一步加强对民主监督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是人民政协适应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推进人民政协工作的一个战略性课题。

一、正确认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和作用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政治监督。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它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

这种监督的性质是由政协组织的性质决定的。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政协章程都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政协的这一性质决定了政协民主监督的特点,即政协的民主监督是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的,常常与政治协商、讨论沟通联系在一起,有很大的政治和社会影响力。

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下,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

因此,政协的民主监督,靠的不是权力,不是强制性。

靠的是真知灼见,靠的是以理服人,靠的是社会影响力。

政协民主监督的核心在于民主,政协的监督被界定为“民主”监督,这就鲜明地反映了政协监督的本质特征。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虽然不具有国家权力性质,但是它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要环节,有着独特的优势,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第一,切实开展政协民主监督能够促进党政机关改进工作,防止和消除腐败现象,促进廉政建设。

第二,能够向有关部门充分反映各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所关心的实际困难。

我国政党制度优势与特点

我国政党制度优势与特点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是党的十七大的主题,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纲领,也是发展人民政协事业的指南。

学习党的十七天精神,结合人民政协工作,应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机制建设、自身建设,推进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好地参政兴国,履职为民。

一、加强制度建设,实现自我完譬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个制度的显著特点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人民政协是实行这项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人民政协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最重要的就是加强制度建设,实现自我完善和发展。

1、加强制度建设,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政治方向是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人民政协成立58年来,为协商建国,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为改革开放作出了重要贡献。

实践证明,人民政协的建立是历史的选择、科学的选择,充分体现了人们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党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也是政协的必然选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要求,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为人民政协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总原则和总要求。

人民政协制度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

立足国情,走自己的路,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不搞多党制、两院制、“三权鼎立”。

对民主监督问题的几点思考

对民主监督问题的几点思考

对民主监督问题的几点思考民主监督是人民运用民主权力对党和政府的监督;民主监督主要由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群众监督来实现;民主监督的主体是民主党派。

它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能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需要,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

江总书记在建党八十周年的重要讲话中,把“民主监督”提高到“保证人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力”的高度。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民主监督特点和优点的认识,不断完善我国的民主监督机制,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

一、民主监督机制的形成与发展民主监督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毛泽东同志关于人民监督思想的进一步发展,是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思想进一步丰富。

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职能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一九五六年四月间,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就党和非党关系提出了要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这里,“互相监督”是正确处理执政和参政党之间长期合作关系的一种办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邓小平同志又多次重申这个方针。

一九八二年九月党的十二大把“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发展成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关系发展到了新的阶段。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规定了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职责,也规定了发扬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的原则,“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建议,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并且勇于坚持正确的意见”这个基本的制度,在一九九二年中共十四大上列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一九九三年八届全国人大将其载入了宪法;一九九七年中共十五大又将其纳入了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成了国家的意志、法定的行为、规范和中国共产党的行动纲领。

简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四个本质特征

简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四个本质特征

简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四个本质特征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一项重要国家制度,具有“权源”的制度性、“主体”的组织性、“客体”的政治性和“效果”的权威性四个本质特征。

标签: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本质特征所谓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它是我国一项重要国家制度,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政党、团体、人士为防止权力行使者越限违规后偏离正常轨道而以人民政协组织为依托、按照政协章程、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干预措施,具有制度性、组织性、政治性、权威性四大本质特征。

一、制度性特征监督作为政治制度,其本质是一种权力,即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和职权上的影响、支配力量。

从监督的“权源”看,配置监督权是为了使国家正常有序运行而设计的一项重要国家制度。

政协民主监督的“权源”:一是国家宪法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Ⅲ这些规定自然包含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的规定。

因此政协民主监督是国家宪法层面制度安排。

二是政协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从政协章程这些“规定”可知,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重要组织规程和办事制度之一。

三是中央文件规定:“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

它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

政协民主监督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

政协民主监督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

政协民主监督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作者:张天星来源:《湖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8年第01期[摘要]政协民主监督因多党合作而萌芽,因政协成立而确立,因民主发展而完善。

它具有四重属性:统战属性、政治属性、协商属性和权威属性。

在新时代政协民主监督的新实践中,要勇于探索新途径,用秉持公心诠释担当,用和合包容凝心聚力,用坦诚相见增进理解,用实事求是破解问题,用恪守规矩成就事业。

[关键词]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中图分类号]D6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803(2018)01-0036-04[收稿日期]2017-12-18[作者简介]张天星(1963—),男,湖北当阳人,当阳市政协党组成员。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组织的各种活动中,依据政协章程,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政协要深入进行调研视察、协商议政,积极开展民主监督,讲真话、进诤言,出实招、谋良策,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这里,笔者就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地方政协工作实践,谈几点认识和思考。

—、从历史沿革中找寻政协民主监督的根和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的伟大政治创造。

历史告诉我们,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科学概念的形成,是中国共产党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及党外人士监督、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结果。

从一定程度上讲,是先有民主监督的思想,后有人民政协的实践,或者说人民政协是我们党民主监督思想的承担者。

首先,政协民主监督因多党合作而萌芽。

—是抗日战争时期,边区实行的“三三制”政权是中国共产党与党外人士合作的民主政权。

毛泽东同志的“以民主制度的普遍实行去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共产党员与党外人员的关系”的思想,成为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概念生成的逻辑起点。

发挥民主监督优势 提高民主监督效率

发挥民主监督优势 提高民主监督效率

发挥民主监督优势提高民主监督效率作者:李香钻来源:《乡音》 2020年第9期文/李香钻中国政协杂志社采编部副主任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对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都对推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作出了明确部署。

为什么如此强调民主监督?在一定意义上讲,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存在的必要性,就在于它具有与其他监督形式不同的特点和优势。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政治监督,与一般社会监督不同。

《意见》明确了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基本原则以及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和形式,鲜明地体现了政治性。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政治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民主监督是一种制度设计。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就深刻地认识到:在社会主义社会,权力如果失去监督,就会发生腐化变质,甚至导致人亡政息。

因此,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被有意识地保留下来,从而形成一种约束权力的制度资源。

这种制度资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

二是民主权利是一项政治权利。

《意见》指出,“尊重和保障政协委员在参加民主监督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政协委员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权利,以及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的权利,发挥政协委员在民主监督中的积极作用。

”这种权利是一种制度属性,贯穿于人民政协制度制度始终。

三是民主监督的内容属于政治范畴。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政治制度安排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政治制度安排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政治制度安排作者:徐婷来源:《新生代·下半月》2018年第08期【摘要】: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代中国政治生活中具有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提出要“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

人民政协是进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机构,其工作主要聚焦于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

在新时代潮流的引领下,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对进一步规范和发挥人民政协监督职能有极大的帮助,同时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民主政治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其职能包括: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系统有序运行的重要环节,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和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当代中国政治生活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重要作用。

我国目前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关键时期,各种新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入的重要因素。

新时期,新形势对人民政协提出了更高的履行职责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是人民政协适应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时代要求,是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推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战略性课题。

一、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必要性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为推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发挥着协商议政、建言监督的重要作用。

人民政协的概述、性质特点、主要职能的简介

人民政协的概述、性质特点、主要职能的简介

人民政协的概述、性质特点、主要职能的简介交流三个方面:一、人民政协的基本概述二、人民政协性质及特点三、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重点)第一部分:人民政协的基本概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又称“新政协”,以别于1946年1月召开的“旧政协”。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在重庆谈判,决定为组诸新政府而召开政治协商会议。

1946年1月10日,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召开,参加这次会议的有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青年党和社会贤达五个方面。

同年11月,国民党撕毁政治协商会议决议,单方面宣布召开“国民大会”,遂使政治协商会议即旧政协解体。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式建立。

会议通过了具有新中国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决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纪年、国歌和国旗;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会议还选出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

从此,人民政协与新生的人民共和国一起登上了历史舞台。

第二部分:人民政协性质及特点人民政协的性质:人民政协的性质是指区别与其他组织的本质特征,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改通过的政协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人民政协的特点:一是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和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

二是党派合作性。

三是民主协商性。

第三部分: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特点和优势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特点和优势

分 , 入到 国家政 治体 系之 中。我 国的 渗 政 党制 度 是 中 国共 产 党领 导 的多 党 合
作 制 度 .人 民政协 的 存在 和 发展 不 仅 为这 一制 度 的有 效运 作 提供 了基本 的 场所 和机 构 ,而 且 以其 丰 富 的政 治实 践 活 动不 断 充实 与完 善 着 中 国共 产 党
联 盟 。这 个政 治联盟 要真 正运作 起来 , 需 要 借助 一 定 的组 织 形 式 ,人 民政 协
就是这 样一 种组织 形式 。
如 此 . 且将 来也 可 以如 此 , 是 长期 而 就
共 存 , 相监 督 。” 互 同年 9月 , 中共 八大
将 “ 期 共 存 、 相监 督 ” 定 为 中共 长 互 确 处 理与 民 主党 派关 系的指导 方针 “ 文
政 协 的 性 质

人 民政协 积极 履行政 治协 商 、 民主
监督 和参 政议 政 的 职能 ,对 于 建设 社 会主 义 民 主政 治 ,改 善 和加 强 中 国共 产党 的领 导 , 进 和支 持政 府 的 工作 。 改 实现 重 大决 策 的 民主化 、 学 化 , 科 都起 到 了重要 作用 。 人 民政协 的 上述 性 质 决定 了其 民 主监 督 的性 质 和任 务 。 民主监 督 是人
“ 国共 产 党领 导 的 多党 合 作 和 政 治 中
协 商制 度将 长期 存 在 和发 展 ”载 入我
国 宪 法 . 上 升 为 国 家 意 志 。 20 0 6年 2 月 ,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加 强 人 民 政 协 工作 《
展 社 会 主 义民 主政 治 、建设 礼 会 主 义
展 , 是 搞 搞 形 式 , 做 样 子 , 是作 不 做 而 为 整 个 国家 政 治 体 系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全面准确地认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和作用

全面准确地认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和作用

步充 分地 发挥 人 民政 协 民主监 督
在 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 。

代表 。每一个 政协委 员, 都联系着 一 大批 群众 , 能够 从不 同 的层次 、 同 不 的方面 、 同 的角度 就经济社会 发展 不 等 问题发表各 自的见解 , 国家 机关 就
及 其工作人 员 的工作 提 出批 评意见 , 这 也 就使 得政 协 的 民主监 督 具有 广
作和 政 治协 商这 一 基本 政 治制 度 直 接关 联 的属 于我 国政 治 民主 的一种
特点, 即人 民政 协 的 民主 监 督 , 中 是
国共 产党领 导的有组 织的政 治监督,
2 0
协 商治蛙 ・0 9年第 8期 20

具有广泛 的代表 性和鲜 明的党派性 , 它通 过协 商 、 论 、 议 、 评 、 意 讨 建 批 提 见等方式 进行 , 以协助 和推 动 国家 机 关 及其 工作 人 员 改进 工 作 、减 少 失
的重 要组成 部分 , 在我 国政 治生活 中
具有不可 替代 的作用 。基于人 民政协
制 度 是一 项在 国家 政 体层 面 上 关 系 全 局 、 及根 本 、 响长远 的基 本 政 涉 影
化、 民主化 。正 因为它 的这些特 点 , 决
定 了人 民政 协 民主监 督 是 我 国监 督
质也渗透着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内
容, 是政治协商和 民主监督的延伸 。 新修 订 的政 协章 程规 定 : 中国 “
党的领导下 , 民主 党派 、 会团体 、 各 社 各族 各界 代表 人 士通 过严 格 遵循 人 民政 协章程 , 按照一 定程序来 开展的 有组织、 有章 法 的监 督 , 中 国特 色 是

充分发挥政协优势增强民主监督实效

充分发挥政协优势增强民主监督实效
#作者为漯河市政协主席$
充பைடு நூலகம்
分 发

挥 政

协民

势主




! 程广安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 协的重要职能" 是我国 人民监督体系的重要组 成部分% 在新的历史时 期" 着眼新的实践和新 的发展" 积极探索民主 监督的新形式和新方 法" 创造性地开展民主 监督工作" 对发扬社会 主义民主& 促进经济社 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 意义!
一是坚持把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努力增强 和 谐 社 会 的 物 质 基 础 ! 要自觉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履行职 能的各项工作之中,抓发展大局,谋发展大计,议发展大 政,出破解之策。当前,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着 力抓好结构调整、改革开放、社会稳定等工作,加快推进工 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改善 城乡居民生活,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
支持。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既要严肃 “ 献策有方,议政有度,立论有道”,
认真,又要满腔热情;既要客观公正, 督促被监督者改进工作;被监督部门
又要入情入理。
要体现出乐于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
二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 调研是 督、真诚接受监督的姿态和境界,努
民主监督的基础和关键,只有深入基 力营造出一种有利于开展民主监督
二是坚持团结与民主两大主题"努力增强和谐社会的 社会基础! 政协组织要充分发挥团结各界、凝聚人心的作 用,最广泛、最充分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 积极因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要继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 民主形式,进一步发挥各党派、界别、阶层代表人士的作 用,进一步探索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加大民主监督力度, 发挥人民政协的重要民主渠道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

督 体 系 中的 一 个 组 成 部 分 , 于推 进 社 大 人 民 群 众 的广 泛 参 与 和 支 持 , 行 民 因 无 权 而 无 法 对 被 监 督 者 进 行 监 督 。 对 实 这 会 主 义 民 主 政 治 建 设 有 着 不 可 替 代 的 主 监 督 。 其 是 当 前 , 国 在 加 强 对 宪 些都是 事实 。 是 , 有 权力 的党 内监 尤 我 但 在 作用。 势
建 国 五 十 多 年 来 ,许 多 沉 重 的 教 不 够 ; 人 认 为 , 监 督 者 不 敢 碰 硬 , 有 是 不 最 高 领 导 地 位 , 外 力 量 监 督 党 的 活 动 党 训 , 及 许 多 有 益 的经 验 , 我 们 深 刻 能 很 好 履 行 监 督 职 责 ;也 有 人 认 为 , 以 给 是 和 党 的领 导 人 的 行 为 , 际 就 很 不 容 易 实
有 党 派 性 和 政 治 性 、人 民性 和 广 泛 性 、 的特 点 。
是 民 主 监 督 力 度 不 够 , 内 监 督 、 大 党 人 说 明 整 个 监 督 体 系 都 存 在 力 度 不 够 的
3 关 于 当前 民 主 监 督 的 有 效 性 问 监 督 、行 政 监 督 和 法 律 监 督 也 是 如 此 , .
间 的互 相 监 督 。 主 监 督 是 我 国监 督 体 任 务 十 分 繁 重 , 切 需 要 大 力 发 扬 人 民 和 制 度 化 从 而 切 实 发 挥 效 力 的 问 题 。 民 迫 第 系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的 是 统 一 战线 内 民 主 ,积 极 推 进 社 会 主 义民 主 政 治 建 三 种 意 见 反 映 的 则 是 体 制 的 问 题 , 单 指 不 部 中 国 共 产 党 和 各 民 主 党 派 之 间 的 相 设 。 互监督 , 以及 各 界 代 表 人 士 对 国 家 机 关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进 行 的有 组 织 的监 督 , 具 题

试论民主监督在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的地位、特色和作用

试论民主监督在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的地位、特色和作用

试论民主监督在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的地位、特色和作用民主监督在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于维护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研究民主监督在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和特色,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民主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近代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政治监督是不可缺少的一项政治制度和政治形式,它是国家长治久安、社会不断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国家政治不断走向完善的重要表现。

众所周知,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和专断,这是世界各国政治发展一再证明的历史规律。

对公共权力进行有效的人民监督也是马列主义创始人的一贯主张。

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就指出,工人阶级在掌握政权以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国家机关和公务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

马、恩在这里所说的必要措施就是人民的监督。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和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属于人民。

从本质上讲,社会主义制度规定了人民监督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我国政治的发展目标,提出“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是我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根本途径。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从根本上讲,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

而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和表现就是对国家的公共权力实行有效的政治监督。

因此,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在我国的发展,民主监督在我国政治制度中必将占有更加重要的地位。

我国政治监督制度经历了近六十年的发展,已逐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监督体系,它由以下几类政治监督构成:来自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的党纪监督;来自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监督;来自于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督;来自于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来自于群众团体及公民个人的群众监督;来自于政协和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来自于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这七类政治监督,根据不同的主体性质,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方式,履行各自的监督职能,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构成了有机的监督系统。

浅谈对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的认识

浅谈对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的认识

浅谈对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的认识内容提要: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依托自身独特的特点和优势,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在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关键字: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民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当代世界政治文明发展的一种崭新的形态。

它上承传统协商议事的政治智慧,下启当代政治文明。

纵观新中国民主政治制度发展史,民主协商式监督从理念到实践,体现了中共中央着眼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对政协民主监督本质特征和优势的认识的不断深化。

一、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的特点(一)非权力性人民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不是国家权力机关,其监督不同于人大的权力监督,也不同于政党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不具有强制性,是一种非权力性监督。

因此,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的重要特征就是“监督而不强制”。

人民政协的协商式监督靠的是提出真知灼见,说得对,靠的是以理服人,靠的是政治影响力,这是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区别于其它监督的特殊之处。

(二)广泛代表性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制度的广泛代表性主要取决于政协委员的广泛代表性。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

政协委员代表着不同党派和不同社会阶层,大多来自于基层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联系着各界,能够从不同方面、不同层次和不同视角对现存的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生态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发表见解,使党和政府能够倾听各个党派与阶层的民意与呼声,使党和政府在各个环节和具体工作中接受最广大人民的监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因此我们说,人民政协委员的广泛代表性决定了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具有广泛代表性,因而,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制度也具有最为广泛的代表性。

(三)通力合作性监督有不同方式,从监督的方式和目标来看,可将监督划分为竞争性监督和合作性监督。

充分发挥协商式监督特色优势

充分发挥协商式监督特色优势

充分发挥协商式监督特色优势作者:周友坤来源:《湖北政协》 2019年第7期周友坤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并特别强调“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

2017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首次提出了“协商式监督”。

深入理解协商式监督的特色优势,有利于正确把握民主监督性质定位,更好地发挥政协民主监督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

一、协商式监督是对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新概括(一)协商式监督是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理论和实践的传承与发展。

从1945年“窑洞对”谈到跳出历史周期律,提出民主监督开始,到1956年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写入《论十大关系》,再到1982年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首次将民主监督写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到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中央与时俱进,提出了“协商式监督”。

70多年的漫漫求索,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都有重要论述,从未停止探索和践行政协民主监督的脚步,才有了协商式监督这一创新性成果。

这一新论断,将协商文化渗透融合于民主监督之中,是政协民主监督的递进和提升,它既包含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题中要义,又丰富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深刻内涵,强调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关系,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

(二)协商式监督适应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作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其中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

正是适应这一新形势,从新的视角对政协民主监督作出“协商式监督”的新概括,让我们对政协民主监督的目的、方式有了更清晰的理解。

政协民主监督不是权力监督,但也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监督,而是一种有国家政治制度保障、能够作为我国政治体制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监督,是为了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为党和国家的发展目标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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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民主政治运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是人民行使监督权力的重要形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和独特优势。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持续发展,特别是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如何正确认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地位、特点与优势,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既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政协适应新的形势的要求,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推进人民政协工作的一项战略性课题。

一、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要认清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首先要认清人民政协自身的性质。

从一定意义上讲,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是由人民政协的性质决定的。

关于人民政协的性质,新修订的人民政协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据此,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

其一,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

这个政治联盟要真正运作起来,需要借助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民政协就是这样一种组织形式。

其二,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协商的重要机构。

在我国政治体系中,人民政协组织的存在和发展,不是搞搞形式,做做样子,而是作为整个国家政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渗入到国家政治体系之中。

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人民政协的存在和发展不仅为这一制度的有效运作提供了基本的场所和机构,而且以其丰富的政治实践活动不断充实与完善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因此,人民政协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中国特色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内在要求。

其三,人民政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在当下的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有多种渠道和形式,但人民政协无疑是其中的重要形式之一。

人民政协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改善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改进和支持政府的工作,实现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人民政协的上述性质决定了其民主监督的性质和任务。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具体体现。

1956年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

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同年9月,中共八大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确定为中共处理与民主党派关系的指导方针。

“文化大革命”期间,“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遭到破坏。

1989年,中共中央充实了上述内容,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作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

1993年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我国宪法,上升为国家意志。

2006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进而指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

它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

”根据以上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性质和任务的限定,认识和把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关键要突出以下各点:第一,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不仅是我国政治监督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特点和优势□虞崇胜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

在这里,特别要注意到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既是异体监督同时又是互相监督,这就扩展了民主监督的内涵。

第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而是一种以体现中国政治民主和协商合作精神的政治性监督。

它是与我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相联系的属于我国政治民主的一种监督形式。

在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政治性质,它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监督,千万不能以社会监督取代政治监督。

第三,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依照政协章程开展的一种特殊形式的民主监督。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不同于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府的行政监督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它是以人民政协章程为依据、以人民政协组织为载体、以批评和建议为主要形式进行的一种监督。

在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必须借助于人民政协的组织形式,脱离了这个组织形式就会使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无所依侍。

第四,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我国其他各种监督一样,都可以发挥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用。

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我国政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做做样子、走走形式,它的监督必须是有约束力的。

在这里,实际上提出了如何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制约性功能问题,这对于保证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环节,是一种把体制内的监督与体制外监督结合起来的重要监督形式。

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特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存在的必要性在一定意义上讲,就在于它具有其他监督形式不同特点的优势。

相对于其他监督形式而言,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具有一些鲜明特点。

(一)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政治性监督,与一般性社会监督不一样。

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是由多种监督形式组成的,主要包括党的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

这些监督的形式从多角度、多层面共同构成比较完备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

就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内容来看,基本上是一种政治性的监督。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

人民政协的性质决定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特点,即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的,常常与政治协商、讨论沟通联系在一起,具有很强的政治和社会影响力。

(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种合作性的监督,与竞争社会的对抗性监督不一样。

就监督的目标和方式来划分,可以分为对抗性监督和合作性监督。

人民政协对执政党和政府的民主监督,不是为了改变执政党和政府的地位,而是要改进执政党的领导和政府的工作。

这也就是说,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从其所要达到的目标和监督的方式来看,基本上是一种合作性监督。

人民政协作为监督主体,对执政党和政府进行监督,是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之一。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直接领导着各级政府的工作。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倾听来自人民政协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要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畅通民主监督的渠道。

党委和政府的监督机构以及新闻媒体要密切与人民政协的联系,加强工作协调和配合,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成效。

要切实发挥政协提案、建议案在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对政协的提案和建议案要认真办理,及时给予正式答复。

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对于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健全社会主义监督体系,有着重要而独特的作用。

(三)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种非强制性的监督,与权力机关的强制性监督不一样。

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下,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

因此,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靠的不是权力,不带有强制性。

靠的是真知灼见,靠的是以理服人,靠的是社会影响力。

这是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区别于其他监督形式、具有独特特点的地方。

长期以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力度和实效还不能够适应人民政协发展的需要,这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既有监督者的问题,也有被监督者的问题,还有监督方式、体制等多方面的问题。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核心在于发扬人民民主,人民政协的监督被界定为“民主监督”,就鲜明地反映了这一本质特征。

周恩来同志曾经说过: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实际上是扩大民主。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实际上也是扩大民主,广开言路,让各界人士、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建议和批评充分地反映出来,促进党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工作的改进。

这种非强制性的监督,对发扬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大意义。

对此我们丝毫也不能低估。

(四)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种外部监督,与政治实体内部的监督不一样。

由于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的地位,更需要党外的民主力量的监督。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基本上是一种外部监督,它是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对执政党和政府进行的政治监督。

人民政协的这种外部监督,既可以收到“旁观者清”的效果,又可以推进体制内的监督功能的发挥,避免由于缺乏外部监督而导致的种种缺憾。

人民政协及其联系的各民主党派反映和代表着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能够反映社会上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能够提供一种中国共产党自身监督之外更多方面的监督,有利于执政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更加自觉地抵制和克服官僚主义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和政府的工作。

(五)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党派间的互相监督,与一方对另一方单方面的监督不一样之所以说人民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因为人民政协提供了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相互监督的场所和形式。

各民主党派通过人民政协对共产党进行的监督,是参政党对执政党的监督,是我国政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需要接受多方面的监督。

共产党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有利于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因此,要鼓励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敢于坚持正确的意见,做共产党的诤友。

凡是合理的批评意见,就要虚心接受,努力改正;一时办不到的,加以解释,取得谅解;不合理的,就去做工作,讲明道理。

与此同时,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通过人民政协的形式,及时地将事关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通报给各民主党派,引导民主党派积极地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并对民主党派实行监督,使之能够与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推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六)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种负责任的理性监督,与一般感性的监督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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