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最新房产抵押反担保合同协议(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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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房产抵押反担保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抵押权人)
公司地址: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乙方:(抵押人)身份证号:
鉴于出借人与借款人和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分别签署的《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甲方为借款人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在此,乙方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现与甲方签订以甲方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抵押反担保合同。
第一条:乙方的保证及声明:
1.1乙方是本合同下抵押物完全的、有效地、合法的所有权者或国家法定授权的经营管理者;该合同的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1.2已对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所有权没有瑕疵作出以上说明。
1.3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等,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1.4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可以设定抵押。
1.5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如已出租,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出租有关事宜书面告知甲方。
1.6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若签合同前已作部分抵押,乙方保证将该事以书面告知甲方。
1.7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各项申请资料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不含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陈述不实或重大遗漏,导致抵押无效、抵押不足值等情形,致使甲方权利受损害的,乙方愿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1.8乙方保证其合法拥有对抵押物设置抵押的权利,且没有与任何第三人发生争议。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其签署和履行的其他任何合同均无抵触。
1.9乙方谨此承诺,若其发生在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就业状况(或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保证在有关事项变更后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不履行上述通知义务,甲方按照原通讯地址寄送有关通知、文件的、视为已送达乙方。
2.0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2.1乙方谨此确认,其已经认真审阅、充分知悉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内容,签署本合同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第二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本抵押反担保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项下乙方应承担的的借款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出借人、担保人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律师费、抵押物
的处置费、过户费、交通费等所有费用;和《借款合同》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管理费等其它费用,包括甲方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的应付费用。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本抵押反担保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即乙方对由于借款人违约,甲方代偿后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债务承担全额担保。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3.2在乙方承担全额担保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甲方有权向任何一个反担保人全额追偿本息及由于借款人违约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也可追偿部分本息及由于乙方违约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3.3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无论何种原因导致主合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甲方仍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返还约定的授信本息及其他有关款项。在上述情况下,本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借款人对主合同债务人的还款责任仍应按本合同载明的条件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抵押物
4.1抵押物的详细情况,见本合同附件《抵押物清单》。
4.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的价值的约定,不能作为乙方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价格依据,也不构成甲方行使抵押权的如何限制,其处分抵押物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或公开拍卖。
4.3抵押物和抵押物权属凭证的保管及责任:
4.3.1 抵押期间,抵押物由乙方保管,乙方及其代理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检查。
4.3.2 抵押期间,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因恢复抵押物原状或设定新增的担保所花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采取以上措施的,乙方应在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乙方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甲方可以就乙方就抵押物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或者乙方应将该等款项向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甲方债权的担保。
4.3.3 抵押期间,乙方应将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交由甲方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好抵押物权属凭证。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权属凭证灭失的,甲方应承担补办费用。
4.3.4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4.4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该向甲方所担保的债权提前清偿或者向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五条:抵押期限
5.1按照《借款合同》,抵押期限为:_______月,自__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__止。借
款金额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房地产抵押登记
6.1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6.2如发生变更、注销登记的,双方应按登记部门的规定办理。
6.3当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范围全部履行债务完毕后,甲方和乙方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解押手续。
6.4、当全部抵押债务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后,甲方需及时将抵押物权利证明文件交还乙方,并向乙方出具债务还清证明,以注销抵押登记。
第七条抵押物的保险
7.1乙方应在甲方认可的保险公司对抵押物持续购买足额的财产保险,担保的金额、险种和其他主要条款需经甲方认可,保险期间应直至抵押物终止。如中断抵押物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投保费用由乙方承担。
7.2乙方办理保险时应在保险单上注明甲方作为第一受益人,应向甲方提供保险单正本,并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代为接收抵押物的保险赔偿金,从中优先受偿抵押债权。如抵押发生前乙方已办理抵押物保险,乙方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变更为甲方(如原投保额不足值,必须按欠款规定补足投保金额)。
第八条:抵押物的保管
8.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乙方保管使用,乙方的保管使用期间应当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取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的价值产生减损,甲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使用情况。乙方在抵押期限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在本合同第二条界定的反担保范围内,无论出现什么情况,本合同都必须得到履行。如遇到抵押物处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到期的债务时,则追加乙方的其他财产处分所得价款。继续履行全部的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继续履行本合同所有的条款约定。
8.2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采取措施止损扩大,同时,应在毁损、灭失之日发生后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乙方应在保险公司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协助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8.3抵押物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办理完备的足额的财产保险手续,并明确注明出险时,甲方为第一受益人。在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甲方的权益的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中断或撤销保险,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8.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出售和馈赠已抵押房屋财产。乙方迁移、转让、出租、再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房产,均应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未经甲方同意的行为,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