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车药品管理制度#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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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车药品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抢救车药品的管理,保证抢救车内物品数量,质量完好,并能应急使用,以提高抢救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2. 标准
2.1 抢救车药品的存放。
2.1.1 急救药品应保持完整的盒子或外包装储存于抢救车上,外贴标签注明药名、规格、数量。包装内备有药品说明书,且盒内药品产地、规格、剂量等应一致,并按药理性质分类置于抢救车上。
2.1.2 抢救车药品的有效期必须在3个月以上。针剂按先左后右顺序排放与使用,如有新、旧药品混放现象,应仔细查看每支针剂的有效期,将最近的有效期写于标签上覆盖以前的有效期。
2.1.3 严格按照《药品储存制度》存放,防止药品变色、沉淀或析出结晶、变质等,如发现药品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到药库更换处理。
2.1.4 抢救车上毒、麻、精神高危药品都应有醒目的标示,并按照《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规定严格管理。
2.1.5 抢救车内药品配置全院统一,每辆推车的同一抽屉一律放置相同的药品并贴上统一标签。车内药品按摆放位置画出平面图,粘贴在抢救车表面右下方,儿科病区抢救车加贴儿科抢救药品剂量换算表,方便护士查看。
2.2 抢救车药品的使用。
2.2.1 每病区设责任护士1名,对抢救用药完好率负全责。责任护士每月轮换1次,以避免护士因长时间不接触抢救车而遗忘。
2.2.2 抢救车统一放置在病区重症监护室或配药室,非抢救情况不得任意挪用或外借。
2.2.3 非抢救情况不得动用抢救车药品。抢救病人使用了的药品由当班护士立即补齐。
2.2.4 抢救车实行封条管理。抢救时可用剪刀剪开1次性锁(避免抢救时要找钥匙),抢救结束后当班护士应及时在本班内补齐药品。责任护士彻底清点核
对并记录后,再加用1次性锁具并贴封条进行封存,封条上注明封存日期。
2.2.5 护士长、责任护士每周检查本病区抢救车使用情况。
2.2.6 做好抢救车使用培训,做到病区所有护士均能熟悉各种药品的摆放位置、药理性质、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配伍禁忌等,保证病人抢救用药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2.3 抢救车药品的清点。
2.3.1 每月常规开启检查1次,使用专用的《抢救车清点记录本》记录。
2.3.2 抢救车内所有药品必须定位、定量存放,并保持抢救车整洁。
2.3.3 清点药品品种和数量,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双人核对,确认无误后在“清点记录本”上签上姓名及时间。
2.3.4 每次抢救病人使用及时补足所有药品,经双人核对后无误,用1次性锁具锁定并封存。每次打开抢救车都必须在《抢救车清点记录本》上注明开启理由。
2.4 药师每季度到各病区检查抢救用药情况。
2.4.1 检查内容包括:
2.4.1.1 药品的贮存条件十分合适;
2.4.1.2 药品是否过期、变质,标签是否脱落或模糊不清;
2.4.1 .3药品数量是否与药物清单上所列的相符。
2.4.2 凡查到过期、变质、标签脱落或模糊不清,没有正确贮存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再用的药品,按《药品报损制度》处理,并及时补足。
2.4.3须有1名病区护士陪同检查,检查记录一式两份,药学部与病区各保存一份,并向药学部汇报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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