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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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X省X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行动方案》(X 秸秆办〔X〕3号)和《X市X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X 环攻坚办〔X〕380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X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杜绝秸秆露天焚烧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战略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围绕美丽X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多方参与、源头防控、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原则,明确责任,综合施策,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扎实推进科技支撑、依法治理、群众参与“三位一体”监管措施,不断提高全市秸秆禁烧监管水平。积极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为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和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监管体制和高效管控机制,建立市、县、乡三级“蓝天卫士”监督管理平台,巩固禁烧成果,有效遏制焚烧秸秆现象,努力实现全市重点时段卫星监测秸秆焚烧零火点。以各类秸秆综

合利用项目为抓手,通过效益吸引、示范带动,不断提高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89%以上。

三、工作步骤

在全市实行全区域、全天候常年秸秆禁烧,并着力做好“三夏”、“三秋”重点时段的秸秆禁烧工作。

(一)常态监管阶段(1月1日至5月25日,7月1日至9月15日,11月11日至12月31日)

年初召开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和重点时段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方案措施,落实常态化监管体制和高效管控机制。完善市、县两级“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乡级“蓝天卫士”监控平台规范化建设。要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监控作用,实行24小时值守制,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火情,迅速发送预警通知。各级督查组和应急小分队要不间断开展督导巡查,快速处置火情,并及时上报处置结果,形成上下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积极做好中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断提高全时段管控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微信、报纸标语等媒介,大力开展长期化、常态化的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禁烧阶段(夏季:5月26日至6月30日、秋季:9月16日至11月10日)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市、县、乡、村四级网络化责任体系,进入攻坚实战状态,组织

开展不间断巡逻检查,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严防死守,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秸秆露天焚烧行为;“蓝天卫士”实行全天候值守,确保监管全覆盖、查处无死角。制定应急预案,配备灭火器材和设备,严防大风、干热风等极端天气下秸秆大面积焚烧事件发生。市督查组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指导,实行零报告制度,市禁烧办对县区焚烧秸秆面积每日进行通报并及时公布。

(三)总结考评阶段(11月11日至12月31日)

在各县区自查和总结的基础上,对各县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综合年度总结考评,落实考核奖惩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要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秸秆禁烧在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适应新形势、新标准、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完善“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的工作机制,创新和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强化压力传导,做到思想统一、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地,确保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部门联动,落实责任。农业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发展改革、财政、公安、环保、城管、畜牧、农机、气象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同时,强化各级农业部门组织体制,全面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推进工作。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源头防控”要求,县区、乡(镇)主要领导为本辖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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