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绩效考核办法
辽宁(东港)再生资源产业园区环境保护
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园区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提高环保绩效,确
保园区内各加工企业治理设施完善、运行正常、达标排放,促进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园区污染总量指标不突破甚至有所削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园区内所有加工企业
二、考核内容
园区各企业的环境管理情况,包括企业环保组织机构、各项环保审批手续、环境保护各种规章制度、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到位、运行是否健全情况、达标情况等。
三、组织领导
成立园区环保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李世玉东港经济开发区副主任
副组长:于涛园区环保局局长
李广华园区总经理
成员:由振乾、于明新、卢尔立、刘志平、王强
四、考核办法
(一)日常督查考核。督查考核内容主要是:生产加工时的排污情况,污染
处理设施完好率、运行率,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污染设施操作人员的培训情况、业务熟悉情况、以及操作规程、运行记录等,年不少于6 次,并给予打分。
(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由园区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现集中考核,结合日常督查考核情况进行总的考核打分。
五、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中、差四个等次。90 分(含90 分)以上为优秀,80—89 分(含80 分)为良好,70 —79(含70 分)为中,低于70 分为差。对于差的,园区要求其在三个月内整改完毕,否则上报有关部门予以责令停产。
附:绩效考核打分细则
2011 年12 月10 日
附件:绩效考核打分细则
企业入园政策及环保准入要求
根据《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及《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多元化回收、规模化利用、无害化排放为目标,对进驻园区的企业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园企业必须持有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资质证书。
二、进园企业租赁或自建厂房的厂区面积必须达到要求。
三、进园企业必须办理包括环评在内的相关手续。
四、进园企业必须对所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治理。有污水排放的企业必须进行预处理并达到进园区污水处理厂标准。
五、必须经各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
六、所有车间要按要求分为原料车间、加工车间、成品或半成品车间、不可利用废物车间,各车间必须有规范标牌。
七、对危险废物不得自行处理,必须交有资质部门处置。
八、拆解设备台数要达到相关要求。
九、企业管理机构健全,要有不低于2 人的专职环保管理人员。
十、园区只准进入进口加工拆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及废家电、废旧轮胎、废塑料等企业。
十一、鼓励企业采取加工技术先进,自动化程度高、污染
轻的设备,并优先考虑这样的企业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