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导航和无线电通信设备及系统船用雷达 性能要求、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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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海上导航和无线电通信设备及系统船用雷达性能要求、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1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四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号:20184217-T-339)的要求,GB/T9391-1988的修订工作由上海广电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广东蓝盾新微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归口为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该标准等同采用IEC62388:2013《海上导航和无线电通信设备及系统船用雷达性能要求、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

项目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2020年。

1.2主要工作过程
为使项目能顺利进行,承担单位成立了由技术人员和标准化工作人员组成的标准编制组。

编制组认真研究了IEC62388:2013及其引用标准、查阅了大量与船用雷达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资料,并邀请相关科研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院校、船级社及雷达生产企业的专家举行了专题研讨,从2018年12月起,历时一年多,起草完成了《海上导航和无线电通信设备及系统船用雷达性能要求、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征求意见稿)。

二、国家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国家标准主要内容
2.1编制原则
依据GB/T1.1:2009和GB/T20000.2:2009给出的规则,采取翻译法等同采用IEC 62388:2013,除进行最小限度的编辑性修改外,标准的技术内容和文本结构与原国际标准相同,并遵循“简化、统一、协调、优化”的原则。

对于英文原文中有些词汇的释义,遵循尽可能采用现行相关国家标准已有的定义,参考公开发行并具有权威性的词典和资料以及尊重行业共识的原则。

2.2标准主要内容
2.2.1概述
本标准的修订是基于GB/T9391-1988并等同采纳IEC62388-2013。

本标准规定了不低于国际海事组织(IMO)在MSC.192(79)号决议中采用性能标准的最低操作和性能要求、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包括了18个章节和10个附录。

2.2.2标准的主要修订情况
与原标准比较,本标准无论从名称、结构、还是内容方面都做了较大修订,主要包括:1)标准名称
将原标准名称改为“海上导航和无线电通信设备及系统船用雷达性能要求、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与国际标准IEC62388:2013保持一致;
2)结构调整
原标准将“船用雷达技术要求和使用要求”与“鉴定检验方法和要求的试验结果”分为第一、二篇进行编排,本次修订将这两个部分融合为每一“要求”后紧跟“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使原标准的28个章节融合为本标准的18个章节,原标准中仍然有效和可行的内容均融合进本标准中;本标准提出了一些新的定义(比如,统一公共基准点、试操船,等等),对于许多技术参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将最小距离50m修改为40m,将待机到发射的时间从15s修改为5s,等等),对于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也做了大量扩充和完善;
3)删除的部分
本次修订删除了原标准的附录A“建立两雷达目标的雷达反射面积(回波面积)间的关系的方法”(补充件)。

4)增加的部分
本次修订增加了如下部分:
——目次;
——前言;
——引言;
——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3章术语和定义;
——第12章海图雷达;
——第13章人机工程准则;
——第14章接口;
——第16章报警和故障;
——第17章环境测试;
——第18章设备的熟悉和文件;
——附录A~附录J(其中附录C与被删除的原标准附录A的内容对应,但标题不同)。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的分析
本标准以直接翻译法进行修订,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是等同采用,主要试验(或验证)在国际标准中已进行。

四、标准中如果涉及专利,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说明
本标准内容不涉及相关专利。

五、产业化情况、推广应用论证和预期达到的经济效果等情况
从技术层面来看,本标准在全面修订GB/T9391-1988的基础上将IEC62388-2013及其勘误IEC62388-2013/Cor.1:2014转化为国家标准,旨在为船用雷达的研发、生产和使用提供适用的标准。

另外,由于VTS雷达的技术源于船用雷达并工作在ITU划分的船用雷达频段,其本质上属于船用雷达,因此,本标准也可为VTS雷达的研发、生产和使用提供有益的指导。

从行业层面来看,修订后的标准可以与国际水平接轨,提升国内船用雷达产品性能,有效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修订后的标准可以规范船用雷达行业间有序竞争,并为国产雷达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便利。

等同采用国际标准有利于消除贸易壁垒,促进贸易发展和技术进步。

通过减少对进口产品的依赖,还可有效提高经济效益。

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标、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
国际海事组织(IMO)船用雷达性能标准,即IMO采用的《MSC.192(79)决议》对船用雷达的性能做了较大修改,提出了将单一的导航信息与避碰、自动识别系统(AIS)、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等多方面信息进行融合。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支持该项决议,于2007年12月正式发布了IEC62388-2007《海上导航和无线电通信设备及系统船用雷达性能要求、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取代了原雷达系列标准(IEC60936系列)和雷达自动标绘仪系列标准(IEC60872系列),将雷达目标跟踪和AIS报告目标作为船用雷
达的基本功能,并将海图雷达作为可选功能。

该项标准发布五年后,IEC根据当时船用雷达技术发展的状况又进行了技术性修订,发布了IEC62388-2013。

综上所述,IEC62388-2013体现了当今国际船用雷达技术的发展水平,而GB/T9391-1988所对应的技术相对落后,已不能对国内船用雷达技术发展进行有效指导,亟需修订。

本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为等同采用,并纳入IEC62388:2013/Cor.1:2014的内容,其水平为国内先进、国际一致。

七、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现行的船用雷达相关标准相互协调。

相关标准有:(1)GB/T11711-2002《船用自动雷达标绘仪(ARPA)性能要求、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自IMO MSC.192(79)颁布以后,ARPA的主要功能已融合进船用雷达系统中;本标准中所涉及的相关功能及性能要求与GB/T11711-2002的要求是协调一致的;
(2)GB/T12267-1990《船用导航设备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该标准是依据IEC60945
制定的(当时为等效采用);IEC60945是所有船用导航设备的基础标准,所有相关设备均需满足该标准的通用要求;本标准中的相关内容与该标准协调一致且针对性更强。

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过程和依据
该标准修订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意见分歧。

九、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建议本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十、贯彻国家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建议本标准实施后组织宣讲活动,以使相关机构、企业了解标准内容,促进标准的顺利实施。

十一、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建议废止GB/T9391-1988《船用雷达技术要求和使用要求、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

十二、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无。

标准编制组
202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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