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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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摘要:建设工程监理是一种新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在发展中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本文针对目前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为监理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字:建设工程监理;问题;对策
建设工程监理是一种新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1988年开始试点,1993年大力推广,目前建设工程监理已成为我国一项基本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它标志着我国建设领域的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建设监理制使传统的建筑市场主体由两元结构(即业主与承包商)转化成三元结构,即在两元结构中增加了第三方——监理单位,形成业主、监理、承包商三方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建筑水平为目的,互相协作、互相制约的新体制。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实施时间虽然不长,但已经发挥出明显的作用,它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投资得到有效控制;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利于培育、发展和完善我国建筑市场以及和国际市场接轨。
我国推行建设监理制度以来,法规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并逐步得到完善,明确了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制定了监理队伍的市场准入规则,监理工作开始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建立了一支初具规模的监理队伍,虽然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一、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工程监理多数只限于施工阶段
“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1]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概括为“三控、两管、一协调”,而要真正实现目标控制,就要要求建设单位在监理合同中给监理工程师充分的权力。监理企业的权力一般包括有工程建设重大问题向业主的建议权、组织协调的主持权,质量、进度、投资的确认权与否决权。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多数仅限于施工阶段,很多建设单位也不给监理工程师相应的权力,从而很大程度上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作用,也就背离了工程监理的目标,“同时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从而造成监理人员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因此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
2、监理人员普遍存在专业知识贫乏和整体素质不高
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不合理;二是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三是监理人员缺乏现场实践经验。” [3]具体从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既要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指导性的意见。所以,监理人员尤其是监理工程师应是一种复合型人才,需要具有较高的素质。目前,我国的监理人员来源比较广泛,他们即使获得监理工程师注册,但由于在知识结构方面缺乏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因而在开展监理工作中不能有效地发挥组织、协调、管理的作用,难以取得监理成效。
另外,我国虽然已建立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并培养了一批注册监理工程师, 但在我国因为监理是新兴行业,监理人员非常紧缺,从而就造成部分监理人员仅是经过短期培训,尽管通过考试获得了“监理上岗资格证书” ,但普遍缺乏经验,合同意识、法律意识也不强,起不到监理的作用。
3、业主行为不规范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在我国,业主不规范,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大多数业主单位,一般不具备项目管理能力,往往出现市场行为不规范问题。有的业主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 [4]不愿放弃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权,唯恐丧失利益;有的业主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采取不正当的手段骗取开工许可证,项目实施后没有后续资金,长期拖欠工程款及监理费;有的业主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4、监理取费低,难以吸引人才监理费用是完成监理工作的保证,当前监理工作中取费偏低问题严重制约着监理行业的
发展,很多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甚至达不到合理的监理成本水平,多数建设单位不愿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付费,有的甚至差得很远。另外,建设单位不合理压低监理费,由于大多数建设单位对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缺乏认识,迫于政府强制实行监理的压力,在选择监理单位时强行压低监理费,在“僧多粥少”的市场环境下,很多监理单位为了求得生存,不得不接受这种不合理的压价要求。由此导致监理企业无法挽留和吸引高素质监理人才,严重影响了监理人员的积极性,难以发挥监理应有的作用。
二、对策
(一)拓宽监理工作范围,提高监理工作能力。作为监理单位,不仅要具备工程施工的监理能力,而且应当具备设计监理能力,以及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能力,以适应全过程监理和咨询的需要。从目前情况看,让一个监理单位同时具备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能力还比较困难,大多数监理公司也达不到这一水平。针对上述问题并结合现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应把工作重点放在施工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两个方面,并向设计监理发展。
(二)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稳定的职业监理队伍。监理人员的素质是企业形象的窗口,企业要重视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培训,通过对从业人员进行短期的强化培训,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从业人员要克服通过行业准入关就可万事大吉的思想,要及时、主动、尽快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拓宽知识面,掌握从业的基本技能,不仅要具备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的控制能力,而且会使用技术手段,熟练使用经济、合同、法规控制手段,以适应全方位监理的需要。
(三)落实监理单位的合法权利。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者,业主委托了监理,就应由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另外,“监理单位的权利问题也即监理工程师的权利问题,容易引起监理单位与业主之间及承包商之间的矛盾。处理不好,势必造成工程管理的混乱。”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明确定义: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四)提高工程监理取费标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理服务收费的最低标准的管理力度,保证监理企业完成全部监理服务工作的最低费用和基本利润。另外,监理要设身处地的为业主节省工程投资,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为提高监理费用创造前提条件,当业主意识到监理费用与监理给业主自身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比是微不足道时,监理在业主心目中的地位就提高了,费用自然就可以提高了。
实践证明,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建立,对控制投资、保证工期、确保质量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已经成为推动建筑业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但发展过程中所反映出的问题,也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监理职能的正常发挥。解决和克服这些问题,需要企业自身的重视、执业人员的努力,也需要主管部门的协调、管理和支持。监理行业如何又好又快发展,是每一位从事监理工作和关心监理行业发展的人士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1][2][4]李永光.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初探[EB/OL]./p-52961065.html.[3]武权.我国石油工程项目监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科技信息,2011,(06).[5]唐润华.对当前监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探讨[J].农业科技与信息,2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