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税收结构_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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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绍荣 、 耿
莹 : 中国的税收结 构 、 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
中国的税收结构、 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
李绍荣 耿 莹
100871) (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
内容提要: 本文通过实证分析 , 说明在中国现阶段的经济制度和税收结构下, 流转税 类、 所得税类、 资源税类和财产税类份额的增加会扩大资本所有者和劳动所有者市场收入 的分配差距 , 而特定目的税类和行为税类份额的增加则会缩小资本要素与劳动要素的收 入分配差距 。同时, 所得税类 、 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份额的增加会提高经济的总体规模 , 而财产税类和特定目的税类份额的增加则会降低经济的总体规模。这说明在现阶段的中 国经济中, 有必要对所得税类和财产税类进行结构和职能两方面改革 , 使这两种税能够体 现社会公平的税收职能。 单纯地从税收结构的数量调整上讲 , 目前应提高所得税类的税 收份额, 并降低财产税类 ( 即房地产税) 的税收份额 。 关键词 : 税收结构 经济增长 收入分配
* 本文是教育部重点攻关课题 中国市场经济发展 研究 , 项 目批准号 : 03JZD0011 的阶 段成果。作者 感谢匿名 审稿人提 出 的修改意见 , 文中错误均由作者承担。
118
2005 年第 5 期
上具有累退性的结论。 本文试图从税收结构对经济的总体规模和要素产出效率的影响, 说明在中国现行税收结构中 各种税类的份额对经济增长和要素收入分配的效应, 从而指出能够促进经济增长、 要素收入增加并 且改善要素收入分配状况的税收结构调整方向。
i= 1
∃
k
i i
x
L
i= 1
∃
k
i i
x
e
i= 1
∃
k
i i
x+ !
( 1)
其中 Y 表示总产出 ; K 表示资本使用量 ; L 表示劳动投入量 , x i , i = 1, 2, %, k 表示第 i 种税种在总 税收收入中所占份额。对 ( 1) 式两端同时取对数, 可得计量税收结构对生产要素效率影响的经济计 量模型 log( Y) = ( 从计量模型 ( 2) 可以看出 , 参数
二、 中国税制的特点
作为经济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 中国税收制度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了三次大的发展阶 段: 第一阶段从建国初期至 1978 年的改革开放, 第二阶段从改革开放至 1994 年的分税制改革、 第 三阶段从分税制改革至今。在各个发展阶段中, 中国税制又经历着多次变革。在第一阶段中 , 中国 税制经历了三次变革 : 第一次是在 1950 年 , 初步建立起新中国的税收制度; 第二次是在 1958 年 , 随 着经济领域中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完成 ,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税收征管而进行了工商税制的简化; 第 三次是在 1973 年 , 经过了 60 年代末和 70 年代初期的文化革命运动 , 在极! 左∀ 思想的指导下, 中国 经济中公有经济的微观主体占了绝对比例, 并实行程度很高的指令性计划经济制度。为适应这种 制度 , 减少核算成本 , 增强生产的计划性 , 工商税制又做出进一步的简化, 国营企业取消了生产税而 改为上缴利润, 其结果是降低了税收体制在调节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在第二阶段中 , 随着经济改革 的深入 , 商品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 为适应新的形势 , 1984 年对税收制度进行了改革, 并以国营企 业! 利改税∀ 和工商税制的全面改革为重点。在第三阶段中,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 , 1994 年进行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分税制改革 , 至此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我国的分税制在进 一步的改革和完善过程中 , 并且分税制已经成为调节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从上述税制的沿革中 可以看出, 1994 年的分税制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 规模最大、 范围最广、 影响最为深刻的一次 , 这 次改革建构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税收制度的框架 , 并形成了具有一定特色的经济调节功能。 通过 1994 年的分税制改革 , 目前中国的税收制度共设有 29 个税种和 7 个大的税收类别 : ( 一 ) 流转税类, 包括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和关税。其中, 增值税对生产、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 实现的增值额进行征收, 避免了重复征税的困境; 消费税对特定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进行征收 , 体 现着国家调节生产、 消费的意图 ; 营业税针对提供应税劳务、 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盈利事 业和经营行为征收; 关税对进出口我国国境或海关的货物、 商品征收。( 二) 所得税类 , 包括个人所 得税、 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其中 , 个人所得税对个人的工资、 薪金、 利息、 股息等所得征收 ; 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分别对相 应企业的所得额征收。 ( 三) 资源税类, 包括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它们分别对生产、 开发各类资源、 使用土地的企业、 单位和个人征收 , 以促进自然资源、 城镇土地的合理使用。 ( 四) 财产税类, 包括房产税、 城市房地产 税和遗产税。其中, 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对规定的房产或房地产征收; 遗产税对被继承者所留遗 产征收, 以协调社会成员间的财富分配状况。 ( 五 ) 特定目的税类, 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 耕地占用 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土地增值税、 车辆购置税、 燃油税和社会保障税。其中 , 城市维护建 设税以加强城市维护建设为目的, 并随同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进行征收 ; 耕地占用税对被占用的 耕地征收 , 以保护耕地资源;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对使用各种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企业和 个人征收, 以调整投资的规模和结构 ; 土地增值税对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征收, 以期规范房地产市 场的交易秩序; 车辆购置税对购置的车辆征收 ; 燃油税对机动车辆使用的液化气、 燃气征收; 社会保 障税以工资为计税依据, 并用于社会保障事业款项的筹集。 ( 六 ) 行为税类, 包括车船使用税、 车船 使用牌照税、 船舶吨税、 印花税、 契税、 证券交易税、 屠宰税和筵席税。其中, 车船使用税、 车船使用 牌照税、 船舶吨税分别对规定的车辆或船舶征收; 印花税对经济活动中书写、 领受的凭证征收 ; 契税 对土地、 房产权转移的承受者征收; 证券交易税对有价证券的交易征收; 屠宰税对规定的屠宰牲畜 119
三、 模型说明
从经济整体的角度, 也就是宏观经济的角度看 , 经济增长是由各种生产要素通过社会的专业化 和劳动分工体系 , 或经济制度组合在一起 , 生产出社会的总产出。在一定的生产资源条件, 比如在 一定量的资本和劳动要素条件下, 经济增长主要是由生产要素的产出效率决定的, 资本和劳动的产 出效率越高 , 经济的产出总量就越大 ; 资本和劳动的产出效率越低 , 经济的产出总量就越小。并且 从微观经济理论我们可以得出 ,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 各种生产要素在市场上的收入分配是由生产要 素的产出效率决定的 , 因此在既定的社会专业化和劳动分工体制中以及一定的生产要素总量下, 生 产要素所表现的产出效率不仅衡量了经济的宏观总量水平, 而且还表明了生产要素的微观收入分 配。显然 , 对于既定的生产要素量 , 在不同的专业化和社会劳动分工体系中 , 生产要素的产出效率 将会不同。而一个国家的税收体制 , 具体从数量上讲就是税收结构份额, 会对社会的专业化和劳动 分工的程度产生影响 , 从而对生产要素效率产生影响。另外 , 从宏观经济的视角看 , 一个经济可以 视为一个生产单位。根据上述说明 , 我们可以将受税收结构影响的国家生产函数表示为如下 Cobb Douglas 生产函数形式 : Y= K
李绍荣 、 耿
莹 : 中国的税收结 构 、 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的行为征收; 筵席税对举办宴席的行为征收。 ( 七 ) 农牧业税类, 包括农业税和牧业税。它们分别对 从事农业生产并取得农、 牧业收入的企业、 组织和个人征收。 从上述的税种设置可以看出, 对经济中生产经营和消费产生直接影响的是流转税、 所得税、 资 源税、 农牧业税 , 其中以流转税、 所得税、 资源税的影响最大。流转税主要通过对经济中商品价格的 作用来影响经济中的各种生产和消费活动; 所得税主要通过对要素收入的作用来影响经济中的生 产和消费活动; 资源税本质上就是增加原材料使用成本, 从而影响生产规模 , 进而影响经济中的生 产和消费活动;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深入, 我国的农业税在整个税收结构中所占的份额愈来愈 小, 其经济影响作用也愈来愈小。而特定目的税和行为税主要是影响经济中市场的交易成本 , 会对 市场规模产生直接影响。但二者的影响作用又有所不同 , 特定目的税主要是针对某些生产资源的 交易过程开征的交易税, 以强调这些生产资源的社会价值和对社会的特殊作用 , 其经济作用接近生 产成本的增加; 而行为税主要是针对一些特殊的市场交易方式开征的交易税, 其经济作用类似于增 加市场制度创新的成本。至于财产税, 由于没有开征遗产税 , 只是单一的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 , 因此财产税的经济作用只涉及房产持有、 交易和使用的成本 , 并没有体现社会公平和强调劳动价值 的社会倾向。
表示在资本要素和劳动要素不变的情形下, 剔除对资本产出弹性和劳动产出弹性的影响之后 , 税收 结构份额 x i 的变化对经济生产规模的影响, 如果这种影响是正的, 就意味着剔除资本和劳动的贡 献外, 在资本和劳动要素量不变的条件下 , 经济的生产规模扩大了。也就是说, 资本和劳动要素的 组合形式发生变化, 生产规模越高, 意味着资本和劳动的组合形式越有利于规模的扩大, 这在一定 120
一、 引
言
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常常被经济学家以! 效率与公平∀ 的命题进行讨论 , 然而如果脱离一定的 经济发展水平, 而单纯地研究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是毫无意义的, 因为效率与公平谁优先的问 题, 将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而不同。雷伯托#佩罗蒂( Reberto Perotti, 1993) 通过对经济模型的分 析, 说明不公平的程度与收入水平之间存在着倒 U 型的关系。他还指出, 在现实经济中, 一个贫困 落后的国家, 如果实行平均主义的政策 , 将很难启动经济发展的步伐 ; 相反 , 如果实行不平等的收入 分配政策, 经济则更容易在初始阶段实现高速增长。但是当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到一定 ( 或较高 ) 水平时, 不平等的收入分配方式将不利于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说明脱离实际的经济发展水平, 而 简单地考虑公平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必然得出有偏颇的结论。因此要说明收入分配政策对一个国家 经济增长的影响 , 必须立足于该国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 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达到人均年收入 1000 美元的水平, 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问题已成为 人们关注的重点 , 因而在市场之外履行收入分配职能的税收制度和税收结构的作用也自然为人们 所重视。张伟( 2002) 通过对国民收入分配中税种参与的研究 , 指出在初次分配中 , 间接税直接参与 对原始收入的分配, 并成为政府收入的主体, 具有为政府组织收入的特征; 在再次分配中 , 直接税参 与企业和家庭初次收入分配后的分配, 并构成政府转移支付的一部分 , 具有调节收入的功能。但从 总体上看, 我国初次分配格局与再次分配格局的背离程度不大, 这反映出在国民收入再分配中 , 我 国政府部门运用直接税对收入进行再分配的调节力度尚不够强。而刘怡和聂海峰 ( 2004) 通过对城 市住户资料的分析, 试图说明我国当前以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等间接税为主体的税收体系 , 在一 定程度上恶化了收入分配状况。但由于刘怡等只是简单地把流转税类视为住户支出上的比例税 , 那么只要住户间的收入水平存在差距, 并且收入的边际消费倾向递减 , 流转税类就会自然表现出收 入分配上的累退性。所以由于分析方法的简单化 , 还很难从刘怡等的分析中得出流转税类在整体
i= 1 i
∃
k
i i
x ) log( K ) + (
i= 1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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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和 i , i = 1, 2, %, k 分别表示第 i 种税种的份额对资本和劳动要
i
素产出弹性的影响, 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表示税收结构份额对资本和劳动的产出效率的影响;
莹 : 中国的税收结 构 、 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
中国的税收结构、 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
李绍荣 耿 莹
100871) (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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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本文通过实证分析 , 说明在中国现阶段的经济制度和税收结构下, 流转税 类、 所得税类、 资源税类和财产税类份额的增加会扩大资本所有者和劳动所有者市场收入 的分配差距 , 而特定目的税类和行为税类份额的增加则会缩小资本要素与劳动要素的收 入分配差距 。同时, 所得税类 、 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份额的增加会提高经济的总体规模 , 而财产税类和特定目的税类份额的增加则会降低经济的总体规模。这说明在现阶段的中 国经济中, 有必要对所得税类和财产税类进行结构和职能两方面改革 , 使这两种税能够体 现社会公平的税收职能。 单纯地从税收结构的数量调整上讲 , 目前应提高所得税类的税 收份额, 并降低财产税类 ( 即房地产税) 的税收份额 。 关键词 : 税收结构 经济增长 收入分配
* 本文是教育部重点攻关课题 中国市场经济发展 研究 , 项 目批准号 : 03JZD0011 的阶 段成果。作者 感谢匿名 审稿人提 出 的修改意见 , 文中错误均由作者承担。
118
2005 年第 5 期
上具有累退性的结论。 本文试图从税收结构对经济的总体规模和要素产出效率的影响, 说明在中国现行税收结构中 各种税类的份额对经济增长和要素收入分配的效应, 从而指出能够促进经济增长、 要素收入增加并 且改善要素收入分配状况的税收结构调整方向。
i= 1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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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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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1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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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1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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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
( 1)
其中 Y 表示总产出 ; K 表示资本使用量 ; L 表示劳动投入量 , x i , i = 1, 2, %, k 表示第 i 种税种在总 税收收入中所占份额。对 ( 1) 式两端同时取对数, 可得计量税收结构对生产要素效率影响的经济计 量模型 log( Y) = ( 从计量模型 ( 2) 可以看出 , 参数
二、 中国税制的特点
作为经济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 中国税收制度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了三次大的发展阶 段: 第一阶段从建国初期至 1978 年的改革开放, 第二阶段从改革开放至 1994 年的分税制改革、 第 三阶段从分税制改革至今。在各个发展阶段中, 中国税制又经历着多次变革。在第一阶段中 , 中国 税制经历了三次变革 : 第一次是在 1950 年 , 初步建立起新中国的税收制度; 第二次是在 1958 年 , 随 着经济领域中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完成 ,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税收征管而进行了工商税制的简化; 第 三次是在 1973 年 , 经过了 60 年代末和 70 年代初期的文化革命运动 , 在极! 左∀ 思想的指导下, 中国 经济中公有经济的微观主体占了绝对比例, 并实行程度很高的指令性计划经济制度。为适应这种 制度 , 减少核算成本 , 增强生产的计划性 , 工商税制又做出进一步的简化, 国营企业取消了生产税而 改为上缴利润, 其结果是降低了税收体制在调节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在第二阶段中 , 随着经济改革 的深入 , 商品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 为适应新的形势 , 1984 年对税收制度进行了改革, 并以国营企 业! 利改税∀ 和工商税制的全面改革为重点。在第三阶段中,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 , 1994 年进行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分税制改革 , 至此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我国的分税制在进 一步的改革和完善过程中 , 并且分税制已经成为调节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从上述税制的沿革中 可以看出, 1994 年的分税制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 规模最大、 范围最广、 影响最为深刻的一次 , 这 次改革建构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税收制度的框架 , 并形成了具有一定特色的经济调节功能。 通过 1994 年的分税制改革 , 目前中国的税收制度共设有 29 个税种和 7 个大的税收类别 : ( 一 ) 流转税类, 包括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和关税。其中, 增值税对生产、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 实现的增值额进行征收, 避免了重复征税的困境; 消费税对特定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进行征收 , 体 现着国家调节生产、 消费的意图 ; 营业税针对提供应税劳务、 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盈利事 业和经营行为征收; 关税对进出口我国国境或海关的货物、 商品征收。( 二) 所得税类 , 包括个人所 得税、 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其中 , 个人所得税对个人的工资、 薪金、 利息、 股息等所得征收 ; 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分别对相 应企业的所得额征收。 ( 三) 资源税类, 包括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它们分别对生产、 开发各类资源、 使用土地的企业、 单位和个人征收 , 以促进自然资源、 城镇土地的合理使用。 ( 四) 财产税类, 包括房产税、 城市房地产 税和遗产税。其中, 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对规定的房产或房地产征收; 遗产税对被继承者所留遗 产征收, 以协调社会成员间的财富分配状况。 ( 五 ) 特定目的税类, 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 耕地占用 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土地增值税、 车辆购置税、 燃油税和社会保障税。其中 , 城市维护建 设税以加强城市维护建设为目的, 并随同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进行征收 ; 耕地占用税对被占用的 耕地征收 , 以保护耕地资源;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对使用各种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企业和 个人征收, 以调整投资的规模和结构 ; 土地增值税对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征收, 以期规范房地产市 场的交易秩序; 车辆购置税对购置的车辆征收 ; 燃油税对机动车辆使用的液化气、 燃气征收; 社会保 障税以工资为计税依据, 并用于社会保障事业款项的筹集。 ( 六 ) 行为税类, 包括车船使用税、 车船 使用牌照税、 船舶吨税、 印花税、 契税、 证券交易税、 屠宰税和筵席税。其中, 车船使用税、 车船使用 牌照税、 船舶吨税分别对规定的车辆或船舶征收; 印花税对经济活动中书写、 领受的凭证征收 ; 契税 对土地、 房产权转移的承受者征收; 证券交易税对有价证券的交易征收; 屠宰税对规定的屠宰牲畜 119
三、 模型说明
从经济整体的角度, 也就是宏观经济的角度看 , 经济增长是由各种生产要素通过社会的专业化 和劳动分工体系 , 或经济制度组合在一起 , 生产出社会的总产出。在一定的生产资源条件, 比如在 一定量的资本和劳动要素条件下, 经济增长主要是由生产要素的产出效率决定的, 资本和劳动的产 出效率越高 , 经济的产出总量就越大 ; 资本和劳动的产出效率越低 , 经济的产出总量就越小。并且 从微观经济理论我们可以得出 ,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 各种生产要素在市场上的收入分配是由生产要 素的产出效率决定的 , 因此在既定的社会专业化和劳动分工体制中以及一定的生产要素总量下, 生 产要素所表现的产出效率不仅衡量了经济的宏观总量水平, 而且还表明了生产要素的微观收入分 配。显然 , 对于既定的生产要素量 , 在不同的专业化和社会劳动分工体系中 , 生产要素的产出效率 将会不同。而一个国家的税收体制 , 具体从数量上讲就是税收结构份额, 会对社会的专业化和劳动 分工的程度产生影响 , 从而对生产要素效率产生影响。另外 , 从宏观经济的视角看 , 一个经济可以 视为一个生产单位。根据上述说明 , 我们可以将受税收结构影响的国家生产函数表示为如下 Cobb Douglas 生产函数形式 : Y= K
李绍荣 、 耿
莹 : 中国的税收结 构 、 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的行为征收; 筵席税对举办宴席的行为征收。 ( 七 ) 农牧业税类, 包括农业税和牧业税。它们分别对 从事农业生产并取得农、 牧业收入的企业、 组织和个人征收。 从上述的税种设置可以看出, 对经济中生产经营和消费产生直接影响的是流转税、 所得税、 资 源税、 农牧业税 , 其中以流转税、 所得税、 资源税的影响最大。流转税主要通过对经济中商品价格的 作用来影响经济中的各种生产和消费活动; 所得税主要通过对要素收入的作用来影响经济中的生 产和消费活动; 资源税本质上就是增加原材料使用成本, 从而影响生产规模 , 进而影响经济中的生 产和消费活动;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深入, 我国的农业税在整个税收结构中所占的份额愈来愈 小, 其经济影响作用也愈来愈小。而特定目的税和行为税主要是影响经济中市场的交易成本 , 会对 市场规模产生直接影响。但二者的影响作用又有所不同 , 特定目的税主要是针对某些生产资源的 交易过程开征的交易税, 以强调这些生产资源的社会价值和对社会的特殊作用 , 其经济作用接近生 产成本的增加; 而行为税主要是针对一些特殊的市场交易方式开征的交易税, 其经济作用类似于增 加市场制度创新的成本。至于财产税, 由于没有开征遗产税 , 只是单一的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 , 因此财产税的经济作用只涉及房产持有、 交易和使用的成本 , 并没有体现社会公平和强调劳动价值 的社会倾向。
表示在资本要素和劳动要素不变的情形下, 剔除对资本产出弹性和劳动产出弹性的影响之后 , 税收 结构份额 x i 的变化对经济生产规模的影响, 如果这种影响是正的, 就意味着剔除资本和劳动的贡 献外, 在资本和劳动要素量不变的条件下 , 经济的生产规模扩大了。也就是说, 资本和劳动要素的 组合形式发生变化, 生产规模越高, 意味着资本和劳动的组合形式越有利于规模的扩大, 这在一定 120
一、 引
言
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常常被经济学家以! 效率与公平∀ 的命题进行讨论 , 然而如果脱离一定的 经济发展水平, 而单纯地研究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是毫无意义的, 因为效率与公平谁优先的问 题, 将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而不同。雷伯托#佩罗蒂( Reberto Perotti, 1993) 通过对经济模型的分 析, 说明不公平的程度与收入水平之间存在着倒 U 型的关系。他还指出, 在现实经济中, 一个贫困 落后的国家, 如果实行平均主义的政策 , 将很难启动经济发展的步伐 ; 相反 , 如果实行不平等的收入 分配政策, 经济则更容易在初始阶段实现高速增长。但是当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到一定 ( 或较高 ) 水平时, 不平等的收入分配方式将不利于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说明脱离实际的经济发展水平, 而 简单地考虑公平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必然得出有偏颇的结论。因此要说明收入分配政策对一个国家 经济增长的影响 , 必须立足于该国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 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达到人均年收入 1000 美元的水平, 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问题已成为 人们关注的重点 , 因而在市场之外履行收入分配职能的税收制度和税收结构的作用也自然为人们 所重视。张伟( 2002) 通过对国民收入分配中税种参与的研究 , 指出在初次分配中 , 间接税直接参与 对原始收入的分配, 并成为政府收入的主体, 具有为政府组织收入的特征; 在再次分配中 , 直接税参 与企业和家庭初次收入分配后的分配, 并构成政府转移支付的一部分 , 具有调节收入的功能。但从 总体上看, 我国初次分配格局与再次分配格局的背离程度不大, 这反映出在国民收入再分配中 , 我 国政府部门运用直接税对收入进行再分配的调节力度尚不够强。而刘怡和聂海峰 ( 2004) 通过对城 市住户资料的分析, 试图说明我国当前以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等间接税为主体的税收体系 , 在一 定程度上恶化了收入分配状况。但由于刘怡等只是简单地把流转税类视为住户支出上的比例税 , 那么只要住户间的收入水平存在差距, 并且收入的边际消费倾向递减 , 流转税类就会自然表现出收 入分配上的累退性。所以由于分析方法的简单化 , 还很难从刘怡等的分析中得出流转税类在整体
i= 1 i
∃
k
i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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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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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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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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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产出弹性的影响, 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表示税收结构份额对资本和劳动的产出效率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