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依法行政与建设法治政府的关系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杨小军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教授、博导大家好,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于行政、政府这一部分都提出了什么样要求?我们今天就讲这个问题,题目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法治政府的提出与发展我们先讲第一个问题,关于法治政府的提出与发展,它的来龙去脉作一个简单的概括式的梳理。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加快实现法治政府,这个要求不是四中全会才提出来的,从2004年最早国务院就提出了要建设法治政府。
在过去依法行政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这个目标。
在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里,国务院明确提出用十年左右的时间来建设法治政府。
这是在我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法治政府这个概念和目标。
这个纲要到今天仍然是我们各个部门、各个地方人民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方面一个主要的依据。
在那以后我们就开始了十年的建设法治政府的过程。
那在这个建设过程快要结束的,中共十八大提出了对于法治政府有了更新一步的表述。
它提出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落实,这是搞法治建设的一个目标。
法治政府要基本建成。
十八大这个报告提出的两个总目标可以读出两点释放出来的信号。
第一,它把法治政府的建成和依法治国这个总的方略的落实相提并论。
法治政府是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它不仅仅是一个行政依法的问题,主要是因为法治政府还是依法治国的一个主要内容,它很重要,把这个东西进行并列。
这是第一。
第二,它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近期目标,叫基本建成。
2004年国务院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时候并没有说什么时候建成,那到了十八大,我党就明确了法治政府在2020年小康社会建成的时候,那法治政府也应该是基本建成的。
所以,我们现在大家在推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当中是按照中共十八大提出的目标,基本建成这个目标,在排兵布阵,看如何落实,怎么样能够做到在这个地区,这些机关是基本建成的。
这是第二。
第三,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对法治政府又提出什么样的要求和新的表述?是这么一段话,三中全会说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从文字上来看没有什么新的提法,但我们要注意,它把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并列,这是法治政府的地位在抬高,因为我们经常讲政府有好几种属性,我们讲“法治政府”、“阳光政府”、“透明政府”、“责任政府”、“有限政府、“廉洁政府”等,有8、9个政府。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2020/8/1
导语: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 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 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这一治国方 略载入宪法。1999年11月《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 依法行政的决定》指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 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对依法治国的基 本方略的实行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推进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 和关键。
今天,我将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 题向大家介绍一些相关的知识,具体讲四个问题 。
一、为什么要全面推进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
➢ 县级政府所处的地位决定的; ➢ 县级政府依法行政的现状决定的; ➢ 国务院系列文件所要求的。
二、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的基本涵义
(一)依法行政的基本涵义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取
(一)为什么要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 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它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的迫切需要。
它是适应市场经济、参与国际竞争的客 观需要。
它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二)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的具体内容
1.依法行政的意识包括:
➢ 科学发展意识 ➢ 宪法法律至上意识 ➢ 权力本原意识 ➢ 责任意识 ➢ 程序意识 ➢ 诚实信用意识 ➢ 高效执行意识
得、行使行政权力,并对其行为的后果承 担相应的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 行政主体合法 ➢ 行政权的取得和行使合法 ➢ 行使行政权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法治政府的基本涵义
法治政府就是体现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 意志的法律为根据,严格限制行政权力,充 分保障人民权利,既不越权,也不失职的政 府;就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 遵守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完全符合依法行 政的基本要求的政府。具体价值取向体现在 八个方面:
行政法专题(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
案例介绍
该市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采取了一系列 措施,包括制定行政法规、规范行政行 为、加强行政监督等,取得了显著成效。
该市政府在行政决策中注重科学论证和 民主参与,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听 证会等方式,广泛吸纳各方意见,提高
了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该市政府加强了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建 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 录制度等,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公
职权法定原则
职权法定原则是指行政机关的职权必 须由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自行设 定。
如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某项职权的行 使条件和程序,行政机关不得自行决 定。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必须依 据法律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的授权, 行政机关不得行使任何职权。
程序正当原则
程序正当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 政职权时,必须遵循正当的程序,确 保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实践中,应注重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机统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 律体系、强化监督制约,推动两者在互动发展中共同进步,为建设法治国家、法 治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04
行政法在依法行政中的作 用
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公民权利
行政法通过规定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职责,明确行政行为的 合法性和效力,确保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遵守法律,防 止滥用职权。
法治政府建设为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了行政机关 在行使权力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同时,法治政府 建设还能够激发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 依法行政的深入发展。
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的互动发展
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一方面,依法行政是法 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另一方面, 法治政府建设为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动力支持,推动了依法行政的深入发 展。
行政法与法治建设的关系
提高行政效能
03
通过行政监督,发现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推动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效能。
04
当前我国行政法面临挑战与问 题
立法滞后导致实践困境
立法空白
某些领域缺乏明确的法律 规定,导致行政实践无法 可依。
立法冲突
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之间 存在冲突,给行政执法带 来困惑。
强化执法监督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及时发 现和纠正执法中的问题。
推进司法改革,保障司法公正
完善行政诉讼制度
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完善行政诉讼程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加强司法独立
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 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推进司法公开
加强司法公开制度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提高司法公信力。
强化监督机制,确保权力运行规范
加强人大监督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通过听取和审议 政府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促进依法行政。
强化社会监督
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及时揭露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02 法治建设目标与要求
法治国家建设目标
宪法法律至上
树立宪法法律权威,保障宪法 法律实施,任何组织和个人都 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保障公民权利
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 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人的全面 发展。
依法行政
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职权, 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 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 、权责统一。
通过行政执法,规范市场 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和消 费者权益。
浅谈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浅谈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国家,要求社会是法治社会,政府是法治政府。
法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是社会公正和人民权利、自由的保障,是生产力发展所决定并服务于生产力的上层建筑。
法治政府应是运用法的规范,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服务政府。
政府如果为管理而管理,滥用公共权力,无限制地扩大对社会和市场的规制范围,就会侵蚀、践踏公民的权利,窒息社会和市场主体的活力,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不仅起不到推进市场经济建立的作用,而且会引起社会秩序的混乱甚至崩溃。
“无法律即无行政。
”依法治国,关键在于依法行政,只有依法行政,才能用法律、法规约束政府的权力,在政府和社会之间设置合理的边界,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治政府。
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义依法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组织、职权以及行政管理活动的原则、制度、程序、方式等各个方面,都由宪法、法规及其行政规范性文件加以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照规定,设置机构、划分行使职权、配备人员,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有效的组织和管理。
概括地说,也就是指国家行政要贯彻法治原则,行政行为于法有据,依法办事。
它是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所普遍遵循的基本准则,其重心和实质是依法治官而非治民,是依法治权而非治事。
依法行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表现为国家行政主体必须依法产生,必须在法定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法律规范,依法进行内部的管理和运行;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法定程序;行政主体应当依法受到监督,必须做到处罚有据和禁止有据。
行政机关真正做到不惟权,不惟上,只惟法;消除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粗暴执法、随意处罚等腐败现象;建立内部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依照行政程序保障公民权利,防止违法行政,促进效率的提高,在观念、组织、人员、职权等各个方面从人治行政到法治行政的转变。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重点。
党的十五大根据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和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发展的状况,强调国家行政管理必须法制化,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调“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
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行政
人本理念缺乏,信息公开工作敷衍应付。一是抽象
的多、具体的少。二是静态的多、动态的少。抽样的22个县中公开的信息每 县不足400条,甚至有的一年只有几十条更新。三是一般的多、关键的少。 主要停留在工作报告总结、领导活动等一般信息上,而政府部门有关职能、 职权依据及事权、财权和人事权等关键性、深层次的内容信息公开较少,结 果性的信息公开多,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过程 性信息公开较少,重要领域(财政、行政执法)无数据。四是事前告知的多, 事后反馈评价少。
良法标准的贯彻不彻底 ——重视法律论证
已制定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 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__亚里士多德
1.实质良法标准:公平正义
(1)平等原则:相同情况相同处理,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2)区别对待:实质性区别 + 比例原则
2.形式良法标准
(1)法律规范的明确性:行政法律解释 (2)法律规范的统一性:法律规范冲突处理规则 (3)法律规范的可实施性:实践中利益平衡原则
地方层面:
湖北省规定
◆《法治湖北建设纲要》:2009年7月17日 ◆《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2010 年6月6日,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法治政府建设指标 体系。围绕政府应该履行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 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大职能,结合我省经济社会 发展实际,制定了由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思想、基本 原则、基本要求和8个大项、35个中项、160个小项 具体指标构成的《指标体系》。
主要内容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4.严格依法履
行职责。15.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16.规 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17.加大政府信息公 开力度。18.推进办事公开。19.创新政务公开 方式。 七、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20.自觉接受监督。 21.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22.严 格行政问责。
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良好 的法 治环 境是实现社会和谐 、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 因素 ,也是提高城市市场竞 争力 的关 键环节。通过优化法治 环境来促进经济 的快速发展 法 治环境包括众多因素 ,但是 起决定性作用 的是政府 的依法行政 的能力 和水平。建立健全 行政 问责制度 ,加 大责任 追究力度 ,严 肃查处行 政不作 为、 乱作为的行为 ,为经济发展创造 良好的发展环境 。 ( 三 )努 力提 高干部队伍的 法律素养 干部 是依法 行政 的主要参与者 ,干部队伍 的法律素养 、 法律意识 ,尤其是依法行政意识 至关重要 。因此要 高度 重视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 能力建设 。建 立法 律知识 学习培 训 的长效机制 ,不断完善各级行政机关干部学 习行政法 律的 相关制度 。采用各种形式展开行政法规 的培训 , 并且把 培训 情况 、 学 习成绩作 为考核 内容 以及任职晋升 的一个重要依据 。 行 政机关的干部特别是工作人员要带头学 习法律 ,牢固树立 以依法治 国、执法为 民、公平正义 、服务 大局 、党 的领 导为 基 本 内容 的社会 主义法治理 念 ,自觉养成依 法办事 的习惯 , 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 问题 的能力 。
一
、
依法行政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 是依法治国的核
心 内容 ,也 是建设 繁荣 富强 的现代政 府必须 要遵循 的准则 。 2 0 世纪 9 0年代 ,我 国在 全面推进 市场经济 的同时提 出依法 行政 ,这可 以充分反 映出依 法行政是反映市场 经济发展 的内 在要求 ,依 法行政 的提 出,反 映了我 国政府在行驶权力 的时 候应该 遵循客观规律 ,不 以人 的意志为转移 。从行 政机关来 看 ,只有 推行依法行政才 能加 强政府的廉政建设 ,保 证行政 人员在 行使行政职权 的时候 能够做到公平合理 。在 日常的行 政工作 中,为 了更好地提 高行 政工作 的效率 ,保证 全面贯彻 国家的方针政策 ,必须严格依 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依法 治国 的核 心 ,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 会奋斗 目标 的内容 ,同时严格 依法行 政也是实现人 民福利 的基本 保障。依法行政也是 社会 主义政 治文 明和精神文 明的重 要组成部分 。因此 ,我国政府 提 出要 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加 大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以确保 依法治 国方 略的贯彻 实施。 二 、依法行政 ,建设 法治 政府中存 在的突 出问题 ( 一 )有法不依 ,行政不作为的现 象仍然存在 2 0 1 1 年 3月 1 0日,全 国人大在 十一届全 国人大 四次会 议第二 次全体会议上宣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 系已经 形成 。一个 以宪法为统帅 ,以宪法 相关 法 、民法商法等 多个 法律部 门的法律为主干 ,由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 规等 多个层次 的法律规范构成 的中国特 色社 会主义法律体 系已经 形成 ,为国家经济 、政治 、文化 、社会 以及生态文 明建设 的 各个方 面实 现有法可依提供 了充分 的依据。更为政府依法行 政提供 了有 力依据 。但从 当前来看 ,在某些领域还是存在一 些广大人 民群众所关心 的社会热 点难点的问题没有得 到有效 的解决 , 例 如土地征用 、社会保 障等等 方面的问题 。有些地 方和政府部 门对于群众反 映的问题 视而不见 ,有法不依 、执 法违法 、不作 为等现象依然存在 ,最终 造成 了不好 的社会影 响 ,严重阻碍 了法治政府 的建设进 程。 ( 二) 行政 官 员滥用职权 些地方行政官员在执法 的过 程中存 在着滥用职权 的现 象 。例如 ,城管 人员为维护社会秩序 ,在执 法过程 中竞对摊 贩大打 出手 。像 这样 的现象就属于对行政权 的滥用 。滥用行 政职权 ,是对法 律的极大的不尊重 ,同时也 是对 公 民权益 的 侵害 。滥用行政 职权 是我们 日常生活 中最为 常见的违法行政 的行为 , 这种滥用职权现象 的存在阻碍法治政府 的建设 进程 。 三、如 何推进依法行政 。实现法治政府建设 目标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上)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上)应松年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二O一三年七月今天我想跟各位讨论的题目是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题目叫做“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这个题目应该是当前全国都关注的,十八大已经明确提出来,2020年要在中国建设法治政府。
法治政府主要要求哪些内容,应该怎么做,今天我想跟各位讨论这个问题。
一、概念解析法治政府就是依法行政的政府,我想应该把什么叫做依法行政说一说。
依法行政就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主要内容是各级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一是依照法定的权限,二是程序,依据这两者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就是既不能不当官、不干活、不在位,又不越权,又不能超越权限违法行政,不能不干,不能乱干。
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失职,就是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要问责,违法要追究。
这样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这就是依法行政的一个基本内容。
可以看出来,这里的意思是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来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这就是说依法行政的核心问题就是要规范行政权力,依照法律的规定来行使权力。
在这个问题上我想说两点,第一点就是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部分。
依法治国是我们国家的基本方略,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部分,所以有必要先说一说什么叫依法治国。
按照十五大报告里面提的,依法治国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要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会因为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会因为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这就是长治久安,按照这套法律制度来行使权力。
这里说的依法治国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这就是依法治国。
什么样的人民群众呢?是在党的领导下的人民群众,依法治理这个国家。
这样可以看出来,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在党的领导下的人民群众。
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执政能力的几点思考
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执政能力的几点思考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关键在于党必须依法执政。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党要在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五个方面加强能力建设。
提高执政能力建设,表达在政府工作中,就是要严格依法行政。
可以说,依法行政是党执政方式的重要创新,是政府正确行使行政权力的基本准那么,是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局部,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法治基础。
一、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第一要务依法治国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其目标是建设法治国家。
与此相适应,依法行政作为政府权力配置和运行的基本准那么,其目标是建设法治政府。
法治政府,实质上就是按照法治原那么运作的政府,政府的运行和政府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和制约。
也就是说,在体制上它是“有限政府”,是职能权限明确具体,正确理顺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关系的政府;在运作上它是“阳光政府”,是政府的行为置于阳光之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中,政府行为公开透明,人民群众拥有政府信息知情权的政府;在本质上,它是“服务政府”,是一个以民为本、服从人民意愿,以实现好、维护好、开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己任的政府;在履行职责上,它是“责任政府”,是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权责一致的政府;在对外形象上,它是“诚信政府”,是信息公布真实、制定政策稳定、执行法律严格、严守政府信用的政府。
为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国务院去年公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纲领性文件,《纲要》明确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那么要求以及主要任务和措施,为实现建设法治政府宏伟目标指明了方向。
第一,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实现行政主体法定化。
行政法治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关系
行政法治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关系行政法治是指在行政领域中,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通过法律规范和制度机制来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行政管理模式。
法治政府建设则是指国家政府构建和完善法治体系,推进行政管理活动合法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过程。
行政法治与法治政府建设有着紧密的联系和互为支撑的关系,下面将从法治原则、法治实践和法治机制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行政法治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目标是建设一个公正、廉洁、高效的政府,使政府行为合法、规范、透明,依法行政成为政府的基本准则。
而行政法治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它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建立规范和程序、强化监督和问责等手段,规范和约束政府的行政权力,确保政府依法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公正、透明。
只有在行政法治的框架下,政府才能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进步。
法治政府建设也促进着行政法治的不断深化与完善。
法治政府建设追求依法行政和政府管理的法治化,要求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力时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实施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执法和管理。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规则,规范政府的决策制定、执行和审批等各个环节。
这些规则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依赖于行政法治的支撑,只有依法行政的基础上,法治政府才能更好地发挥法治的作用,保证行政治理体系的健康运行。
行政法治和法治政府建设共同推动社会发展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行政法治是社会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在行政法治的框架下,政府的职能和权力受到法律的约束,政府行为规范和透明,有利于提高政府和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效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增强社会公信力。
而法治政府建设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建立和健全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的制度机制和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
只有行政法治和法治政府建设相互支撑、相互促进,才能推动社会发展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依法行政与建设法治政府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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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行政的基本理念
5、由封闭行政观念向公开行政理念的转变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 例外,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有利于从制度上遏制和预防腐败,避免行政行为暗
箱操作,填补权力运行机制中的漏洞,减少腐败行为发
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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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不因领导人看法和完注整版意ppt课力件 的改变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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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在我国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
法治政府:按照法治的原则运作的政府, 政府的一切权力来源、政府的运行和政府的 行为都要受法律规范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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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三)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取得的主要进展
1.法治精神正在逐步形成和确立,法治 已成为治国的基本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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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什么是法治精神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和法律具有最 高的权威
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 活动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在全民中普及并得到广泛的尊重
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 必究
(二)依法行政的基本理念 6、由全能行政观念向有限和效能行政理念的转变 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经济调节 政府职能:
公共管理
市场监管 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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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行政的基本理念
7、由忽视诚信行政观念向重视诚信行政理念的转变
政府行使权力不仅应当公正合法而且应该恪守信用 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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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一步”
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一步”作者:庄晓波来源:《魅力中国》2017年第19期摘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深法制化建设,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必经之路。
我们必须要求明确依法行政在建设法制国家中所起到的作用和关键性意义,不仅要做好宣传工作,在思想观念层面上使人民群众意识到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性,让法律观念深入人心,也要规范政府履行行政職能中的行为手段,推动相关的法制建设与监督机制的建立,为实现我国建设法制国家的战略提供有力支持。
关键词:依法行政;法治国家;重要性引言提高我国的法制化建设水平,首先要做的就是确保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与前提。
在政府履行行政职能时若是做不到依法执法,起不到带头作用与表率作用,那么到社会各界去推行法治化也无从谈起。
法治化国家的建设水平集中体现与政府在各个方面的行为规范,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是否存在不合法现象。
同时,规范社会秩序,杜绝歪风邪气,让法律意识深入广大人民群众的心理,积极弘扬正能量,才能切实推动国家的法治建设,对促进社会发展,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具有深远意义。
一、依法行政的意义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与行为规范,不仅是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的要求,也是适应新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水平,与国际先进思想接轨的表现。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与提高生产力一直是社会发展的主旋律,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使我国的法治建设与精神文明水平不能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经济秩序不稳定,许多新行业或者出现的新问题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对其进行规范和约束,不利于经济的平稳发展,也无法提供法律保障。
许多社会现象,例如“老人倒地扶不扶”等,也体现了精神文明的缺失,带来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也让广大人民群众失去了对法律的信任。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也是新时期政府提高自身的行政能力的要求,有助于更好地履行行政职能。
政府依法行政的目标是推动社会的发展,保障社会秩序,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活水平,保护人民的利益不受侵害。
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我们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有效实施宏观调控的迫切需要。
随着宏观调控实践的不断丰富,我们对法治与宏观调控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
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依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发展规划、投资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正是对多年有益经验的总结。
科学的宏观调控应该是在法律法规框架下的宏观调控,这是我国宏观调控走向成熟的标志。
发展改革部门作为宏观调控和经济综合部门,更要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施宏观调控。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保障。
关于法治与改革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做出深刻阐述,强调指出,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需要深化改革。
立法是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重要环节,四中全会《决定》强调立法要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发展改革部门更应当在法治的引领下推进改革,在法治的框架下规范改革。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内在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转变政府职能本身就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
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推进职能法定化,行政机关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要坚决把市场能办好的事交给市场,社会能办好的事交给社会,基层能办好的事交给基层。
同时,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切实履行好宏观调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
法政关系与法治政府建设
法政关系与法治政府建设法政关系是指法律与政治之间的相互关系,它对于国家的法治政府建设至关重要。
在一个健康的法政关系中,政治与法律相辅相成,互相制约,共同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本文将探讨法政关系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关系,并分析其重要性和挑战。
法政关系的核心在于政治与法律的互动。
政治代表国家的权力,而法律则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
政治通过制定法律来实现其目标,而法律通过限制和规范政治行为来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在一个良好的法政关系中,政治不得干预司法独立,法律不得被滥用以满足政治目的。
政治和法律的良性互动,有助于建立一个稳定和可预测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法政关系与法治政府建设密不可分。
法治政府建设是指政府依法行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一个有良好法政关系的国家,政府会依法行使其权力,遵循民主和透明的原则。
政府的权力运行受到法律和制度的制约,遵循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这样的法治政府能够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然而,法政关系与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政治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常常会受到政治操纵和干预的影响。
政治利益的驱动往往导致法律的扭曲和滥用,破坏法律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此外,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和司法机构的腐败也威胁着法治政府的建设。
严格的法律规则和有效的司法机构是法治政府的基石,但在一些国家,这两者都存在问题和挑战。
为了建设一个良好的法政关系和实现法治政府,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政治和法律需要相互尊重和相互制约。
政府应该遵守法律,不得以政治目的干预司法独立。
同时,法律要为政府提供合法的行动空间,支持政府以公正和公平的方式行使权力。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法律和法治的教育与培训。
政府官员和司法人员需要理解和尊重法律的精神,以避免滥用权力和扭曲法律。
同时,公民也需要增强法治意识,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最后,我们需要改革和完善法律制度和司法机构。
制定更加完善和健全的法律,加强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建立一个真正的法治政府。
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纲要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这意味着在未来十年,通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将成为各级政府的一项中心任务和共同责任。
什么样的政府才是法治政府、如何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必须做出正确回答的重大课题。
一、建设法治政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国务院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绝不是偶然的,它是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逻辑结果,有着历史的必然性和现实的紧迫性。
(一)建设法治政府,是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和基础。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庞大的、长期的系统工程。
温家宝总理指出:“依法治国要求国家是法治国家,社会是法治社会,政府是法治政府。
”其中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核心和基础。
(二)建设法治政府,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途径。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
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切实维护、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集中体现,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是践行党的宗旨、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本质要求。
建设法治政府,就是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从根本上防止行政权力异化、腐败,保证行政权力始终为着正确的目的、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促进宪法和法律赋予广大人民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得到真正实现。
(三)建设法治政府,是保证各级政府正确履行管理职能的客观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认真履行引导、调控、监管、服务等行政管理职能,在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探讨
依 法行 政就是强调我们行政机关及其 工作 人员 的行政 行为必须依 法进 行 ,其行政权力 的取得和行使都必 须依据
法律 的规定 , 包括 实体合法 和程序合法 。既不得越权 和滥用
行驶处罚权 , 还有的为 了创收越权处罚 , 严 重形象行政机关
才能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内涵。然而 , 当前在依法
的具体规定和程序 , 随意采取强制措施 。不注重对广大群众
的国家法律 、法规 以及政策 的宣传与教育 ,工 作中急于求
成, 机械教条 , 稍有不慎 即滥用强制手段 , 滥施警械 , 随意扣
押收缴财物 , 甚至出现严重侵犯人的权利和尊严 的事件 , 破 坏 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 。 可以这么说 , 政府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的关键 。法治政 府是 一个宏大 的系统工程 , 包括 了立法 、 执法 、 司法 和监 督 的整个过程 。各级政府机关依法行政 , 严格依法办事 , 公正
经济利益 的驱 动 , 超越行政职权 , 凡是对 自己有利 的就想法 设法去管理 , 于 自己没有利 的就听之任之 。乱收费 、 乱摊派 、 乱罚 款的现象 屡禁 不止。一些地方还制定不具法律效力 的 : t 政策, 一些地方 还违反法律 规定 , 滥用 自由裁 量权 , 随意
离不 开依法行政的有效实施 , 同时全面推行依法行 政 , 就 是
响我 国司法 机关独 立行 使职权 ,破坏司法审批 的权威性和
正性 。
强, 法治政府建设 取得新成效” I 1 _ 。法治政府建设历 程 , 是 我 们 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 的革命性变化 ,具有划 时代 的
重要意义 。 法治政府建设 的核心是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
法治建设中的行政法治与法治政府建设
法治建设中的行政法治与法治政府建设在现代社会中,法治被视为一种基本原则,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行政法治和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建设中的两个重要方面,对于建设法治国家和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行政法治的概念和意义行政法治是指在行政活动中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的原则和规范。
它要求政府以法律为依据,明确权责边界,公正高效地履行行政职能,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行政法治的实施可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与透明度,增强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威,推动政府履行职责的规范化和现代化。
二、行政法治的实践路径1. 加强立法和法律体系建设行政法治的实现首先需要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
政府应加强对立法的引导和监督,推进行政法规制定和完善,建立健全行政法律框架。
2. 健全行政程序和决策机制行政法治要求政府的决策过程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内容科学。
政府应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的程序规范和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3. 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滥用是行政法治中的一大隐患。
为了避免权力滥用,政府需要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制度,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公平正义。
三、法治政府建设的概念和意义法治政府建设是指政府以法治为指导,承诺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能,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和提高政府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法治政府建设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果性,实现政府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
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路径1. 建立健全政府决策机制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政府决策程序的规范和公正。
政府应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加强决策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民主参与,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政府转变职能,由传统的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政府应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协商,倾听民意,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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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依法行政与建设法治政府的关系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纲领,第一次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
这是我们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完善和发展。
加强对依法行政与建设法治政府关系、依法行政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如何加强依法行政等方面的研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依法行政与建设法治政府的关系建设法治政府是依法治国的重要表现,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管理和社会事务管理,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能依法进行,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法治国,它反映了社会从人治向法治转变的历史进程,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依法行政,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有效管理活动。
它要求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行政职能,作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更不能非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依法行政的范围,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都要依法进行,其核心是行政执法。
因为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管理相对人采取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行为,或者对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处理结果的行为,最容易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所以,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依法行政执法。
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
依法治国由依法立法、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和依法监督等内容组成。
在这些内容中,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重点。
因为一个国家的整个管理活动,不是靠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而主要是靠各级人民政府进行的。
如果各级行政机关都能依法行使职权,依法进行管理,那么,依法治国就有了基本保证。
坚持依法治国的方略,又为依法行政创造了大环境和前提条件。
如果没有依法治国的方略和大环境,就根本谈不上依法行政。
但没有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就会落空。
因此,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里政府行使行政权力所普遍遵循的基本准则,也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二、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保证1.行政权在国家政权中的重要地位决定要依法行政所谓行政权力,是国家行政机关管理内政、外交的权力,即各级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法律和国家权力机关的授权行使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行政事务的管理权力。
它的管理对象是社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一个国家的整个管理活动都是由各级行政机关进行的,行政机关能否合法有效地行使好行政权力,管理好国家各项行政事务,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因此,任何一个国家都非常重视行政权力的建设和制约。
2.行政权与人民群众的密切关系决定必须依法行政由于行政权力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管理国家各项行政事务的公共权力。
因此,行政权力的行使具有自己的特征。
一是行政权力是由法律设定和权力机关的授权。
为了保证国家各方面的有效管理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与稳定,促进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家不得不授予行政机关很大的权力,如行政立法权、管理权、处罚权和强制权等,而这些权力不受法律的约束,就有可能走向专横、滥用,甚至腐败。
同时,我国的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也是法律的执行机关,因此,必须执行国家法律的规定和权力机关的意志,行政权的运用必须对权力机关负责,对人民负责。
因此,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不能越权。
二是行政权力属于国家公共权力,具有强制性和单方面性。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只能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作出各种行政行为,这些行政行为都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志表示,不需要与管理相对人协商。
行政决定一旦作出,行政管理相对人就具有服从的义务,其他国家机关就具有协助的职责,而且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
如果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行政决定,行政机关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或强制执行,强迫其履行。
三是现代行政权力急剧膨胀,无处不有,无处不在。
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政府管理任务的繁重,现代行政权力急剧膨胀,介入各个领域、各条战线,已经越来越多地介入国家刑事、民事问题。
如有的国家出现了“行政刑罚”现象。
在我国,象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不构成刑事处罚的,由政府部门的劳动教养委员会批准劳动教养。
行政司法、行政调解、行政仲裁、行政合同等都在急剧增加。
可以说行政权力无处不有,无处不在。
如果不对行政权力的行使加以规范和制约,那么,行政权力必然要走向专横、独裁、滥用和腐败,甚至影响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四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享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国家为了保证行政管理的效率性,赋予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享有很大的和较宽幅度的自由裁量权。
自由裁量权是属于行政权的一部分,是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措施,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存在着某种扩张性和随意性。
这就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不仅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政,而且还要根据依法行政原则拓展到自由裁量领域,即依据法律精神和立法目的行政。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要符合立法目的,作出的处理决定要合情合理,不能畸轻畸重。
由于上述行政权力的这些特点所决定,各级行政机关在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时,只能依法行使,不能违法和越权。
否则,就会侵犯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甚至造成损害。
但是,由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不同,世界观和价值观的不同,法律意识的不同,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经常发生,有的十分严重。
如有的行政失职,应该作为的不作为,该管的不管,不履行法定义务;有的行政越权,不该管的乱管,违反法定职责;有的滥用职权,从个人私利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甚至有的干部贪污受贿,成为人民的罪人,等等。
这些违法行为严重地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
尤其是目前存在的乱处罚、乱罚款、乱集资和以权谋私等情况,严重地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挫伤了人民群众进行四个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败坏了政府的形象和声誉。
这些情况如果不能坚决地予以纠正和克服,势必会影响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更要坚持依法行政市场经济是一种自由、竞争的商品经济,也是一种法制经济。
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在提高经济效益、改善产品质量、增强企业效益、优化资源配置、奠定微观经济基础等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实现优胜劣汰,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与发展。
在客观上要求我们不能直接地、过多地干预它。
但是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职能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在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作为经济活动的组织者、指挥者,掌握着对经济要素的控制权、物资分配权、资金调拨权、人事任免权等。
这些权力是与经济活动的组织者、指挥者的身份相适应的,如果没有这些权力,就无法对经济活动进行组织。
因此,企业办成了政府的附属物,没有任何经营自主权。
在这种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主要是通过指令性计划、行政命令和强制措施等手段,对国家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行政事务进行集权式的管理。
行政命令就是这种体制运行的准则和依据。
不需要法律的调整和规范,那时也没有法律。
主要是靠行政命令,实行“人治”。
现在,我国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府职能和干部的思想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1、干部的思想观念跟不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形势的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要求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思想观念。
但在少数干部中,仍被一些“姓社”“姓资”的抽象概念束缚着思想和手脚,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特有东西,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
这种思想反映在实践中,欲干怕犯错误,不干怕掉队,表现出瞻前顾后,左右观望。
还有些干部对市场经济存在误解,认为市场经济是万能的,搞市场经济,政府什么都不要管了,一切都由市场机制来调节。
反映在实际工作中“大撒手”,该管的不管,该检查的不检查,放纵了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
结果在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坑害消费者,牟取暴利的情况十分严重。
这些思想的实质和产生的根源,还是对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没有认清。
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强调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
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
计划与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这个精辟的论断,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使我们全党和全国人民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的认识有了新的重大突破。
因此,我们各级干部必须加强学习,深刻领会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转变思想观念,确立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观念。
2、政府管理机构和管理手段不适应现有的政府机构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形成和建立起来的,它适应的是当时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
现在国家确立和发展市场经济模式,那么,国家的管理职能、管理机构都必须转变,以适应新的市场经济规律。
但目前的政府管理机构,远远不适应新形势要求。
具体表现如下:政府机构臃肿,层次重叠,人浮于事,办事拖拉,效率低下。
尤其是少数行政职能部门,运用手中的权力,以履行行政职能的形式,对社会资源、生产要素和市场运行进行操纵,甚至形成“行政垄断”。
这与商品经济的高效率发展格格不入,严重地影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
所以,国务院下决心进行机构改革,精简人员,建立一个高效率的、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精干的政府领导机构,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国务院作出了榜样,各级政府也必须抓紧进行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转变政府职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反映在管理手段上,各级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