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核心竞争力与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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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核心竞争力与知识产权

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企业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已经成为最重要的经济资源,是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原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史蒂文·沃曼曾指出,我们的社会已经由以工业为基础的时代,进入到了以知识为基础的时代。在这个社会中,知识产权、软资源和其他迅速增长的无形财产,构成了创造财富的主体资源。对于企业而言,知识经济带来的是财产结构的重大变化,企业固定资本、金融资本的重要性已经让位于企业所拥有的知识财产。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知识已经打破了国界,在全球范围内流动,促进了全球的经济发展。纵观全球范围的经济合作,无论是生产领域的合作,还是贸易领域的合作,无论是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许多都是以知识产权,即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为核心的。

在全球化分工日益细化的今天,发达国家从本国利益出发,将一些环境污染严重、资源浪费较大的低端产业转移到了发展中国家,而国内产业集中于更富有创造性的工作。这种变化逐渐形成了“发达国家出技术、出理念,发展中国家出人力、出资源”的格局。发达国家越来越以“知识创新”作为其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如果这些创新性成果在国际上得不到有效保护,发达国家的知识经济优势就会丧失殆尽。因此,为了保护自己的创新性智力成果能够转化为优势和利润,发达国家积极将智力资源优势形成知识产权优势,由知识产权优势形成市场优势。因此,发达国家为了维护其优势企业和产业的利益,巩固其国家核心竞争力,在国际贸易领域极力追求知识产权的高水平保护,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来为本国企业的发展与扩张保驾护航。相比之下,还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企业在全球化市场和一体化法律规则面前应如何应对和崛起,是我国现阶段面临的重大问题。而中国企业得以对抗外国企业的关键,在于如果运用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知识经济时代的企业核心竞争力

核心竞争力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学者普拉哈德和哈默于1990 年在《哈佛商业评论》的一篇论文中提出的。他们认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取决于企业的竞争能力,而企业竞争能力包涵许多因素,如获取资源的能力、掌握某种重要技术的能力、创造低成本的能力、开拓市场的能力、构建市场营销网络的能力等等。但并非每种能力都同等重要,而只有那些能使企业保持长期竞争优势、获取稳定超额利润、明显优

于且不易被竞争对手模仿、能够不断提高顾客价值并能使企业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才是企业最关键的竞争力,即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般认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包括企业员工的知识和技能、企业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企业的管理和生产经营能力、企业创造品牌和运用品牌的能力、企业独特的文化和价值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围绕消费者的需求而构建的。而在核心竞争力的这几大构成要素中,最容易为消费者所感知的就是技术和品牌。因为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最关心的不是某个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战略,而是其生产的产品,更确切的说的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的品牌。不管你的组织结构有多合理、战略有多科学、企业文化有多好,如果你的产品技术太落后或得不到消费者的认同,消费者依然不会购买。所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最终要落实到技术创新和品牌上来。

在现代市场竞争中,技术创新需要一定的周期性和较大的资金投入,而且需要冒较大的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并且由于知识产权制度中的专利制度和商业秘密制度的存在,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与技术创新有关的知识资源的难度和成本都比较大,而这些因素都决定了竞争者之间技术差距缩小的难度相对而言要大的多。正是技术创新使得企业能够在市场上实现差异化的竞争,不仅能够在竞争中取胜,而且还能够获得足够的利润,保证企业的长久持续发展。

任何一个企业都不是天生就出名的,它们都存在着一个由无名到有名的过程,即创名牌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产品的质量、价格、技术含量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一旦该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确立,取得消费者的认同,品牌甚至可以成为高质量和高技术含量的代名词。而在相同的质量和技术含量的情况下,是品牌的名誉度而不是价格成为了影响消费者购买的决定性因素。综观现代市场消费趋势,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消费者的消费已经由产品消费转向为品牌消费。这种消费趋势在消费行为上的体现就是崇尚品牌、追求品牌,所以提高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来提升品牌和企业形象是塑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措施。而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商标制度,保证了企业的品牌在正常情况下能够保持“惟一性”。成功的企业大都注重最大限度的发挥技术创新和品牌的竞争力。美国人常说:“不管是芯片还是薯片,能够赚钱的就是好片。”这其中芯片赚钱靠的是技术创新,而薯片赚钱靠的就是品牌。

在高科技领域,每当说到某个成功的企业时,我们都会将他们和某项优势技术的名称联系在一起,可以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是这些著名公司之所以著名的关键,也是其得以迅速发展壮大、在国际市场上纵横驰骋的秘诀所在。这些公司往往最先做出有关的发明创造,掌握其核心技术,并迅速将其产业化,投入到生产领域,抢占市场,以获得“第一桶金”。待市场成熟后,就将这些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技术转让费用就成为其获得的“第二桶金”。此时自己再

通过新一轮的技术创新已经抢占了新的技术制高点,进而占领了新的市场,如此循环反复,从而达到在竞争中的步步领先。

而在那些非高科技的传统生产领域,一些公司则加强品牌营销,扩大它们在消费者中的影响力和认同感,同样也创造了非凡的业绩。比如食品行业的“可口可乐”公司、“麦当劳”公司,运动服装行业的“耐克”公司和“阿迪达斯”公司都是成功的例子。尤其是“可口可乐”公司,其生产的碳酸饮料并不包含有多大的科技含量,但它却以675.25亿美元的品牌价值超越许多高科技企业。

因此,无论是技术创新还是商标保护,无论是高科技领域还是传统产业,企业核心竞争力就是知识产权。

第一,知识产权制度能够保证技术的领先性

知识产权制度对技术的保护主要是通过专利权制度来进行的。在专利权制度下,一个人或者企业的某一项创新技术在某个国家经过专利部门批准成为了专利,他们就可以在该国境内享有该项技术的独家使用权。企业在某个技术获得专利后,以其为基本专利,将其改进技术及外围相关技术均申请专利,形成一个由基本技术同外围相关技术一起构成的专利网,从而形成本企业强项技术的专利壁垒,使竞争对手无法突破。这些专利网实际上是堵住了竞争对手在技术上前进的正常道路,竞争对手要想不被这些专利网困住,就要从非正常的技术角度进行创新,绕过这些专利的障碍,但必然要耗费大量额外的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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