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级经济师流程课件.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份
– 《自荐综合材料》应能反映申报者的专业水平、能力和业绩以 及综合方面的情况。申报者应按要求逐项如实认真地填写,以 更好地体现自己的经济专业的水平、能力和业绩。 – 《自荐综合材料》格式见附件二
•
3、主审论文一式4份;其他论文一式4份
– 论文是提供审定的又一主要材料。递交的主审论文须打印4份,并装 成4册。发表论文除提交正式刊物1份外,需提交以下内容的复印件4 份:(1)刊登的论文内容;(2)期刊目录,主办、主管单位,统一 刊号。
• 6、继续教育证明 • 7、二寸彩照(背面写好名字,贴于受理凭证右上角) 1张
参考文件
• 申报高级经济师自荐综合材料 • 申报材料要求 • 单位推荐表
附件 4
附件 2
高 级 经 济 师 资 格 申 报 推 荐 表
申名 工作单 位全称 参加工 作年月 最高毕 业学历 学位 名称 现从事 专业 单位性质 单位概况 : (单位规模、 经 营 状 况及 单位层级图, 数 据 表 示单 位总资产、 产 值、总人数) 主要 社会 兼职 现任行 政职务 学历取 得年月 取得 年月 中级以上 聘任年限 性别 出生 年月 身份 证 号码 单位 代码 聘任 专 业职务 毕业学 校专业 现有专业职 务任职资格 外文 计算机 成绩 成绩 起始 时间
/ / /dxjk2015/
申报条件:参考文件
• 网站:
– 中级继续教育网站:/ – 高级职称评定网站:/
• 通知:关于上海市2012年度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上海市2012年度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工作的 通知
另外,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工程经济复合型高审委也承担相应领域 高级经济师的审定工作,相关通知另行公布。 二、申报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或外省市户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 , 在 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按规定取得经济师资格并聘任相应职务、已在或将要 进入高级经济师岗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对取得其他中级职称资格的申报 人,按照本通知申报条件第二款第六条要求执行) 。
申报高级经济师相关事宜
原料采购中心组干 2012-7
提纲
• 申报及其条件 • 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时间
• 2012年9月11日至2012年9月28日。
申报条件:学历及资历
• 学历及资历
– 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经济师资格并聘任 或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经济师资格并 聘任或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经济师资格并聘 任相应职务满5年。 –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负责企事业重要经济 部门工作,取得经济师资格并聘任相应职务满 7年。
网上申报材料要求
• 4、申报推荐意见 [请单位提供] 一式1份 • 5、各类评审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式2份
– – – – – – – – – (1)学历、学位证书 (2)职务资格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 (4)职称外语证书 (5)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 (6)获奖证书及其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 (7)聘任中级职务以来专业工作年度考核表 (8)身份证(持外省市身份证的还应提供《上海市居住证》) 上述材料请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 材料受理
– 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19日9:30—16:00 (节假日除外) – 上海市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委员 会受理地点见附件1
网上申报材料要求
•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
– 要求: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 – 申报表网上生成。
3份
• 2、《自荐综合材料》
为进一步规范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定工作,加 快经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及有关文件 精神,现将上海市2012年度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工作通 知如下:
一、 审定机构
本市工商经济、建设经济、综合经济三个审定委员会负责经济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定工作(各高审委审定专业设置情况详见附 件1) 。
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接受申报。
三、申报条件
网上申报与材料受理时间
• 网上申报
– 2012年9月11日至2012年9月28日。对截止申报日17: 00未按要求完成提交,或未按高审委办公室要求的修 改时限完成修改的申报人,不纳入今年评审受理范围。 – 登录 21世纪人才网()—公共 人事服务—职称专家—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
申报条件:论文及面试答辩要求
• 申报者需提交2篇(含)以上独立撰写,与 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审定论文, 其中1篇必须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有书 刊号)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申报者本人确 定其中1篇作为主审论文,主审论文字数不 少于3000字。学位论文不作为申报资格的 审定论文。 • 所有申报者均需参加专业及论文面试答辩。
申报条件: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要求
• 申报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应参加职称外语 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合格标准按本市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的 有关规定执行。 • 对195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职称外语 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需参考通知提供相 应资料。
申报条件:继续教育要求
• 申报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应参加经济系列中级专 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并修满规定学分。其中,对 取得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的可减免专 业选修课学分2学分;对参加创新知识公需科目基 础中级班并取得相应学分的,可减免专业选修课4 学分。 • 1、对于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经济师任职资格 的,应不少于40学分; • 2、2008年1月1日以后取得经济师资格的,应自 取得资格后次年起每年不少于8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