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我国公民教育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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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我国公民教育的发展历程
——思政122班
XXX 关于公民教育的内涵,具有代表性的阐释是“公民教育是以公民理念为核心和目标而开展的为民主社会培养一代又一代积极、负责、有效能的社会成员的教育过程,它贯穿于公民的整个生命历程,有赖于家庭、学校、社会和媒介的共同教育作用,是终身教育过程。”
我国公民教育萌芽于清末民初,其发展过程既缓慢又曲折,其发展过程大致可分为七个时期。
第一时期,甲午战争以前。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我国出现了一批培养外语人才和军事技术人才的专门学校。它们不同于传统封建教育机构,不是培养作为各级封建官吏的“治才”,而是培养通晓各国语言和技术(特别是军事技术)的所谓“艺才”。最典型的代表即是1862年成立的京师同文馆和1867年创办的福建船政学堂。至1894年前后,我国共创办了30所左右的此类学堂。这些学堂毫无例外地都是在外来因素的诱发下创办的。
第二个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1895、1896和1898年分别成立的天津中西学堂、上海南洋公学和京师大学堂一般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大学的雏型。20世纪初,清政府颁布了第一部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具有近代意义的全国性学制——《癸卯学制》。直到辛亥革命前的十多年时间里,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无论是理论层面、制度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弥漫着一种浓厚的“以日为师”的氛围。
第三个时期,1912年至1927年的十几年间,可以说是中国公民教育发展模式的多元化时期。民国初年在蔡元培主持下所进行的教育改革形成的新学制《壬子癸丑学制》,对清末颁布的《癸卯学制》中有关高等教育的内容作了相应的改革。其间,教育部还陆续公布了《大学令》、《大学规程》、《专门学校令》、《公立、私立专门学校规程》和《高等师范学校规程》等一系列有关教育的法规法令。
袁世凯倒台后,范源濂为教育总长,他表示要切实实行元年所发表的教育方针。1916年9月,教育部撤销1915年颁布的“教育纲要”。10月,教育部颁布
《高等小学校令施行细则》,删去了“读经”及有关内容。1917年5月,宪法审议会否决了将孔教定为国教的提案,并撤销了1913年宪法草案中所定“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的条文。学校的教学开始加强科学教育,重视实验作业,增加了实用和职业的教学内容,民国初年所制定的教育方针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实现。
第四个时期(1927年至1949年)。在此22年间,中国教育发展模式的主旋律是,在融合美国和欧洲各国特点的进程中,以美国模式为基本走向。进入30年代,我国教育表现出一种比较主动地吸收和借鉴欧洲各国教育经验的倾向。如在高中毕业生中实行会考制度,以整齐大学生的入学程度;教育部制订并实行有关大学教师任职资格的法令;强调大学毕业考试制度等等。但是,这一时期从总体上讲是以美国模式为基本走向。
并且,在这一时期确立了男女平等教育权。按1912年所定学制,只规定初等小学可以男女同学,到1915年,袁世凯公布《国民学校今》中,只准许小学一二年级内男女合班上课,三年级以上,男女生只可同校,不得同班。新文化运动兴起以后,由于民主主义思想的影响,逐步解决男女教育平权的问题。1917年,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三届会议,向教育部提出推广女子教育的议案,要求增设女子高等小学、女子中学等。1920年,蔡元培主持的北京大学,首次招收女生,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也开始招收女生。1921年以后,各大学都招收女生。中学实行男女同学虽然较为迟缓,但一些比较进步的中学如广东的省立中学、北京高等师范学校附属中学,也实行了男女兼收,甚至同班的办法。这些措施,尽管距真正的男女平等教育还有相当的距离,但已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两千多年以来男女教育不平等的状况,是中国教育发展史上一件有重大意义的事件。
当时的公民教育,学习借鉴西方经验,主张公民教育要培养具有民主主义精神的公民,之自觉履行社会的义务和责任,并通过参与社会生活,培养学生民主的行为习惯和参与的能力,经过蔡元培、行知等教育家的不懈努力,将公民教育蕴涵于民主教育的理论中。
第五个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中国公民教育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国家十分重视公民教育,从小学开始,一直到研究生毕业,建立了一整套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教学体系,成为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等方面教育的主要
手段。在这一时期,由于特定的国际国内环境,中国公民教育的发展模式学习、借鉴的目标单一而集中,那就是以苏联为榜样。与此同时,政府通过对私立学校的接办改造、教会学校的取缔和院系调整等重大措施,初步完成了对1949年以前的高等教育体制和格局的改造,新的以苏联为模式的高等教育体制形成并确立。
新中国的成立,从根本上真正确立了公民的法律地位,为公民获得最广泛的民主权利创造了前提条件。但是早期这一时期“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文化教育代替了公民人格健康发育的教育,公民教育失去了正常的教育环境。公民教育不可能在当时的教育体系与国家政策中有明确体现。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公民教育理论的研究相当贫乏,公开发表的文章相当罕见,零星篇目的研究,也仅限于
对国外公民教育的简略介绍。据统计,在整个20世纪的50 年代期间,研究公民教育方面的论文仅有《美国学校内的“世界公民”教育》一篇发表。理论研究的缺乏,导致了我国的公民教育实践几乎是空白。
第六个时期,即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博采各国之所长,公民教育面向世界。1978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在经历了闭关锁国20年所带来的种种灾难之后,随着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确立,中国的公民教育重新走向世界。进入90年代,政府陆续制定颁布了《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等一系列法规,借鉴世界各国教育发展的经验,加快了中国公民教育改革的步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以人治为主的高度集权的政治体系向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转轨,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可以说,30 年来我国在政治上发生的巨大变化,为培养具有独立人格的公民提供了现实条件。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公民教育在全球范围内开始复兴,一个国家的现代化程度与它的公民教育程度密切相关,在一个公民教育程度十分低下的国家不可能实现现代化。伴随着现代化的进程,我国对公民教育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中山大学李萍教授指出,公民教育的实施从提出开始,就意味着对传统德育的一个很大挑战,势必带来中国传统德育的转型。这一时期公民教育发展的主要表现是传统德育思想和模式的历史性转变。